•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计划规划 > 正文

    纪检干部“八小时外”这12条禁令不能碰!

    时间:2020-09-23 20:22:4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纪检干部“八小时外”这12 条禁令不能碰!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也要有规矩,对于纪检干部更是如此。

    7 月 21 日,衢州市纪委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

    时以外”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社交圈、 生活圈、朋友圈的规定》 ,

    为纪检监察干部划清“八小时以外”的红线。跟着小编来看看

    ~~

    这六条行为规范应遵守! 1. 带头加强党性锻炼,严守政治纪

    律,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带头倡导诚实守信,做诚信人、说诚信话。

    带头建设清廉家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传承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带头弘扬清风正气,提倡科学、尊重科学,移风易俗、勤俭节约,自觉弘扬优良传统文化。

    带头纯洁人际交往, 远离“酒局”、“牌局”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低级庸俗。

    这十二种禁止行为不可碰! 1. 在微信、 微博、网站论坛等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

    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刻意歪曲历史,散布政治谣言,传播错误言论,泄漏工作秘密等行为;

    在党内搞拉帮结派,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搞官商勾结“傍大款”等行为;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执纪执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等行为;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 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在涉及本人身患重大疾病、子女和家属出国、婚丧嫁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重大事项时,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的行为;

    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庆丧礼、 生日祝寿、 乔迁新居、 升学留学、工作变动、职务升迁、出国出境、生病住院等机会

    大摆宴席、收受礼品、聚敛钱财的行为;

    包庇纵容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利益关系人馈赠和接待的行为;

    在公共场所出现口大气粗、耍特权、逞威风,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盛气凌人等行为;

    违反规定取得、 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 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

    人会所的行为;

    出入高消费营业性娱乐场所或接受异性陪侍, 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交友不讲原则、 不讲规矩, 滥交朋友、 公私不分等行为;

    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温馨提醒:

    本规定适用于市、 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 (出)机构干部,以及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

    检干部。市、县(市、区)巡察机构干部参照执行。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其注意;对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及时开展执纪审查,依纪依法处理。对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出现问题的,按照“一案双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