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采购物料环保规范 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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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BA 8129-2015.07
TIME \@ "yyyy-M-d" 2015-8-7
华为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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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KBA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内部技术标准
DKBA 8129-2015.07
代替DKBA 2332-2009.6
华为采购物料环保规范
2015年 8月 1日发布 2015年 8月 1日实施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All rights reserved
修订声明Revision declaration
本标准拟制与解释部门:全球认证检测中心
本标准的相关系列标准或文件:无
相关国际标准或文件一致性:无
替代或作废的其它标准或文件:替代 DKBA 2332-2009.6 华为采购物料环保规范,该标准作废。
相关标准或文件的相互关系:无
本标准版本升级更改主要内容:在原文档的基础上增加了环保资料要求和针对整机物料和合作产品的环保要求,同时更新了法规编号。
本标准主要起草专家:全球认证检测中心:朱永光
本标准主要评审专家:采购认证管理部:李勇、王付群、江明
整机工程部:周正友、符迈进
供应链:任山岭、陈冬生
工程工艺部:陈松柏
终端公司:张建利(112489)、许贵真、姚安
本标准批准人:祝斌
本标准历次修订情况:
标准号 Doc No。
主要起草专家
主要评审专家
Q/DKBA3002-2003
朱爱兰、杨荣祥
周欣,郑玲,蔡刚(9831), 李宝军,曹曦,陈京
Q/DKBA3002-2004
罗林
谢主生(12911)、赵岩(12836)、罗伟森(5084)、王勇(12267)、刘艳平(15334)
REF 文档编号 DKBA 1828-2007.12
罗林、黄仕琴
陈敦利(117763)、余晓玲(118848)、陈国华(119311)、邱俊(28492)、刘建余(117104)、吕书江(118490)、吕志华(118861)、王国群(118619)、辛书照(119491)、廖青川(45547)、李勇(33580)、董创(51486)、孙宝亮(29642)、汪建军(37852)、朱永光(54208)、曹曦(120093)、周慧玲(48635) 、杨荣祥(117576)、刘红春(118488)、姜维(35989)、齐彩霞(24275)、冯建平(20990)、黄文源(123114)
DKBA 2332-2009.6
周正友
陈敦利(117763)、陈国华(119311)、邱俊(151918)、吕书江(118490)、吕志华(118861)、王国群(118619)、辛书照(119491)、罗林(118480)、李文建(120160)、孔祥贤(150648)、李勇(33580)、李英哲(35355)、朱永光(54208)、杨荣祥(117576)、任山岭(141486)、徐艳丽(47939)、张建利(112489)
DKBA 2332-2014.12
朱永光
李勇、王付群、江明、任山岭、陈冬生、周正友、符迈进、陈松柏、张建利(112489)、许贵真、姚安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目的和范围 5
1.1 目的 5
1.2 范围 5
2 术语和定义 5
3 限用物质要求 7
3.1 禁用物质要求 7
3.2 申报物质要求 7
4 新供应商引入要求 7
4.1 声明文件 7
4.2 环保协议 7
4.3 体系审核 8
4.4 年审 8
4.5 抽查 8
5 新物料引入要求 8
5.1 原材料 8
5.1.1 MCD/申报表 8
5.1.2 测试报告 8
5.1.3 标识 9
5.1.4 变更 10
5.2 整机物料 10
5.2.1 评估报告 10
5.2.2 标识 10
5.2.3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表 11
华为采购物料环保规范
关键词Key words:环保、禁用物质、需申报物质、材料成分表、标识
摘 要Abstract:明确华为公司的限用物质要求、环保标识要求以及供应商应提供给华为的环保文档要求
缩略语清单List of abbreviations:
Abbreviations缩略语
Full spelling 英文全名
Chinese explanation 中文解释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限制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质
WEEE
The EU Directive on Waste of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废弃电子电器设备回收
REACH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8 December 2006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
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欧洲第1907/2006号(EC)法规
目的和范围
目的
基于法律法规和市场对环保的需要,本规范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控股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华为)采购的物料(包括PCB、元器件、结构件、外购整机部件和合作产品等)需满足的环保要求、需要体现的环保标识以及需要提供的环保文档进行了规定。
范围
本规范是基于全球法律法规,包括欧盟WEEE/RoHS指令和REACH法规、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本文中简称中国RoHS)以及业界标准对环保的要求,并结合华为产品的实际需求制定,适用于华为所有采购物料。
本规范将根据欧盟WEEE和RoHS指令以及REACH法规、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业界标准的更改而修订。
术语和定义
均质材料:指不可机械分开成两种材料的单一材料,如金属、塑料、陶瓷、焊料、胶、镀层。机械分开指:拆除、切割、碾碎、磨、擦等手段。
PPM: PPM 为百万分之一,本规范涉及的物质含量均是通过零部件所含物质的重量与其本身重量之比换算为ppm值来代表。特别说明:若涉及到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六种有害物质,物质含量必须是零部件的均质(同种性质、物理上不可分解)部分的含量,通过所含有害物质的总重量与对应的均质部分总重量之比换算为ppm值来代表。
电子信息产品: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环保使用期限:指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发生外泄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零部件类:所有用于单板上的物料、或装配到华为产品上的物料,如元器件、线缆连接器、结构件、单板电源、嵌入式的电源等。
整机设备及合作产品:能独立应用的整机成品,如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电源、UPS、逆变器、配电柜、华为OEM/ODM的整机等。
电池: “电池”或“蓄电池”是指任何由化学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并包含一个或多个初级电池单元(不可充电的),或包含一个或多个二级电池单元(可充电的);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是指任何封装好的、能用手携带的、非工业用或自动式的普通电池、钮扣电池、电池组或蓄电池;(4) “钮扣电池”是指任何小的、圆形的、直径比高度更大,用于助听器、手表、小型便携式设备和备份电源等特殊用途的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
包装材料:由任何性质的任何材料制成的所有产品,它们用来容纳、保护、搬运、交付和提供商品,其范围从原材料到加工成的商品,从生产者到使用者或消费者。用于相同用途的“不可回收”的物品也应该被视为包装物。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 销售包装物或初次包装物sales packaging or primary packaging,即被认为是在采购地点构成某个向最终使用者或消费者提供的销售单元的包装物;(2) 组合的包装物或二次包装物grouped packaging or secondary packaging,即被认为是在采购地点构成一组一定数量的销售单元的包装物,不管这些销售单元是以这种方式向最终使用者或消费者销售的还是仅仅作为补充销售地点货架的一种方式;从产品上拿掉这类包装物并不影响该产品的特性;(3) 运输包装物或三次包装物transport packaging or tertiary packaging,即被认为是为了便于搬运和运输若干销售单元或组合的包装物,以防止在搬运和运输过程中遭到物理损坏的包装物。运输包装物不包括公路、铁路、海运和空运集装箱。对具有包装的作用同时又具有其他功能的项目(CD盒上的包装薄膜等)、包装的组成部分和辅助部分(如标签、包装上的装订钉等)也视为相应产品的包装。
禁用物质:华为采购物料中禁止存在或存在但含量必须在规定的最大极限值之下的物质,供应商必须根据设计或采用分析测试方法证明提供给华为的物料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需申报物质:欧盟REACH法规等法规规定需要通报的物质及可能对回收利用有影响的物质,供应商必须根据设计或采用分析测试方法证明提供给华为的物料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有意添加:有意添加某种物质以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除非有特殊规定,有意添加的限值标准为1000PPM,高于此限值即属于有意添加。
限用物质要求
禁用物质要求
华为公司根据不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分别制定了针对通用物料、包装材料和电池的不同的禁用物质要求,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应根据各自产品的种类满足适用的禁用物质要求,法律法规中的豁免条款在豁免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
通用物料的禁用物质要求见Huawei Substance List中的“Restricted Substances”,包装材料的禁用物质要求见Huawei Substance List中的“Restricted substances of Packaging”,电池的禁用物质要求见Huawei Substance List中的“Restricted substances of Batteries”,禁用物质要求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更新。(备注:Huawei Substance List下载地址链接: /Windchill/ext/huawei/gdp/login/helper.html,进入“环保协同”页面,“用户手册及模板”里面可以找到具体下载地址)。
原则上,所有采购物料(包括原材料、采购整机物料和合作产品)都应该满足此禁用物质要求。
申报物质要求
根据REACH法规和回收处理等的要求,华为制定了申报物质要求,供应商如果已经提供了MCD(材料成分表),则不用再重复提交申报物质表。申报物质要求见Huawei Substance List中的“Notification substances”,申报物质要求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更新。
新供应商引入要求
声明文件
所有供应商在新引入时都应该签署符合性声明文件,向华为承诺满足华为的环保要求。原则上,必须使用华为的“不使用禁用物质的声明”模板。(备注:“不使用禁用物质的声明”模板下载地址链接: /Windchill/ext/huawei/gdp/login/helper.html)
声明文件提交途径:在华为GDP系统中上传符合性声明文件电子件。原则上,电子件应该是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环保协议
所有供应商在新引入时都应该和华为签署《供应商物料环保问题赔偿协议》,以便在出现环保市场问题时依法追究责任。
体系审核
在引入新供应商时,都应该进行环保管理体系审核,由SQE按照华为的《供应商产品环保体系审核报告模板》对供应商的环保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可以作为合格供应商引入。
年审
供应商的环保管理体系年度审核合并在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审核中,由SQE执行环保体系年度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应限期整改,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再次审核通过才能作为合格供应商。
抽查
公司环保工作组将根据供应商风险等级,对供应商的环保管理体系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应限期整改,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整改完成并再次审核通过才能作为合格供应商。
新物料引入要求
零部件
MCD/申报表
在启动新物料认证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物料的材料成分表。材料成分表分为标准材料成分表“HuaweiMCD”和组件材料成分表“AssemblyMCD”两种形式。原则上,组成部件不多于10个的物料,应该提供材料成分表,组成部件多于10个的物料,可提供组件材料成分表,也可提供标准材料成分表。提供组件材料成分表时,应同时提供物质申报表,对Huawei Substance List中的“Notification substances”进行申报,按照均质材料中的含量来进行申报。
MCD提交途径:在华为GDP系统中上传MCD。
备注:系统仅能识别华为MCD模板或者IPC1752-2(Class5或者Class6)的模板。华为MCD模板下载地址链接: /Windchill/ext/huawei/gdp/login/helper.html
测试报告
在启动新物料认证时,供应商应提供高风险材料的环保测试报告。
测试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华为定义的物料风险分级原则(高风险物料判定原则如表1所示)判定出产品中用到的高风险物料,并对这些高风险物料进行测试(备注:如果某物料由多个供应商供应,则对每个供应商所供应的该物料都要进行测试),高风险物料的环保测试最少需要涵盖华为规定的该种材料的高风险物质。
测试方式:推荐先采用XRF测试,对于XRF测试结论为“不确定”或者“不合格”的项目再做化学测试进行最终的确认。测试可以在供应商的实验室进行也可以在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
高风险物料判定原则:每种物料均需要拆分至均质材料,再按照材料类别确定是否属于高风险材料,如果某物料拆分出的均质材料中含有高风险材料,则该物料为高风险物料。高风险物料中含有的高风险材料均需要测试。
高风险材料类别
法规
高风险材料类别
需要测试的高风险物质
ROHS
ABS
PBB/PBDE(阻燃剂)
聚氯乙烯PVC
铅、镉化合物(稳定剂)
聚丙烯PP
PBB/PBDE(阻燃剂)
PET和PBT
PBB/PBDE(阻燃剂)
聚酰胺PA
PBB/PBDE(阻燃剂)
镀彩锌钢板
六价铬Cr6+
REACH
线缆的绝缘和护套
邻苯二甲酸盐(增塑剂)
终端特殊要求
真皮/纺织品皮套
偶氮、六价铬、甲醛
无卤产品的PCB
卤素
测试报告提交途径:在华为GDP系统中上传环保测试报告。
标识
环保标识:环保物料不需要加贴显示RoHS符合性的RoHS标识。
无铅标识:如果是无铅元器件,可以用无铅[Lead(Pb)-Free]标识(如下图1所示,或类似含义的标志),可以标识在本体或者包装上。(备注:无铅指的是不使用含铅焊锡,高熔融温度型焊料(例如:铅基合金中铅含量≥85 %)除外)
无铅标志
无卤标识(-HF-):消费者BG的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强制要求,无卤PCB必须必须按照J-STD-609标准进行无卤标识,其他电子零件,可以自愿使用工业标准的标签或标示(例如 J-STD-609 和ISO 11469)。
对环保标识有特别要求的物料,以华为采购部发放的相应规格要求进行标识。
若供应商交货时不能按照以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需事先取得华为许可。
变更
材料成分发生变更时,供应商需遵从与华为签署的《物料PCN协议》,按照协议内容要求通知华为并进行相应管控,同时对提供的上述材料(报告MCD、测试报告和标识等)进行更新。
整机设备及合作产品
评估报告
采购整机物料和合作产品应按照《合作产品和采购整机物料环保认证要求》的要求提供环保评估报告。
备注:针对合作产品中有华为编码的物料的情况,原则上,供应商可只负责自行采购的物料的环保符合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标识
环保标识:环保物料不需要加贴显示RoHS符合性的RoHS标识。
中国ROHS标识: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以采购部发放的相应规格要求为判断依据),为满足中国ROHS的要求,采购整机物料和合作产品应在铭牌上标识如下图3和图4所示的环保使用期限标识。图2 表示产品中不含有害物质,一般为绿色,含义是:该电子电气产品不含有害物质,是绿色环保的产品,其废弃后可以回收利用,不应随意丢弃。图3 表示产品中含有某些有害物质,一般为橙色,含义是:该电子电气产品含有某些有害物质,在环保使用期限内可以放心使用,超过环保使用期限之后则应该进入回收循环系统。
不含有害物质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
含有害物质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注:10仅为示例)
无卤标识:消费者BG的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强制要求,仅适用无卤产品铭牌标签上印刷。
华为无卤产品包装和铭牌标签上无卤标识
CE标识、回收标识、电池标识:发欧盟的产品(以采购部发放的相应规格要求为判断依据),应在产品铭牌上体现CE标识、回收标识,如有电池需要在电池上体现电池标识。
其他标识,例如塑料材料成分标识、包装回收标识等,以华为采购部发放的相应规格要求进行标识。
若供应商交货时不能按照以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需事先取得华为许可。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表
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以采购部发放的相应规格要求为判断依据),为满足中国ROHS的要求,若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应在产品铭牌上体现图3所示的污染控制标识,同时应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表。可体现在纸质说明书、说明光盘(CD/DVD)等载体中,同时应随评估报告一起提供给华为。
供应商在对其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申明时,应参照表2格式。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名称及含量格式
部件名称
有害物质
镉(Cd)
铅(Pb)
汞(Hg)
六价铬(Cr(VI))
多溴联苯(PBB)
多溴联苯醚(PBDE)
………
〇
╳
〇
〇
〇
〇
本表格依据SJ/T 11364 的规定编制。
○:表示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且目前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
本标识内数字表示产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环保使用期限为50年(不同的数值表示不同的环保使用期限)。某些部件也有此标识,其环保使用年限以标识内的数字为主。因配置不同,产品可能不包括以上所有部件,请以产品实际销售配置为准。
部件名称应体现其主要构成或归类原则,如整机成品类部件可以是机柜、子架、电池、单板、线缆等,不必刻意分解为构成产品的基本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