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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基础知识()x

    时间:2021-01-16 16:23:3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公安基础知识

    一、

    要学好公安基 知 ,首先 清楚以下的关系:

    有了国家,同 也有了警察,国家

    国家

    警察 不能没有警察

    与国体一致,国体即人民民主 政

    与国家意志一致,国家意志的表

    形式即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

    是“警之于先,察之于后”

    中国共 党

    ( 政党)

    广大人民

    群众

    社 会

    

    治 的利益

    行 治 的意志

    是国家政 的重要 成部分

    治 政的暴力工具

    具有暴力性,但不是惟暴力

    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 者

    其宗旨是全心全意 人民服

    根本路 是群众路

    人民要民主

    保 人民的合法

    服 于社会, 警察在社会治安 合治理中 骨干的和 能的作用。

     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 合治理中的任

    是:

    打 :首要 ,是落 合治理

    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

    防范:是的基本措施

    教育:是的 略性措施

    管理:是的重要手段

    建 :是落 合治理的关

    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 防工作

    二、考点图解

    第 一 章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警察的起源和作用

    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 二 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的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

    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

    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

    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

    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权

    警械、武器使用权

    紧急状态处置权

    第 三 章

    公安工作的含义

    公安工作的内容

    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

    公安工作的特点

    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第 四 章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第 五 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

    公安政策的概念和作用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政策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政策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

    第 六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公安刑事执法 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

    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 公安刑事执法的主要措施

    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安行政执法

    治安管理处罚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第 七 章

    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

    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督察制度

    法制部门的监督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公安行政复议制度

    公安执法监督 公安赔偿制度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行政监察监督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检察监督

    行政诉讼监督

    社会监督

    第 八 章

    三、考点提要

    第一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警察的含义、警察的本质、 警察的基本职能、 警察产生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

    察的区别;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的区别;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

    能;公安机关的宗旨。

    二、需要理解的知识

    弄清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理解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

    要求,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警察的起源、 古代警察的特点、 近代警察的建立、 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建国后人民公安机关的成就。

    第二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公安机关任务的含义及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掌握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 公

    安机关的 9 个警种的概念及其职责范围; 掌握公安机关权力的含义、 特点和内容; 掌握治安

    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劳动教育审批权、治安行政强制权、刑事

    立法权、刑事侦查权、刑事强制权、刑罚执行权、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

    管制权、戒严执行权等概念及相关的规定。

    二、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 了解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的要求; 了解警戒、 武

    器使用权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公安工作、 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概念; 掌握刑事执法工作、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保卫工作、警卫工作的含义;掌握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二、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公安领导工作、公安秘书工作、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法制工作、公

    安教育与科研工作和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等的含义与内容; 了解刑事执法工作、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保卫工作的内容。

    三、需要理解的知识

    理解公安工作的以下特点: 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 打击与保护相结合、 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复杂性、艰苦性、危险性和易受腐蚀性。

    第四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含义; 掌握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持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的途径; 掌握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的原则;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的含义、 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基本内容和任务。

    二、需要理解的知识

    

    掌握

    掌握

    深刻理解“公安机关服从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这句话;理解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这个命题。

    三、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 直接的领导之下的意义; 了解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的新经验;了解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即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掌握政策、 公安政策的

    概念和公安政策的作用; 掌握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与总精神; 掌握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

    基本精神; 掌握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的含义和必要性; 掌握教育与处

    罚相结合的政策的含义。

    二、需要理解的知识

    深刻理解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即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理解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总精神是不枉不纵。

    三、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的内容; 了解严肃与谨慎的关系; 了解

    正确贯彻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了解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了解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了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适用对象; 掌握询问证人的概念;掌握勘验、检查的概念;掌握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查、人身检查、侦查实

    验的概念;掌握搜查的概念;掌握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掌握鉴定的概念和鉴定的范围;掌握通缉的概念;掌握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掌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掌握取保候审、拘留的适用条件;掌握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范围;掌握公

    安行政管理、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内容;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特点、原则和种类;掌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

    掌握治安管理处罚运用的概念和原则;掌握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收容教养的概念。

    二、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任务和基本职权; 了解搜查的适用对象和不用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的情况; 了解扣押物证、 书证的适用对象和注意事项; 了解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遵循的规定; 了解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遵循的规定; 了解逮捕的程序; 了解治安管理处罚的不同对象应承担的不同责任、治安管理处罚从轻从重的情形和追究时效以及追究时效的计算方法;了解劳动教养、

    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对象、审批机关、审批程序或手续、期限;了解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

    第七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督察制度、 法制部门的监督、 公安行政复议的概

    念;掌握公安赔偿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掌握公安行政赔偿、公安刑事赔偿的概念; 掌握国家

    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社会监督的概念;掌握立案监

    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执行监督的概念;掌握“ 110”报警台的新职能。

    二、需要理解的知识

    理解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三、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了解督察机构的设置、 主要职责和权限; 了解法制部门执法

    监督的范围、方式以及对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活动作出的处理; 了解

    行政复议制度的适用范围; 了解受害人取得和不取得公安行政赔偿、 公安刑事赔偿权利的条

    件;了解公安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实现途径; 了解行政监察监

    督的范围、 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行政监察机关监督警务活动的进行方式; 了解对公安机关

    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内容和形式; 了解行政诉讼监督的受案范围; 了解社会监督的

    途径;了解警公开制度的内容、警务公开的形式和办法。

    第八章

    一、需要掌握的知识

    掌握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掌握人民警察的素质、 政

    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概念;掌握人民警察的职

    业道德的含义和道德规范; 掌握人民警察义务的概念、 特点和主要内容; 掌握人民警察纪律

    的概念、特点和内容;掌握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 不得报考人民警察的情形;掌握人民警察

    辞退的概念、特点, 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掌握警衔的概念、警衔等级的设置和

    授予标准;掌握奖励的概念、奖励的种类和等级;掌握惩处、行政处分、警纪处分、刑事处

    罚的概念; 掌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含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原

    则和基本要求。

    二、需要理解的知识

    理解并掌握提高人民警察素质的紧迫性;理解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三、需要了解的知识

    了解公安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了解人民警察所要具备的政治

    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了解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的内容; 了解人民警察的录用程序和原则; 了解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人民警察辞

    退的程序和法律后果;了解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授予警衔的范围,警衔的晋升、保留、降

    级、取消; 了解奖励的审批权限和方式、 奖励的条件;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任

    务;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

    公共基础知识

    《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要点

    有关公文写作的题一般都是根据要求撰写公文或修改公文。

     作文分数约是这部分分数的一半左右,尤其要重视请示、通知、通报等公文的具体要求。

    写作时要避免出现下面的错误:

    1.标题部分: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有的标题不全;有的文种不对;有的批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 。

    2.主送机关:有的是多头主送;有的是请示平级;有的是直接送领导人。

    3.正文:有的是一文多事;有的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有的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

    却用汉字;有的是用词不当。

    4.结尾:有的结尾不合作者本意;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5.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署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6.请示未获批准抄送下级。

    7.该标明附件却未标出。

    8.签署日期混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数字。

    近几年公务员考试中出现过的《公文写作及处理》的知识点:

    1.公文纸一般采用什么型号?印章的正确位置?

    2.办理公文综述包括拟办、批办、承办、查办,对吗?

    3.会商就是开会协商公文的制发吗?

    4.需要清退的公文有哪些?

    5.公文的特点,公文根据行文方向可分几类?

    6.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可运用条例这一文种吗?

    7.文摘与综述可适当作些评述吗?

    8.合理的文件传阅路线形式是什么?

    9.函、简报是否属于正式公文?

    10.签发分为哪几种?

    《行政管理》复习要点

    一、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案例分析。常见的案例有:

    1.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应该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范围,回避的类型。

    2.关于任免事项的案例。弄清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的特点。

    3.国家公务员进口、出口的途径。

    二、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的知识点。

    1.国家行政机关与非国家行政机关的区分,其中有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区别;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别;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别。

    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性质、级别、权限责任等问题。

    3.级别大小的比较,国务院工作部门与地方机关及军队级别相对应:省部军是一级;司

    局厅师是一级;处县团是一级。

    4.降职与辞退都不属于行政处分。

    三、近几年出现的考点:

    1.行政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比例关系,政府内设部门的多少与行政层级的比例关系。

    2.单一制的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与联邦制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

    3.机构改革中的“三定” 。

    4.国家临时机构和政府机构。

    5.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6.国家公务员的重点考核内容。

    7.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的几种情况。

    8.公务员申诉和控告。

    9.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哪些权利。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政府职能的含义和作用

    政府职能体系

    政府职能转变

    中国政府机构及其改革:政府机构概述

    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

    政府机构改革

    现行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

    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特色:公务员的概念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完善公务员制度, 建设高素质的专

    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位分类与录用考核奖惩制度:职位分类制度

    录用制度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制度:职务升降制度

    任免制度

    培训制度

    交流制度

    回避制度

    工资、保险、福利、辞职、

    辞退、退休、申诉、控告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辞职、辞退、退休制度

    申诉控告制度

    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内涵

    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

    行政领导的职能与素质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行政决策:现代科学决策的趋势与标志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构成

    行政决策实施的模式

    行政执行:行政执行及其层级、手段

    行政执行的环节

    行政监督: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体系

    强化廉政勤政监督约束机制

    行政协调:行政协调的作用

    行政协调的类型及其机制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要

    一、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弄清哲学基本原理,并能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

    哲学原理有:

    1.运用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改革与稳定、政策调整与连

    续性的问题。

    2.运用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分析论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运用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关系论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4.运用质量互变规律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渐进性。

    5.运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共性与个性关系分析论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主义理论。

    6.运用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关系分析初级阶段及其主要任

    务。

    7.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述社会主义前进性与曲折性的问题。

    8.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与规律和党的群众路线。

    9.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10.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与精神文明建设。

    1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来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二、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归纳书中的基本概念、特征、观点

    1.世界的本质问题与哲学的本质问题的关系。

    2.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的关系。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在实践性基础上,科学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物质的惟一特性与固有属性。

    5.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等哲学派别的观点。

    6.认识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

    7.质与量与事物是否是同一的。

    8.社会意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社会意识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9.阶级斗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复习时还要特别注意成语、格言、俗语等包含的哲学原理。

    比如:“各瓜得瓜,种豆得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只见树目,不见森林”等各包含什么样的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和意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观

    运动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

    法的实质和核心

    坚持唯物辩证法, 反对形而上学

    实践、认识、真理:认识和实践:实践、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和真理:真理和谬误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二者的关系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及其运动

    阶级、国家、革命:阶级和阶级斗争

    国家和革命

    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

    人民民主专政

    群众、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

    《法律》复习要点

    《法律》 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比例很大, 是重点科目, 所以学习时要花费比其它科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一、法律部分内容很多,概念、程序、特征、日期等容易混淆。

    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区分,将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如“应当减轻”和“可以减轻”就有很大的区别。

    二、在考试中一般都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数是 6~8 分。

    考生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案例分析。

    1.行政处罚程序。

    2.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

    3.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及程序。

    4.行政诉讼,包括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一二审程序、判决。

    5.合同方面的案例。

    6.代理方面的案例。

    7.财产继承方面的案例等。

    三、近几年公务员考试出现的知识点:

    1.法与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2.法律渊源和法律的历史发展。

    3.法律的实施和执法。

    4.法律关系和物质关系。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什么?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吗?

    7.只有国家机关才是行政主体吗?

    8.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一样吗?

    9.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联系与区别。

    10.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1.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12.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的原则。

    14.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吗?

    15.法人成立的条件。

    16.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的情况。

    《法律》知识体系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定继承

    遗产的分配原则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邓小平理论》复习提要

    一、复习《邓小平理论》一定要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结合起来。

    十五大报告分十个部分:

    1.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

    2.过去五年的工作。

    3.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

    5.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

    6.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

    7.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9.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

    10.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

    还要注意十五大修改党章的基本考虑是在党章中明确规定, 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二、复习时要着重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3.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及“三步走”的战略步骤。

    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一国两制”问题。在复习时还要注意与马克思哲学原理相结合。

    三、在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例关系等。比如:

    1.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因素的统一,前者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属性,其

    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在什么地方?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同一劳动的两方面,而不是两种劳动。

    3.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关系,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关系。

    4.流通中货币所需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的比例关系。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7.商品高层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区别。

    8.几种类型的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9.社会互助、个人储蓄是我国保障体系的内容。

    四、以下知识点是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曾多次出现过的。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2.货币量基本的职能。

    3.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4.货币是不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市场经济最基本规律。

    7.非价格竞争。

    8.市场机制的核心。

    9.搞活企业的中心环节。

    10.期货交易采取的组织形式。

    11.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及功能。

    12.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

    13.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形式。

    《邓小平理论》知识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

    发展经济的战略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的外交战略

    “一国两制” 、统一祖国

    公务员考试:十六届三中全会复习资料

    一、从总体上把握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内容:

    十六届三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

    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其中,把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列为全会的第一项议程, 表明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

    的党中央,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 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

    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促进经济和社

    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

    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基本内容:

    1.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

    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历史性考验。

    要联系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理解这个问题。 这些有利条件包括:

    连续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 为改革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广泛利益

    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改革提供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国

    际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

    2.“五个统筹” :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

    自然和谐发展、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

    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全会还依据 “五个统筹” 的要求,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完善公有制为

    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

    体制, 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宏

    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 健全就业、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

    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改革目标,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

    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 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 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

    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五个统筹”的具体内容以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3.“五个坚持”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

    方向, 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坚持统筹兼顾,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个坚持”

    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

    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五个坚持”的具体内容。

    4.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

    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全会认为, 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

    效实现形式, 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 进一步增

    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是一个全新的提法, 要注意可能作为选择

    题进行考查。

    5.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

    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 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 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

    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 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要注意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等。

    6.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 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双层经营体制” 应该引起注意, 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和“经营体制” 。

    7.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

    制度要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撑、基础和保障。

    三、把握《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基本原则:

    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立足我国国情, 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

    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有利于促

    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五个有利于” )

    全会指出, 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 政治、 文化和社会生

    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应该

    保持稳定。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依照法定程序, 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

    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要注意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五个有利于” 。

    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主要是针对考查形势与政策部分的选择题而言的。 与十六届三中

    全会有关的考试内容, 考生应该引起重视的还有与之相关的分析题。

     由于十六届三中全会主要涉及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宪法修改”两个议题,因此今年的分析

    题应当对有关这两个问题的相关原理有充分的重视。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中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的“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经济” 两个章节。

     复习过程中, 应当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表述与这两章的有关理论联系起来。

    “宪法修改”中需要注意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依照法定程序, 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而且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

    部分内容的建议》将“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这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应当联系《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第八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中的相关原理深刻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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