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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小绞车培训教案(18页)

    时间:2020-09-07 16:13:4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煤矿小绞车培训教案

    【篇一:绞车操作工培训教案】

    绞车操作工

    第一节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方针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

    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

    4、法是行为规则的总称。

    5、法是社会的上层建筑。

    三、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

    、违法

    违法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危害,有过错的行为。

    构成违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是人们违背法律的行为,针对人们的行为来说的。

    (2)违法是对社会有危害性或有害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4)违法的主体必须具备责任能力。

    2、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就要对社会和受害者负一定的责任。

    3、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实施的

    惩罚性强制措施。

     3 种类型:

    1.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指国家对触犯刑事法律,从而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采取

    的强制措施。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制裁。

    方法,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

    ① 管制(3 个月-2 年)

    ② 拘役(1 个月-6 个月)有期徒刑 (6 个月-15 年)

    ④ 无期徒刑

    ⑤ 死刑

    (2)附加刑

    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驱逐出境。

    2.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指国家对违反民事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民事权益从而应

    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主要有以下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

    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指国家机关或企事业组织对违反法律、法规从而应追究其

    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所给予的制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劳动教养等。

    四、犯 罪 构 成

    犯罪是指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它具有

    对社会有危害性、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特征。犯罪的构成有四个

    要素:

    1.犯罪主体

    2.犯罪客体

    3.犯罪主观方面

    4.犯罪客观方面

    五、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1、煤矿自然条件差,灾害多。

    2、煤炭产业集中度不够,煤矿数量多生产力水平低。

    3、煤矿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投入不足,抗灾防灾能力差。

    4、煤矿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综合素质差,管理落后。

    5、重生产、轻安全问题突出。

    二、面临的形势

    1.重、特大事故多发。

    2.瓦斯、水害重、特大事故居高不下。

    3.小煤矿事故多。

    4.煤矿职业危害严重。

    5.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大量存在。

    6.安全技术和装备尚不能保障安全生产。

    7.行业技术基础亟待加强。

    8.与先进产煤国家安全生产水平差距大。

    三、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对策

    1.坚决消除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2.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改造小煤矿。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4.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原理实行科学管理。

    5.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6.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

    六、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含义

    (一)安全第一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处理

    (1)安全与生产协调发展时,两者可以并列第一。

    (2)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冲突时,生产及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2、“安全第一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各种生产建设中,职工生

    命安全第一,必须把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作为

    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二)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 ”是实现 “安全第一 ”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

    以预防为主。事故源于隐患。防范事故的有效办法,就是要主动排

    查、综合治理各项隐患,把预防工作做在各项工作之前,把事故消

    灭在萌芽状态。

    (三)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包括改善行政、技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采用新

    技术、新装备以及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

    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

    七、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法律

    一、安全生产法

    (一)总则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

    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3.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4.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

    责。

    (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的权利

    (1)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

    (2)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3)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二、矿山安全法

    1.《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

    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2.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3.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4.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5.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三、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于 1986 年 3 月 19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矿产资源法》是保障国家资源合理利

    用、保障矿山安全、促进采矿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

    矿山相关的主要规定:

    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禁止将探矿权、采矿

    权倒卖牟利。

    3、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

    资源。

    ①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②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

    离以内。

    ③铁路、重要公里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④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⑤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

    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⑥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四、煤炭法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

    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我国于 1996 年 8 月 29 日通过了《煤

    炭法》,自 1996 年 12 月 1 日施行。

    八、煤矿安全生产主要行政法规

    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该条例于 2000 年 11 月 7 日以国务院第 296 号令颁布,自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的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

    法规,是依法监察的法律武器,填补了煤矿监察法规空白,对于依

    法治矿,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

    (1)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背景:

    一是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二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工

    作的需要;三是改变和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客观需要。

    目的:

    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

    健康,促进煤矿健康发展。

    (2)主要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

    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处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

    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许可证的有

    效期。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篇二:小绞车司机培训教案】

    教案首页( 1)

    章节名称:小绞车基本知识

    授课时数: 1 课时

    授课时间: 2014 年月日星期共 2 节

    教学目的:

    使学员掌握小绞车概念、规格型号及其结构

    教学重点:

    1、绞车概念; 2、规格型号; 3、绞车结构。

    教学难点:

    规格型号。

    教学法选用:

    ppt 教案进行教学

    参考书目、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

    第一章小绞车基本知识

    第一节小绞车基本概念

    1、小型绞车:煤矿井下使用的滚筒直径 1.6m 及其以下的绞车。

    2、小型绞车类型的分类方法:( 1)按照钢丝绳缠绕方式:可分为

    缠绕式绞车和磨擦式绞车;

    (2)按照滚筒个数:可分为单滚筒绞车和双滚筒绞车;( 3)按照传动方式:可分为齿轮传动绞车和液压绞车;( 4)按照防爆性能:

    可分为防爆绞车和非防爆绞车;( 5)按照滚筒直径:可分为 1.6m 、

    1.2m 、0.8m 及其以下绞车。

    3、煤矿井下常用的绞车类型:提升运搬绞车、调度绞车、起重绞车、

    回柱绞车、凿井绞车和无极绳绞车等。

    第二节绞车技术规格

    1、调度绞车为调度车辆的一种绞车,常用于井下采区煤仓装车站调

    度室、重载矿车,也可用于其他辅助搬运作业。几种主要调度绞车

    的主要技术特征:

    小绞车的分类:①调度绞车 : jd-11.4(jd-1)jd-25(jd-1.6)jd-40(jd-2.5)

    jd-55(jd-4) ②慢速绞车 : jm-14jm-28

    ③双速多用绞车 : jsdb-10(sdj-14) js db-16(sdj-28)

    ④回柱绞车 jh-8jh-14 jh-20

    2、调度绞车的组成部分 :

    调度绞车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滚筒装置、制动装置、机座和电动机。

    滚筒由铸铁制成,其主要功能是缠绵绕钢丝绳牵引负荷;绞车上共

    装有两组制动闸,在电动机一侧的制动闸用来制动滚筒,在大内齿

    轮上的工作闸用于控制滚筒运动;机座由铸铁制成,电动机、轴承

    支架及闸带定位板均用螺栓固定在机座上;电动机为专用的隔爆三

    相鼠笼电动机。

    教案首页( 2)

    章节名称:回柱绞车概念及结构特点

    授课时数: 1 课时

    授课时间: 2014 年月日星期共 1 节

    教学目的:

    使学员掌握回柱绞车概念及结构特点

    教学重点:

    1、回柱绞车概念; 2、结构特点。

    教学难点:

    回柱绞车结构特点

    教学法选用:

    ppt 教案进行教学

    参考书目、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

    第三节回柱绞车概念及结构特点

    1、回柱绞车概念:

    回柱绞车就是能拆除和回收回采工作面顶柱的一种机械。回柱作业

    是件危险性工作,人员不能直接进入回柱空顶区,此时可把回柱绞

    空顶危险区段较远的安全地段,用钢丝绳钩头来拉倒和回收顶柱。

    牵引力大和牵引速度慢是回柱绞车的主要性能要求。回柱绞车除用

    来回柱放顶外,也可用来拖运重物和调运车辆。

    2、回柱绞车结构特点:

    (1)传动系统都有一级减速比很大的蜗杆蜗轮传动,皆具备自锁功能,不会发生下放重物拉动滚筒旋转情况;( 2)总传动比大,能在 电动机功率较小时,获得较大的牵引力;( 3)具有整体结构,便于 移动和安装,甚至可以用回柱绞车牵引力来牵引绞车本身移动;( 4)

    电气控制装置简单,皆具有隔爆性能,可用于有瓦斯、煤尘的环境

    场所;( 5)有的电动机联轴器上装有手动制动闸,有的在蜗轮减速

    器出轴上装有活动齿轮和锥形磨擦控制器,使回柱绞车可以按信号

    准确停位;( 6)因蜗轮蜗杆传动效率低、易造成发热和温升过高,

    所以必须重视润滑和维护。

    教案首页( 3)

    章节名称:钢丝绳

    授课时数: 1 课时

    授课时间: 2014 年月日星期共 1 节

    教学目的:

    1、使学员掌握钢丝绳的结构类型

    2、使学员掌握钢丝绳接头的规定

    教学重点:

    1、钢丝绳的结构类型; 2、钢丝绳接头的规定。

    教学难点:

    钢丝绳接头的规定

    教学法选用:

    ppt 教案进行教学

    参考书目、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

    第四节钢丝绳

    1、钢丝绳的结构类型:

    钢丝绳的品种很多,基本类型一般可按按绳的结构、形状、捻法、

    捻制特性、尺寸及用途分类区别。通常可归纳为:( 1)按绳的断面

    形状分:①圆钢丝绳;②扁钢丝绳;③编织钢丝绳;

    (2)按绳的结构分:①单捻钢丝绳;②双捻钢丝绳;③三捻钢丝绳;(3)按绳的捻制特性分:①点接触钢丝绳;②线接触钢丝绳;③面 接触钢丝绳;( 4)按绳(股)的捻法分:①右同向捻钢丝绳;②左

    同向捻钢线绳;③右交互捻绳;④左交互捻绳;( 5)按股的断面分

    类:①园股钢丝绳;②异型股钢丝绳:( 6)按的直径分:①细直径

    钢丝绳;②粗直径钢丝绳;③

    普通直径钢丝绳;( 7)其它分类。

    2、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的规定:

    根据 2012 版《煤矿安全规程》第 409 条规定,使用有接头的钢丝

    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下列设备中使用:①平巷运输设备;

    ②30 度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③斜巷架空乘人装置;

    ④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⑤斜巷无极绳绞车;

    (2)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直径的

    1000 倍。插接钢丝绳的质量要求:①平巷用钢丝绳,在滚筒外部有 接头数必须遵守下列要求:运输距离小于 600 米,只准有 1 个接头; 运输距离 600-1000 米时不得超过 2 个接头;运输距离大于 1000 米

    时,不得超过 3 个接头;②插接一两条钢丝绳,必须同型号、同直

    径,其两端插接长度应相等;填入钢丝绳内部的绳股,必须塞满除

    去麻芯的空间;③钢丝绳插接部位的直径与钢丝绳直径应基本相同,

    不得比原直径增加 10%;④各对应股相交的位置应均匀分布,不得

    有松驰现象;⑤应进行钢丝绳插接试样的拉力试验,插接段抗拉力

    的损失不得大于原绳破断力的 4%。

     教案首页( 4)

    章节名称:绞车的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制动装置

    授课时数: 1 课时

    授课时间: 2014 年月日星期共 1 节

    教学目的:

    使学员掌握绞车的安全装置、绞车信号装置使用要求、带式制动闸

    的要求、制动闸操作手把行程的要求

    教学重点:

    1、绞车的安全装置 2、绞车信号装置使用要求

    3、带式制动闸的要求 4、对制动闸操作手把行程的要求

    教学难点:

    绞车信号装置使用要求

    教学法选用:

    ppt 教案进行教学

    参考书目、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

    第五节绞车的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及制动装置

    1、绞车的安全装置:

    绞车上应有下列安全装置:( 1)制动闸:各类绞车都有必须具备制

    动闸,重要绞车应有手动操纵闸和能自动纵的保险闸;( 2)深度指

    示器:规程规定提升绞车必须能深度指示器;( 3)各种保险装置:

    规程规定,提升绞车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防止过卷装置、限速

    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等九大保护装置。

    2、绞车信号装置使用要求:

    对绞车信号装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

    井要设置红灯信号装置,行车时灯亮;绞车停运 6 小时以上或事故

    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 听到清

    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送上红灯,向行人示警,然后闸紧工作

    闸,松开制动闸,按信号指令方向起动绞车空转;绞车信号工在爱

    护信号装置,不能随意拆卸;正常停车后,应拉灭示警红灯,司机

    离开岗位时,必须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

    3、带式制动闸的要求:

    (1)闸带与钢带连接就使用铜或铝质铆钉铆接,铆钉埋入深度不小于闸带厚度的 30%;(2)带式制动闸安装到绞车上后,闸带与闸轮 的接触面积不小于闸带面积的 70%;(3)闸带使用

    后不得有裂纹,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 3mm;(4)与闸带要连的拉

    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等零件不得有损伤或变形,拉杆螺栓应

    用背帽背紧;( 5)闸把及杠杆等应操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带不应

    有明显伸长。

    4、对制动闸操作手把行程的要求:

    操作有固定支撑的工作闸操作手把,必须注意操作手把动作行程的

    要求。其目的是防止操作手把拉到施闸极限位置,再无施加制动力

    矩的能力,使制动力矩不足而发生事故。施闸手柄的工作行程不得

    超过全行程的 3/4。这是绞车操作工接班上岗后应认真检查的项目之

    一。同时,有些利用液压、气动等动力来进行制动的活塞杆、重锤、

    吊杆和平共处连杆等,也不能运行到极限位置或受到阻挡,必须留

    有余地。

    教案首页( 5)

    章节名称:采区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授课时数: 1 课时

    授课时间: 2014 年月日星期共 1 节

    教学目的:

    使学员掌握采区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调度绞车的检查维护要求

    教学重点:

    1、采区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2、调度绞车的检查维护要求

    教学难点:

    采区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定。

    教学法选用:

    ppt 教案进行教学

    参考书目、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

    第二章采区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第一节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及检查维护

    采区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有下列主要内容:

    (1)小绞车安装必须牢固正确:固定使用 1 年以上的小绞车应打水

    泥基础,地锚不少于 4 根,临时安装时,必须坚持四压两戗;( 2)

    地滚齐全良好:变坡点地滚直径不小于 250 毫米,宽度 200—250 毫

    米,轴径不小于 100 毫米;( 3)信号扬声光兼备,符合完好标准,

    集中安装,便于操作;( 4)连接装置保险可靠:矿车连接插销必须

    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卡子型钩头不少于 4 副,插接型钩

    头插接长度不少于 4—5 捻距;( 5)设施齐备实用:有防跑车装置

    和跑车防护装置,要求做到一坡三挡;( 6)明确各工种职责,严格

    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做到司机、信号工、把钩

    工三者密切配合;( 7)严格执行行车时不行人和严禁蹬钩扒车的规

    定;(8)组织机构建全,成立小绞车专业管理组,定期强制升井检

    修,确保小绞车的完好状态。

    2、对调度绞车的检查维护要求:

    对调度绞车的检查维护有下列要求:( 1)检查各部位螺栓、销子、螺母、垫圈等到是否有松动、脱落,应及时拧紧和补全;( 2)检查 信号装置及电动机运行操作按钮是否完好和有无失爆现象,信号发 出是否清楚和明亮,否则应修理或更换;( 3)检查滚筒有无损坏和 破裂,钢丝绳头固定是否牢固,轴承有无漏油,钢丝绳排列是否整

    齐,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检查闸带有无裂纹,闸带磨损是否超

    限(应留有不少于 3 毫米厚度),拉杆螺栓、叉头、闸把等到是否

    有损伤或变形,背紧螺母是否松动;( 5)检查闸把及系统动作是否

    灵灵活,施闸后,

    闸把不得达到水平位置,应当比水平位置略有上翘 30—40 度;( 6)

    检查固定绞车的顶柱和戗柱是否牢固,基础螺栓或锚杆是否有松动,

    底座有无裂纹有问题应及时紧固或处理;( 7)检查电动机空载起动

    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起动开关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和完

    好要求;( 8)检查轴承及电动机开关、电缆、闸带等到是否温度过

    高,过高应及时采取降温措施和更换变质的润滑油;( 9)经常擦拭

    绞车,清理浮尘和杂物,保持周围环境干净卫生。

     教案首页( 6)

    章节名称:绞车基本知识

    授课时数: 1 课时

    授课时间: 2014 年月日星期共 1 节

    教学目的:

    使学员掌握绞车制动闸发热的原因及预防、绞车钢丝绳排列不整齐

    的危害、过卷、松绳冲击、放飞车等的概念

    教学重点:

    1、绞车制动闸发热的原因及预防: 2、绞车钢丝绳排列不整齐的危

    害:3、过卷、松绳冲击、放飞车

    教学难点:

    绞车制动闸发热的原因及预防

    教学法选用:

    ppt 教案进行教学

    参考书目、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

    第二节绞车基本知识

    1、绞车制动闸发热的原因及预防:

    绞车制动闸发热的原因有:用闸过早、过多、过猛;重物下放经常

    使用制动闸,绞车设有电气动力制动系统,单滚筒绞车常有此种情

    况;闸瓦螺栓松动或闸瓦磨损过度,螺栓头触及闸轮;闸瓦与闸轮

    安装不正确,接触面积过小闸轮摆动较大。

     处理预防方法:改进操

    作方法,提高操作技术水平,重物下放时决不可电动机怀送电就松

    闸放重车,严格控制牵引负荷,尤其是重物下放更要严格控制,否

    则不但因需要制动时制动闸发热,甚至可能造成制动不住带绳跑车

    事故;应经常检查维护,调整闸瓦与闸轮的接触情况。

    2、绞车钢丝绳排列不整齐的危害:

    绞车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有下列危害:( 1)加快钢丝绳的磨:钢丝绳

    在 滚筒上杂乱无章缠绕时,爱力绳经常要从乱排绳子中挤出来又压

    进去,造成严重磨擦和磨损,致使钢丝绳直径磨细和断丝增多,缩

    短使用寿命;( 2)造成钢丝绳滑出滚筒外,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

    齐时堆挤严重,堆挤高度超过滚筒边高时钢丝绳将会滑出滚筒外,

    轻则断丝,重则断绳。

    3、过卷、松绳冲击、放飞车:

    过卷:因绞车操作工精神不集中,操作失误或自动减速装置失灵,

    使串车或其他提升容器提升到上部终点停车位置 0.5—1m 以上,称

    为过卷。

     松绳冲击:就是提升容器在提升钢丝绳松驰的条件下自由

    下放或下落,到提升钢丝绳被容器突然拉紧时的状态。

     放飞车:就

    是绞车重负荷下放运行时,电动机不给电松开闸,利用重力下放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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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名称:钢丝绳调头的方法和斜巷提升运输中经常发生的事故

    【篇三:绞车司机培训教案】

    小绞车司机培训教案

    机电科 2014-5-16

    第一章 小绞车的结构

    小绞车指的是滚筒在 1.2 米以下的矿用绞车。结合我矿井下绞车的

    实际使用情况,分为调度绞车、回柱绞车两大类来进行学习。

    一、调度绞车

    (一)调度绞车型号的含义

    调度绞车是用以调度车辆的一种绞车,常用于井下采区、煤仓及装

    车站调度室、牵引矿车,也可用于其它辅助牵引作业。

    调度绞车型号的含义是:

    如常用的 40kw 绞车表述为 jd-2.5 。该绞车钢丝绳静拉力为 25kn ,

    约为 2.5 吨。常用的 25kw 绞车表述为 jd-1.6 。该绞车钢丝绳静拉力

    为 18kn ,约为 1.6 吨。常用的 11.4kw 绞车表述为 jd-1 。该绞车钢

    丝绳静拉力为 18kn ,约为 1.8 吨。

    (二) jd-1 (jd-11.4 )型调度绞车的组成部分

    jd-1 型调度绞车由电动机、齿轮与传动装置、滚筒装置、制动闸、

    工作闸、

    底座等部件组成。

    (三) jd-1.6 (jd-25

    )型调度绞车的组成部分

    jd-1.8 型调度绞车由防爆电动机、减速装置、综合式制动闸、滚筒

    装置、综合式工作闸、底座等六部分组成。

    (四) jd-2.5 (jd-40

    )型调度绞车的组成部分

    jd-2.5 型调度绞车由防爆电动机、减速装置、综合式制动闸、滚筒

    装置、综合式工作闸、底座等六部分组成。

    二、双速绞车

    (一)双速绞车型号的含义

    双速绞车是供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之用。由于它的高度较

    低重量又轻,特别适应于薄煤层、和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以及

    各种采煤工作面回收沉入底板或被矸石压埋的金属支柱。随着机械

    化采煤程度的提高,它越来越多地被广泛用于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作为安装、回收牵引各种设备和备件之用。

    双速绞车型号的含义是:

    jsdb-13 型双速绞车其中:

    j- 指的是卷扬机型

    s-指的是第一特征(双速多用)

    d-指的是第二特征(齿轮传动)

    b-指的是隔爆型

    13-指的是慢速时钢丝绳外层最大静张力为 130kn

    该绞车结构特点有

    1、本绞车具有快慢两个速度档位,慢速档牵引力大,用于拉重负荷;

    快速档速度快,用于回绳,拉空车等。

    第二章 小绞车的安装

    调度绞车与双速绞车在井下安装,一般无固定的硐室,为此,安装

    时要求:

    2、使用一年以上的调度绞车与回柱绞车,应安装在水泥基础上;

    3、调度绞车与双速绞车的安装位置必须有设计,一般应对正拉车方向,安装稳固,其突出部分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 0.7 米,其它部位的

    空间应保证司机能安全操作、维修方便。

    4、必须有声光兼备的信号,电铃、信号灯应装在信号板上,操作按

    钮也应装在操作板上,操作板固定在司机操作方便的位置,操作按

    钮不得随便活动放置,以免摔碰而发生误操作。

    5、压戗柱的固定不得加楔,戗柱应保持一定的角度。

    第三章 小绞车的操作

    一、操作调度绞车的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操作工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调度绞车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与操作

    方法,会一般性的检查、维修、润滑及保养,并会处理一般性的常

    见故障。

    3、操作工必须了解斜巷的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

    巷道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

    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二)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调度绞车周围顶帮情况有无异常,绞车固定是否牢靠,清除

    杂乱异物,便于瞭望;

    2、检查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裂纹,磨损余厚不得

    小于 3 毫米,铜或铝质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表面应光洁平整,无

    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

    栓等应完整齐全;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即应闸住;综合

    式制动闸把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 3/4 即应闸住。

    3、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和严重锈蚀,直径符合要

    求,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缠绕绳长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容绳量;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相同,

    并连接牢固;绳端连接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绞车应

    有可靠的护绳板;

    4、检查绞车的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动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

    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5、空车起动时,应无异响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6、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三)起动:

    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向行人示警;闸紧

    制动闸,松开工作闸,按信号指令方向起动绞车空转;

    2、缓缓压紧工作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绞车滚筒慢转,

    平衡起动加速,最后压紧工作闸手把,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

    速度;

    3、操作工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

    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4、下放矿车时必须反转电动机,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

    不准松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更不得无电运

    行放飞车;

    5、工作中禁止两个闸把同时闸紧,以防烧坏电动机;

    6、如遇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四)运行:

    1、绞车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观察钢丝绳,手不离

    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2、绞车运行中不得与他人交谈;

    3、注意绞车各部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

    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① 有异响、异味、异状;

    ② 钢丝绳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③稳定绞车支柱有松动现象;

    ④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⑤电动机单向运转或冒烟;

    ⑥突然停电或有其它险情时。

    (五)停车:

    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工作闸,使

    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工作闸,停车、停

    电;

    2、上提矿车,车过上端变坡点后,操作工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

    停车不到位;

    3、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拉灭示警红灯;操作工

    离开岗位时,必须将供电的磁力起动器停电闭锁。

    (六)其它要求:

    1、严禁超载挂车、蹬钩、扒车;

    2、矿车掉道,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3、因处理事故或其它原因车辆在斜巷中停留时,司机应集中精力,

    注意信号,手不离闸把,严禁离岗;如需松绳处理事故时,必须由

    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固定矿车;

    4、如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制定专项

    提升措施,确保安全。

    二、操作双速绞车的要求

    (一) 一般要求:

    1、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回柱绞车的性能与结构、熟悉信号的联系

    方法,会检查、维修、润滑、保养设备,并会处理一般性的常见故

    障。

    (二)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双绞车附近的顶帮情况有无变化;

    2、检查固定绞车的支撑是否牢靠;

    3、检查绞车各部螺栓、销子等有无松动、脱落等情况;

    4、检查操作按钮是否完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信号装置是否清晰

    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是否超过规定 。

    (三)工作时注意事项:

    1、绞车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倾听信号。

    2、绞车工作时,注意整理钢丝绳,使其缠绕整齐,工作时钢丝绳不

    能全部放完,在滚筒上至少保留三圈。

    3、变换速度时,必须在绞车停稳且空载的情况下,方可搬动调速手

    把换挡,切勿在运转情况下换挡,以免打齿。若调速手把搬不动,

    可点动电机,再搬调速手把,切勿硬搬,硬砸。

    4、快慢速使用应遵循如下原则:空载或轻载时可使用快速档,重载

    时必须使用慢速档,否则会损坏机器。

    三、小绞车司机实际操作时与挂钩工的分工:

    每部车至少要有名专职司机和摘挂钩工两人同时负责拉放车。绞车

    司机对绞车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挂钩工对轨道、运输设备及安全

    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需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挂

    钩工挂好料车并告知绞车司机,绞车司机联系好下一倒钩点后,通

    知挂钩工打开阻车器及挡车木。挂钩工负责警戒,绞车司机负责放

    (拉)车。运料人员须经常检查挡车木、阻车器的状况,确保在其

    完好状况下运料。

    第四章 小绞车的信号装置

    绞车信号装置的要求与使用注意事项是:

    1、绞车信号装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

    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装置,行车时红灯亮;

    2、各种发送信号的设施,应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不得有失爆现象;

    3、绞车停运超过 6 小时以上或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

    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操作工联系,

    明确后再试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4、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打开红灯,向行人示警,然后闸

    紧工作闸,松开制动闸,按信号指令起动绞车;

    5、绞车操作工要爱护信号装置,不得随意拆卸;

    6、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熄灭示警红灯;

    7、信号的规定一般是:一声 “停”、二声 “开”、三声 “松 ”、四声 “行

    人”。

    第五章 《煤矿安全规程》之绞车的缠绳要求

    第三百八十一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总

    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 5%;

    (二)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为 10% 。

    第三百八十五条 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

    (一)平巷运输设备;

    (二) 30 度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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