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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地质作业规程

    时间:2021-01-05 12:29:3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煤矿地质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煤矿地质基础资料及 类型划分

    第一节 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第二节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三章 煤矿地质补充调查和勘探

    第四章 煤矿地质观察和综合分析

    第一节 地质观察

    第二节 资料编录

    第三节 综合分析

    第五章 建矿阶段地质工作

    第一节 开工前地质工作

    第二节 施工中地质工作

    第三节 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第六章 煤矿生产阶段地质工作

    第一节 基础要求

    第二节 采区掘进地质工作

    第三节 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地质工作

    第四节 煤矿水平延深地质工作

    第五节 露天矿工程地质工作

    第七章 煤矿闭坑阶段地质工作

    第八章 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第九章 附则

    附录一 建矿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附录二 生产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附录三 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

    附录四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写提要

    附录五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附录六 煤矿闭坑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提升煤矿安全高效开采地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订本规程。

    第2条 煤矿企业(矿井)、相关单位煤矿地质工作,适适用于本规程。

    第3条 煤矿地质工作是指从煤矿基础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全部地质工作。

    第4条 煤矿地质工作应坚持“综合勘查、估计预报、保障安全”标准。

    第5条 煤矿地质工作关键任务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结构、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煤层顶底板、陷落柱、地温、地应力和边坡稳定性等地质特征及其改变规律,预先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多种地质原因,并做好对应估计预报工作。

    (二)进行地质补充调查和勘探、地质观察、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和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地质资料,处理煤矿安全生产中多种地责问题。

    (三)计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和煤层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情况,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四)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6条 煤矿企业(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7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该设置地测部门,配置所需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外,还应配置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测部门责任人、地质副总工程师应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8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定时对地质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停提升煤矿地质工作质量。

    第9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主动采取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停提升煤矿地质工作技术水平。

    第二章 煤矿地质基础资料及 类型划分

    第一节 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第10条 煤矿必备区域地质资料和图件

    1.矿区地质资料;

    2.矿区地质结构纲要图;

    3.矿区地形地质图;

    4.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矿区关键地质剖面图。

    第11条 煤矿必备地质资料及图件

    1.地质勘探汇报、建矿设计、建矿地质汇报和生产地质汇报;

    2.煤矿(井)地层综合柱状图;

    3.煤矿(井)地形地质图;

    4.煤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计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

    5.煤矿(井)地质剖面图;

    6.煤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适适用于煤层倾角大于25°多煤层矿井);

    7.勘探钻孔柱状图;

    8.煤矿(井)瓦斯地质图;

    9.井上下对照图;

    10.采掘工程平面图;

    11.煤矿(井)煤岩层对比图;

    12.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相关图件。

    第12条 煤矿必备地质资料台账

    1.钻孔结果台账;

    2.地质结构台账;

    3.瓦斯资料台账;

    4.井筒、石门见煤点台帐;

    5.工程地质资料台账;

    6.环境地质资料台账;

    7.储量动态台账;

    8.井田及周围老窖地质资料台账。

    第13条 矿区(煤矿)还应该依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编制相关地质汇报、图件和台账。全部汇报、图件和台账全部应该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并每六个月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图件百分比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标准。

    第14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员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留并便于利用;应建立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第二节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15条 井工矿应该依据地质结构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顶底板和其它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井工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四种类型(表2-1)。

    露天矿应该依据地质结构复杂程度、煤层稳定性、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露天矿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种类型(表2-2)。

    表2-1 井工矿地质类型划分

    划分依据

    类 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极复杂

    地质结构

    简单

    中等

    复杂

    极复杂

    煤层稳定程度

    稳定和较稳定煤层储量占全矿井储量80%以上,其中稳定煤层储量所占百分比大于40%

    稳定和较稳定煤层储量占全矿井储量60%~80%

    稳定和较稳定煤层储量占全矿井储量 40%~60%

    不稳定和极不稳定煤层储量占全矿井储量60%以上

    瓦斯类型

    瓦斯矿井,煤层瓦斯含量小于5m3

    瓦斯矿井,煤层瓦斯含量大于5m3/t,且小于10 m3

    高瓦斯矿井,煤层瓦斯含量大于10 m3/

    突出矿井或根据突出矿井管理

    水文地质

    类型

    简单

    中等

    复杂

    极复杂

    其它

    开采

    地质

    条件

    顶底板

    煤层顶底板平整,顶板完整性好,裂隙不发育

    顶底板较平整,局部凹凸不平,顶板较完整、裂隙不很发育

    顶底板凹凸不平,顶板裂隙比较发育,岩性比较松软破碎

    顶底板凹凸不平,顶板岩性松软、破碎,裂隙发育

    倾角

    15°以下

    15-30°

    30-45°

    45°以上

    其它特殊地质原因

    通常不出现陷落柱、冲击地压、地热和沙窗等地质危害

    偶有陷落柱、冲击地压、地热和沙窗等地质危害

    常有较多陷落柱、冲击地压、地热和沙窗等地质危害

    煤层大面积遭受陷落柱、冲击地压、地热和沙窗等地质危害

    注:1. 地质结构复杂程度划分按本规程第16条实施。

    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按本规程第17条实施。

    3.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按《煤矿防治水要求》实施。

    4. 按划分依据就高不就低标准,确定井工矿地质类型。

    表2-2 露天矿地质类型划分

    划分依据

    类 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地质结构

    简单

    中等

    复杂、极复杂

    煤层稳定性

    稳定

    较稳定

    不稳定、极不稳定

    工程

    地质条件

    以坚硬岩层为主,软弱结构层(面)不发育,有极少软弱结构层(面)或层间距大于30m,含水性差,不影响边坡稳定

    坚硬岩和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多或层间距为15~30m,含水性中等,对边坡稳定有一定影响

    坚硬岩和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极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很多或层间距小于15m,含水性强或有井工矿开采破坏边坡现象等,严重影响边坡稳定

    水文

    地质条件

    = 1 \* GB3 ①地形有利于地表水自然排泄,露天煤矿周围无地表水体或距地表水体很远,地表水和地下水无水力联络

    = 2 \* GB3 ②地质结构简单,结构断裂对露天煤矿充水作用甚微

    = 3 \* GB3 ③含水层不发育,不需要疏干

    = 4 \* GB3 ④边坡岩层岩性坚硬,软弱夹层不发育,地表水、地下水对边坡稳定基础无影响

    = 1 \* GB3 ①地形不利于地表水自然排泄,露天煤矿周围有地表水体,但距地表水体较远,地表水和地下水联络不亲密,含水层补给条件较差

    = 2 \* GB3 ②地质结构中等,煤层上部无松散含水层或松散含水层厚度不大

    = 3 \* GB3 ③含水层虽较发育,但易于疏干

    = 4 \* GB3 ④边坡岩层软弱夹层较发育,地表水、地下水对边坡稳定有一定影响

    = 1 \* GB3 ①地形不利于地表水自然排泄露天煤矿周围有地表水体,地表水和地下水有水力联络

    = 2 \* GB3 ②地质结构复杂,或煤层上部被较厚松散含水层覆盖

    = 3 \* GB3 ③含水层发育,不易疏干

    = 4 \* GB3 ④边坡岩层软弱夹层发育,地表水、地下水对露天开采和边坡稳定有很大影响

    注:1. 地质结构复杂程度划分按本规程第16条实施。

    2. 煤层稳定性划分按本规程第17条实施。

    3. 按划分依据就高不就低标准,确定露天矿地质类型。

    第16条 地质结构复杂程度划分以断层、褶皱和岩浆岩侵入等原因为主。

    (一)简单结构。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产状改变不大,断层稀少,没有或极少受岩浆岩影响,不影响采区合理划分和采面连续推进。关键包含:

    1.产状靠近水平,极少有缓波状起伏;

    2.缓倾斜至倾斜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

    3.为数不多和方向单一宽缓褶皱。

    (二)中等结构。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产状有一定改变,断层较发育,有时局部受岩浆岩一定影响,对采区合理划分和采面连续推采有一定影响。关键包含:

    1.产状平缓,沿走向和倾向均发育宽缓褶皱,或伴有一定数量断层;

    2.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伴有较多断层,或局部有小规模褶曲及倒转;

    3.急倾斜或倒转单斜、向斜和背斜;或为形态简单褶皱,伴有稀少断层。

    (三)复杂结构。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产状改变很大,断层发育,有时受岩浆岩严重影响,影响采区合理划分,只能划分出部分正规采区。关键包含:

    1.受几组断层严重破坏断块结构;

    2.在单斜、向斜或背斜基础上,次一级褶曲和断层均很发育;

    3.紧密褶皱,伴有一定数量断层。

    (四)极复杂结构。含煤地层产状改变极大,断层极发育,有时受岩浆岩严重破坏,极难划分出正规采区。关键包含:

    1.紧密褶皱、断层密集;

    2.形态复杂特殊褶皱,断层发育;

    3.断层发育,受岩浆岩严重破坏。

    第17条 煤层稳定性以煤层改变规律和可采性划分。

    (一)稳定煤层。煤层厚度改变很小,改变规律显著,结构简单至较简单;煤类单一,煤质改变很小。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

    (二)较稳定煤层。煤层厚度有一定改变,但规律性较显著,结构简单至复杂;有两个煤类,煤质改变中等。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可采范围内厚度及煤质改变不大。

    (三)不稳定煤层。煤层厚度改变较大,无显著规律,结构复杂至极复杂;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煤类,煤质改变大。包含:

    1.煤层厚度改变很大,具忽然增厚、变薄现象,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

    2.煤层呈串珠状、藕节状,通常连续,局部可采,可采边界不规则;

    3.难以进行分层对比,但可进行层组对比复煤层。

    (四)极不稳定煤层。煤层厚度改变极大,呈透镜状、鸡窝状,通常不连续,极难找出规律,可采块段零星分布;或无法进行煤分层对比,且层组对比也有困难复煤层;煤质改变很大,且无显著规律。

    第18条 煤矿投产后,应在1年内进行地质类型划分,编写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汇报,并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报当地煤矿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立案。

    第19条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汇报关键内容

    (一)煤矿位置、范围及四邻关系,自然地理等情况;

    (二)以往地质工作及质量评述;

    (三)区域地层及煤矿地层;

    (四)地质结构特征及复杂程度评定;

    (五)煤层分布特征及稳定性评定;

    (六)煤层瓦斯赋存规律及矿井瓦斯等级;

    (七)水文地质条件及类型;

    (八)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及类型;

    (九)煤层顶底板、陷落柱及其它开采地质条件评述;

    (十)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十一)煤矿地质工作提议;

    (十二)附相关地质图件。

    第20条 一个煤矿标准上只评定划分一个地质类型,但在地质结构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条件等有显著分区规律时,可分区、分煤层划分地质类型。

    第21条 煤矿地质类型每5年应该重新确定。煤矿发生突水、煤层发生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改变时,应该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第三章 煤矿地质补充调查和勘探

    第22条 当矿区(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和建设需要时,应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补充调查,搜集相关地质资料,关键调查煤矿(井)内或周围煤矿开采情况,并将老窑、采空区标绘在地形地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件上。

    第23条 煤矿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地质补充调查和勘探。

    (一)原勘探结果勘探程度不足,或遗留有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和重大工程地质等问题;

    (二)在建矿过程中,结构、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条件发生重大改变;

    (三)煤矿(井)内老窑或周围相邻煤矿采空区未查清;

    (四)资源整合、水平延深和煤矿(井)范围扩大时,原地质勘探汇报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和建设要求;

    (五)煤矿(井)内软弱结构层(面)不清或勘探程度不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和建设需要,或未进行专门水文、工程地质勘察;

    (六)为提升资源/储量等级或新增资源/储量;

    (七)其它专题安全工程要求。

    第24条 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应以查明地质结构、煤层厚度、瓦斯赋存规律、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等为关键任务,满足工程设计和安全采掘要求。

    第25条 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应遵照物探、钻探和坑探(露天煤矿)相结合标准,坚持“一孔多用”,钻孔应兼顾地质、水文、瓦斯和工程等多项任务。

    第26条 井工矿补充勘探工程部署应井上下结合、且和井巷设计工程结合。补充勘探钻孔应穿过煤矿(井)范围内全部可采煤层和关键含水层,应穿过最下部可采煤层底板30m。

    沿走向推进露天矿则应平行于煤层走向布设,勘探线之间应尽可能保持平行等距,并和地质剖面线一致。补充勘探钻孔应穿过最下部可采煤层底板30m。

    第27条 勘探工程标准上应部署在已经有勘探线上。井工矿加密勘探线应尽可能和石门、采区上(下)山等关键井巷工程方向一致。为处理一些地责问题和井巷设计需要等勘探工程可按实际需要合理部署。

    第28条 对含有工业价值有益矿产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采样化验,圈定符合工业品位和可采厚度要求范围,编写相关汇报。

    第29条 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应由煤矿企业组织实施,含有对应资质单位负担,现场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补充地质勘探汇报。补充地质勘探设计和汇报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组织教授评审和验收。

    第四章 煤矿地质观察和综合分析

    第一节 地质观察

    第30条 煤矿地质观察应做到立即、完整、正确、统一。

    (一)观察、描述、统计应在现场进行,并统计在专门地质统计薄上;统计薄统一编号,妥善保留;

    (二)观察和描述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表示确切、关键突出、图文结合、字迹清楚,客观地反应地质现象真实情况;

    (三)观察和描述应统计时间、地点、位置和观察、统计者姓名;

    (四)观察和描述应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相结合;

    (五)观察资料应立即整理并转绘在素描、结果台账及相关图纸上,并由观察人员进行校对。

    第31条 穿过含煤地层井巷均应逐层观察其岩性特征、厚度及产状等,煤层、标志层、煤层顶底板、巷道变形、冒顶、片帮或底鼓等情况应关键观察。

    露天矿采煤工作面观察间隔依据工作面推进速度和煤层稳定性来决定,每推进一次应进行素描;岩层、煤层测绘点间距应以能连出圆滑分界线为准,但相邻两点间最大距离不得超出剖面线间距1/2;煤层顶底板(包含夹矸)测绘点间距不应大于30m,特殊情况应加密。

    第32条 沉积岩观察内容

    (一)砾岩、砂岩和粉砂岩应描述其颜色、结构结构,碎屑成份、大小、形态、磨圆度、分布排列特征和含量,杂基、胶结物成份,岩石分选性、支撑和胶结类型,同生矿物和次生矿物及其分布特征,结核和包体成份、大小和形态,和稀盐酸反应情况等。

    (二)粘土岩应描述其颜色、结构结构及页理特征、固结程度,滑腻感,断口形状、可塑性,吸水软化或膨胀特点,粘结性,所含化石及其保留完整程度,结核和包体情况等。

    (三)化学岩及生物化学岩类应描述其颜色、结构和结构,关键成份及杂质成份、硬度,所含化石、结核或包体大小、形态、分布情况,裂隙发育特征、方向性和充填物,和稀盐酸反应情况等。

    (四)沉积岩层还应描述层理类型和特征,层面结构和接触关系等。对于煤层对比困难煤矿,应系统搜集沉积相、沉积旋回等资料。

    第33条 煤层观察内容

    (一)井筒、石门和穿层巷道揭露煤层地点应进行观察;顺煤层巷道观察点间距按表4-1实施,遇地质结构时,应合适加密。

    表4-1 煤层观察点间距

    煤层稳定性

    稳定

    较稳定

    不稳定

    极不稳定

    观察点间距l/(m)

    50<l≤100

    25<l≤50

    10<l≤25

    l≤10

    (二)观察煤层厚度、煤分层厚度、宏观煤岩成份和类型,夹矸(层)厚度、岩性和坚硬程度,煤体结构及其空间展布,裂隙发育特征。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时,按表4-1要求间距探测煤层全厚。

    (三)层位难以判定,煤层对比困难时,还应观察煤光泽、颜色、断口、软硬程度、脆韧性、结构、结构,煤层中结核和包裹体成份、形状、大小、坚硬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等。

    (四)煤层含水性、产状。

    (五)煤层顶底板特征,其中包含:伪顶、直接顶、老顶和伪底,岩石类型、厚度,和煤层接触关系,裂隙发育情况等。必需时,测试岩石物理力学参数。

    (六)煤层变薄、分岔、尖灭、合并时,应观察煤层结构、煤质、煤和围岩接触关系、围岩岩性等。

    (七)煤层遭受冲刷时,应观察冲刷带岩性、冲刷标志,系统搜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等基础资料。

    第34条 断层观察内容

    (一)断层面形态、产状、擦痕和阶步;

    (二)断层带中结构岩成份、分布特征和胶结情况,断层带宽度、充填及充水性。必需时做岩组分析;

    (三)断层两盘煤、岩层产状、错位和牵引特征、伴生和派生小结构、断层类型;

    (四)断层切割关系,断层、褶皱组合特征;

    (五)断层周围煤厚、煤体结构、围岩破碎程度和出水情况等。

    第35条 褶皱观察内容

    (一)褶皱形态、两翼产状、长度、翼间角;

    (二)褶皱位置、走向、侧伏向和侧伏角;

    (三)褶皱和煤厚改变、煤体结构改变、顶底板破碎等关系。

    第36条 岩浆岩体观察内容

    (一)岩石名称、颜色、结构结构、矿物成份、结晶和自形程度、分布排列特征;

    (二)岩体产状、形态、侵入层位、对煤层厚度和煤质影响。

    第37条 陷落柱观察内容

    (一)形状、大小和陷落角;

    (二)柱面形态;

    (三)充填物岩性、层位密实程度和含水性;

    (四)陷落柱周围煤、岩层产状要素等。

    第38条 露天矿边坡观察内容

    (一)边坡岩层(岩体)岩石特征,软弱结构层(面)赋存状态、分布规律、接触关系、接触面特征及产状等;

    (二)和边坡稳定相关节理裂隙性质、产状、发育方向及程度、裂隙带宽度、充填物等;

    (三)松散及风化岩石岩性、次生矿物、岩石破碎程度、和坚硬岩石接触关系及接触面特征等;

    (四)滑坡体(包含排土场)位置、范围及滑落时间、滑动方向、滑落面产状及渗水情况等。

    第二节 资料编录

    第39条 井下观察、统计、描述地质现象,必需于升井后1天内整理完成,并反应在相关图件或台账、素描等地质文档中。对采掘工程部署有影响,或可能造成安全问题地质信息,要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研究,排查治理隐患。

    第40条 立井素描图基础要求

    立井应编录两个互成直角井筒素描剖面,其中主素描剖面应和矿井地质剖面方向相一致。必需时,需加绘井筒水平地质断面。

    第41条 石门和斜井素描图基础要求

    结构复杂程度为简单或中等时,可编录一帮(或顶、底)素描图;结构复杂程度为复杂或极复杂时,应绘制素描展开图。

    第42条 岩巷素描图基础要求

    结构复杂程度为简单、中等或岩巷沿同一层位掘进时,每隔20~50m编录一个迎头断面,遇地质结构时加密;结构复杂程度为复杂、极复杂或岩巷穿层掘进时,应编录一帮素描图或素描展开图。

    第43条 关键煤巷素描图基础要求

    巷道能够揭露全厚近水平、缓倾斜煤层,稳定或较稳定时,应实测煤层小柱状;不稳定或极不稳定时,应编录一帮素描图。巷道不能揭露全厚近水平、缓倾斜煤层,第一分层巷道应做一帮素描图。

    巷道能够揭露全厚倾斜、急倾斜煤层,稳定或较稳定时,应实测煤层小柱状;不稳定或极不稳定时,应编录迎头断面,并编绘巷顶水平切面图。巷道不能揭露全厚倾斜、急倾斜厚煤层,应编录煤门一帮素描图和必需迎头断面,并编绘巷顶水平切面图。

    第三节 综合分析

    第44条 煤矿地质综合分析必需以完整、正确第一手资料为基础。地质综合分析应紧密围绕煤矿存在关键地责问题;着眼目前,兼顾长远;立足煤矿,结合区域。

    第45条 综合分析关键内容

    (一)含煤地层层序、沉积特征及其演化规律;

    (二)煤层结构、煤体结构、煤层厚度和煤质控制原因和改变规律;

    (三)煤矿中小型结构及其组合特征、展布规律和估计方法;

    (四)含煤地层中岩浆岩体特征、分布规律及其对煤层和煤质影响;

    (五)瓦斯(或二氧化碳)分布规律;

    (六)水文地质特征;

    (七)煤层顶底板、冲击地压、陷落柱、老空区、地热和边坡稳定等地责问题;

    (八)煤矿勘探、建设和生产中新出现地责问题。

    第46条 煤矿每十二个月年末应依据相关资料,依据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煤炭资源/储量估算,掌握煤炭资源/储量动态。

    第47条 综合分析结果应反应在煤矿生产地质汇报、地质说明书及各类地质图件上,供设计生产部门使用。

    第48条 当煤矿发生地质灾难事故,或某种地质原因可能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原因时,应立即和科研单位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勘查和分析研究,提出专门研究汇报,指导安全生产。

    第五章 建矿阶段地质工作

    第49条 建矿阶段地质工作关键任务:系统搜集编录所揭露一切地质资料,立即估计预报并研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地责问题,编制建矿地质汇报并移交给生产单位全部地质资料。

    建矿阶段地质工作,由煤矿建设单位负责,煤矿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第一节 开工前地质工作

    第50条 新矿(井)开工前应开展以下地质工作

    (一)熟悉煤矿(井)设计依据最终地质勘探汇报,掌握煤矿(井)地质特征及其和区域地质关系;

    (二)熟悉煤矿设计,分析和煤矿相关地质结构、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其它技术资料,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三)复查井筒检验孔资料;

    (四)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煤层露头、经典地质剖面、地面塌陷、地表水体、老空区、小窑、邻近煤矿生产和地质资料等;并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五)编制煤矿瓦斯地质图,研究煤层瓦斯赋存规律,评定煤层突出危险性;

    (六)编制井巷揭煤探测方案、井巷过地质结构及含水层技术方案,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预防煤和瓦斯突出、透水事故发生。

    第51条 编制关键井巷工程预想地质资料

    (一)井筒,关键石门,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首采区上(下)山、运输巷、回风巷、切眼等平面图、剖面图及其地质说明书;

    (二)井底车场、总运输水平、总回风水平水平地质切面图;

    (三)其它井巷工程需要预想地质资料。

    第二节 施工中地质工作

    第52条 井巷掘进过程中,应按本规程相关要求对井巷穿过地层、煤层、地质结构、陷落柱和含水层等进行观察、编录和综合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立即补充、修改原有地质资料。

    第53条 井筒施工时,当发觉影响施工不利地质原因时,应立即提供补充地质资料。采取冻结法施工井筒,应观察井温、水位、井下涌(漏)水量等改变情况。

    第54条 采取预注浆方法施工井巷工程应进行以下工作:

    (一)注浆钻孔岩心编录,编录关键是岩心裂隙率、破碎带观察和描述;

    (二)注浆钻孔简易水文统计,提出注浆前后抽(压)水试验资料;

    (三)具体观察统计注浆层、段注浆材料充填裂隙及空洞等情况。

    第55条 井巷掘进过程中,出现地质异常或和预想地质资料有较大出入时,应采取以钻探为主、配合物探手段查明相关地质情况,不然,不得组织施工。

    第56条 巷道掘进过程中,应部署瓦斯探测工程,测定本煤层和邻近煤层(平均厚度0.3m以上)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

    第57条 石门、立井和斜井揭煤前,应采取物探和钻探等手段综合探测煤层厚度、地质结构、瓦斯、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依据探查情况,采取对应方法。尤其要对瓦斯进行预抽,预防煤和瓦斯突出;对结构微弱带、含水层进行注浆加固,预防突水。

    第58条 在施工中,应观察分析影响施工膨胀性粘土、流砂、基岩风化带、软岩、不稳定岩体及岩浆岩体等分布情况,必需时应采样测试。对缺乏可靠化验资料可采煤层,应进行必需采样化验。

    第59条 建矿及生产阶段煤矿瓦斯防突工作,根据《防治煤和瓦斯突出要求》(安全监管总局第19号局长令)实施。

    建井过程中,对含有煤和瓦斯突出判定条件矿井,必需进行煤和瓦斯突出判定。对已发生煤和瓦斯突出或瓦斯异常涌出地段,应具体统计地质现象,分析煤和瓦斯突出或瓦斯异常涌出相关地质原因,总结规律。

    第60条 建矿及生产阶段煤矿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防治水要求》(安全监管总局第28号局长令)实施。

    第61条 有冲击地压倾向煤矿,应开展冲击地压探测和监测工作,分析冲击地压和多种地质原因关系,采取有效方法预防冲击地压发生。

    第62条 有地热危害矿井,应有计划地进行地温观察和探测,查明本矿井恒温带深度和温度、不一样深度和各结构部位地温改变梯度;分析地温异常改变地质原因;掌握煤矿(井)地温改变规律,估计地热异常区。

    第63条 有煤层自然发怒危险煤矿,应测定煤自燃倾向性、自然发怒期等参数。对于有火区或受邻近煤矿火区威胁煤矿,应查明火区分布范围。

    第64条 露天矿基建过程中应立即开展边坡研究工作,测定和边坡稳定性相关岩石力学参数,评价边坡稳定性,进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难估计预报及其防治等工作。

    第65条 新矿建成后,要立即编制煤矿(井)瓦斯地质图,提出煤矿(井)瓦斯综合防治和利用计划和方案。

    第66条 建矿施工单位应在新矿移交前6个月,组织编写《建矿地质汇报》,报煤矿建设单位组织教授审查。建矿地质汇报编写提要见附录一。

    第三节 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第67条 新矿移交生产时,应同时移交关键地质资料

    (一)地质汇报

    1.煤矿(井)最终地质勘探汇报;

    2.井筒检验孔总结汇报及建矿期间补充地质勘探总结汇报;

    3.建矿设计;

    4.建矿地质汇报。

    (二)图纸

    1.煤矿地形(或基岩)地质图;

    2.设计开拓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急倾斜煤层应绘制对应立面投影图);

    3.井上下对照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煤矿瓦斯地质图;

    6.煤矿充水性图;

    7.关键井巷工程地质剖面图;

    8.补充勘探钻孔柱状图;

    9.关键井巷地质素描图;

    10.回风和运输水平地质切面图;

    11.工程地质平面、断面图(露天煤矿);

    12.其它必需图纸。

    (三)地质台账等资料

    1.结构素描卡片、台账和照片;

    2.煤层厚度实(探)测卡片和台账;

    3.瓦斯参数测定结果及瓦斯抽采统计台账;

    4.煤和瓦斯突出观察卡片和台账;

    5.煤矿涌水量、井巷探放水、突水点、井上下长久水文动态观察台账;

    6.注浆、预注浆资料;

    7.煤质及有益矿产化验结果台账;

    8.地温、水温、煤层自然发怒统计台账;

    9.原始观察和探测资料;

    10.煤(岩)层标本;

    11.工程地质台账;

    12.环境地质台账;

    13.其它相关资料。

    第六章 煤矿生产阶段地质工作

    第一节 基础要求

    第68条 煤矿生产阶段地质工作关键任务是:依据煤矿生产需要,开展地质估计预报工作,立即编写提供多种地质汇报、地质说明书等相关地质资料,保障安全生产。

    第69条 生产阶段地质工作应该根据本规程相关要求,立即对揭露地质情况进行观察、编录和综合分析,随时补充和修改地质资料。当现有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时,应按要求进行补充地质勘探。

    第70条 新矿移交生产后应在1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汇报,以后每5年修编一次。可和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汇报同时进行,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教授审定。生产地质汇报编写提要见附录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生产地质汇报立即进行修编:

    (一)地质结构、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质等发生了较大改变;

    (二)煤炭资源/储量改变值超出前期保有资源/储量25%;

    (三)阶段补充勘探工程完成以后;

    (四)煤矿改扩建之前。

    第二节 采区掘进地质工作

    第71条 采区设计前3个月应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见附录三。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审批。

    第72条 地质资料不清时,应采取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明落差3m以上断层、直径大于20m陷落柱,和煤层层数和厚度、顶底板岩性、瓦斯赋存规律、水文地质条件、岩浆岩侵入等情况。查明和采空区、老窑空间关系,确定防隔水煤(岩)柱。

    第73条 采区掘进工程结束后30天内,由地测部门提出采区掘进地质总结,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审核。

    第三节 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地质工作

    第74条 回采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地测部门要提出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见附录三。由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审批。

    第75条 工作面掘进期间地质工作

    (一)查明影响回采工作面连续推进断层和褶皱,煤矿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回采工作面内隐伏断层或陷落柱等;

    (二)查明瓦斯赋存情况,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方法,不掘突出头。

    (三)查明工作面及周围水文地质情况,并采取防透水方法;

    (四)依据实测资料估计工作面内煤层厚度及结构改变情况,厚煤层或特厚煤层应绘制工作面煤厚等值线图;

    (五)测定煤质、煤岩等参数,分析煤岩、煤质改变规律,评价煤工业利用路径;

    (六)查明煤层顶板岩性、厚度和裂隙发育程度,评价煤层顶板稳定程度;

    (七)巷道实见煤层冲刷变薄带,应查明其类型,确定其影响范围;

    (八)查明揭露岩浆岩体位置、形态、影响范围及其对整个工作面破坏程度,测定煤变质带宽度,确定煤变质程度;

    (九)利用工作面巷道查明下部邻近煤层地质条件;

    (十)核实工作面煤炭资源/储量。

    第76条 工作面形成后,应进行相关地质、物探、钻探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结构等情况,并在7天内提出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见附录三。

    煤和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或煤层瓦斯含量大于5m3

    第77条 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地质工作

    (一)立即整理分析工作面采高和煤厚资料,对分层开采厚煤层,探明煤厚,绘制剩下煤厚等值线图;

    (二)实测多种地质结构位置、形态和性质。综采工作面发觉断层,必需跟踪观察,研究其延展趋势,立即估计预报;

    (三)整理煤炭采出量和损失量等资料,分析损失量组成百分比及原因,提出提升回采率提议;

    (四)探测回采工作面上覆岩层裂缝带分布范围;

    (五)观察分析工作面出水点位置和涌水量大小等资料,防范滞后突水;

    (六)依据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资料,研究瓦斯涌出和地质原因之间关系,分析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规律。

    第78条 回采工作面开采结束后应在30天内提出采后地质总结汇报;分层开采时,在最下一分层开采结束后30天内提出。报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审核。

    第四节 煤矿水平延深地质工作

    第79条 煤矿新水平延深时,应进行地质工作

    (一)了解设计意图、安全生产对地质工作要求;

    (二)研究延深区现有地质资料可靠程度,关键包含各煤层稳定性和可采性,褶皱、断裂、岩浆侵入体等控制程度,瓦斯、水、地压和地热等灾难危险程度;

    (三)核实原有煤炭资源/储量可靠程度,评价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和有工业价值其它有益矿产;

    (四)估计延深水平关键井巷工程和首采区地质、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条件;

    (五)针对存在地责问题,进行单项或系统补充地质勘探。

    第80条 水平延深地质工作应达成要求

    (一)查明延深区基础结构形态。地质结构复杂程度为简单或中等煤矿应查明落差20m以上断层;地质结构复杂程度为复杂煤矿应基础查明影响采区划分关键地质结构;地质结构复杂程度为极复杂煤矿应对有开采可能地段进行必需控制,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二)煤层、煤质分布特征,分布范围,可采程度;

    (三)掌握延深水平瓦斯、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和地热等灾难危险程度及其分布。

    (四)可采煤层资源/储量,高级资源/储量所占百分比应达成《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要求;

    (五)和延深水平主体工程和首采区相关地质结构、层位、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及其它开采地质条件等均已控制。

    第81条 煤矿水平延深地质工作由煤矿企业组织实施,水平延深补充地质勘探应由有对应资质单位负担。施工前勘探负担单位应按附录四编制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勘探现场工作结束后3月内提交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汇报,汇报按附录五要求编写;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和勘探汇报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组织教授审批和验收。

    第五节 露天矿工程地质工作

    第82条 依据采场、排土场边坡稳定和采剥、运输等工程地质需要,应对多种岩石进行力学、其它物理和水理性质试验:

    (一)软岩压缩及膨胀性;

    (二)软岩极限抗压、抗拉、抗剪强度,弹性模量,泊松比,普氏系数等;

    (三)室内大岩体,软弱结构层(面),岩体抗剪强度及摩擦指数;

    (四)和公路路面设计相关岩石力学试验(卡车运输露天矿做此项试验);

    (五)岩石密度、孔隙度和含水性等;

    (六)松散岩石自然安息角等。

    第83条 煤矿企业应立即开展边坡稳定性研究工作,提出防滑方法和滑坡、泥石流估计预报。关键包含:

    (一)滑落层(面)赋存状态及边坡滑落规律;

    (二)影响岩石物理力学强度指标原因及岩体强度指标;

    (三)影响边坡稳定多种地质原因及影响程度;

    (四)边坡稳定计算方法及稳定贮备系数和边坡角值等。

    第七章 煤矿闭坑阶段地质工作

    第84条 煤矿闭坑阶段关键地质工作

    (一)整理分析煤矿地质资料,总结关键地质规律;

    (二)进行采探对比,评价原勘查资源/储量可靠性并确定其可靠系数;

    (三)评价原勘查网度合理性;

    (四)核实煤矿资源回采率,分析多种损失所占百分比;

    (五)总结共(伴)生矿产综合开采和利用情况;

    (六)明确煤矿采空区范围,并标绘在相关图件上;

    (七)评定闭坑后地表沉陷、滑坡、地下水位及水质改变等问题,并提出防范灾难方法提议;

    (八)露天煤矿在闭坑前应进行全方面地质测绘,对多种图纸、资料进行全方面修改;

    (九)提出煤矿未来可能利用地质资源及提议。

    第85条 闭坑地质汇报应在开采活动结束前1年,由煤矿企业组织编制。煤矿闭坑地质总结汇报编写提要见附录六。

    煤矿闭坑地质总结汇报(包含图纸资料)应该报当地煤矿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立案。

    第八章 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第86条 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应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采取优异技术装备,依靠信息化技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地测资料、设计资料和采掘工程数据库及三维地质模型,实现煤矿地质信息工作动态管理,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地质保障。

    第87条 信息化平台关键内容

    (一)煤矿概况:煤矿(井)边界、老窑边界和采空区分布等;

    (二)煤矿勘探资料:勘探钻孔和物探资料等;

    (三)煤矿地质原因:地层、结构、煤层、煤岩、煤质、瓦斯、水文、地温和地应力等;

    (四)煤矿设计:井巷和硐室及瓦斯抽采钻孔等;

    (五)煤矿采掘工程:井巷、硐室及采空区等;

    (六)煤炭及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

    (七)相关地质资料:地质勘查资料、煤矿地质汇报、煤矿设计说明书、瓦斯抽采工程说明书、瓦斯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等、煤矿地质、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汇报等。

    第88条 信息化平台应含有基础功效

    (一)煤矿勘查工程、地质原因、井巷设计、采掘工程等信息实现三维可视化;

    (二)可编辑生成煤矿(井)必备地质图件;

    (三)资源/储量动态管理;

    (四)在优化采掘工程部署、瓦斯抽采设计、煤矿防治水和地质灾难防治等方面含有一定智能化;

    (五)含有兼容性和扩展性。

    第89条 煤矿应建立地质勘探信息数据库和三维地质模型,进行地质资料处理、综合分析和数字化自动成图,实现地质工作信息化和模型化管理。

    第90条 煤矿应立即将设计、建设、生产及施工中获取井巷、硐室等工程信息和揭露地质信息植入信息化平台中。

    第91条 实施地面煤层气抽采煤矿(井),应将地面煤层气井、地质和排采等信息植入数字化平台中。

    第92条 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由煤矿地测部门负责,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组织验收。

    第九章 附则

    第93条 原煤炭工业部1983年11月颁发《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和1984年5月颁发《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附录一 建矿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一)文字说明

    第一章 序言

    目标、任务及汇报编写依据。

    第二章 煤矿概况

    煤矿位置、交通、范围、自然地理和四邻关系,煤矿地质勘探概况,煤矿开拓设计及基建等情况。

    第三章 地层和地质结构

    煤矿(井)地层和含煤地层,矿区和煤矿(井)及开拓范围内结构、岩浆岩、陷落柱特征及其控制程度和对煤层赋存及开采影响。

    第四章 煤层

    煤层赋存特征、煤岩、煤质和煤尘爆炸性及煤自燃倾向性等。

    第五章 瓦斯地质

    瓦斯参数测定结果及矿井瓦斯判定情况,煤层瓦斯赋存特征、瓦斯涌出影响原因分析及其涌出量等。

    第六章 水文地质

    煤矿水文地质特征、煤矿水害危险评价、煤矿涌水原因及涌水量等。

    第七章 工程地质

    煤层顶底板、地应力、地热和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等。

    第八章 资源/储量估算

    煤炭和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估算,有工业开采价值其它有益矿产资源分析。

    第九章 探采对比

    开拓区内地质结构、煤层、瓦斯、水文、资源/储量等方面对比。

    第十章 结论及提议

    建矿采掘揭露和补充勘探取得关键地质结果及认识,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地质工作提议。

    (二)附图

    1. 煤矿(井)地形(基岩)地质图;

    2. 回风水平地质切面图;

    3. 运输水平地质切面图;

    4. 首采区勘探线地质剖面图;

    5. 井筒地质素描图;

    6. 采区上(下)山地质剖面图;

    7. 首采区煤层底板等高线和资源/储量估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

    8. 煤矿瓦斯地质图;

    9. 煤矿综合水文地质图。

    (三)附表

    1.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基础表和汇总表;

    2. 煤岩、煤质测试结果表;

    3. 补充勘探钻孔结果表;

    4. 水质分析结果表;

    5. 瓦斯参数测定结果表;

    6.煤矿涌水量统计表。

    附录二 生产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一)文字部分

    第一章 序言

    目标、任务和要求及汇报编写依据。

    第二章 煤矿概况

    煤矿位置、范围、交通、四邻关系、开拓生产布署等。

    第三章 煤矿勘探概况

    地质勘探、补充地质勘探和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揭露及其探测地质信息等情况。

    第四章 地层和地质结构

    区域地层、煤矿(井)地层和含煤地层,矿区、煤矿(井)及开拓范围内结构发育程度和展布规律及其结构复杂程度评价。

    第五章 煤层

    煤层赋存特征及其稳定性分析,煤岩、煤质、煤尘爆炸性和煤自燃倾向性等,评定煤层稳定程度。

    第六章 瓦斯地质

    瓦斯参数测定及煤矿瓦斯判定情况,煤层瓦斯赋存特征、瓦斯涌出影响原因分析和煤层瓦斯抽采及煤矿瓦斯涌出量等。

    第七章 水文地质

    煤矿水文地质特征、煤矿涌水量及其影响原因及水害危险性分析等,划分水文地质类型。

    第八章 工程地质

    煤层顶底板、地应力、地热和陷落柱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等。地层组合关系、软弱层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边坡稳定性和其它开采技术条件(露天煤矿)。

    第九章 煤矿地质类型

    依据煤矿地质条件对煤矿地质类型进行划分。

    第十章 资源/储量估算

    煤炭和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估算,有工业价值矿产资源分析。

    第十一章 探采对比

    地质结构、煤层、瓦斯、水文和资源/储量等方面对比及对原勘探工程评述。

    第十二章 结论及提议

    补充勘探、生产采掘揭露及探测等在地质、瓦斯、水文、工程和资源等方面取得关键结果,煤矿后续地质工作提议。

    (二)附图部分

    1.煤矿地形地质图;

    2.煤矿地层综合柱状图;

    3.补充勘探钻孔柱状图;

    4.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和资源/储量估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

    5.煤矿地质剖面图;

    6.煤矿瓦斯地质图;

    7.井上下对照图;

    8.采掘工程平面图;

    9.关键井巷地质素描图;

    10.工程地质平面图(露天煤矿);

    11.工程地质断面图(露天煤矿);

    12.其它必需图纸。

    (三)附表

    1. 补充勘探钻孔结果表;

    2.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基础表和汇总表;

    3. 煤岩、煤质测试结果表;

    4. 瓦斯参数测定结果表;

    5. 水质分析结果表。

    附录三 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

    一、采区地质说明书

    (一)正文

    1.采区位置、范围、四邻关系、井上下对照关系,和勘探工作等情况;

    2.相邻采区实见地质结构、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等情况;

    3.区内煤(岩)层产状改变情况,断层和褶皱特征、分布范围和控制程度,估计对采区开拓、开采影响;

    4.区内可采煤层厚度、结构及可采范围,应估计最上可采煤层可采性;

    5.分层叙述各煤层顶底板类型、岩性、厚度、含水性及物理力学性质,关键说明各煤层群(组)之间间距和岩性改变;

    6.估计区内可能存在岩浆岩体,冲刷带等情况;

    7.分析煤层瓦斯赋存规律,评价煤层突出危险性,估算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

    8.说明水文地质条件,查明采空区及周围老空区范围,估计突水危险性、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提出防隔水煤柱和探放水等工程技术要求;

    9.分析地温、地应力改变规律,估计区内地应力异常区和地热危害区,评价煤自燃危险程度;

    10.估算采区煤炭资源/储量;

    11.针对存在地责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和提议。

    (二)附图

    1.井上下对照图;

    2.采掘工程平面图;

    3.采区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4.采区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5.采区回风水平和运输水平地质切面图;

    6.采区地质剖面图;

    7.采区煤层厚度等值线图;

    8.采区瓦斯地质图。

    二、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

    (一)正文

    1.工作面位置、范围和邻区和地面关系;

    2.区内煤(岩)层产状和地质结构关键特征及其对本工作面影响,估计断层落差,掘进找煤方向及褶皱位置和形态;

    3.工作面实见煤厚、煤层结构、煤体结构,估计其改变情况;

    4.煤层顶底板岩性、厚度、物理力学性质;

    5.工作面瓦斯地质特征;

    6.关键含水层和关键导水结构和工作面关系,查明工作面周围老空区范围,分析工作面突水危险性,估计工作面最大涌水量,提出防隔水煤柱、探放水等提议;

    7.岩浆岩体对工作面可能造成破坏情况;

    8.工作面煤炭资源/储量;

    9.地热、冲击地压和煤自燃等危险程度;

    10.针对存在地责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及提议。

    (二)附图

    1.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2.有代表性工作面地质剖面图或局部地质结构剖面图;

    3.相邻煤层或本煤层群地层综合柱状图。

    三、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

    (一)正文

    1.工作面位置、范围、面积和和四邻和地表关系;

    2.工作面实见地质结构概况,实见或估计落差大于三分之二采高断层向工作面内部发展改变情况;

    3.实见点煤层厚度、煤层结构和煤体结构情况,及其向工作面内部改变规律;

    4.实见点煤层顶板岩性、厚度,裂隙发育情况;

    5.估计岩浆岩体、冲刷带、陷落柱等位置及其对正常回采影响;

    6.估计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分析瓦斯涌出和地质结构、采煤方法关系;

    7. 估计工作面最大涌水量;

    8.工作面煤炭资源/储量;

    9.地热、冲击地压和煤自燃预防提议;

    10.针对存在地责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及提议。

    (二)附图

    1.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煤厚等值线图、夹矸(层)厚度等值线图、相邻煤层间距等值线图等;

    2.工作面地质素描图;

    3.关键地质剖面图;

    4.煤层顶底板综合柱状图;

    5.回采工作面瓦斯地质图。

    附录四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写提要

    (一)文字部分

    第一章 序言

    勘探目标、任务、要求及设计编写依据。

    第二章 煤矿概况及关键地责问题

    煤矿位置、交通、范围、自然地理及地形地貌,煤矿开拓及生产现实状况,煤矿(井)地层、结构、煤层、煤岩、煤质、瓦斯和水文地质等及安全生产中存在关键地责问题。

    第三章 勘探工程布署及要求

    勘探工程目标、工程部署标准、勘探方法及工程量,技术要求和工序等。

    第四章 勘探施工组织管理及保障方法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保障方法。

    第五章 勘探预期结果

    预期地质勘探结果和资源/储量预算等。

    第六章 工程预算

    勘探工期、工程材料、资金等预算。

    (二)图纸部分

    1.地形地质及勘探工程部署图;

    2.关键勘探线地质预想剖面图;

    3.关键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预算图;

    4.其它相关图纸。

    附录五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汇报编写提要

    (一)文字部分

    第一章 序言

    勘探目标、任务、要求及汇报编写依据。

    第二章 煤矿概况及前期地质工作

    煤矿位置、交通、范围、自然地理及地形地貌,煤矿前期地质工作及其评述。

    第三章 补充勘探工程

    勘探方法、工程布署、工程量及质量评述等。

    第四章 地层、结构和煤层

    煤矿(井)地层、地质结构、陷落柱等,煤层、煤岩、煤质等。

    第五章 煤层瓦斯

    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结果、瓦斯赋存控制原因及其分布特征。

    第六章 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特征和涌水量估计。

    第七章 工程地质

    煤层顶底板特征、地应力、地温、边坡稳定性(露天煤矿)和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等。

    第八章 资源/储量估算

    煤炭、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估算,有工业开采价值其它有益矿产资源分析。

    第九章 探采对比

    关键和已采区地质结构、煤层、瓦斯、水文、资源/储量等方面对比。

    第十章 结论及提议

    取得关键地质勘探结果及其质量评述,煤矿生产过程中地质工作提议。

    (二)图纸

    1. 区域地质图;

    2. 煤矿(井)地形地质图(基岩地质图);

    3. 综合柱状图;

    4. 勘探线剖面图;

    5. 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6. 煤(岩)层对比图;

    7. 水平地质切面图;

    8. 钻孔柱状图;

    9. 煤矿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

    10. 水文地质剖面图;

    11. 瓦斯地质图;

    12. 其它相关图纸。

    (三)附表

    1.钻孔坐标及综合结果表;

    2.资源/储量估算基础表及汇总表;

    3. 煤岩、煤质化验结果表;

    4.瓦斯参数测定结果表;

    5.抽水试验结果表;

    6.水质分析表;

    7.煤矿(井)涌水量统计表;

    8.河流、水井及地下水长久观察资料表;

    9.岩石力学试验结果表;

    10.土样分析结果表;

    11.钻孔测斜结果表;

    12.其它相关结果表。

    附录六 煤矿闭坑地质总结汇报编写提要

    (一)文字部分

    第一章 序言

    目标、任务、要求和汇报编写依据。

    第二章 煤矿概况

    煤矿位置、交通、范围、自然地理和闭坑原因。

    第三章 地质勘探概况

    煤矿勘探工程及勘探结果概述。

    第四章 煤矿开采概况

    开拓方法、采掘工程布署、煤层开采方法、煤炭开采量和煤层顶板管理模式等。

    第五章 地层和地质结构

    煤矿(井)地层和地质结构及含煤地层特征,煤层及赋存特征等情况。

    第六章 煤矿瓦斯地质

    煤矿瓦斯赋存特征及瓦斯(煤层气)剩下资源/储量估算。

    第七章 水文地质

    煤矿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位和水质改变分析等。

    第八章 剩下资源/储量

    剩下煤炭资源/储量分布及估算、未来可能利用地质资源及提议。

    第九章 探采对比

    对地层、结构、瓦斯、水文地质和资源等进行探采对比,评价勘探可靠性,核实资源回采率,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章 环境评定

    地表沉陷、废弃物堆放、矿坑、煤矿水等原因环境地质评定。

    第十一章 结语

    煤矿生产经济、社会、资源效益评价,煤矿闭坑资源/储量核销结论及能否作为闭坑依据。

    (二)附图部分

    1.煤矿(井)地形地质图;

    2.地层综合柱状图;

    3.煤矿地质结构纲要图;

    4.煤矿煤(岩)层对比图;

    5.煤矿地质剖面图;

    6.煤矿水平地质切面图;

    7.煤层底板等高线和资源/储量估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

    8.井上下对照图;

    9.采掘工程平面图;

    10.工业广场平面图;

    11.煤矿闭坑范围及其周围环境地质图;

    12.其它必需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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