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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收费站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模版x

    时间:2020-10-11 21:02:3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I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管理办法

    前 言

    为加强绿色通道管理工作,根据交公路发【2010】7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和省厅、集团公司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由收费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自**年10月0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由收费管理部负责起草,**参加起草。

    本标准**年首次发布。

    PAGE 3

    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绿色通道处理流程及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绿色通道管理。

    2 职责

    2.1收费管理中心

    各单位收费管理中心负责绿色通道业务处理的监督检查,规范验货、拍照、记录、归档等方面的处置程序。对没有记录、车辆照片或照片不完整,以及违反规定进行免费的车辆列入漏征车辆。

    2.2 收费站

    收费站负责:

    a) 在醒目位置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加强通行车辆的疏导,保障“绿通车辆”顺利通行的同时,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

    b) 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车辆堵塞车道、收费争议等特殊情况。

    c) 严格执行交公路发【2010】7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绿色通道的管理,做到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杜绝执行过程中的随意变动现象。

    d) 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收费人员学习“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识别技巧,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时间,做到“验货快、收发卡快、放行快”,确保“绿色通道”的快捷畅通和应征不漏。

    e) 配备绿色通道车辆拍照专用相机,组织摄影技术培训,保障原始照片资料的完整性。同时配置补光设备,确保夜间验货拍照的质量。

    3 绿色通道车辆处理流程

    3.1 出口收费员遇有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时,应报收费站监控室,由监控员下达操作指令,并通知中队长或外勤人员协助验货,对于符合规定的绿通车辆,监控员无需稽核。收费人员在业务操作、验货拍照等环节要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验货工作一般情况下应由收费班长履行,验货时要与驾驶员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条件的收费站可采取两人验货的方式,杜绝营私舞弊行为。

    3.2 出口车道收费操作中,对享受运输鲜活农产品优惠政策的车辆,按【绿通】放行车辆。

    3.3 拍照取证的标准及要求。验货人要在车辆(同侧)的左前方、左后方(或车辆的右前方、右后方),与车辆的侧面成45度角进行拍照(2张),对货物进行特写(1张),配置大型绿通检测设备的收费站,要留取1-2张附有车辆信息的扫描图片。照片要体现车辆的全貌、所载货物、车牌号等信息(车辆所载货物直观的,照片应不少于两张,一张显示车辆(前部)牌照及车情,一张显示车辆后部车情和货物种类)。收费人员下班后,将照片录入至收费站专用电脑进行存档。照片编号要求:如某站2011年1月26日处理的第一辆绿通车辆的第一张照片,其编号(照片命名)为20110126001-1,以此类推,每天的绿色通道车辆照片建一个文件夹保存,以便于查找。

    3.4 《收费站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车辆明细表》(纸质)应放在收费岗亭,每班次由收费人员进行实地记录、签名,次日将记录及照片一并交到监控室,监控员梳理绿通照片并进行编码,由站值班领导复核确认并进行签字,监控人员将绿色通道明细表(原件)进行装订留存,以月为单位进行汇总,电子版按要求存档,次月2日之前将上月《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车辆汇总表》报分(子)公司收费管理中心。分(子)公司收费管理中心将《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车辆汇总表》以月为单位报至股份公司收费部,并打印存档、备查;《收费站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车辆明细表》(纸质)以月为单位装订保存,《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车辆汇总表》以月为单位打印存档、备查,绿通车辆照片定期刻录光盘保存,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五年。

    4 监督检查

    4.1 收费站值班站长每班次到“绿色通道”车道进行现场监督不少于1次,对当班免费金额超过300元的业务审核录像,查看处置程序是否规范。

    4.2 收费站管理人员每日对绿色通道车辆记录和照片进行稽核,抽查覆盖率不低于50%。查看绿色通道照片和记录是否相符,对处理流程不规范,超出鲜活农产品品种名录,没有记录或车辆照片,以及照片证据说服力不强的“绿色通道”车辆,按有关程序进行补费处理。

    4.3 分(子)公司收费管理中心每周对收费站“绿色通道”车辆记录和照片进行抽查,抽查覆盖率不低于20%,查看绿色通道照片和记录是否相符,对处理流程不规范,超出鲜活农产品品种名录,没有记录或车辆照片,以及照片证据说服力不强的“绿色通道”车辆列入漏征车辆。

    4.4 公司收费管理部结合季度稽查和日常检查,对绿色通道车辆重点进行稽查,对处理流程不规范,超出鲜活农产品品种名录,没有记录或车辆照片,以及照片证据说服力不强的“绿色通道”车辆列入漏征车辆。

    5、收费站绿色通道联动机制

    5.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高速公路省界主线站及前邻三个收费站(以下简称“前邻收费站”)。

    5.2操作规定

    5.2.1前邻收费站在发现绿通车辆下路时,除进行常规验货检测以外,应及时根据车辆装载货物、目的地、行驶特征等判断该车是否有调头上路的可能,并安排外勤及入口收费员密切注意该车动向。发现调头后,应及时通知监控室并由监控员通知主线收费站进行后续处理。

    5.2.2主线收费站在接到前邻收费站通知后,应及时将调头车辆信息通知前岗收费人员及中队长。发现调头车辆时,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车进行验货,根据验货情况确定是否作为绿通车免费。

    5.3记录要求

    前邻收费站及主线收费站均应对调头绿通车辆验货及放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包括:照片、车辆信息、调头情况及验货情况、查验人等。

    5.4考核标准

    5.4.1分(子)公司在收费稽查中,对各站调头车辆及时进行排查,发现此类调头车辆后应对验货及记录情况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2每月省联网稽查数据下发后,分(子)公司组织各站对异常免费车辆情况进行排查。各站必须对通过本站并在主线站下路的异常免费车辆进行认真排查后写明相关原因,分(子)公司应认真复核后报公司收费管理部。

    5.4.3经确认的调头绿通车辆存在作弊逃费行为的,在主线站查实后补费的作为增收计入分(子)公司增收额,具体分配方式由分(子)公司确定。

    5.4.4调头绿通车辆在主线站按普通车交费通行且未查明原因的,扣减分(子)公司该车第一次上下路站(即前邻站)应缴通行费的等额数量的增收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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