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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考评制度

    时间:2020-09-04 12:19:1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榆中县大坡坪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试行)

    教师年度考核是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工作转入正常化、制度化的基础工作,也是为教师职评、聘任、提职、奖惩等方面提供客观依据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开展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使考核工作更趋公平、公开、科学、合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1.考核原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其中教学点教师的考核根据本方案有关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1)平时考核(90%):教师按德、能、勤、绩的总体进行,即春季学期的教师工作业务量化考核分为主体。

     其中上学年春季学期业务考核成绩占60%、本学年秋季学期业务考核成绩(含德、能、勤方面,不含教学效果分)占40%。(2)年终考核(10%):全体教师的民主测评分(最低分不能低于6分,去年最高分和最低分)。(3)总考核分:平时考核加上年终考核分。

    4.考核等次及有关规定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按上级文件要求确定。

    (2)本学年秋季学期才调入的教职工,除对学校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外,原则上不评优秀等次。原则上以总考核总分的从高就低按名额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3)本年度内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不再评为优秀等次。

    (4)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年龄在40岁以上,在本次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有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顾大局,而且所任学科(主科)在本年度教学成绩排全乡第一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条件:

    ①全年无故旷工7天(或14节课)以上者;

    ②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15天以上者;

    ③拒不服从工作分配15天不到岗者;

    ④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

    ⑤违犯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⑥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道德败坏,体罚学生以及为不正当谋取利益、乱收费、乱编滥定滥发资料者;

    ⑦上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本年度考核又达不到合格以上等次标准者;

    ⑧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⑨民主评议不合格者。

    ⑩春季学期工作业务考核分不及格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①全年无故旷工1天(2节课)者;②因师德扣分达2分以上者;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④作风拖沓,致使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⑤有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8)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考核: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者或不配合学校工作者;②破坏学校宣传材料或在学校与教职工吵架、打架者。

    (9)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10)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的表现确定等次,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考核程序

    (1)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组成,校务会负责组织考核的具体工作。

    (2)教职工拟写年度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3)民主测评。全体教师对本校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结果以公示的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对申请复议对象进行复议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结果。

    6.考核材料

    (1)教职员工年度个人总结1份,按学校通知时间交考核小组,要求对个人在本年度中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

    (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登记册》、《备案统计表》等表册由考核小组按要求填报。

    (3)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的事实材料:要有专题报告二份,要求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附处分文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材料:要求交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加盖印章的原始打印材料。

    7.考核时间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每年十二月底进行。

    8.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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