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工作方案 > 正文

    【国土方案】宁明县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时间:2023-04-26 18:30: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宁明县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宁明县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督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宁明县地质环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2016年,我县遭受了第3号台风“银河”、第4号台风“妮妲”以及第8号台风“电母”等影响,导致我县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给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在崇左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在强降雨和台风期间做好防范预警工作和不折不扣地执行预案,把各项防御措施一一落到实处,进入讯期后,我县所有地灾隐患点均建立了监测记录、落实了工作制度,向受威胁对象和责任单位发放了防灾避灾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县重点监控21个隐患点全部立有警示牌,在这些有效措施保障下,我县全年无一起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气象信息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2017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2016年下半年,赤道中东太平洋海温迅速转为偏低,出现了强度接近与厄尔尼诺相反的拉尼娜事件。目前,赤道东太平洋海温再次反转为持续上升,国内外多家模式预测2017年秋季有可能再次形成一次厄尔尼诺事件。这些反常的海温状况、地球表面状况和大气变化状况都可能给我县汛期天气气候带来严重影响,并可能导致一些极端、异常的气象灾害发生,必须高度重视。具体预测如下:

    1.年总降雨量预测

    总降雨量1000130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降雨高峰期出现在67月,为暴雨洪涝灾害多发期。

    2.各季雨量预测

    预计前汛期(46月)总降水量450600毫米,较常年偏多13成。前汛期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

    预计后汛期(79月)总降水量各地5507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3成;后汛期平均气温略偏高,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天气。

    3.台风预测

    今年影响的台风(含热带低压)有45个,较常年偏多。

    由于影响我县气候变化的因素复杂多变,而且年度预测的时效较长,本年度预测只是初步展望,今后还需气象部门逐月、季气候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我县地处广西西南边陲,边境线长212公里,地理坐标北纬21°51′至22°58′,东经106°38′至107°36′。宁明县地质结构属石灰岩纪及下二迭碳酸岩溶地,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类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暴雨、连续降水和人为诱发等因素相关,近年来人为的切坡建房、劈山修路、造库蓄水、采矿等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

    1.滑坡分布规律。滑坡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地貌区,尤其是以低山为主的南部地区,主要分布在寨安乡、峙浪乡、爱店镇、桐棉镇、那楠乡,以桐棉镇和那楠乡最多,海渊镇、那堪镇等地亦有零星分布。滑坡一般位于居民点屋后山坡及公路沿线,少数位于河岸等其它地方。

    2.崩塌的分布规律。县内所产生的土质崩塌在地貌、地层、地域上的分布与滑坡大致相似,但产生土质崩塌的地段绝大部分为坡度大于50°的人工陡边坡。在地域上,岩崩主要分布在亭亮镇的西部、城中镇的西北部一带,岩崩一般位于居民点后山及公路沿线。

    3.地面塌陷的分布规律。岩溶区未发现有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产生,岩溶地面塌陷不甚发育。地面塌陷分布于宁明盆地彭润土矿区和煤矿区。

    三、2017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汛期是我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6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总体预测由于人为工程活动频繁,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和频率较上年可能略高,防治工作不容乐观。

    四、2017年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内的城镇集中区、村庄、学校、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废弃矿山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对象。根据近几年我县地质灾害特点和发生规律,大部分的滑坡、崩塌位于人工开挖的边坡建房,开挖揭露的岩性为粉质粘土、含碎石粘土,粉砂岩等,结构松散,粘结力弱,在强降雨或持续降雨等情况下,造成岩土体抗剪强度降低,易发生滑坡或崩塌地质灾害。目前,全县已发现的规模较大的滑坡、崩塌大部分位于桐棉镇、那楠乡、那堪镇、爱店镇等且各易发区尚还稳定,但在未来强降雨作用下有可能重新活动或进一步扩大,一些地段的陡边坡,在降雨作用下会产生新的险情。

    五、2017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宁明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8处。列入2017年度县级以上重点监控的隐患点共19处(其他列入乡镇政府监控),受威胁人数3857人,潜在经济损失3852万元。列入本年度县级以上重点监控对象分别是:桐棉镇桐棉社区、桐棉社区桥北街、枯楠村北岩屯、那梨村九特屯、那梨市场、板烂村板痕屯、板棉村叫弄屯、板油村那爱屯、板油村那佞屯、那马村亭松屯、那却村上根屯、桐棉发射塔等隐患点;那楠乡念柴村念柴屯、那楠社区浦强屯等隐患点;爱店镇堪爱村板堪屯、开发二区隐患点;那堪镇驮楼村平高屯、那堪中心小学隐患点;城中镇三华社区禄克隐患点。易发区为:桐棉镇、那楠乡、那堪镇、爱店镇等这些区域在台风、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各隐患点、易发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防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未列入本方案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要在各乡(镇)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进行预防。

    六、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年度防灾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需要防治的重点对象,要按照地质灾害动态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治理或避险搬迁工作,减少受威胁人口。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对预防的重点对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防范,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各乡镇要针对防灾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重要的隐患点和易发区要做到一点一案。落实汛期值班、灾害点巡查、灾情速报、灾情处置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危险,进一步发挥乡镇、村、屯负责人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全力配合自治区国土厅完成我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

    (三)着力加强防灾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各乡(镇)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的准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组建由国土、水利、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各乡(镇)要购置必需的野外工作装备和应急车辆,开展应急调查,为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和应急指挥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地质灾害多发乡(镇)要尽快组建地质环境监测点,承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应急调查等防范任务,强化乡镇和村级组织及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培养基层应急力量,使之成为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经验。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增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自动雨量观测点,尽快开展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要加强大雨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争取开展短期临灾预报,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为当地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四)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县、乡(镇)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年度计划,明确相关部门巡查、检查职责。在开展日常排查巡查中,要重点加强山区城镇村屯、切坡建房点、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的排查。排查巡查中要求了解隐患点变化情况,沟口上游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监测员、联保员、防灾责任人,做好周边隐患排查与监测,落实避险预案。各地、各部门在排查巡查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五)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加强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协作,充分利用山洪非工程措施建设的气象水文站点资料开展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不留预警预报盲区。非汛期期间各地要根据天气及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强与广播电台、新闻报社等媒体部门联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将预警信息提前和及时向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屯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全覆盖。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演练、学校课外活动等机会和4.22”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对基层干部、监测员、师生和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知识培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继续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隐患点村屯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地质灾害预防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县、乡、村、组等四级防灾组织机构,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建立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和完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运行机制,明确各级防灾工作职责。落实每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各级群测群防网络的责任人,原有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落实到位。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求做到: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监测方法、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2.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宁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2017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于2017527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交到宁明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8636570)备案。

    3.建立健全地灾防治制度。一是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地灾防治工作。二是实行汛期检查制度,各级行政首长带头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早发现,早防治,争取防灾工作主动权;三是实行汛期值班制度,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手机保持全时开通状态,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四是实行灾情预报预警制度,国土部门要深入基层指导开展地灾防治工作,气象部门要利用先进设备和手段,准确预报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防灾工作争取主动权;五是实行灾情速报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国土部门报告,不得延误;六是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灾物资、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及时到位并发挥应有效果。

    4.落实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该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明确地质灾害治理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将必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7号)、厅函〔20176号和当地防汛值班文件要求和规定落实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节假日值班、群测群防、应急值守等人员值班、加班补助。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基层群众给予资金奖励,对涉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奖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三)强化监督,落实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度,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一步强化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防治与预防的重点对象,各乡(镇)国土规划安监环保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水利、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联系勘查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成因、类型、防治手段的研究,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抢险施救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