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信1206—006号群众举报案件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5 07:55: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信20161206—006号群众举报案件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根据《重庆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信1206—006号群众举报案件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信20161206—006号群众
举报案件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根据《重庆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案件有关事宜的通知》(便函2016—45号)要求,特制定此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整治信20161206-006号案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一是黄水湖水库1—3级坝湖边约20余户住户未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住户将生活污水直排饮用水源;二是黄水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问题;三是从根本上解决黄水镇饮用水源供水问题。
二、责任分工
(一)黄水湖水库1—3级坝湖边约20余户住户未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住户将生活污水直排饮用水源的问题。(责任领导:王露波;牵头部门:黄水镇政府;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二)黄水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问题。(责任领导:王露波;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县卫计委、黄水镇政府、国资集团)
(三)从根本上解决黄水镇饮用水源供水问题。(责任领导:王露波;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黄水镇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黄水湖水库1—3级坝湖边约20余户住户未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住户将生活污水直排饮用水源的问题
1.继续推进黄水湖水库一、二级坝周边未完成环保搬迁居民户(4户11人)的搬迁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前)。
2.在三级坝坝址取水点外侧居民居住区域设置高标准污水提升站房,修建污水管网将该区域污水集中收集后提升至场镇污水管网内。(完成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
(二)黄水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问题
1.督促恒宏公司进一步完善水质自检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完善生物预警设施,对原水、出厂水每天进行监测。(完成时限:长期)
2.县环境监测站加强对黄水镇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完成时限:长期)
3.县水环境检测中心和县卫计委加强对该黄水自来水的监测。(完成时限:长期)
4.由黄水镇政府牵头,恒宏公司具体负责,加强对黄水镇饮用水水源地以及自来水厂的监督管理。(完成时限:长期)
(三)从根本上解决黄水镇饮用水源供水问题
推进黄水镇抗旱应急配套提水工程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黄水镇饮用水源供水的问题。(完成时限: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各牵头领导要认真组织研究解决问题,各牵头单位要细化分解责任,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直至问题销号。
(二)认真办理,完善档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已明确的工作措施,认真推进案件的办理。同时,在办理的过程中,要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随时备查。
(三)及时总结,报送材料。各牵头单位牵头负责的事项要在明确的时限范围内完成,做到完成一起销号一起,并及时总结,将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件报送至石柱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石柱县环保局。(联系人:黄琴,13594938069)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将纳入督查范围,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