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报价单
时间:2021-04-02 08:02:4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企业服务项目报价单
青岛华邦兴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 131********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条件奖励金额收费标准收费方式
知识产权运营
受理后胶州奖励2000 元 / 项;
发明专利授权后胶州奖励5000 元 / 项、青4500 元/ 项预收
岛奖励 4000 元 / 项。
实用新型专利1800 元/ 项预收
1
外观设计专利1200 元/ 项预收
软件著作权1000 元/ 项预收商标1200 元/ 项预收
2知识产权贯标认证15 万元 2 万元预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青岛奖励 30 万元,胶州奖励 10
5 万元
预收 50%,认定
万元。通过后收取尾款1、我市“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在税务
部门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
4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2、对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奖研发费用的10%,最该 100 万元奖励资金的 10%资金到账后收费励额度不超过 10%,单个企业所获奖励不
超过 100 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1、企业已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 亿元,连
续两年盈利。主营业务属于先进制造业或战
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发
明专利的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放宽
至 5000 万元,其中软件和研发设计、平台
服务类企业可放宽至3000 万元;
5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30 万元 1 万元认定通过后收费
3、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一
般不少于 30 人;
4、申请年度前的两个年度内,企业实施的
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数不少于 4 项,通过自
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含专利、软件著作
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省级以上建
筑工法)不少于 3 件;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
于 500 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数不少于60人;
6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50 万元 2 万元认定通过后收费
2、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 万
元;
3、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先进制造业补助政策
1、申报企业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并经营一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小微企
业。
7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新上设备投
资额达到100 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按
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2%予以补助,最多不
超过 60 万元。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
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在申报年上两个年度内取得了青
8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目
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文件。
3、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设备投资额(指
不含增值税的原值)达到500 万元。
1、对购买使用本地生产工业机器人产品
9机器换人项目
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最高
设备购置金额的12%,最高 60
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万元
设备投资奖补比例不超过8%,环
比新增税收额奖补比例不超过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10%,最高 300 万元
设备购置款10%,最高 200 万元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
200万元补助;
2、对购买使用非本地生产工业机器人产
品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3、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业,
推广应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种
机器人的,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1.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工业中小企
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近3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以上,年均销售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
平 15%,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高于5%,年均资产负债率低于65%,年均研发费用
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以上(含);
10
3. 企业从事相关业务领域时间达到 5 年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隐形冠军项目50 万元奖励资金的
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
3 年以上);拥有 3 年以上稳定客户且客
户占据 10%以上销售收入;
4.企业细分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
权;
5.企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
务收入的比重在 60%以上(含)。近 3 年
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国前 5 位
11制造业单项冠军
山东省首台 ( 套 ) 技术装备12
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或出口额均位居全国前 5 位。
1、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三;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
1、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核
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
3、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
破,并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
平,列入国家级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等项
目的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品可优先纳入。
4、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由生产企业(单位)依法拥有。
5、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
认定检测机构的检测,质监部门出具的企
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特殊行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近两年内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
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鉴定报告(或
能够证明其产品技术水平的其他证明材
料)。
培育企业奖励50 万元,示范企
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
业奖励 100 万元
100 万元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13应用试点示范
“ 555”项目
14两化融合
15专精特新技术(产品)
互联网工业平台:300 万元
智能(互联)工厂:100 万元
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
数字化车间:50 万元
自动化生产线:30 万元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一年以
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且近两年内信
实际投入的 10%,最高 100 万元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完成
投资 100 万元以上,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
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
高 100 万元。
企业资质荣誉认定
1、申报的产品(技术)须符合《青岛市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
办法》(青经信发〔2016〕 9 号)中规定
的条件。
2、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
强的社会影响力;近两年无质量事故、无 5 万元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能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
3、产品(技术)在市场、质量、效益或
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
进性和示范性。
1、企业拥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技
术);
2、企业拥有较高的工艺装备水平,原则
上要求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
专精特新示范企业10万元5000元认定通过后收费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会计信用和纳税
信用良好,近两年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
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
1、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且近三年无质量
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列入上年度“青岛名牌”培育计划;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消
17
费类产品 2000 万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
1 万元认定通过后收费青岛名牌10 万元
品 3000 万元以上;服务类品牌企业800
万元以上),连续三年度不亏损;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需取得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 GMP认证等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主导、主持国际标准:50 万元
18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主导、主持国家标准:30 万元奖励资金的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主导、主持行业标准:20 万元
主导、主持山东省地方标准、团
体标准(联盟标准): 10 万元
主导、主持修订上述标准的按照
不高于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
奖励标准的50%执行
人才引进及创业补助政策
(一)创业领军人才
1、须为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是第
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自主
创业经历;
3、企业成立 1 年以上 5 年以内。工业企
业需最近 1 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
19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于500万元。130 万元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
4、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专业结
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
(二)创新领军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
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为用人单位近3
年内从青岛市外新引进的人才;
2、研究领域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
业方向。申报人入选后,原则上在青工作
时间不少于 3 年,每年在青工作时间不少
于9个月;
3、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
位关键岗位 5 年以上研发工作经历,或具
有主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以
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强的团队组
织能力;
4、所在团队组织结构合理,主要成员稳
定,团队规模不少于 5 人;
5、依托单位具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的科
技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
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并能
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6、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或新入选两院院
士,不受年龄限制,不参加评审,直接入
选领军人才。
(一)创业团队基本条件:
1、创业团队在胶州依法注册成立未满三
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申报项
20胶州市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类资金扶持。50-200 万元奖励资金的10%资金到账后收费
2、创业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
专利等)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以上;
3、创业团队由 1 名带头人和不少于 2 名
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和职责
分工合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突
破重大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创新团队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为近 3 年来从市外引进,
且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类资金扶
持。
2、创新团队已经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等)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
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创新团队由 1 名带头人和不少于 2 名
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还应具有博士
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掌握业内
公认的领先技术。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胶州市依法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拥有
青岛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R&D(研
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企业投入团队的货币资金一般不低于
申请市财政资助金额。
其他类补助政策
21青岛市成果转化计划科技
5-30 万元奖励资金的 10%资金到账后收费惠民专项
预收 2 万元,剩
22新四板上市30 万元18 万元余费用资金到账
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