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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龙镇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时间:2021-03-22 07:35:4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盘龙镇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学教学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盘龙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盘龙县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及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盘龙镇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宗旨,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全程管理,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整体水平,促进全镇教育均衡发展。

    二、考核办法

    (1)检测科目:一、二年级为语文、数学;三至六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安全等。

    (2)参考人数:以实际在校人数为准,全员参加,考前写出承诺书,对不让学生参考、替考、以高充低等舞弊行为,查实后,罚学校校长1000元,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写出检查,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3)考评指标与计算办法:

    ①学校考评指标:分年级进行考评,单科之和为该年级方评分。

    ②学科考评指标:单科考评成绩=优秀率X30%+及格率X30%+ 平均分 X40%o

    (4)考评结果:

    ①学校按考评年级总分与镇平均分比较进行奖罚。高于平均分6分(含6分)以上进行奖励,低于8分(不含8)以上进行处罚。

    ②对学科成绩高于全镇学科平均成绩6分以上进行奖励。对低于全镇平均成绩8分以上的进行处罚。

    三、奖励办法

    1.年级质量检测成绩高于全镇年级平均成绩6-10分的学校奖励1000元;年级质量检测成绩高于全镇年级平均成绩11-15分的学校奖励1500元。年级质量检测成绩高于全镇年级平均成绩15分以上的学校奖励学校2000元。

    2.学科综合成绩高于全镇学科综合平均成绩6分以上的, 授予科任教师“提高X年级X学科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称号,奖励语文、数学学科科任教师400元,奖励英语学科科任教师300元,奖励思品、科学、安全等学科科任教师200元。

    3.学校获得的奖金将作为学校教学管理者的奖金,分配给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包年级领导、班主任等人员。奖金分配方案必须经教代会通过并报九年制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处罚办法

    (一)年级质量检测成绩低于全镇年级平均成绩8-13 分的学校处罚1000元并全镇通报批评;年级质量检测成绩低于全镇年级平均成绩13-18分的学校处罚1500元,校长大会检讨。年级质量检测成绩低于全镇年级平均成绩18分以上的学校处罚学校2000元,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大会检讨。有三分之二年级受罚的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包年级领导给予质量追责。凡受质量追责、一票否决处罚的学校,当年不得评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包年级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评职晋级。

    (二)单科成绩低于全镇学科综合平均成绩8-15分的学科教师除通报批评外,本年度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职晋

    级,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格次;单科成绩低于全镇学科平均成绩15分以上的学科教师除通报批评,本年度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职晋级,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格次外,采取“末位淘汰"机制,调整到缺编教学点任教。

    (三)对既受奖又受罚的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的处理办法。

    1.对担任多学科教学的教师,在奖多罚少情况下,不执行“一票否决";对担任多学科教学的教师,在奖少罚多情况下,执行“一票否决

    2.学校年级有奖有罚的,对于奖多罚少学校的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包年级领导不执行“一票否决对于奖少罚多学校的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包年级领导则执行“一票否决

    五、附则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盘龙县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按规定带足节次,副校长要代主课,学校中层要当班主任、代主课。

    (二)学校、教师在质量检测时,必须让所有检测年级的所有学生参加检测,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考试权。

    (三)本办法由盘龙镇九年制学校组织实施。

    (四)奖金来源:提高教育质量奖励资金从镇统筹专项奖励资金中列支。

    (五)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六)本办法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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