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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篇

    时间:2023-09-20 13:48:1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一)特种设备的购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篇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2

    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以下12类:

    ⑴、农业机械: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械等。

    ⑵、重型矿山机械:冶金机械、矿山机械、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工矿车辆、水泥设备、窑炉设备等。

    ⑶、工程机械:叉车、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混凝土机械等。

    ⑷、石化通用机械:石油钻采机械、炼油机械、化工机械、泵、风机、阀门、气体压缩机、制冷空调机械、造纸机械、印刷机械、塑料加工机械、制药机械等。

    ⑸、电工机械:发电机械、变压器、电动机、高低压开关、电线电缆、蓄电池、电焊机、家用电器等。

    ⑹、机床: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木工机械等。

    ⑺、汽车:载货汽车、公路客车、轿车、改装汽车、摩托车等。

    ⑻、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成分分析仪、汽车仪器仪表、电料装备、电教设备、照相机等。

    ⑼、基础机械:轴承、液压件、密封件、粉末冶金制品、标准紧固件、工业链条、齿轮、模具等。

    ⑽、包装机械:包装机、装箱机、输送机等。

    ⑾、环保机械: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等。

    ⑿、其他机械。

    冲压设备

    冲压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安全设施:

    ⒈冲压设备上应有铭牌、各种操作指示、安全与警告性指示。

    ⒉电源接线应规范,设备的电缆不应有损伤,防止老化;

    ⒊冲压设备上的配电箱门锁应带钥匙,开门自动切断电源;

    ⒋单次、连续、脚踏冲压等操作的转换应采用带钥匙锁定的。转换开关;

    ⒌冲压设备单次行程操作时,不得出现连续冲压行程;

    ⒍对选用连续行程操作时,应在操作过程中设有预控动作环节;

    ⒎冲压设备上必须有紧急停止按钮,并应能自锁;

    ⒏脚踏操作与手操作间应具有连锁控制;

    ⒐对露于机身外和机身顶部的传动齿轮、皮带轮、飞轮、杠杆等传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

    ⒑脚踏操作装置采用脚踏板式,以脚踏进行电气开关控制,并能自动复位;

    ⒒脚踏板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板应防滑;

    ⒓冲压设备必须具有防止手进入模具闭合区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应根据冲压设备种类、生产产品工件形状等不同情况,采取自动进出料、加装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模具及使用取送料专用工具等冲压作业安全措施。

    定期对电气系统的三项试验(保护接地、绝缘、耐压试验),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每台冲压设备都应取得《冲压设备安全准用证》,并在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

    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

    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客运索道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

    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3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4

    1目的

    1.1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明确了各类维护维修、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1.4本规定由公司安全总监负责解释。

    1.5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依据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定义

    4.1.小型机械是指维护维修班组独立使用的除维护维修设备以外的维护维修机械。小型机械如: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小型机具是指价值在20xx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4.4.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4.4.3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职责

    5.1.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项目负责使用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项目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人员监督指导。

    5.2.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综合部统一采购、管理或发放。

    5.3.小型机械由综合部供应,安全员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人员参加验收。

    5.4.安全总监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总监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5.5.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5.5.1.2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5.5.1.3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5.5.1.4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5.5.2各项目兼职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5.5.2.1编制项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5.5.2.2组织项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5.5.3.4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5.5.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5.5.3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其主要职责:

    5.5.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5.5.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5.5.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采购要求

    6.1.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6.3.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全总监。

    6.3.2安全总监对各各个项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6.3.3安全总监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综合部按计划采购或委托项目采购后,由各项目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6.3.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6.3.4.1安全生产许可证;

    6.3.4.2产品合格证;

    6.3.4.3安全鉴定证;

    6.3.4.4产品说明书;

    6.3.4.5检测试验报告。

    6.3.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6.3.6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9.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7.9.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7.9.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7.10.滑车

    7.10.1.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铭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7.10.2.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损过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7.10.4.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7.1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7.11.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7.1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7.11.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7.11.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7.1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7.11.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检查维护、实验及保管

    8.1.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8.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维护保养和签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4.待修与完好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8.5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8.5.1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8.6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8.6.1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8.6.2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8.6.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8.6.4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8.7.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8.7.5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8.7.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8.7.7安全工器具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报废的要求

    9.1.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9.3.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9.3.1.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9.3.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9.3.1.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9.3.1.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9.3.1.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9.3.1.6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9.3.1.7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9.3.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9.3.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3.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全总监审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项目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全总监,由安全总监组织鉴定后确定

    附表一登高板(脚扣)、安全带(绳)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种类

    试验静压(拉)力(n)

    时间

    (min)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脚扣

    980

    5

    围杆带

    2205

    5

    护腰带

    2205

    5

    安全绳

    2205

    5

    附表二绝缘手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电压等级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附表三绝缘靴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绝缘杆(地线操作杆、验电器操作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分钟

    5分钟

    1

    工频电压试验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电容性验电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启动电压试验

    1年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2

    额定电压试验

    1年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3分钟,在该时间段内验电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附表六梯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5

    1、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2、机械租赁合同;

    要求:要有双方的签字、盖章、日期等

    3、安全管理协议书;

    要求:要有双方的签字、盖章、日期等

    4、拆装合同书;

    5、设备出租单位、起重设备安拆单位等的资质证书资料复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设备统一编号

    6、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要求:要于施工现场相符合

    7、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外用电梯机组、电动吊蓝操作者和安装人员的联合安全技术交底;

    8、大型设备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编制人、审批人、审批表、审批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

    9、群塔作业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编制人、审批人、审批表、审批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

    10、塔吊安装、顶升、拆除、验收记录(八张表);

    11、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六张表);

    12、电动吊蓝的验收表;

    13、中小型设备进场验收表或记录;

    14、现场设备台账;

    15、各类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6、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交底日期等

    17、机械操作人员及起重吊装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

    18、自检及月检记录和设备运转履历书;

    要求:时间、组织人、参加检查人员、查出的问题、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负责人及期限、整改后复查记录

    19、职工应知应会考核情况和样卷。

    要求:参加受培训人员名册(姓名、性别、单位工种成绩)、试卷用红笔批改、扣分依据和所分数。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过程。

    2职责

    2.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冲、剪、压机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

    3.1.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1.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制定冲、剪、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

    3.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冲、剪、压机械的安装、大修后试运转的验收、定期检查工作。

    3.1.4冲、剪、压机械经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投产使用,并对冲、剪、压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3.1.5冲、剪、压机械应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由其使用部门负责。

    3.1.6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同主机一同经过验收合格,并同主机一样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3.1.7冲、剪、压机械及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

    b)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应灵敏、可靠。

    c)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d)脚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脚应有防滑措施。

    e)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

    f)电气系统应有接地(零)装置。

    g)冲压模具、胎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3.2对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的要求。

    3.2.1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冲、剪、压机械。

    3.2.2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在操作时应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过程中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的危险区域。

    3.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过大,造成无法使用防护装置时,使用部门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3.3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对有关部门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情况时,应按q/sz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4形成文件和记录

    4.1设备台帐

    4.2安全检查记录

    4.3安全检查表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7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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