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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石化企业设施安保防恐风险等级及防范规范 第3部分:销售企业

    时间:2020-09-18 20:28:3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Q/SY 2016—XXX

    Q/SY 201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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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 布2017-XX-XX实施2017-XX-XX发布石油石化企业设施安保防恐风险等级及防范规范第3部分:销售企业Security levels against anti-terrorism risks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ndards of oil and petrochemical companies facilitiesThe third part: sales companies (报批稿)Q/SY 2017—13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 布

    2017-XX-XX实施

    2017-XX-XX发布

    石油石化企业设施安保防恐风险等级及防范规范

    第3部分:销售企业

    Security levels against anti-terrorism risks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ndards of oil and petrochemical companies facilities

    The third part: sales companies

    (报批稿)

    Q/SY 2017—1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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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2

    目次

    TOC \o "1-3" \h \z \u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防范标准 7

    5 应急管理 10

    PAGE 4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卫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社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卫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际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华、卢海军、刘连民、张军、陶辉、贺红旭、谢萍、乔旭烁、郝晓平、崔少朴、陈默、李笑笑、安昊、蒋世予、万又铖。

    石油石化企业设施安保防恐风险等级及防范规范

    第3部分:销售企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销售企业的安保防恐风险等级及防范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销售企业的油库、加油站、加气站、撬装式加油装置、加油加气合建站等独立生产区域。生产配套服务的独立办公楼、生活基地等参照该标准执行。

    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设置规范加油、加气站》(DB65/T3954—2016)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AQ 301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SY 65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石油库 tank farm

    收发和储存原油、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

    3.2

    加油站 fuel filling station

    一般指为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3.3

    加气站 gas filling station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简称。

    3.4

    加油加气站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3.5

    撬装式加油装置 portable fuel device

    地面防火防爆油罐、加油机、自动灭火器等设备整体装配于一体的地面加油装置。

    3.6

    风险等级 level of protection

    依据特定评估标准确定的,存在于防护对象本身及其周围的、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损失或伤害的严重程度。

    3.7

    安保防恐水平 level of protection

    风险等级被防护级别所覆盖的程度。

    3.8

    人力防范(简称人防)personnel protection

    执行安保防恐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

    3.9

    实体防范(简称物防) physical protection

    用于安保防恐目的,主要作用在于延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

    3.10

    技术防范(简称技防)technical protection

    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安保防恐手段。

    3.11

    周界 perimeter

    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

    3.12

    安保防恐系统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保防恐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防暴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13

    安保防恐(系统)工程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保防恐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3.14

    常态反恐怖防范normal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的一般性、常规性的措施反恐怖防范。

    3.15

    非常态“戒备级别”反恐怖防范abnormal alert level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或者针对恐怖威胁,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直接通知或者企业上报后经批准采取的需要加强,但还没有达到最高级的反恐怖防范。

    3.16

    非常态“紧急级别”反恐怖防范abnormal emergency level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或者针对恐怖威胁,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直接通知或者企业上报后经批准采取的有针对性的较非常态“戒备级别”更为严密的最高级反恐怖防范。

    4 防范标准

    4.1总体标准

    4.1.1 风险分级

    将销售企业的安保防恐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三级风险。

    4.1.1.1 一级风险

    国家反恐怖重点地区、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涉及地、有明确恐怖威胁情报指向地域的油库和加油(气)站。

    4.1.1.2 二级风险

    除4.1.1.1以外的在用的油库和加油(气)站。

    4.1.1.3 三级风险

    关停库站、其他办公区及非油品仓库等。

    4.1.2 基本原则

    4.1.2.1 销售企业的安保防恐级别应坚持与其风险等级相互对应的原则,即一级风险目标采取一级防护,二级风险目标采取二级防护,三级风险目标采取三级防护。4.1.2.2 应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分析可能的威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1.2.3 应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加强人员培训与演练。

    4.1.2.4 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需要,设置出入口控制和周界防范等实体防护措施。

    4.1.2.5 技术防范系统应考虑环境适应性,符合GB 50348-2004中3.8的规定。

    4.1.2.6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将安保防恐工程纳入统一考虑,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GA/T 75和GA 308执行。

    4.1.2.7 应坚持防范标准与特殊时期、高危地区、具体恐怖事件相互对应的原则,按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不同要求,提出防范标准。

    4.1.2.8 常态防范条件下,涉及费用按规定执行,非常态防范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特殊解决。

    4.1.2.9 单位安保部门应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机制,了解当地社会民情、治安状况和反恐形势等情况。

    4.2 常态防范标准

    4.2.1 人防标准

    4.2.1.1 常态三级风险人防标准

    企业应当成立安保防恐工作领导机构及必要的辅助机构。

    三级风险目标设置治安保卫力量可由员工兼任,巡逻周期不大于6小时。

    常态二级风险人防标准

    常态二级风险人防标准应在常态三级风险人防标准的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a) 二级风险目标设置专兼职保卫人数应符合当地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巡逻周期不大于

    4小时。

    b) 企业应建立健全值守、巡查、备勤、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奖惩、安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演习和训练、人员背景审查、人员及车辆来访和应急程序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门的安保防恐宣传和培训。

    企业应将风险目标防护基本情况及时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并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破坏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员工培训教育。

    4.2.1.3 常态一级风险人防标准

    常态一级风险人防标准应在常态二级风险人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同时一级风险的加油站、加气站设置专兼职保卫人数应符合当地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适时增加巡逻频次和缩短巡逻周期,巡逻周期不大于2小时。

    4.2.2 物防标准

    4.2.2.1 常态三级风险物防标准

    a) 周界出入口宜设置固定式硬隔离桩/墩。

    b) 应配备对讲机、防暴头盔、警棍/木棍、个人一次性高效防化口罩(采用OPHC2复合生物酶降解技术)、灭火器等必要的护卫器械和消防器材。

    c) 重点区域加装警示标志与标识。

    4.2.2.2 常态二级风险物防标准

    常态二级风险物防标准应在常态三级风险物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油库应设置围墙,并在围墙上加装铁丝网,围墙高度距围墙外侧地面不低于2.5米。

    b) 有条件的库站宜安装联动报警装置。

    c) 出入口、周界和重点部位宜安装辅助照明装置。

    4.2.2.3 常态一级风险物防标准

    常态一级风险物防标准应在常态二级风险物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油库出入口处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增加对入库人员的安检设施,避免外来人员携带

    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入库。

    b) 油库应安装联动报警装置,并与110报警中心联网。

    c) 加油站应配备有线通讯设备。应配备个人手持防化洗消喷剂(采用OPHC2复合生物酶降解技术)。

    4.2.3 技防标准

    4.2.3.1 常态三级风险技防标准

    a)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能对监控区域进行24小时实时录像。

    4.2.3.2 常态二级风险技防标准

    常态二级风险技防标准应在常态三级风险技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油库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范围应包括周界警戒线以内的全部区域。

    b) 技术防范系统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 50348-2004中3.8的规定。

    c)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水平清晰度不低于480线。

    4.2.3.3 常态一级风险技防标准

    常态一级风险技防标准应在常态二级风险技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油库应在围墙上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应符合GA/T 368的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的入侵事件,系统报警后,中心控制室应能有声、光显示,并能准确指示发出报警的位置;

    2) 周界报警装置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应有盲区;

    3) 应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当系统报警发生时,应及时进行图像复核,并实时录像记录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日;

    4) 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5) 系统传输线路的出入端线应隐蔽,并设有保护功能;

    6) 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

    7) 应急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对入侵报警进行图像复核。

    b) 视频监控系统应实现对库站的全覆盖。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GA/T 367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编号、时间和日期显示;

    2) 宜具有远程联网功能,能将故障信息和报警图像上传远程监控中心,远程监控中心能远程查看现场实时图像,并能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c) 油库在所有出入口均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GA/T 394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具备自动记录、打印、存储、防篡改和防销毁等功能;

    应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监控中心联网,满足监控中心对出入口控制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和控制的要求;

    系统应对被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过对象及通过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和设定多级程序控制;

    系统应具有报警功能。

    4.3 非常态“戒备级别”防范标准

    4.3.1 人防标准

    非常态“戒备级别”人防标准应在常态风险人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各职能部门轮流值班,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b)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一定数量的安保力量,巡逻周期不大于2小时。

    c) 组织开展安保防恐动员和宣传教育。

    4.3.2 物防标准

    非常态“戒备级别”物防标准应在常态风险物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做好消防设备、救援器材、应急物资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检查各级风险目标门、窗、锁、栅栏、防撞柱、破胎器等物防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4.3.3 技防标准

    非常态“戒备级别”技防标准应在常态风险技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同时对技防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提前进行细致检查,确保运转正常。

    4.4 非常态“紧急级别”防范标准

    4.4.1 人防标准

    非常态“紧急级别”风险人防标准应在常态“戒备级别”风险人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随时注意内部职工思想动态摸排,及时发现并杜绝不良苗头。

    保持指挥通信畅通,专人收集、通报情况信息。

    加强一级风险目标重点油库的守护工作。

    4.4.2 物防标准

    非常态“紧急级别”风险物防标准应在常态“戒备级别”风险物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同时对出入站场、库区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的物品实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出。

    4.4.3 技防标准

    非常态“紧急级别”风险技防标准应常态“戒备级别”风险技防标准的基础上执行,同时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增加其他必要的技防措施。

    5 应急管理

    5.1企业应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归口管理,信息及时”的总体原则,根据集团公司恐怖袭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恐怖袭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2 应急预案应与上级部门总体反恐应急预案和属地反恐应急处置预案有机衔接;发生涉恐危害时,安保及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报警,并迅速组织有关力量采取先期应对措施,尽力化减危害,为专业处置力量争取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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