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批文办理需要资料及要求(生产、加工)
时间:2020-09-13 12:17:0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深圳环保批文办理需要资料及要求 (生产、加工 ):
一、填表要求
1、一式四份均须用不褪色墨水笔填写,不得复印,涂改无效。
2、须如实填报,规范填写,瞒报、假报将被依法追究。
3、所有填报内容须经项目法人审阅后签字认可。
4、所有附件资料均须验原件方能收复印件。
二、附件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新建项目且无特别说明事项的,可不提供)
2、项目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办理环保审批事项的委托书
3、项目名称证明
新办企业或更名企业提交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其复印件。
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场地使用证明
使用场地属自有厂房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使用场地属租赁厂房的,提交《租赁合同》和业主的《租赁许可证》复印
件。
特殊情况,须提供足以证明场地产权及功能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5、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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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Ⅱ类项目即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6、需要落实环保 “三同时 ”的项目须提交污染治理设计方案。按规定,污染
治理设计方案须由获得《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并经我局认证登记的单位编制。
7、扩建、改建、迁建、更名项目须交由原批准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及批复意见原件。
三、填表指南
1、封面左上角表格,仅供审批员填写。
2、封面右上角表格必填,各类代码可在项目审批收文窗口查询。
3、封面 “建设项目名称 ”填写工商局名称核准后的公司注册名称。
4、封面 “主要投资单位 ”填写主要投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若个人投资,须填写投资者姓名。
5、“ 1.2是否水源保护区 ”,是几级区可向项目审批收文窗口查询,并在相应栏内划 “√”。
6、“ 1.5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 ”填写建设防治污染设施所计划投入的资金,如废气、废水、噪声等治理设施。
7、“ 1.8拟投产日期 ”填写建设项目完成投产日期。
8、“ 3.1属于非生产性活动的项目 ”包括立项筹备或暂不从事生产性活动的项目。
9、“ 4.3主要设备或设施 ”填写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若生产设备包括锅炉、发电机等须在 “4.5项”如实申报。
10、“ 4.5燃料类别 ”若燃油,须标明重油或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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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4排不情况 ”中工业用水是指在生产工艺上用水;生活用水指日常工人生活用水及在工作中的生活用水。申报可参照深圳市人均用水统计指标:
生活用水按每人 0.25 吨/日计;工作场所生活用水,按每人 0.05 吨/日。
12、“ 4.7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用文字简要说明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若已有详细方案,请做为附件报送。
13、“五其它项目 ”
属医院、疗养院填报:
建筑面积、病床数、员工人数、医院等级、废水废气产生及处理方法、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法。
属仓储类须填报:
建筑面积、存储品种及危险类别、设计存储数量。
属开发区、围海造地、水利工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干线、电讯工程等须填报: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预计土方量、建设工期等。
其它类按实际情况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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