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x
时间:2020-10-23 16:13:4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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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
为规范我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审查范围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二、受理材料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或批准的);
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范围的建设工程,提交的消防设计文件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
三、审批时限
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四、审批流程
(一)受理申请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可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或行政服务窗口受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或不在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予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补正通知书》,材料补正齐全后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
属于特殊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日内,由受理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组织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专家评审。
(二)组织审查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3.审查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3)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
(4)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通过专家评审。
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记录表》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如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由技术服务机构填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并按法定程序送达。
(三)立卷归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档案应按照一个申请事项一卷的原则立卷,并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档案资料应按顺序装订,其中图纸可用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
五、工作流程图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饰装修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详见背面)
□(一)□(二)□(三) □(四) □(五) □(六)
□(七)□(八)□(九) □(十) □(十一) □(十二)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文件
临时性建筑
批准文件
工程投资额
(万元)
总建筑面积(m2)
特殊消防设计
(详见背面)
□是 □否
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
□是 □否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建筑名称
结构
类型
使用
性质
耐火
等级
层 数
高度(m)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装饰装修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所在层数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所在层数
保温部位
保温材料
工程简要说明
(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 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 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特殊消防设计情形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设计审查,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2.消防设计文件;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5.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的);
□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设计审查,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2.消防设计文件;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5.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的);
□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范围的)。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 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 2.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应向 申请;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补正通知书
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设计审查,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2.消防设计文件;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5.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的);
□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范围的)。
□ 缺少第 项材料,请予以补正。
□ 提交的第 项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说明不符合的内容及依据),请予以补正。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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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合格)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还应明确工程所在建筑层数、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消防设计审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 )。
经审查,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合格。
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申请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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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不合格)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还应明确工程所在建筑层数、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 )。
经审查,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建筑首层防烟楼梯间扩大前室未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3条规定。(例)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高位消防水箱,采用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容积小,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10.3.3条规定。(例)
以上问题修改后,应重新申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该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档 案 目 录
序号
名称
页码
备注
ZJ1
卷内文件目录
ZJ2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
ZJ3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ZJ4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ZJ5
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专家评审意见(如有)
ZJ6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记录表
ZJ7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
ZJ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ZJ9
消防设计文件
(图纸可以电子档案形式保存)
ZJ10
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如有)
ZJ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饰装修
使用性质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受理凭证文号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建筑高度(m)
建筑层数
火灾危险性
序号
检查内容
审查意见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
□合格
□不合格
2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合格
□不合格
3
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合格
□不合格
4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
□合格
□不合格
5
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已通过专家评审
建筑高度大于250米的建筑已通过专家论证
□合格
□不合格
审查人员(签字)
审批人员(签字)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饰装修
使用性质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受理凭证号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建筑高度( m)
建筑层数
火灾危险性
序号
审查内容
技术审查人员意见
存在问题
1
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情况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防火间距、功能分区、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登高车操作场地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3
建筑和结构
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建筑构件耐火极限、构造防火、防火分隔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建筑电气
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气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防火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房、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其他灭火设施等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7
热能动力
有关锅炉房、涉及可热气体的站房及可燃气、液体的防火、防爆措施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8
其他情况(如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情况等)
技术审查人员(签字)/技术服务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