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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规章管理制度(3页)

    时间:2020-09-12 12:01:2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郑州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 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4、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5、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6、危险废物专员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

    7、建立单独的危废库,设置危废台账。

    8、危废专员负责编制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备环保部门备案。

    第二章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 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向负责专员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3、 产废部门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4、负责专员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全过程控制

    1、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2、 禁止向厂区内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应集中贮存于危险废物库中。

    3、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4、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5、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8、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

    10、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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