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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3篇

    时间:2023-12-07 11:12:0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在年底工作忙、任务重的情况下,军区专门抽出时间开展这次“学习法律法规、纯正部队风气”的教育整顿,我认为很有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3篇

    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1

    在年底工作忙、任务重的情况下,军区专门抽出时间开展这次“学习法律法规、纯正部队风气”的教育整顿,我认为很有必要。开展这次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委机关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完成好调整改革、老兵复员、新兵补退、士官的选改这些关系到大家切身利益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下面,我把这次教育整顿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谈谈这次教育整顿的认识

    扎实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纯正部队风气”的教育整顿,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性和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固本奠基之策。在面临年底工作任务繁重的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做为师级领导机关干部不适时机的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更为重要。本人能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法律法规和党的管理规定学习,并能指导下属搞好警示教育,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谈谈这次教育的收获

    通过这次教育整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提高了依法从严办公的意识。在教育中通过对《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决定》的学习,认识到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应用,才能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了解掌握了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平时忙于工作很难抽出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这次专门抽出5天时间,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军区预防干部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进行逐章逐条的学习,加深了对这些规定的理解。三是提高了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深刻的剖析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件,特别是剖析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件,给自己敲响了警钟,端正思想作风,提高了克已奉公,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维护好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谈谈今后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带领本科人员严格遵守党员管理各种规定,凡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并在工作中教育管理好部属,不利用职务和工和之便谋取私利,违法违纪;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远离“三条高压线”。带领全科人员振奋工作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党性观念和依法办公能力建设,确保我科年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2

    一是依法规范行为、规范工作。

    要依法规范行为和工作,前提是要知法、懂法,这就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提高师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二是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做到依法办事;三是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解决好这三个问题,首要的任务是学法。因此,我们对开展法制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学习专业法为重点,带动相关法的学习,把学法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做到知行统一,并且切实抓好法制宣传阵地,逐步形成学校的法制文化。在师生具有了法制认知基础后,还需要把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学校的法制实践可以分几条线,其中最基本的一条线就是“规范”:一是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工作。

    二是依法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加强管理。

    在依法治校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总结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搞好一所学校,必须搞好学校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体制是一种组织制度,有效的管理制度由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效的管理系统所构成,由依法制定的学校章程来确认;机制是组织行为系统的运行模式,学校良好的运行机制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群体凝聚、系统均衡等原则,这就必须由依法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来保证;学校内部的法制,是学校法人代表、领导集体、教工代表大会,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管理需要,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说,体制、机制和法制是构建学校管理模式的基本要素。

    三是依法促进人的发展。

    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育人。以人的发展为本,已经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取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发展,是依法治教的主要任务。法律对“人”规定了应享有的权利,学校的责任就是维护他们的权利,依法促进人的发展。在实践中,我们学校非常重视人(包括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发展这个问题。一是抓规划,促发展,对干部、教师的自身发展进行导向;二是抓培养,促发展,不断提高教工队伍的素质;三是抓教改,促发展,积极开展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活动;四是抓特色,促发展,各学校、各部门都要有自主发展的意识,每一名师生也要有自我发展的意识,从学校到个人都应从自己的现实条件出发,形成自己的特色、特点、特长,促进个性的发展。

    四是依法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

    以学校的发展为本,必须成为管理思想的理念。依法治教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尽管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差异,但每一所学校都必须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抓准起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向高标准、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从而依法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我们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思想指导下,正在健康蓬勃的发展!

    学生学籍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3

    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4、管理和

    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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