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学习5例x
时间:2020-11-09 12:56:09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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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5 例
人生伤害事故 2 例
未戴安全帽高处跌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
1991 年 10 月 8 日 ,某供电局一 110KV变电站停电检修。 该变电站站长武某某在设备
验收时发现 110KV某某 TV 漏清扫。要求检修人员重新清扫,被检修负责人拒绝并发生争执。于是武某某情绪激动,便带领两名当值值班人员一起去清扫该设备。
到达工作地点后, 武某某未戴安全帽, 便用竹梯登上 TV 构架。一只脚踩在构架槽铁上,
当另一脚移动时,由于踏空,既从地面 2.7 米的 TV 构架上摔下,造成头后侧撞地而亡。
二、违章现象
( 1)清扫设备不办理工作票
( 2)带情绪工作;
( 3)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
三、事故原因
( 1)违反《安规》 (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 3.2.1 条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未办理
工作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 2)发生争执后情绪激动,精神不集中,带情绪工作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 3)违反《安规》 (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 13.1 条和第 13.6 条的规定,在高处作业
不戴安全帽, 不使用安全带, 也是造成武某某从 TV 构架上摔下后头后侧撞地死亡的主要原
因。
四、防范措施
( 1)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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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带情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精神状态良好,情绪稳定,精力集中。五、事故点评
带情绪工作的危害性极大, 本起事故便是典型一例。
带情绪工作时, 由于心情烦躁或一时激动,以至于置《安规》的要求与不顾,做出一些违规违纪等很不理智的事情,从而造成
不可弥补的损失。
因此要以本起事故为鉴, 教育职工充分认识带情绪工作的危害性, 在工作或作业中一定要情绪稳定,精神状态良好,集中精力的工作。
登杆前对杆根未作检查,上杆后人随杆倒大腿骨折
一、事故经过
1992 年 5 月 5 日,某县电力局线路班在新区 10KV线路改造工程中,工作班成员张某
( 4 级线路工) 10 时 30 分上杆拆除原电路导线时,由于登杆前未对该电杆(木制)根部腐
蚀情况做检查, 上杆后在拆导线前又对电杆未采取临时拉线加固, 就将杆上的 5 根导线依次
剪断(杆上共有 6 根导线),当剪断到最后一根时,张某某随电杆一起倒落地面,电杆压在
张某某的左大腿上,造成大腿骨骨折。
二、违章表现
1)登杆前对杆塔情况不检查;
2)对杆塔未做任何补强措施;
3)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导线。三、原因分析
《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 6.2.3 条明确规定,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如不牢固,应采取临时拉绳等措施后在行登杆。然而,张某某在上杆前对电
杆情况未做任何检查, 将上述规定早已置之脑后, 因而对电杆情况未做任何加固措施就急忙上杆作业。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对《安规》学习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开展反违章活动,独具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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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遇登杆的作业工作,上杆前必须对杆根的牢固性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只要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登杆作业。
3)检修杆塔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拆除电杆上的导线前,应先做好防止倒杆的措施,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拆除导线。
五、事故点评
这是一起低层次、常识性的事故。作为 1 名 4 级线路工,上杆作业前,检查杆根有无腐蚀,基础和拉线是否完好,需要不需要采取补强措施,这些都是极为简单的常识,并无什么
深奥的理论和复杂的技术。然而,我们的职工往往都忽视了这些问题,思想上麻痹大意,安
全意识淡薄, 置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
明知故犯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敌, 而且还是违规操作。这种对国家、企业、他人和自己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就很难避免在作业中不出乱子。不出
事故是侥幸,出事故是必然的。所以说,违章是一切事故的根源,要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就必须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设备损失 2 例
TA 误接线造成主变压器三侧断路器跳闸
1991 年 4 月 19 日,某供电局 110k V 某某变电站因主变压器高压侧 C 相电流互感器接
线错误,引起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主变压器三侧断路器跳闸,造成该站全站失压,使地方电网与系统解列,造成一起变电考核事故。
一、事故经过
4 月 19 日 14 时 15 分,该变电站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三侧断路器跳闸。与此同时, 110KV 甲线路零序 II 、 III 段、距离 II 段保护动作,断路器跳闸,重合成功。运行人员对主
变压器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故于 14 时 17 分申请送电。送电后恢复正常。
事故发生后,经过对主变压器保护检查,发现 4 月 12 日检修班对主变压器电流互感器
油进行油样检查时发现 B 相油不合格。同时还发现 C 相电流互感器也有进水迹象,故安排
4 月 14 日对其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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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4 月 14 日检修班在对其检修时, 将电流互感器相一次侧切换联板切换至短路位置,由于在检修工作结束时, 忘记了将切换联板返回到原来位置, 致使主变压器投入运行后电流互感器 C 相一次线处于短路状态,从而造成主变压器差动保护误动。
二、违章现象
检修工作结束时对所检修设备未做认真检查。
三、原因分析
《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第 3.5.5 条规定,全部工作完场后, 工作班应清扫、
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 待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 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
修项目,发现问题、实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
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而检修班工作人员在 4 月 14 日检修工作中,工作不认真,责任
心不强,在工作结束时,未将电流互感器 C 相一次侧切换联板返回原来位置,工作负责人
又严重违反上述规定, 从而造成主变压器投入运行后主变压器差动保护误动作, 是这次事故
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 1)加强职工工作责任心教育,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严把设备检修质量关。
( 2)要求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前一定要对所检修的设备部位进行认真复查、 核对,
确保接线等无误。
( 3)给电流互感器加装防雨帽,采取措施防止电流互感器进水。
五、事故点评
提高检修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严格执行工作间断、 转移和终结制度, 是杜绝忘记拆除临
时遮拦、 接地线、 短接线以及清除作业现场遗留物的最好方法。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职工的
工作责任心教育, 培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以确保设备的检修质量, 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耦合电容器爆炸,造成多座电站失压
1992 年 6 月 17 日,某供电局一 110KV 变电站由于发生耦合电容器爆炸, 造成 4 个 1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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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失压和ⅩⅩ电厂与系统解列,构成一起大面积停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2 年 6 月 17 日 1 时 20 分,某供电局 110K V 甲变电站 110KV ⅩⅩ线路 C 相耦合电容
器爆炸起火, 引起 110KV 乙变电站 110KV 洛黄断路器零序 II 、III 段保护动作跳闸, 重合未
成功。与此同时, 110KV 丙变电站 110KV 宜黄段断路器零序 I 段、距离 I 段保护动作断路
器跳闸,重合未成功,ⅩⅩ电厂 3511 断路器过流保护动作开关跳闸,造成该电厂与系统解
列。
13 时 45 分和 14 时 15 分,由调度下令分别将 110KV 黄宜和宜黄断路器撤出运行,处
理耦合电容器故障。于 14 时 45 分将损坏的耦合电容器拆除后,于 15 时 9 分和 15 时 15 分
将 110KV 黄宜、宜黄断路器分别加入运行, 15 时 50 分由ⅩⅩ电厂 3511 断路器与系统并网,
恢复正常。
事故停电时间为 14 小时 30 分,少送电量 3800 K WH ,经济损失达 10000 元。
二、违章表现
电气设备未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三、原因分析
1)该耦合电容器自投运以来一直未做预防性试验,致使介质损失增大,是造成耦合电容器爆炸的直接原因。
2)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是造成该设备投运之后长期未做预防性试验的主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设备管理,认真执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对所管辖设备预试记录,专人负责,搞好定期预试的安排和检查工作。
2)要求送电和变电管理部门对所辖主设备进行一次普查,分析与原来测试项目数值的变化情况,凡不合格者采取措施迅速进行处理。
3)运行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安排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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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点评
本起设备事故充分暴露出生产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耦合
电容器投运长达十年之久未做过预防性试验,实属少见。因此,对于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
为,每个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工作疏漏。只有这
样才能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交通事故 1 例
傍晚时分途经街道撞倒小男孩
一、事故经过
1995 年 7 月 26 晚 8 时许某供电局司机张ⅩⅩ驾驶 03/00282 伏尔加小轿车送一客人前往
某电厂工作。当车行至ⅩⅩ镇街头时,由于天色昏,暗视线不清,朦胧之中发现一小孩欲横
穿街道,张ⅩⅩ立即采取制动措施,终因车速较快刹车数十米,仍将这一小孩 ( 男, 5 岁 )撞到。经送当地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构成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二、违章表现
车速快,超速行驶。
三、原因分析
天色晚,视线不清是其客观因素,而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车速快是造成本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经过村镇、街道时一定要集中精力严格按照限制速度行驶。
2)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行车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乘车人员应随时提醒
驾驶员要注意安全, 限制车速凡发生车辆交通事故, 乘车领导和工作负责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五、事故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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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身系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危, 因此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自己的安全责任为重, 千万
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在天阴路滑,视线不清以及下坡、转弯、过桥、会车等路段和经过村
镇、街道等人畜出没较多的地方,更要精心驾驶,低速行驶。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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