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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泛亚金融中心产业园区万达广场项目招商合作协议-20120330会谈修改稿(万达)x

    时间:2020-11-24 16:49:5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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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

    项目招商合作协议

    二零一二年 [ ] 月

    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

    项目招商合作协议

    甲方: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

    由E政编码: ; 电话:

    乙方: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由E政编码: ; 电话:

    为加快区域城市设施建设、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甲方

    拟引资在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地块进行城市综合体 [下称“项

    目”,具体名称由乙方在竞得项目地块(指乙方已签署了项 目地块竞买成交确认书, 下同)后再确定]的开发建设。鉴于 乙方具有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项目开发事 宜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昆明泛亚金融中心产业园区,东至佳湖

    路,西至前兴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项目地块 总用地面积约 乙49万平方米(约112亩),其中净建设用地 面积约7.49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市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项目地块的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附件一附图 二、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

    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使用年限为 40年,自本协

    议约定的交地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建设内容

    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乙方在昆明市成立的直接 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下称“项目公司")将具体进行项目地

    块的开发,在项目地块建设集 【

    五星级酒店、写字楼、

    大型

    商业中心、百货、餐饮、影城、

    KTV、SOHO办公】

    等多种

    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具体建设内容见市规划主管 部门依据本协议下述第四条第3项预批准的乙方项目规划 设计总平面图)。

    四、规划指标及规划设计方案

    1、甲方促成市规划主管部门在项目地块挂牌出让前, 针对项目地块的挂牌出让出具包含如下内容的项目地块规 划条件,并确保项目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存在与该规划 条件冲突的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建筑容积率不大于 7,地上总建筑面积

    约52.4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6】万平方米

    的写字楼(具体位置见乙方提交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可设 置类似住宅户型的办公空间,每户可设置独立卫生间并提供

    燃气;开放空间比例不小于 20% (开放空间比例为项目内建 筑物基地面积之外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

    无绿地率要求;车位总数不超过 2400个;建筑退红线距离: 退前兴路【30】米,退佳湖路【8】米,退南侧道路【6】米, 退北侧道路【6】米;建筑限高280米。项目地块内应规划 设计一条南北向、净宽为 20米的道路,该道路须对社会公 众开放并达到机动车通行要求。

    项目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 可以用作商业用途,且项目全部地下建筑面积无须缴纳土地 出让金。项目全部地下建筑面积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甲 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的约定执行。

    2、 项目中无需建设限价房或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等保 障性住房,项目中房屋的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行 确定;项目内无需建设学校、幼儿园、居委会、派出所、卫 生站、消防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亦无需建设为区域配套的燃 气站(不含红线内燃气调压站)、垃圾站(不合红线内垃圾收集 点)、变电站(不含1 0千伏及以下的开闭所及变配电用房 )等 市政配套设施,也无需因此缴纳任何替代或补偿费用;如甲 方增设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外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

    站点等公共设施,不得占用项目地块及规划指标。

    3、 甲方促成乙方提交的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在本协 议签订后 位日内取得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预批准,预批准的 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之一。如乙方竞得项 目地块,甲方负责按照预批准通过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予以

    落实

    双方明确,如甲方无法促成上述乙方项目规划设计总平 面图的预批准或项目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划指标与本 条所述规划指标不符,则乙方有权不参与项目地块竞买且无 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运作模式

    1 、甲方促成项目地块在 2012 年 5 月【】日前整体一 次性“净地挂牌、净地出让、净地交付”方式挂牌出让( “净 地”指项目地块满足本协议附件三所列的 “三通一平” 标准)。

    2 、甲方促成项目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中对项目及竞买人 (含其 子公司、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下同 )设

    定如下条件:

    竞买人在国内已建成开业不少于 3 个大型商业中心, 且每个商业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万平方米,竞买人应在 资格审查时提供房产证或竢工验收备案证明。

    (2 )竞买人需具备五星级酒店开发经验,竞买人应在资格

    审查时提供不少于 3 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证和星级认证文 件。

    (3 )项目中建筑面积不少于 10万平方米的大商业中心及 酒店不得进行分割销售,需整体经营,竞买人应在资格审查 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

    (4 )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时支付 【】亿元人民币的竞买保证

    金,且该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人竞得项目地块后自动转为公开

    出让成交价的组成部分。

    3、优惠政策:

    鉴于项目投资巨大、 开发周期长, 甲方为支持项目开发、 建设、经营,同意给予乙方(含项目公司,下同)如下优惠 政策,并在乙方竞得项目地块后 30 日内给予乙方落实前述 优惠政策的正式政府批准手续:

    将项目列为市、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将该工程列 为市重点工程。甲方保证项目可享有云南省和昆明市关于商 业项目和星级酒店的所有优惠政策。

    项目开发、销售阶段,项目公司所应缴纳的营业税、 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的市、区两级全部所得,在每次 征收后 90 日内,甲方以财政补贴、奖励或者扶持基金等方 式补贴给项目公司。

    (3 )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满 足项目设计容量而产生的水、电、燃气增容费用以及项目人 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在项目公司交纳后9 0日内,甲方以财 政补贴、奖励或者扶持基金等方式补贴给项目公司。

    4 、在项目地块出让时间、挂牌出让文件所述挂牌条件、 规划指标、付款方式、交地时间、交地标准、挂牌出让起始 价等内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 第1 项所述价格进行报价。如竞价超过该价格,则乙方有权 选择提高报价或者放弃竞买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甲方应促成项目公司直接与 昆明市国土部门签订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国有土

    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手续。双方确认,项目公司直接 与昆明市国土部门签订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不视为乙 方将项目地块转让给项目公司,乙方和项目公司均无需就此 支付契税、交易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六、挂牌起始价及公开出让成交价支付方式

    1、甲方促成项目地块挂牌起始价约为 11.8亿元人民币

    (按净用地面积计算,单价为 1050万元人民币/亩)。如以

    该挂牌出让起始价成交,则该挂牌出让起始价即为公开出让 成交价。该价格为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全部义务和交付达到

    “六通一平’’净地交地标准(“六通一平’’净地交地标准详 见附件三)的项目地块、乙方取得项目地块使用权和符合本协 议约定“六通一平”净地交地标准项目用地所涉及的全部包 干费用,不因拆迁法规政策、实际拆迁量和期限变化等任何 原因而作调整,具体包括:

    (1)项目地块达到满足项目建设运营需求的“六通一平” 净地交地标准(交地标准见附件三)所涉及的全部被拆迁对象 (含全部的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所有住宅、其他建筑物和 构筑物、人防、地上/地下市政管线、树木及其他需拆迁安 置的对象等)的全部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 或收回(如需要)、整理、拆迁补偿费(包括拆迁期间经营损失 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安置房源费用、拆迁 管理委托费、拆除清运费、附属物及装修费、设施迁移费、 拆迁奖励费、强制拆迁政机关收费及司法机关收费等项目地 块达到“六通一平”净地交地标准发生的全部费用。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应缴纳的全部土地出让金 (含政 府土地出让收益 )。

    项目地块达到 “六通一平” 净地交地标准所发生的及 甲方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项目公司应按照下述 方案[],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

    (1)方案一: 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项目公司应按照如下方式 分二期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

    第一期:签署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的 50% (含竞买保证金) 。

    第二期:签署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60 日内,支付剩余的公开出让成交价。

    (2)方案二: 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项目公司应在签署项目地 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公 开出让成交价(含竞买保证金) 。

    3、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有权提前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 甲方应促成有关主管政府部门予以接收,并相应根据本协议 第七条第 2 项所述促成为乙方项目公司办理各项证照。

    七、交地时间及证照办理

    1、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立即开展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 的河流改道、高压线迁移、现存房屋拆除等土地清理工作, 并在乙方竞得项目地块后 3 日内向乙方或项目公司交付达到 “三通一平” 交地标准的全部项目地块以及在交地后 180 日 内促成项目地块达到“六通”标准(但项目地块电力配套条 件的达成时间应按附件二:项目地块“三通一平”和“ “六 通一平”净地交地标准中的关于 ““电力”的特别约定执行) 。

    2、在乙方签署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7 日内,甲方促成项目公司取得全部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在乙方或项目公司支付全部公开出让成交价后 7 日

    内并缴清全部出让税的情况下,甲方促成项目公司取得全部 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在乙方及时提供各项办证 资料的前提下促成规划主管部门以项目地块成交确认书为 依据受理乙方或项目公司规划报批申请文件,并促成项目公 司在乙方竞得项目地块后 30 日内取得全部项目地块的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乙方或项目公 司选择在本协议第五条第 2 项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付清公 开出让成交价的,则甲方应保证乙方项目在付清公开出让成 交价后 3 日内可以取得上述全部证照。

    3、甲方根据项目公司提出的开发进度计划促成项目公 司尽早取得项目内建筑物的预售许可证。

    八、双方的主要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得与第三方进行任何有关项目

    地块的洽谈、签署任何协议或意向书

    2、 甲方促成项目地块规划指标、挂牌出让文件所述挂

    牌条件、挂牌出让起始价、出让时间、付款方式、交地标准、 交地时间等符合本协议约定。

    3、 甲方负责完成项目地块的土地征收 (如需要)、收回、 土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并确认其所完成的项目地块

    拆迁不存在因土地征收(如需要)、拆迁、拆除、搬离、安置、 补偿所可能发生的任何遗留问题,并确认任何有关项目地块 的拆迁纠纷、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经济财务纠纷、抵押权 以及临建纠纷等其他任何纠纷均与乙方和项目公司无关,甲 方应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不能因此影响乙方和项目公司的 施工或损害乙方和项目公司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否则导致乙 方和项目公司因施工延迟遭受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 在项目地块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前,甲方提供项目周 边邻近地块已有的地质勘探资料给乙方,供乙方参考。

    5、 在项目地块交付乙方或项目公司后 18^日内,甲方 负责建设并开通位于项目东侧的佳湖路以及项目北侧的规

    划道路,并在项目地块交付乙方或项目公司后 24^日内负责

    建设并开通项目南侧的规划道路。

    甲方在项目地块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前,向乙方出具上述 道路的修建计划方案。乙方或项目公司无需就上述道路建设 承担责任及费用。

    6、 甲方应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

    (1 )在乙方或项目公司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时,项目 公司可以取得与其所支付的出让成交价等额的计入项目开

    发成本的合法票据

    (2 )项目中 2 座高度约 280 米的写字楼及商业中心内 的步行街形式建筑体及地下室的消防报批、报验,由甲方协 助乙方或项目公司完成消防论证并及时促成通过消防部门 审批、验收。

    (3)甲方促成项目不建设人防工程,并按本协议第五 条第 3 项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已缴纳的人防异地建设费用予以 全额补贴。

    (4)甲方负责协调项目涉及水、电等市政能源供应部 门,按照乙方设计方案, 与乙方项目特殊客户 (如超市、 百货、 酒店等大用户 )单独计量, 直接签订供应合同, 并提供能用于 抵扣增值税的合法发票。

    (5)甲方确保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临时 施工用电、临时施工用水和施工排水要求以及项目经营过程 中的正常用电要求(具体用电容量等指标要求见本协议附件 二:项目地块“三通一平”和“ “六通一平”净地交地标准 中的““电力”部分) 。

    (6)甲方促成乙方或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政策。

    ( 7)在乙方竞得项目地块后 3 日内,甲方负责组织由 主管城建副市长或以上级别的市领导牵头召开的、政府各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综合协调会,对本协议第七条所述 证照办理和第五条所述优惠政策等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 ( 抄

    送乙方 )予以明确, 并确保相关职能部门于乙方竞得项目地块

    后【 30 】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优惠政策的正式批准文件。

    7 、在本协议第四条第 1 项和第五条第 2 项约定条件成 就的前提下,乙方应当参与项目地块的竞买,并在被确定为 项目地块竞得人的前提下,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8、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项目公司按本协议约 定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

    9、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项目公司应按本协议 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款,并确保自取得符合 “三通一平”交地标准的项目地块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后 24 月内购物中心开业。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 1 项约定,或项目地块

    出让时间、出让条件、规划指标、挂牌起始价、付款方式、 交地时间、交地标准等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符,视为甲方违 约,乙方有权不参与竞买。

    2、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 向乙方或项目公司交付达到“三通一平”交地标准的项目地 块,促成项目地块达到“六通”标准。如甲方未如期交付达 到“三通一平”交地标准的项目地块,或未如期促成项目地 块达到“六通”标准,则每逾期 1 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 付款项的0.3%。的违约金;逾期达 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 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款项 的 10 %的违约金; 乙方也有权选择不解除本协议, 则甲方应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项的 0.8%。的违约金。

    3、如乙方竞得项目地块,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应严格 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地块的公开出让成交价。否则,每 逾期 1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 0.3%的违约 金;逾期达 9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 方已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付款项的 10%的违约金; 甲方也有权选择不解除本协议,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 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 0.8 %的违约金。

    4 、如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发生,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 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 议或纠纷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仲裁 规则,在成都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 有最终约束力。

    十一、通知

    双方确认, 本协议首页载明的双方通信地址为有效地址。

     任何通知以特快专递形式向该等载明地址发出后三日届满, 即视为通知有效送达。一方变更通信地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否则通知地址仍以本协议载明为准,且视为通

    知已有效送达,变更方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十二、其他条款

    、在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甲方成立以市领导为负责 人的项目开发建设协调小组,全力配合及支持项目开发建 设、运营,及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2、双方均对本协议的签订、 内容、 执行,以及因本协议 签订及履行而了解到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否则,违约方 应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 、本协议如下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正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一:项目地块的具体位置及四至。

    (2) 附件二:项目地块“三通一平”和“ “六通一平”净 地交地标准。

    4 、双方特别明确, 因市场竞买导致乙方未能摘得项目地 块,则本协议自其他竞买人签署项目地块成交确认书后自动 终止,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责任以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 任。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 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管委会 签约代表:

    乙方: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项目地块的具体位置及四至

    附件二:项目地块“三通一平”和“ “六通一平”净地交 地标准

    (一) 交地时项目应达到的“三通一平”标准

    1、 甲方负责将项目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地上、 地下建筑物、

    构筑物(含人防、架空强弱电杆及地块内 10KV高压线路的迁 移等),以及地上、地下市政管线等全部拆除并断管, 垃圾全

    部清运出场,项目地块地面达到现有室外自然标高,土地达 到自然平整(项目地块内现有的河道应完成填埋、 移位、改造,

    项目地块红线边现有的分洪闸迁移到前兴路以西 )。以上所有

    费用已经包含在公开出让成交价中。

    2、 乙方将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明确予以保留的树木, 由乙方和项目公司处置,且乙方和项目公司无需就保留的树 木向政府部门支付费用。项目地块中乙方未予保留的树木, 由甲方移出项目地块,费用已经包含在公开出让成交价中。

    3、 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规划要求、手续及时间将市政道 路接通至项目用地建筑红线。

    项目周边道路建设要求:【满足项目现场施工要求】。

    4、 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规划要求将项目施工用水、用电 接通至项目用地建筑红线。

    5、 项目地块现有的市政设施指标全部无偿保留。

    (二) 项目应达到的“六通一平”标准

    达到如下要求的市政六通工程接口到项目地块红线上的 全部费用已包含在项目地块公开出让成交价内,如实际有超 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甲方同意为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手 续。

    1 、雨水:交地后 180 日内,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报装手 续及时间, 按所批准的市政配套施工图 (原则上项目红线四周 城市道路均应布置市政雨水干管 ) ,负责完成雨水市政干线到 项目用地建筑红线接口点的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

    、污水:交地后 180 日内,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报装手 续及时间, 按所批准的市政配套施工图 (原则上项目红线四周 城市道路均应布置市政污水干管 ),负责完成污水市政干线到 项目用地建筑红线上接口点的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

    、自来水:交地后 180 日内,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报装 手续及时间,按所批准的市政配套施工图,负责完成满足设 计容量的自来水干线到用地建筑红线上接口点的建设并承 担建设费用,并同时落实市政水源供给。

    、电力:本项目为 10KV 双电源供电,在“三通一平” 交地标准的项目地块交付后 12 个月内,甲方负责为乙方项 目提供满足设计容量 (不低于【】 KVA) 的多路 10KV 供电接 入能力,将供乙方项目使用的多路 1OKV 供电线路 (电缆 )无 偿引至距乙方项目变电站最近的用地红线内的接驳点。

    若需布点建设 (110 /1OKV 或66 /1OKV 或 35 / 10KV) 变电站的,该变电站用地指标不占用乙方建设用地范围和指 标,且无需乙方承担或分摊建站的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 按乙方设计要求预留高压计量点。

    、电信:交地后 180 日内,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报装需 求计划及时间,负责完成干路的管线工程并通到项目用地红 线上指定接口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落实乙方项目电信的建 设,满足项目物业使用的需要。

    、燃气:交地后 180 日内,甲方根据批准的乙方报装手 续及时间,按所批准的市政配套施工图,负责完成满足设计 容量不低于 【】 的燃气市政干线到项目用地建筑红线上接口 点的建设并承担全部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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