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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防工程办办事指南x

    时间:2020-11-19 13:06:5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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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

    操作规范

    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 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

    (二) 性质:行政许可

    二、 设定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 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 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 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三)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 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五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

    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厅、财政厅联合转发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的通知》(桂人防办[2004]17号)第四条:全区县以上各级人民 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联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 督。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 5000平方米)的大型防空地 下室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审核。其余中小型防空地下室 由各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审核。未经审核批准或审核不 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三、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达 20000m2

    以上(含20000 m2)的大型防空地下室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参与审核。

    其余中小型防空地下室由各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审 核,项目所在地为市区规划范围的由市人防办审批,在县城规划 范围的由县人防办审批。

    四、 行政审批条件

    (一)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二)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的人民防空工 程建设规划、国家规范、人防工程行业标准条件要求。

    (三)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按照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设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办理审批手续。

    五、 实施对象和范围

    全区城市(含县城)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设项目。

    六、 申请材料

    (一) 总平面图规划设计审核(总平面图审批)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份(查看原件);

    建设项目总平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1份(查看原件,电子光

    盘1个)。

    *注:本阶段的审批权限为设区市、 县(市)级人防主管部门。

    (二)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核(设计条件审批)申请材料

    TOC \o "1-5" \h \z \o "Current Document"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原件 3份

    (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填写);

    \o "Current Document"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审批表原件 3份

    (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填写)

    经规划、人防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总平 1份(核查原件);

    设区市、县(市)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请示文原件 1份。

    *注: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 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以 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符合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条件的,应在建设单位意见中提出减免要求。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的审批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设 区市、县(市)级人防主管部门办理,并报上一级人防、财政主 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审批)申请材料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3份;

    具有人防工程审图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原件 3份;

    经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人 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 1份(含电子光盘);

    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设计方案原件 1份;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 1份;

    设区市、县(区)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请示文原件 1份。

    易地建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3

    份;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单位出示的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1份(核查原件);

    经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合格的工程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1份(含电子光盘);

    当地人防办批准的易地建设许可文件复印件 1份(核查原

    件);

    属于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的,提交《广西壮族

    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原件 2份。

    *注:易地建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 由设区市、

    县(区)级人防主管部门办理。

    七、 办结时限

    (一)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 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一) 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行政审批不 收费;

    (二) 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按 照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

    (三) 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办法》 第十八条: 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提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 的申请:

    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低于规定

    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 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的;

    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 件不适于修建的;

    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 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

    第十九条:易地建设申请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经工 程建设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 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 责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的建设。

    第二十条: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免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

    减半收取;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 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

    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火灾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 原面积修建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批准 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 得批准减免、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防 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和易地建设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 费字[2003] 462 号第三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 准:

    (1) 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达三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地面总建 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其他民用建筑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保 税区等要求修建 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的,按应建面积每平方米收 费标准为:

    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1500元;

    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1000元;

    其他县级(含县城)城市 800元。

    (2)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修建除前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 筑,按项目总建设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每平方米 18元;

    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每平方米 10元。

    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 价费字[2003] 462 号第四条规定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予减 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为: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 积修复的民用建筑。

    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为: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宅;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 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

    十、咨询、投诉电话

    百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6-6213434

    投诉电话:0776-6213434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流程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附件2

    (1)设计条件审批阶段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

    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

    防[]设审字第()号

    申请单位(盖章):_XXXXXXXXXX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靖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须知

    一、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

    城市(含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 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 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2000平方米 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 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 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2—4%|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 下室;

    4、 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 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5、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B 级防空地下室。

    按2、3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 4%修建;二类人民防

    空重点城市按照3%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 2%修建。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填写要求 :

    ?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 10层(含)以上的建 筑。若底层为2.2米高以上的架空层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

    ?建设单位意见填写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地下室的具体要求,如是否分期建设防空 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在第几期建设;是否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建设防空地下 室,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缴纳易地建设费等。

    三、 设计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原件 3份(申请修建防空地下 室的项目填写);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审批表原件 3份(仅申请易地建设的 项目填写);

    3、 经规划、人防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总平 1份(核查原件)。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拟建防空地 下室平时用 途

    是否分期 建设

    防空地下室 拟在第几期

    建设

    建设单位意见

    按照规定,我公司XXX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为 XXXX平方米,现根据 经批准的规划总平,申请人防工程设计条件。请予以办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1) 、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向我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 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规划总平若有调整修改应重新申请人防设计条件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填写要求及申报材料详见《防空地下 室设计条件申报指南》

    (4) 、本表一式二份,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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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

    目规划明

    细表

    总平图 栋号

    地面 层数

    地下 层数

    地下室 建筑面 积

    多层建筑 地面建筑 面积

    多层建 筑占地 面积

    高层建筑 地面建筑 面积

    高层建 筑占地 面积

    设计单位对以上面积审核意见

    经办人

    :

    单位盖早

    年 月

    建设单 位申报 人防面 积(M)

    1、 10层(含)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2、 10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多层民用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3、 除上1、2款除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地下空间开发面积(指应建防空地下室部分以外的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

    地下空间开发面积兼顾人防需要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

    平方米;

    年 月

    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定表

    (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填写)

    总平图 栋号

    地面 层数

    地下 层数

    应建防空地下室 面积(m)

    核定标准

    备注

    合计

    核定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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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许可

    经办 人审 核意 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科 室负责 人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 导审核 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 责人审 定意见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自治区 人防办 审批意 见

    业务处室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达20000m2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许可

    经 办 人 审 核 .、、八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业务科 室负责 人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子:

    分管领 导审核 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负 责人审 定意见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建筑面积达20000m2以下的防空地下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审批表

    编号:? 防[] 易审字第()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栋号)

    建设项目 详细地址

    市 县(区) 路 号

    规划总平 审批号

    地面建筑面积

    (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易地

    建设理由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第 十八条的规定,本项目由于 ,符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

    室的条件,现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请给予办理。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科审核

    意 见

    经 办 人 审 核 .、、几 意 见

    经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 平方米,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拟同意易地建设,按照收费标准 每平方米 元收易地建设

    费,合计收 元。待施

    工图审查后,以施工图面积申报缴费, 办理易地建设许可证。

    签字:

    年 月曰

    科室负责人审 核意见

    签字:

    年 月曰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曰

    单位负责人

    审定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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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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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施工图审批阶段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

    建设许可证审批表

    防[]建审字第()号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时间:

    百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设计单位

    资质证号

    人防工程施工图 审查单位

    资质证号

    人防建筑面积

    地下非人防 建筑面积

    防护单兀数量

    人员掩蔽部 个,物资库 个

    人防口部数量

    防护类别等级

    人员掩蔽部: 类核 级常

    级,物资库: 类核 级常

    防化等级

    人员: 级,

    物资库: 级

    战时掩蔽情况

    3

    人员 人,物资 m

    平时用途

    建设 单位 申请 内容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三份);

    2、 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 见书(原件一份);

    3、 经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一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个)。

    4、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通知书(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

    (此表共2页,请用一张纸打印双面)

    业务

    科室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 领导 审核 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负责人 审定意见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自治 区人 防办 审批 意见

    业务处室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定意见: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2

    (建筑面积达20000m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业务

    科室 审核 意见

    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

    领导 审核 意见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负责 人审 定意

    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达20000m2以下的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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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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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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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审批表

    编号: 防[]易审字第()号

    H号 脱件 恥文

    m2 图— 工积 施W

    人 系 联

    请由 申理

    意 日 许。

     月 设准

    建啪 年 地请

    E夕 O : 昭E¥)站 扱设 盖— JJJ 于二 一 zf\ , 地 位 查易 单代 审理 设定 图办 建法 完m 园人 坨申 则现

    *7

    核见 W意

    经办人意见

    2n m - 日 元 用地

    为费易 月 为 计宀完程 积 合一父丄 年 面 ,位防 室 费单人 F准 进设取 地标 您建领 空费 地待来 : tb锹 阴。期 字 泌!B 申元瞰E0铝 F扌防wrn>A 经平 征 后建

    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年 宀" 签

    导勿 领加 管吃 分审

    年 宀" 签

    醐意

    ¥) 盖 位 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

    编号: 防[] 减免审字第( )号

    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人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卅)

    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有关条件

    免缴 易地 建设 费的 项目

    1、临时民用建筑

    申 请 说 明

    我单位 花

    园项目属于 项

    目,已经审批取得易地建设防 空地下室的许可,根据

    第 条

    规定,符合免于缴纳(减半缴 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 条件,现申请免缴(减半缴纳) 该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设费。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曰

    2、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3、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 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

    减半 缴纳 易地 建设 费的 项目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 房等居民住房

    2、新建幼儿园

    3、学校教学楼

    4、养老院

    5、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

    国家 另有 规定 的减 免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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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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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填写

    经办 人意 见

    签名:

    年 月曰

    科室 负责 人审 核意 见

    签名:

    年 月曰

    分管 领导 审核 意见

    签名:

    年 月曰

    单位 负责 人意 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曰

    以下由财政主管部门填写

    经办 科室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 负责 人意 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 属于免缴、减半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项目批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 免审批表》。

    2、 属于减半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交完易地建设费后,凭缴款收据到人 防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领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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