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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

    时间:2021-03-12 09:02:2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龙泉撤县设市30周年和衢宁铁路通车之年。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定厉行“丽水之干”,铸就龙泉“精神之剑”,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主任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开展专题调研4个,作出决议决定9个,提出审议意见16个,督查办结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69件,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用心用力用情答好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答卷。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穿到服从服务大局的全过程。

    (一)不断增强理论学习主动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常委会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提升政治素养、增强领导能力、指导工作实践的源泉和动力。一年来,积极组织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会9次,组织人大机关学习8次,认真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丽水市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生态文明浙江考察讲话等重要理论,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规矩,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人大机关良好风气的形成。近年来,常委会积极参与市委倡导的“龙泉六问”主题大讨论和“聚焦‘重要窗口’,聚力龙泉复习”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走出去、沉下去,对龙泉发展现状和龙泉未来的复兴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二)不断增强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召开2020年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部署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4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依靠常委会集体力量抓工作,做到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提升民主决策水平。坚持落实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制度,及时传达市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把市委的决策部署体现在人大工作中。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委有关规定,做到讲操守重品行、讲廉洁重干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

    (三)不断增强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进一步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在自我学习意识形态建设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利用党组学习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党支部集体学习等载体,组织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人大工作各领域,为依法行使人大各项职权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精神力量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用好用活、管紧管严人大意识形态阵地,传播民主法治正能量,从严规范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同时利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优势,及时回应、收集干部群众关心、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让人大代表成为传播好声音、唱响主旋律和舆情监控的重要载体。

    二、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紧扣市委高度重视、人大职责所系、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协助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
    完善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程序,细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内容,切实增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大事项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提升监督实效。一是开展经济运行监督。审查批准了市政府2019年度决算草案、2020年度财政预算调整听取和审查了市政府2020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监督“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
    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专项工作报告,促进经济运行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法治龙泉建设。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野生动物防疫法》和《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针对疫情特殊时期县政府出台的53件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也落实专人进行认真的审查,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52件(其中来信28件,来访24批次),并做好转办督办工作。三是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社区建设情况调研,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四是增强民生福祉。关注绿色产业发展,开展食用菌产业发展监督。开展龙泉市野生动物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市政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情况、视察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制定出台《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龙泉市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的方案》,组建十个监督小组,组织代表调研、走访,提出意见建议,实时监督项目进度,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

    (三)坚持依法任免,充分行使任免权。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严格任前审查,把好干部“入门关”,制定和完善《中共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常委会依法依程序任免66人次,圆满实现了丽水、龙泉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出台《关于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若干规定》,并对辖区内宪法宣誓制度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共组织宪法宣誓83人次。进一步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出台《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对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工作评议,督促任命人员依法行权、勤勉履职。

    (四)、坚持全线监督,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继续用好“十件民生事实”载体。抓实抓牢“跟、督、评”三个环节,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听取了市政府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有力助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同时,继续督促市政府落实2020年度乡镇(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资金860万元,引导乡镇(街道)合理使用这笔民生实事项目资金,让有限的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收到代表建议168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件,代表建议合计169件。截止目前,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两个100%。

    三、全力提升代表工作,不断优化履职平台 (一)高质量开展工作代表工作。一是通过培训提升代表素质。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到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举办人大履职能力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使人大干部增强了责任意识,拓宽了工作视野,加强了学习交流,提高了履职能力。二是通过规范制度加强交流。认真落实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表述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稳步推进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进一步保证代表知情权和知政权,全年有40位代表进行述职活动,全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已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有24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向联系代表通报相关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代表的教育工作,对个别代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关注,通过约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帮助教育。三是通过平台打造助力履职。全面完成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并通过丽水验收。探索实施“365”运行机制,通过联络站实体常态化运行和网上代表联络站全天候运行为基础,实现联络站“周周有接待”“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监督”“年年有述职”。打造“代表有话说”特色品牌,以提高代表履职活动质效为目标,助推人大“重要窗口”建设。按照“走访一批选民、提出一条意见和建议、办好一件实事、结对一个困难户”的要求,开展好代表履职工作。据统计,今年截止目前,全市代表联络站共组织学习培训71 次,组织视察调研121次,组织代表走访接待选民5313人次,结对困难群众764户,收集意见建议574件,解决落实500件。

    四、明确人大机关定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机关按照“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定位,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促进工作的“硬指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根据市委部署,组织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和应急保障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一年以来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1次、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一次,党组会议6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余人次。

    (二)激励干事创业。常委会和机关干部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人大系统干部在衢宁铁路、青瓷小镇、凤起路区块征迁等项目建设主战场奋勇争先,勇于担当。主动参与社区共建,并在其中真抓实干,善作善成。重视机关老干部工作,密切联系,主动关怀,努力为老干部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三)传播人大声音。及时发布人大决议、决定,将常委会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常委会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人大代表先进事迹。一年来,共有100多篇人大信息被省、丽水市相关媒体刊发。

    (四)保持上下联动。根据省、丽水市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与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交流和指导联系,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建立并实行街道人大工作相关工作制度。通过查阅各联络站台账和会议记录,对19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人大组织召开一年两次人代会,及时指出联络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一年两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坚持乡镇例会会前学法制度,学习了《组织法》、《代表法》、《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乡镇(街道)阶段性工作重点,对党风廉政等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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