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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办方案】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时间:2023-04-26 15:30:0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17年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7〕34号),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7年政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01742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734),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中的各项重点任务细化了工作分工,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二、工作重点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

    (1)公开财政、金融、就业等经济发展领域政策的解读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公布,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区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中的误导和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全区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解读信息,引导社会各方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区统计局、区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好区委、区政府重要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典型问题反馈和整改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区审计局负责)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将排污权交易、公立医院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林权交易等纳入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在平台上统一发布。(区发改局、区政府采购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深化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开设意见建议在线反馈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区编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及时公开规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区政府办(法制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区域内各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识和办事指南。特别对办事人数较为集中的,如出入境证件签注,户籍迁移,机动车年检、落籍,社保、医保办理,办税、房地产交易等各类办事场所,要优化指引标识和办事流程,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和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统筹全区办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区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规范网上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以需求为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公开上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办事成本,让网上服务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5)加强“一张网”利企便民的特点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和渠道,扩大“一张网”宣传范围,提升“一张网”使用率。(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各镇(街)要及时推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牧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设立的财政信息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助推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到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释惑和舆论引导。(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完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各镇(街)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各镇(街)、区发改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区教育局负责)

    3.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区卫计局负责)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区环保局负责)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查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查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查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性。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区食药监局负责)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时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信贷和调控等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做好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和实效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并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各镇(街)、各部门负责)

    2.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及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经费,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工作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

    (1)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2)将政务公开课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4.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分值权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区督查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5.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年内要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公开政府信息前,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各镇(街)、区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区政府办负责)

    6.进一步健全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出台政策的各镇(街)各部门在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区政府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区政府办牵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配合)

    7.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要求,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区政府办负责)

    8.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1)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本级和区直各部门网站的日常普查,及时公开普查情况;推进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要关停,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区政府办负责)

    (2)切实发挥江源信息服务社会作用,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江源信息同步上网。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区政府办负责)

    (3)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区档案局、区文广新局负责)

    9.做好依申请信息的公开处理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要在政务大厅和各分厅明显位置集中展示区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做好职责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和人头,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区政府办、区委督查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将实行责任追究制。省政府办公厅将会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纳入绩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643号)关于“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从2017年起政务公开工作在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要求,我区已于今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年终将依据分工方案对各镇(街)及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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