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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方案】海州区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工作推进方案(全文)

    时间:2023-04-25 10:30:0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工作推进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基层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海州区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工作推进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海州区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工作推进方案(全文)



    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

    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省创新型试点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基层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8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2号)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教与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新兴产业培育,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走出一条具有海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高度融合的创新发展之路,为海州区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5年,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每万名劳动力研发人员数110人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35家以上;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社会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超过7%,现代教育发展水平达85%,信息化发展水平达83%,环境质量达省定小康标准;通过省创新型试点区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及市、区财税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体制,加速成果转化,加快培育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2013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例达35%。(责任单位: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2.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2015年,区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通过奖励新认定国家高企和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以及加大各级各类创新项目资金配套力度等形式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孵化器面积达50万平方米,孵化科技企业160家,争创国家级孵化器1家。(责任单位:经发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3.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支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建设省级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以及企业院士、博士后、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载体。实现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引导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2015年,全区累计建成50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争创国家级研发机构3家。(责任单位:科技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4.深化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支持企业主动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发,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互派、交流和培养。2015年,建立区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单位5家,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5家,发展校企联盟30个,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1个。(责任单位:组织部、科技局、财政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人社局,各镇街、开发区)

    5.推动企业创新管理。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和运营管理机制,实现创新能力、技术装备层次、经营管理水平和规模效益提档升级。2015年,建成2家省级研发管理体系标准建设试点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企业占比超过60%,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企业占比超过40%。(责任单位:经发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科技局,各镇街、开发区)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产业支撑,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动国家火炬计划连云港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抢占技术制高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2015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4.3%。(责任单位:经发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各镇街、开发区)

    7.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大成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力度。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和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推动新型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的集成应用,培育和发展网络制造等现代制造模式,提升传统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集聚发展。2015年,力争实现省级装备首台(套)认定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经发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环保局,各镇街、开发区)

    8.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围绕生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研发、创意设计、商业模式创新、现代物流和销售服务等为重点,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创新活跃、规模集聚、服务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相互融合,加快提升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支持建设文化科技产业园、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区,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2015年,争取培育1个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责任单位:商务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财政局、文体旅局,各镇街、开发区)

    9.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优良品种培育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构建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强化种子种苗、高效种养、农产品加工流通、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扩大传感、通讯、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创新科技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新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2015年,建成1家农业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5万元/年,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20%,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0%。(责任单位:农水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科协,各镇街)

    (三)加快推进区域创新

    10.创建创新型乡镇。推进省创新型试点区建设,并开展达标评价工作。各镇街围绕主导产业,集聚创新资源,建设创新载体,培育创新企业,提升镇街科技创新能力。2015年,全区创新型试点镇(街)达到3家。(责任单位:科技局、人社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各镇街)

    11.加快建设科技创业园区。加快推进专用装备、通用设备、电子信息产业园、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智慧物流园等园区建设,打造科技产业集聚中心、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才创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普及展示中心、科技公共服务中心和科技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成为人才聚集、创业活跃、生态文明的城市“名片”。2015年,累计培育科技型企业110家。(责任单位:各镇街、开发区、住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科技局)

    12.建设科技基础设施。瞄准科技发展前沿,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加大科技资源对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开放力度。探索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项目经理制,组织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成果转化,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责任单位:科技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四)优化创新环境

    13.健全考核导向机制。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年度检查考核。(责任单位:统计局、科技局、经发局)

    1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重点支持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授权及PCT(合作条约)专利、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申请,加快提升知识产权产出的质量和水平。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积极组织实施技术标准专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15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责任单位:科技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文体旅局、司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镇街、开发区)

    15.多元化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进行奖励或配套,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人员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快我区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吸引国内外科技资源向我区加快集聚。推进建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积极推广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提升海州发展集团、瀛洲集团的运营水平。2015年,区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3%。(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经发局、金融办,开发区、海州发展集团、瀛洲集团)

    16.提高人力资源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突出重点人群,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校企合作办学,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2015年,每万名劳动力中人才数达2500人。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引才用才机制,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设人才工作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每年引进重点产业和领域高层次人才40名。2015年,每万名劳动力研发人员数超过110人年。(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科协,各镇街、开发区)

    17.强化科技政策创新。制订科技创新、创业的扶持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国税三分局、国税四分局、地税六分局、科技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各镇街、开发区)

    (五)推进社会发展科技创新

    18.强化生态文明科技支撑。实施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节能减排科技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单位GDP能耗0.5吨煤/万元。(责任单位:环保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住建局、农水局、科技局,各镇街、开发区)

    19.强化城镇化科技应用示范。加强科技在推进城镇化中的应用,围绕智慧生活、平安生活、低碳生活,加快建设以“新知识普及、新技术示范、新产品应用”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社区,2015年,累计建成3个以上国家级科普示范社区。(责任单位:住建局、农水局、经发局、环保局、科技局、科协,各镇街、开发区)

    20.提高社会管理科技保障能力。围绕“平安海州”建设,推进“科技强警”,加强技术研发和转化运用,提高公共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加强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住建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科协,各镇街、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第一驱动力”的责任,以更多精力、更大力度推进省创新型试点区建设。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工程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督查。要成立联合考核监督小组,加强对省创新型试点区推进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统计、科技等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创新型试点区建设监测评价实施方案,动态掌握各镇街、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三)形成推进合力。建立省创新型试点区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创新型试点区建设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积极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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