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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推进压铸行业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14 08:43:3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宁波市推进压铸行业规范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促进我市压铸行业规范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宁波市推进压铸行业规范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重要意义

    压铸是一种先进高效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有色合金精密零件的成型技术,是工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环节。我市作为压铸大市,压铸产能约占全国的10%,全省的42%,产品覆盖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灯具、家电、五金工具、电子通讯等,拥有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压铸行业作为一个关键基础性行业,对于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以及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打造等都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我市压铸行业发展不平衡性问题仍比较突出,特别是大量小企业存在生产方式粗放、“低散乱污”特征明显等不足,与我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建设工业强市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开展压铸企业规范提升有利于压铸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安全、生态为底线,以规范提升为方向,通过规范引领、正向激励、反向倒逼、集聚发展等方式,引导和促进我市压铸行业“固优势、补短板”,促进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集约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切实增强压铸行业对我市制造业的支撑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完成压铸行业全面普查,建立市压铸行业动态监管数据库,制定发布压铸企业公告管理制度。

    完成各类压铸相关企业规范提升500家,建设3个以上压铸产业园,星级绿色工厂达到150家。

    2025年,规范提升压铸相关企业800家,全市压铸行业发展不平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低散乱污”问题基本得到治理,企业入园率达到80%。规模以上压铸企业星级绿色工厂基本实现全覆盖,单位产品排放、能耗等低于国家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源头把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新(改、扩)建项目在符合空间规划、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压铸机、熔化炉等主体设备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投资后企业压铸设备总数5台或总吨位1000吨以上;新增用地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少于300/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推动行业整合集聚。持续开展压铸行业全面排摸调查,建立健全压铸企业动态监管数据库。依照工业集聚区规划要求,引导工业控制线外压铸企业入园集聚。支持北仑、宁海等压铸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园,引导散居各处的小微型压铸企业入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园。到2025年,实现规上压铸企业入园率8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促进工艺装备水平提升。鼓励压铸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力度,着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工艺,适应压铸件向大型化、精密化、功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全面促进压铸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提升,提高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先进性。鼓励使用年限超过10年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废气、废水收集等环保设施及安全生产配套设施改造,各地要优先给予财政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开展行业标杆引领。编制压铸行业标杆企业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标杆企业评定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战略,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设计、生产、销售压铸产品,不断提高压铸产品质量。推动大型压铸企业成为产业链标志性企业,通过重整重组与技术更新相结合的方式,为新能源汽车、高端模具、智能家电等关联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工程提供强大支撑。标杆企业可优先享受各类财政补助,在“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中可晋档一级。广泛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鼓励压铸企业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创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实施公告管理制度。建立压铸行业合法合规性公告管理制度,由市、区两级经信部门牵头对全市存量压铸企业规范条件进行审核,在2022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企业的公告。未达到公告资格企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分类指导提升,经指导提升仍不能达标企业作为落后产能直接列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档名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六)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要求,整合部门力量,强化统筹协作,根据明确的行业整治提升规范,加大对未通过公告及不规范的压铸企业(集聚区)的整治力度,对发现对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企业则坚决予以关闭或迁移重组。整治生产场所不符合工业集聚区规划企业,引导小微企业入园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版)》,依法依规淘汰压铸企业落后生产设备及工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深化节能降耗,查处能效不达标生产设备,推广节能高效设备及产品在压铸行业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聚焦压铸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油、脱模废水废气、铝灰处置,加大对违规排放违规倾倒问题的处置力度,规范企业环保审批手续,有效提升压铸企业生产清洁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落实压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高温熔融金属作业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打击无证无照生产,整治达不到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压铸行业亩均效益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压铸行业亩均效益综合分类评价,到2022年基本实现压铸企业综合评价全覆盖。探索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在压铸行业应用,研究压铸行业产品类型、生产工艺、用能结构等,深入分析对压铸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的因素,制定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通过差别化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经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地经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压铸行业转型升级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掌握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规范提升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本部门在规范提升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及问题进行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压铸项目审批流程,打通备案、环评、能评、安评等各个审批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有效支持压铸企业在设备更新换代、环保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投入,将压铸企业环保安全保障投入纳入技改补贴范围。鼓励金融创新,通过绿色金融等差别化金融政策支持行业标杆企业,促进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

    (三)强化长效监管。各地要以本次规范提升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本地压铸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规范提升。

    本实施方案所述压铸行业为有色金属压力铸造行业(不含黑色铸造及有色金属重力铸造),包括有压铸设备(工艺)或环节(车间)的企业。

     

    附件:1.压铸行业规范提升任务分解表

    2.宁波市压铸行业整治提升规范

     

     

     

     

     

     

     

     

     

     

     

     

     

     

     

     

     

     

     

     

     

     

     

    附件1

    压铸行业规范提升任务分解表

     

    2023年目标(家)

    2025年目标(家)

    海曙区

    25

    40

    江北区

    5

    10

    镇海区

    20

    30

    北仑区

    110

    175

    鄞州区

    55

    90

    奉化区

    35

    60

    余姚市

    50

    75

    慈溪市

    120

    190

    宁海县

    60

    100

    象山县

    10

    15

    杭州湾新区

    10

    15

     

    500

    800

     

     

     

     

     

     

     

     

     

    附件2

     

    宁波市压铸行业整治提升规范

     

    1.合金熔炼中除渣、除气工序及安全保护覆盖用精炼剂、覆盖剂或保护用气体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的使用及排放要求。

    2.不得使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各类燃煤、生物质与燃油的熔化炉和保温炉等。

    3.企业应配备与产品及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成型设备(线),压铸机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特种设备使用必须申报安监部门。

    4.压铸企业应配备与其产能相匹配的废液(废水、废油等)收集或处理设备,用于收集和处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液,企业必须具备炉渣、危险固废存放区域。

    5.压铸企业的合金熔炼、压铸生产以及铸件后处理(包括打磨、清理、表面涂装等),必须配备与产能相匹配的通风除尘及隔音降噪设备,产生的工业废液、粉(烟)尘、有害废气及噪声应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抛丸设备必须要自带除尘装置,以及消防装置和消防器材。

    6.压铸企业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及处置应急预案,对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GB18597《危险废弃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交由有处置相关危险废物资质的机构处置,并按照《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依法建立相关台账。一般固体废物按照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和处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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