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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安全生产资料

    时间:2020-11-01 16:32:3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安全与环保是生存的基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ypnm-Ⅱ-C-AH-0004

    编订:安全环境部

    审核:朱景文

    批准:闫小龙

    公司文控中心

    受控号

    分发号

    受控文件

    制定日期:2014年 1月10 日 修订日期:2016年6月30日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 件 履 历 表

    制定、修订日期

    施行日期

    修改页/款/条

    修改内容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4/1/10

    安全环境部

    董国营

    闫小龙

    2016/6/30

    2016/6/30

    对制度格式进行了修改

    安全环境部

    朱景文

    闫小龙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目的 5

    2 适用范围 5

    3 工作职责 5

    3.1 各事业部总经理、中心总监 5

    3.2 各级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职责 5

    3.3 安全环境部 5

    3.4 公司各部门 5

    3.6 财务部 5

    3.7 设备部 2

    4 事故隐患 2

    4.1 事故隐患的定义 2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 2

    4.3 事故隐患信息的档案建立 2

    5 工作要求 2

    5.1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2

    5.2 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监控 3

    6 奖惩 4

    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4

    8 附则 4

    第PAGE5页 /共5页

    1 目的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参与公司项目建设、技改的承包商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工作职责

    3.1 各事业部总经理、中心总监

    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各级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职责

    3.2.1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

    3.2.2 各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

    3.2.3 各值长(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3.2.4 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

    3.2.5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环境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环境部

    3.3.1 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制度的执行情况。

    3.3.2 对本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督促责任部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结果。

    3.3.3 对公司重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3.4 公司各部门

    3.4.1 按照职能分工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3.4.2 对本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督促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结果。

    3.4.3 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4 负责上报本部门的事故隐患。

    4 事故隐患

    4.1 事故隐患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4.1.1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4.1.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

    4.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事故隐患信息的档案建立

    4.3.1 各部门对本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帐。

    4.3.2 安全环境部对本部门组织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帐。

    5 工作要求

    5.1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1.1 岗位员工每班对本岗位的危险源进行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填写《隐患报告登记表》。

    5.1.2 生产车间每周组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对事故隐患建立信息台账并进行管理。

    5.1.3 各生产部门每周组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对事故隐患建立信息台帐并进行管理。

    5.1.4 安全环境部每周组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对事故隐患建立信息台账并进行管理。

    5.1.5 安全环境部每逢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各专业小组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并进行管理。

    5.1.6 安全环境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对事故隐患建立信息台账并进行管理。

    5.1.7 各部门的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后填写《隐患报告登记表》,由车间、部室收集汇总、登记后交部门备案。

    5.1.8 各部门将收集到的事故隐患汇总、分类登记后报安全环境部备案。

    5.1.9 安全环境部对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类、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

    5.1.10 安全环境部每月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发现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或当地安监局。

    5.2 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监控

    5.2.1 各部门检查、收集的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 “四定”(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验收人),“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绝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绝不推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绝不推到公司),并反馈回部门现场专员或兼职安全员处。

    5.2.2 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负责按照整改措施的计划时间完成整改,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2.3 各部门现场专员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责任部门完成的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5.2.4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责任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列出整改计划,同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进行控制,避免发生事故,并按照整改计划跟进整改情况。

    5.2.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提报公司安全环境部,由其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治理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治理方案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由责任部门进行实施跟进。

    5.2.6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界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2.7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境部及事业部总经理、中心总监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5.2.8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实施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主任、部门经理。

    5.2.9 公司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验证由安全环境部组织实施。

    5.2.10 安全环境部每季度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季度安全总结会议上进行通报。

    6 奖惩

    6.1 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可以直接上报车间主任或以合理化改善提案、差错预防等形式提出,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奖励。

    6.2 各部门可以自行制定奖励机制对本部门员工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进行奖励。

    6.3 对于发现隐患未能及时上报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7.1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以技改项目的形式进行列支,一般隐患的治理资金计入各部门的维修费用,以上治理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7.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

    7.3 每月各部门将安全费用台帐提交至安全环境部,由安全环境部汇总后提交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核,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7.4 技术中心总监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安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7.5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预算、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及时到位。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制订、解释和修订。

    8.2 本制度自2016年8月3日起实施,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隐患报告登记表》

    附件

    隐患报告登记表

    部门/车间: 编号:ypnm-Ⅱ-D-AH-0020

    序号

    隐患地点

    事故隐患内容

    拟采取的措施建议

    报告人签字

    报告接收人签字

    报告时间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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