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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州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1-01-05 16:21:5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彭州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 4 月

    1

    目录

    一、 工商登记注册 5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5

    (二)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6

    二、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8

    (一) 资申请资料 8

    三、 税务登记 8

    (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8

    (二)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8

    四、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事项办理 9

    (一)办理程序 9

    (二)申请资料 9

    五、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事项办理 14

    (一)办理程序 14

    (二)申请资料 14

    六、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办理 15

    (一)办理程序: 15

    (二)申请材料: 15

    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事项办理 18

    (一)前置条件 18

    (二)办理报批出让登记 18

    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6

    (一)办理程序: 36

    (二)申请资料: 36

    九、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事项办理 41

    (一)办理选址意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41

    (二)办理国土手续和计划批文(在第六、七章) 41

    (三)设计方案审查 41

    (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事项办理指南: 41

    (五)招投标备案事项办理指南: 43

    (六)缴纳工程建设有关费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监登记,安监登记,

    施工许可,开工核准手续。 43

    2

    (七)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47

    十、 办理水、电、气相关手续 49

    (一)用水事项办理指南 49

    (二)用电事项办理指南 49

    3

    彭州工业开发区投资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项目洽谈、签订协议

    工商登记、注册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红线方案、国土预审意见

    选址定点

    立项备案通知

    环境评估 建设报建

    4

    一、 工商登记注册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

    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在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

    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

    2)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一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 在承诺期限日, 申请人可以凭 《受理通知书》 到窗口领取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当场核准的在 30 分钟内即可领取) 。

    2、申请材料

    1) 全体投资人员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

    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 、“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 特殊的申请名称,需要提交相关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

    的,应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5

    (二)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1、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经受

    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受单》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在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

    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

    2)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

    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 ,在 10 个工

    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 在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申请材料

    1) 组建负责任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 (加盖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印章) 。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主管部门或出

    资人印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 企业法人组织章程(加盖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公章)。

    5)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

    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6)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定验装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

    具证明。

    7) 主管部门 (出资人) 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 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上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 提交房地产管理部

    门的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 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的经营范围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项目,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11) 申请人开业的企业法人其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 应当提交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7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

    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二、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一) 资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费用 108.00 元

    三、 税务登记

    (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该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资料、协议及主管部门批文。

    (二)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该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设立的章程;

    8

    4、公章、法人的私章;

    5、办公场所的证明。

    四、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事项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向提出申请并填表建设项目用预审申请表。

    2、按申请表的有关要求到项目选址所在的区(市)县国土资源向答

    案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向。

    3、市国土资源向对建设项目进行预审。

    4、出具预审批复文件。

    (二)申请资料

    1、申请预审的请示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

    用地类型),落实“占补平衡”义务情况。

    2、预审申请表(由业主和项目所在地土地部门填写) (附样本)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用地单位耕地占补平衡措施承诺书。 (附样本)

    5、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一份。

    9

    承诺函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将启动位于 的用地,我公司承

    诺按照成都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耕地开垦费。请贵局批准

    上述建设目的用地申请。

    此函

    二〇〇年 月 日

    10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盖章 )

    建设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11

    1、申请人建设项目名称

    2、建设项目主管机关

    3、拟报建项目核准(备案)机关

    4、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

    5、建设项目投资来源

    6、申请用地面积

    公顷

    7、建设项目选址地点

    市(州) 县(市) 乡(镇)

    8、总投资中土地三项费用总额

    (1)土地补偿费

    万元

    (2)安置补助费

    万元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万元

    9、实施占补平衡义务的意见

    (1)自行开发

    (2)同意交纳耕地开垦费

    万元/公顷

    10、项目各组成部分用地详细情况

    (功能分区)

    11、项目依据的国家规划、 行业规划、

    区域规划、省级有关规划等

    12、申请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附:以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为地图的规划审查图)

    市13、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情况:

    、拟用地总面积公顷

    其中:( 1)农 用

    公顷

    其中: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

    公顷)

    公顷

    (2)建设用地

    公顷

    (3)未利用土地

    公顷

    14、建设项目选址土地权属现状:

    集体所有:公顷

    国有土地:公顷

    12

    15、是否同意项目单位实施占补平衡义务意见:

    本地同类建设项目交纳耕地开垦费标准 万元/公顷

    县16、建设项目投资预算中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是否符合当地情况

    17、初审综合意见:

    经办人: 局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局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3

    五、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事项办理

    (一)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申请→规划管理科审核资料→规划局现场勘测→规划

    局审批→到规划管理科领取证件

    (二)申请资料

    1.选址申请

    2.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

    3.开发区批文

    4.项目建议书

    5.征地红线图( 1:1000)六份

    6.填写《大型公共建设和工业建筑定点报表》 (附样本)

    注:表上必须签署有环保部门和消防部门同一选址定点的意见。

    14

    六、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办理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计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

    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

    应当场做出决定。不同意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备案事项依法不能

    当场做出决定的,应该在承诺期内办结。

    3.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书面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答复申请人。

    4.项目单位依据企业投资备案通知书,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规

    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招标

    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申请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3.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征地红线图复印件各一份

    5.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意见

    6.不少于项目总投资 20%的资本金证明

    15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法人名称

    项目

    注册地址

    法人

    注册资金

    基本

    注册类型

    情况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 )

    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 房地产开发() 其它()

    项目性质 (√ )

    新建() 改建() 扩建() 迁建() 其它()

    行业类别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

    项目计划用地

    基本

    其中:新征地

    亩,新征地中更细

    情况

    计划开工时间

    建 设 工

    项目建设的主

    要内容

    主要建筑物建筑面

    平方米

    16

    主要产品(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年生产(服务)能力数量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用汇额: 万美元

    项目

    1.自筹资金

    2.国内贷款

    投资

    源 3.债券

    基本情

    况 4.利用外资

    情况

    5.其它资金

    项目基本金 万元,其中国有资本所占比例: %

    法人代表人: 项目单位:

    (签字) (盖章)

    申请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投资主 经办人: 审核人: 审核人:

    管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号

    17

    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事项办理

    (一)前置条件

    1.完成地籍调查,地籍测绘宗地图。

    费用:

    . 测绘费: 218 元 /亩

    收款单位:彭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

    . 权属调查费:约 27 元/亩

    收款单位: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征地协议,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省政府文件,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书,指界委托书,地籍调查申请表,用地红线图原件一份

    成果:地籍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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