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烟台供电供电公司度供电企业x
时间:2020-11-26 21:49:4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国网烟台供电供电公司 2018 年度供电企业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国能监管
2014〕14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国能监管〔 2013〕408 号)规定和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
步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鲁监能稽查〔 2016〕106
号)要求,国网烟台供电供电公司编制了 2018 年度供电企业信
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 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
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可以从山东能源监管办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 请联系国网烟台供电公司办公室( 0535-5522038 )或山东能源监管办稽查处
0531)。一、概述
2018 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严格按照《供
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管理职责,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和信息更新工作, 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遵循
真实准确、规范及时、 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公司相关信息进行公
开,通过供电营业厅电视、 自助查询机等电子设备以及上墙图板、
网上国网、公司网站、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等方式,主要公开
了企业基本情况、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停限电公告、 供电质量
及两率、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受电工程信息、供电
法规及规定等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烟台供电公司是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属国有大一型供电
企业,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
158 号,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
3110608-00049 。烟台电网现有 35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288 座,变
电总容量 2415.265 万千伏安; 35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
567 条,
总长度 7174.81 公里;10 千伏配网线路 1978 条,总长度 21024.86
公里。营业用电客户数 339.09 万户,共有 134 个营业窗口, 121 个供电所。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高压( 10 千伏)业扩报装业务
1)程序。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验
收送电
(2)时限要求。在受理申请后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
核, 5 个工作日(双电源用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答
复供电方案,电网配套工程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后, 10 千伏、
低压工程应分别于 20 个(有土建工程的 30 个)完成,自受工程
竣工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至完成受电工程验收验收高压客户不
超过 5 个工作日。
低压业扩报装业务
(1)程序。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视情况)→验收送
电
2)时限要求。
在受理申请后 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需电网配套工程的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后, 低压工程 5 个工作日 (涉及线路和变压器改造或新
增变压器布点的低压工程执行高压 10 千伏工期要求)内建设完成。
3.暂停、暂停恢复用电业务
1)程序。暂停(暂停恢复)申请 →设备启封(封停)
2)时限要求。客户办理暂停、暂停恢复,须提前五个工
作日提出申请。申请暂停用电, 每次应不少于十五天, 每一日历年内暂停时间累积不超过六个月, 次数不受限制。
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的, 则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当年内暂停累积满六个月后,如需继续停用的,可申请减容,减容期限不受限制。
4.减容、减容恢复用电业务
1)程序。减容(减容恢复)申请→ 方案答复 →工程实施
验收接电
2)时限要求。客户办理减容、减容恢复,需提前五个工
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答复供电方案时限,
10 千伏及以下单电
源客户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35 千伏
及以上单电源客户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
30 个工作
日。减容分为永久性减容和非永久性减容。 非永久性减容在减容
期限内供电企业保留用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减容两年内恢复,按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5.更名、过户用电业务
1)程序。更名(过户)申请 → 清算电费 → 结束
2)时限要求。
更名业务: 完成更名后, 将流程发送至 “归档”环节,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
过户业务: 正式受理后,
居民过户在 5 个工作日内归档; 非居民用户过户受理后 5 个工作
日内完成合同起草;非居民用户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电费
出账,结清后归档。
6. 销户业务
业务受理 →现场勘查 → 计量装置拆除 →电费结算 → 归档
(三)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烟台供电公司严格执行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及上级电价调整文件 , 并在各供电营业厅内向广大客户公开执行的电价、相关业务费用等。
并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格一发【 2014】87 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 2015】 29 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 2017〕60 号)、《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
策试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 2015】 127 号)、《省物价局经信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 (鲁价格一发〔 2017〕
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 2018〕 112 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农业
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 2018〕 44 号)等规定执行。
(四)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电网装机容量在 300 万 kW及以上
的,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为± 0.2Hz;电网装机容量在 300 万 kW
以下的,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为± 0.5 Hz;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
况下,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不应超过± 1.0 Hz 。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 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35kV 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
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 10%;1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的, 为标称电压的± 7%;220V 单相供电的,为标称电压的+ 7%, -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 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 10%。
2018 年,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 99.965%,综合电压合格率
99.997%;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 99.902%,综合电压合格率
99.850%。
(五)停限电有关信息。
烟台供电公司通过 95598 网站、电视台、报纸公示、 微信公
众号等公共媒体, 向市民公布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信息。 当电力供
需形势紧张时 , 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
峰、停限电。
(六)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
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名称及文号) 。
烟台供电公司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监
管条例》、《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 7 号)、《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工业部令第 196 号)、《国家电网公司 95598 客户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企管〔 2017〕41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的通知(国家电网企管〔 2014〕1466 号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 (增容) 业务工作规范 (试行)》
(营销营业〔 2017〕 40 号)等规章制度,依法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7%,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96%。
提供 24 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
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 45 分钟;农村地区 90 分钟;特殊边远地区 2 小时。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 提前 7 天向社会公告。
对欠电费
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 提前 7 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费用结清后
小时内恢复供电。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 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 自申请之日起, 低压客户不超过 2 个
工作日, 10 千伏单、双电源客户分别不超过 5、7 个工作日, 35
千伏客户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110 千伏及以上单、双电源客户分别不超过 15、 30 个工作日。
装表接电期限: 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
民客户 2 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 5 个工作日内送电。
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
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 7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当电力供应不足 , 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 , 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供电服务热线 “95598”24 小时受理业务咨询、 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受理客户投诉后, 1 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 7 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八)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
1. 供电企业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1) 管理制度:《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 ( 国网(营销 /3 )378-2017);《关于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
规范(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的通
知》(国家电网营销〔 2010〕 1247 号)。
(2) 技术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1994 《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 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9-1992 《 35~110KV 变电所设计
规范》; GB 50060-2008 《 35~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62-200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 GB/T14285-2006 《继
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等。
从申请用电到装表接电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业务流程: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答复供电方案→设计文件审
核→中间检查→验收送电(合同签订、 业务费收费、 计量装置安
装)。
工作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 ( 国网(营销
/3 )378-2017)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 《进一步精简业扩手续、
提高办电效率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家电网营销〔 2015〕 70
号)、《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
(增容) 业
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营销营业〔
2017〕 40
号 )
各服务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对于双电源及以上电源客户, 烟台供电公司执行 《山东省物
价局关于完善高可靠性供电费政策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 〔 2018〕
127)有关规定。
供电方案(模板)模板见附件
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的用户受电工程的招投标结果, 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制造(供应)企业名单和合
同金额
烟台供电公司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严禁业扩“三指定”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将具备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名单在公司各营业厅进行公示,凡具备相应承装(修、试)资质的单位均可承揽客户受电工程业务。公司不负责组织用户受电工程的招投标。
省或市统一收取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的标准、 依据以及收支情况
烟台供电公司按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物价局下发的 《关于停止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费政策的通知》 (烟建住房〔 2018〕14 号)规定执行,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原烟台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
政策,未签订供电配套合同的项目不再收取供电配套工程费。
(九)其他主动公开的内容。
烟台供电公司按照山东能监办 《关于做好 12398 能源监管
投诉举报热线标识在供电企业公示和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
各供电营业场所对 12398 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进行公开, 自觉
接受能监办监督检查。
在各供电营业场所通过电视、 自助查询机等电子设备循环
播放电力法规、具备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名单、
95598 电
力服务热线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电力客户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范围。
依法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但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供电企业
信息,履行审批手续后, 可予以公开。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 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 向供电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按照保密制度等要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二)申请情况。
2018 年烟台供电公司未收到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用户申请公
开供电企业信息的申请。
(三)答复及反馈情况。
无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 烟台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能源
局和山东省能监办各项要求,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和信息更新
工作,将公司最真实的一面展现给社会,并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
步,烟台供电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山东省能监办以
及上级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
工作。同时,切实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更好的服
务广大电力客户、服务社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2019 年2月28日
高压电力客户供电方案答复书
申请编号:
客户名称 :
客户编号 :
用电地址 :
申请类别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行业分类 :
用电类别 :
申请容量 :
kVA
核定容量 :
kVA
原有容量 :
kVA
合计容量 :
kVA
负荷性质 :
一级 / 二级/ 三级
客户分级:
普通 / 重要电力客户
供电方案
一、客户接入系统方案:
1、供电电源:单电源供电,由
XX千伏 XX变电站 XX千伏 XX线路供电,供电容量 XX千
伏安;双电源供电,由 XX千伏 XX变电站 XX千伏 XX线路主供,供电容量 XX千伏安,由 XX
千伏 XX变电站 XX千伏 XX线路热 / 冷备用,供电容量 XX千伏安。
2、供电线路敷设方式:架空 / 电缆 / 架空 +电缆进线,具体敷设方式以设计文件为准。
二、客户受电系统方案:
1、用电容量及变压器台数:总计容量 XX千伏安, X 台 XX千伏安变压器, X 台 XX千伏
安变压器。
2、无功补偿标准:在用电高峰期间功率因数不得低于 0.95 。(功率因数要求: 100kVA 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客户, 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0.95;其他电力客户和大、
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0.90;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0.85 。)
3、电气主接线方式:单母线 / 单母线分段 / 双母线
4、运行方式:正常 / 同时运行、一回进线主供,另一回路热 / 冷备用、两回进线同时运
行,互为备用。
5、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重要电力客户应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
施,满足保安负荷应急供电需要。
6、谐波治理:公共电网连接点的谐波电压限值及谐波电流允许值应符合 《电能质量 公
用电网谐波》( GB/T14549-1993)国家标准的限值。
7、继电保护: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应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
动装置,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应有
主保护、后备保护和异常运行保护,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10 千伏及以上变电所(配电
室、箱式变)宜采用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
8、调度通信要求: 根据电压等级选择和用电容量选择,其他删除。
35 千伏及以下供电、 用电容量不足 8000 千伏安且有调度关系的客户: 利用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采集客户端的电流、电压及负荷等相关信息,配置专用通讯市话与调度部门进行联
络。
35 千伏供电、用电容量在 8000 千伏安及以上或 110 千伏及以上的客户: 宜采用专用光
纤通道或其他通信方式,通过远动设备上传客户端的遥测、遥信信息,同时应配置专用通
讯市话或系统调度电话与调度部门进行联络。
其他客户应配置专用通讯市话与当地供电公司进行联络。
三、计量方案: 计量点设在 XX计量柜内,采用 XX 的计量方式,配置 XX类电能计量
装置:电流互感器变比为 XX XX 级,电压互感器变比为 XX XX 级, XX三相三线智能电能
表一只。贵单位高压受电设备须预留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和互感器二次回路巡检仪安装位置。
供电企业无偿提供高压互感器型号参数如下:
序号
设备
电压等级
规格
型号
尺寸(
mm)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贵户需在开关柜或计量柜预留安装空间,便于安装或更换。如未按照要求预留充足安
装空间或不便于安装更换,则由贵户自行改造设备或采购合适的高压互感器。互感器安装
应确保空气绝缘净距离: 12kV≥ 125mm。
四、计费方案: 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两部制)电价,提取 XX%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单一
制/ 两部制)电价,最终比例在送电前由供用电双方确定。执行分时电价,功率因数调整标准执行 X。
五、有关业务费用: 无 / 按规定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为: XX千伏安 *XX
元/ 千伏安 =XX元。
六、产权分界点: 以 XX千伏 XX变电站 XX千伏 XX线路 XX杆附杆(如有附杆)的柱上开关
负荷侧与客户线路连接点处为分界点。分界点及电源侧设施属供电公司资产,分界点客户
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电能计量装置属供电公司资产,下同) 。
10kV 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
(一)公用线路供电客户
1.架空进线方式以公用线路 T 接点处柱上开关负荷侧与客户线路连接点处为分界点。分界
点及电源侧设施(包括附杆、柱上开关)属供电公司资产,分界点客户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2.公用环网柜(分支箱)出线,以环网柜(分支箱)出线断路器(负荷开关、电缆插头)
与客户进线电缆头压接点为分界点。分界点及分界点电源侧的设施属供电公司资产,分界
点负荷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二)专用线路供电方式
1.公用变电站架空出线方式以变电站穿墙套管与客户架空线路连接点为分界点。穿墙套管
及分界点电源侧设施属供电公司资产,分界点客户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2.公用变电站电缆出线方式以变电站中压出线间隔内电缆头压接点为分界点。压接处铜排
及电源侧设施属公司资产,压接处电缆头及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
(一)公用线路供电客户
1.架空进线方式以公用线路 T 接点为分界点。分界点及电源侧设施(包括柱上开关)属供
电公司资产,分界点客户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2.公用环网柜 (分支箱)出线,以客户进线电缆头与公用环网柜 (分支箱)出线断路器(负
荷开关、电缆插头)负荷侧电缆头压接点处为分界点。分界点及分界点电源侧的设施属供
电公司资产,客户进线电缆头及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属客户资产。
(二)专用线路供电方式
1.专用线路为公用变电站架空出线方式
以公用变电站出线构架线路侧客户出线接线点耐张线夹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属供
电公司资产,分界点及负荷侧设施为客户资产。
2.专用线路为公用变电站电缆出线方式
当电缆线路采用普通支柱式穿墙套管出线时,以公用变电站穿墙套管负荷侧接线端子为分
界点,分界点及电源侧的设施(包含接线联板、穿墙套管)属供电公司资产,分界点负荷
侧的设施属客户资产。
当电缆线路采用 GIS 电缆终端出线时,以进入 GIS 电缆终端电缆头压接点为分界点, GIS
电缆终端本体及电源侧的设施属供电公司资产,电缆本体(含电缆接头)及负荷侧设施属
客户资产。
当电缆线路由开关柜出线时,以间隔出线电缆的压接点为分界点,分界点及电源侧的设施
(包含接线母排)属供电公司资产,分界点负荷侧的设施(包含电缆接线联板和连接螺栓)
属客户资产。
七、供电接线示意图:
告知事项:
1、如与城镇规划等外部条件冲突,接入系统方案应进行调整或重新论证。
2、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 即可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 承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3、仅重要客户需要进行设计审查,设计审查时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要求:
a.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 b.用电负荷分布图; c.负荷组成,分级; d.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e.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f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g.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容量; h.继电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i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j .有自备电源的应另送自备电源资料及电气接入图。
4、受电工程建设出资界面:以产权分界点划分。
5、供电企业无偿提供典型变比的高压计量互感器,也可贵户自购。贵户高压计量互感器选用方式为(口供电企业提供,口客户自购) 。
6、本通知自发出日起一年内有效,贵单位须将上述图纸资料与应交纳费用于本通知有效期届满前送交我单位。否则,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遇特殊情况,可在有效期届满前 10 天来我单位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
签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客户意见:
客户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