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时间:2020-08-23 19:59:5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讨
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全面提升
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和谐社会构建,打造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ⅩⅩ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乌银协)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
进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
范作用为导向,以提升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为目标的创建活动。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践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培育优秀的服务文化,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
范服务的形象,促进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先进单位是指具有科学严密的内部服务管理机制
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依法合规,安全诚信,高效便捷,体现
高度行业文明,有一流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的文明规范服务单位或集体。
第四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当年的上半年,评选上年度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每年评选会员单位所辖机构网点的2-5%为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
评选活动采用自愿申报、系统推荐、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的方式进行。先进单位考核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考核标准》执行。
第五条先进单位由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
评选委员会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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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成立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先委员会),评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ⅩⅩ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文明规范服务评选和管理
等工作。评先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组成:协会秘书长任评先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副秘书长和协会自律委员会委员。
评先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是:制定或修订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组织开展行业文明服务评选活动,组织对先进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各会员单位为本系统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选活动,先进单位的申报、推荐、审查、初选,确
定初选名单,上报相关材料;配合评先委员会开展先进单位的检
查验收和复查等工作;组织本系统先进单位的经验交流、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及评选活动领
导及工作机构,尽职尽责,履行义务,联动工作。
第三章先进单位条件
第九条申报资格
(一)ⅩⅩ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所辖营业网点;
(二)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网点建筑、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
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三)正式开业2年以上(机构名称或地址变更不影响营业
时间累计);
(四)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无各类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行
为;
(五)两年内(含评选年度和上年度)未发现各类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其机构和从业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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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有基本的银行服务功能,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良好的客户基础,能够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七)积极践行行规行约,文明规范服务基础管理扎实,服
务水平较高,金融消费者普遍认可;
(八)有文明规范服务相应管理部门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有切实可行的文明规范服务工作计
划和方案;
(九)践行人本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培育服务文化,
建立和谐团队;
(十)主动开展金融服务公众教育,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条评选条件
依据《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考核标准》(见附表)。
第四章先进单位申报和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和推荐
(一)具备资格且符合条件的营业网点于每年度的4月1日前,提交候选单位申报材料(候选单位服务管理工作总结、感动
故事及服务创新亮点)并附申报表;
(二)会员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确定本系统候选单位,向乌银协推荐;
(三)会员单位推荐候选单位时,统一提交对该机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审核鉴定意见书。凡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情形之一、被否决和摘牌的营业网点,两年内不得申报先进单位。
第五章评选委员会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评先委员会依据《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
进单位考核标准》,组织对推荐的先进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检查验收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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