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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时间:2021-02-10 23:10:0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以“成绩单”为主要形式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全面、准确地考核科级干部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现就我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

    制定考核工作方案,下发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操作程序、办法和要求。

    2、实绩登记

    (1)填写登记表。被考核人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和履职情况填写《海安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分、协)管工作、本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及排名、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特色工作、奖惩情况,以及简要工作小结(条目式)。涉及纪检监察、综治平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国土、环保、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公安、检察、审计等方面受惩戒的情况,职能部门负责将结果反馈给所在单位,由组织人事干部登记入档。

    (2)实绩审核。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对被考核人所登记的工作实绩进行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组织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日常考核基础资料进行复审把关。重点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客观、真实、准确。

    3、述职测评

    (1)组建考核组。县委组织部组建考核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区镇、各部门建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2)召开述职测评大会。一是述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目标考核责任书,简要阐述各项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二是测评。与会人员对被考核人的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任职建议(提拔、留任、交流、改非、降职)。参加测评推荐会议的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老干部及服务对象代表,部分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测评会议的人员。单位人数较少的,全体人员参加测评会议。

    (3)汇总反馈测评结果。由考核组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民主测评综合得分,经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将结果反馈各单位,再由组织人事干部如实填入《登记表》。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90+基本称职票数×70+不称职票数×50)÷参加测评会议人数。

    4、评鉴等次

    各区镇、各部门根据平时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评鉴意见、考核等次,同时研究确定拟申报奖励对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执行《海安县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海委发[2008]7号)的有关规定,民主

    测评优秀称职率低于85%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各区镇、各部门评定等次后,将《考核登记表》报送县组织人社部门,由县考核办审定考核等次。

    5、公示反馈

    县组织人社部门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中有异议的,由所在单位考核小组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

    6、结果运用

    研究制定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情况较差的班子及成员,分别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职务调整等组织处理措施。

    二、《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1、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得擅自更改、调整表格格式和栏目。

    2、填表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3、不留空项,表中栏目无填写内容时,须填“无”。

    4、“出生年月”、“入党时间”、“任现职时间”按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时间填写。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学历”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现任职务”填写担任的主要职务。

    5、“主(分、协)管工作”,填写一年来本人主管、分管、协管的工作,填写内容以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为准。年

    内分工调整的,应分别填写。

    6、“本职工作”栏目中的“目标任务”对照年初考核目标责任书中工作目标或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进行填写,以定量考核指标为主;“完成情况”填写本人实际完成工作情况;“排名”,区镇填写本项工作在全县考核排名的名次,县级机关部门填写本项工作在全市条线考核的排名,工作不排名的可不填写排名情况;“同比”填写本项工作升(降)名次、增(降)幅情况。

    7、“中心工作”,是指房屋征收、“双招双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银政企攀新高、“双帮”、全民创业等,根据参与中心工作的情况如实填写。“任务”填写县委县政府下达或单位分配的具体目标任务,以量化指标为主;“履职情况”填写本人实际完成情况。

    8、“特色工作”主要指有所创新突破,并取得较大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的工作。“创新特色项目”简要阐述项目名称、创新亮点;“工作实效及影响”简要阐述工作影响、经验总结、宣传报道、现场会推介和表彰情况。

    9、“简要小结”主要是对在“本职工作”、“中心工作”、“特色工作”栏中无法量化的内容进行条目式总结,不要与定量统计内容重复。要突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综治平安、学法用法、“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内容。按照科级干部“述法”要求,应专项阐述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10、“奖惩情况”主要填写本年度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以获得荣誉的时间为准)。受处分的,应

    填写何时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时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1、“民主测评情况”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根据县委组织部反馈的民主测评结果统一填写。

    12、“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进行简要评价,并根据平时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13、“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或加盖印章;“单位盖章”,由单位加盖印章。

    14、“审核机关意见”,县考核办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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