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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用工风险分析

    时间:2020-10-19 07:40:4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关于新入职员工体检不合格用工风险

    企业在用工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通知劳动者被录用及到岗期限等,在劳动者入职报到时,才要求劳动者参加入职体检。如果体检结果出现用人单位不想接收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往往以此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为由中止办理入职手续,部分劳动者已经进入了岗前培训甚至直接上岗,也照样被通知不录用。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发出录用通知书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体检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吗分析如下: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拟录用的应聘者发出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录用通知一经送达应聘者,对用人单位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录用通知书虽属要约,但是应聘者一旦承诺,则产生《合同法》上的合同缔约效果,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即对双方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在应聘者已经按受用人单位条件按期报到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作出相反意思表示,只能与应聘者签订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否则要承担违法后果。即使劳动者存在某些疾病,用人单位也不得拒绝,只能在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可知,在发出录用通知后再通知进行入职体检的作法存在法律风险。

    建议做法:将体检环节提前到其他面试考核程序后,发出录用通知前,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名单,而不是在未看到体检报告之前就发出录用通知书。同时针对我公司的录用通知建议增加“如体检不合格者,本公司不予录用”条款,但相关体检不得违反《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有关就业岐视的相关规定。

    法务部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入职体检参考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 (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

    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标准对数视力)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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