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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担保合同9篇

    时间:2023-11-28 16:48:1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有关担保合同抵押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担保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

    有关担保合同9篇

    有关担保合同篇1

      抵押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根据 (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 的《委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 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的规定,因乙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 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

      第二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名称:___________ 。 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 ___________车驾号:___________ 。 面积数量:___________ 。 抵押物评估值:___________ 。 所有权人:___________ 。 所在地: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ecD. g }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如本协议下抵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金额时, 甲方承诺在抵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反担保的主债权承担责任。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 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 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承担代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如果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不足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____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行使抵押权: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权人债权登记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将无法偿还主合同债务;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变更住所致使乙方无法向其主张权利的;

      8、甲方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条、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抵押协议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担保协议书》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抵押协议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抵押协议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双方,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以抵押物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2、以变卖抵押物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抵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

      3、以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抵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乙方可按届时未清偿的主合同的债务总额或不低于该数额 %的比率提出拍卖保留价,也可不提出拍卖保留价。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接受。如拍卖未成交 ,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第二十二条、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抵押物在本协议书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1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抵押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本按需制备。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特别提示: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  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担保合同篇2

      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在实务中也不是每一种方式都适合合同的履行,具体选择合同履约担保的哪一种形式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案件判断,如果你不能正确选择的话,欢迎咨询网站的律师。

    有关担保合同篇3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乙方):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

    有关担保合同篇4

      摘要:知识产权担保是以知识产权为标的而设定担保的法律制度,体现了现代知识产权资本化的发展趋势,对促进资本流通、提高民商事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担保制度尚不健全,其制度价值的充分发挥仍需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对此,本文拟从知识产权的制度特点出发,对知识产权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设立问题作简要思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 权利质权 担保的设定

      我国《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此规定可知,我国以民事特别法的方式将知识产权担保归为权利质押范畴,且知识产权质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一、概述

      知识产权担保,指的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为标的而设立的确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行为。知识产权担保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知识产权中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性权利可以作为质权标的。权利质权是供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权利为标的,出质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无法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得以其标的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作性的智力成果或其他工商业标记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无形性、地域性等特点。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为例,署名权是专属于作者的人身性权利,因不能与人身分离对外转让而不具有担保价值,故知识产权中的专属性权利不能为权利质权的标的,知识产权质权实际上是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内容为质押标的而设定的担保。 与一般的动产质权相比,知识产权是一种以无形的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依此设立的知识产权担保在标的、成立及实现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至于权利质权的性质,学界大多持“权利出质说”的观点,认为权利质权在本质上与动产质权并无差异,仅是质权标的的不同,担保法第81条也特别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权利质权的规定外,适用关于动产质权的一般规定。

      二、 知识产权的担保方式

      (一)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担保方式的规定

      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均将知识产权的担保方式规定为“质押”,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并通过以特定方式转移对知识产权的占有而设定知识产权担保,属于权利质权。民法上的知识产权是以创造性、无形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为标的而取得的民事权利类型,与物权不同,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能够直接占有和支配的有体物,而是以作品、商品等为载体并由此体现的无形权利,不具有物的客观实在性,故以知识产权质权设定时的“转移占有”是对无形权利的占有转移,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知识产权担保是一种权利质权。

      (二)知识产权担保方式的理论分析

      依大陆法系的占有方式标准,质权与抵押权的根本区别在于担保权的设定是否以转移对担保物的占有。占有是实际控制标的物的一种事实状态,对权利是无法进行实际控制的,不存在对权利标的的转移占有问题,而民法中的“准占有”制度解决了对财产性权利的占有问题,从而通过对权利的交换价值的推定占有而实现权利担保的设定。从各国立法来看,以不动产上的权利设定的担保一般为抵押权,而以债权等其他财产权利为标的设定的担保则为权利质权,同时因某些权利质权在设定方式及实现方面类似于抵押权,也有将权利质权划归抵押权的做法。由此,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不应局限于质押。

      以对担保物的转移占有作为划定担保形式的逻辑前提,知识产权担保究竟是抵押还是质押,关键在于知识产权能否适用占有或准占有。第一,知识产权不适用占有。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类精神活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本质上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不适用占有。现实中对名画等的占有,实际上是对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的占有,属于对物

      的占有;第二,知识产权不一定适用准占有。民法上的准占有制度是推定权利人对特殊对象享有支配、管领的权利,通说即对权利的推定占有。特殊性使知识产权区别于一般权利,其取得、变动和消灭因权利类型的不同又各有不同,知识产权能否适用准占有也不能一言蔽之。如就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须经登记才能取得的知识产权而言,准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被登记公示所取代,不适用准占有以实现转移占有,故以此类知识产权设定的担保不可能是权利质权。

      三、知识产权担保的设定

      依担保法的规定,以知识产权设立质权的,除订立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外,还须向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可见知识产权担保的设定采登记生效主义模式。知识产权是以知识财产为客体的无形权利,知识产权担保无法以现实转移占有的方式公示权利,故担保登记是知识产权担保的公示方式。但将登记作为知识产权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混淆了知识产权变动与知识产权变动原因之间的关系,有悖权利变动原理。笔者认同知识产权担保的设定采登记对抗主义模式的观点,认定知识产权担保时应区分知识产权担保合同与知识产权担保的变动,前者的效力按合同法关于主体、意思表示、标的的一般原理认定即可,而知识产权担保的效力应结合权利变动理论和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判断,登记不应是知识产权担保设立的要件,而应为登记对抗要件,即未经登记的知识产权担保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有关担保合同篇5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签了担保合同后,担保人就对债权债务负有了法律责任。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还债或逃避还债的话,那么就要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不过之后担保人还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更多担保合同的知识,请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有关担保合同篇6

      甲方(借款方):

      乙方(贷款方):

      丙方(担保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________%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________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________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

      2、若甲方上________年的净利润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________________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________年的净利润在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____________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______________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________年的净利润介于___________万元与___________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________ -甲方的净利润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情况,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东妨碍乙方顺利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

      九、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将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逾期应按日支付________ %逾期息。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甲方对此不能予以确保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税赋。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甲方进行增资扩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甲方增加投资的权利。

      十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对本协议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后,有继续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十三、借款到期时,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权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_________万元及资金使用费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履行地为____省____市____区。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有关担保合同篇7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债 务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据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 》,以及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就 (编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房屋)。

      1.2 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物的价值确定及抵押反担保价值确定

      2.1经评估公司评估, 房屋的评估值分别为,合计评估价值为x万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价值总额为xx万元。

      2.2乙方借款金额xx万元,甲方为乙方担保金额xx万元,履债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证合同金额中的(合计数)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 本合同签署前,甲、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丙双方负责到有关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丙双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 上述 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 上述 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若发生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等情况时,丙方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抵押物发生被征用的情况时应自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且因此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仍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7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争议、抵押、担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 %支付违约金,且可以向其主张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除本条前两款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义务与责任的,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累计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丙方违约时,乙方就该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违约的,或者丙方发生破产、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诉讼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丙双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丙方的任何通知应当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丙方或乙方签字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登记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论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有关担保合同篇8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应甲方要求,丙方愿意于20xx年xx月xx日为甲、乙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总价: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经协商,三方达成如下合同:

      一、丙方应保证甲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即向乙方支付货款。担保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但未支付的金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二、丙方对前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索赔。丙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当乙方根据合同提出赔偿要求时,丙方应清偿所有财产。丙方在履行债务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不能及时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如果甲方能够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乙方暂时不会向丙方提出赔偿要求,乙方将向丙方保证相应顺延期限。但如甲方未能按还款计划按期还款,乙方可在保证期内随时要求丙方还清贷款。

      五、如丙方机构变更或取消,丙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发生合并时,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丙方破产时,甲方应在丙方破产前两个月内重新提供担保人。

      六、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按时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可向丙方收取担保总额1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甲、乙、丙三方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约定一致。

      八、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自独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有关担保合同篇9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债务人(丙方):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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