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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方案】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4-24 19:25:0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2019年)大溪河是乌江左岸的一条支流,对应国家水体优先控制单元—长江流域的大溪河(武隆段)重庆控制单元;发源于南川,流经我区平桥镇、鸭江镇、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

    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62019年)


    大溪河是乌江左岸的一条支流,对应国家水体优先控制单元—长江流域的大溪河(武隆段)重庆控制单元;发源于南川,流经我区平桥镇、鸭江镇、庙垭乡、凤来乡4个乡镇。近年来,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水环境质量指标中南川入境断面总磷超标,我区鸭江镇出境断面有所下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精神,为确保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段水质有所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底,大溪河流域鸭江镇出境断面实现Ⅳ类水质目标,2020年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段水质达国家水域功能要求。

    (二)主要指标

    1. 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标

    2019年,平桥镇、鸭江镇、庙垭乡、凤来乡4个乡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比例总体高于90%,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监管、监测管理机制,规范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2.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1)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工业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

    2)生活污染排放控制指标。

    2017年,实现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所辖乡镇、撤乡场镇以及居民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

    3)农业污染排放控制指标。

    控制大溪河流域(武隆段)范围内农业种植施肥、农药使用等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区域实施总量控制并配套建成污染防治设施。

    3. 生态流域修复指标

    优化流域水环境保护格局,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建立承载力预警机制,深化水资源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及提高用水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影响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及5类重点重金属(汞、铅、镉、砷)等污染物总量。新建、改建、扩建涉及上述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发展,必须满足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准入规定,取得排污权指标。推进武隆区灵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平桥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运行。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平桥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平桥镇、鸭江镇、凤来乡、庙垭乡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2017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以及处置设施能力。推进历史遗留老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

    (三)加快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转变施肥观念,增施有机肥,降低化肥施用量。推广平衡施肥、氮肥深施、根外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施肥技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不断降低化肥施用强度。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施用于耕地。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猪—沼—果(粮、菜)”和“鱼菜共生”等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现代生态农业创新试点。加强农村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全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农村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大溪河流域范围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行政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配备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手推车、垃圾转运车等垃圾收运装备,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管机制。

    (四)推进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按照《武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逐步落实畜禽养殖区划,分批实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关闭、搬迁,适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流域境内及水库水产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的取缔、关闭工作。

    (五)推进重点河道综合整治。稳步实施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小河流、河段整治任务。2017年年底前,完成大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强化大溪河清漂设施建设,实施河流清漂保洁工作。实施大溪河河道及半溪河河道生态清淤工程。

    (六)加强枯水期水量调度管理。加强流域内水量调度管理,制定水量调度管理方案,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大溪河及支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大溪河流域枯水期水量调度管理方案;2018年年底前,实施水量调度方案。

    (七)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2016年年底前完成流域范围所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与围栏、排污口及污染源整治、水源涵养林建设等。

    (八)开展生态流域生态防护。加强大溪河流域湿地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恢复。强化大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实施大溪河沿河生态防护,大溪河河道保护线外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尚未建设的区域控制不少于30米的绿化缓冲带,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域控制不少于100米的绿化缓冲带。绿化缓冲带内要保护原有的状况和自然形态,除护岸工程及必要的市政设施外,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对已有人为破坏的通过新建生态护堤、种植植被等方式进行生态恢复。2017年底前,大溪河流域(武隆段)完成平桥乌杨溪防洪护岸整治项目,河堤护岸整治3.3公里。实施水土流失控制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以及水土流失量,减少农田面源的污染负荷。设立明显的标志碑,成立封禁治理管理组织,固定人员管理;实行封禁后,对疏林地进行补植和插植,对幼林地进行中耕松土、防治病虫、修枝疏伐,实施冲沟治理。

    (九)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大溪河流域水质在线监测站(点)及物联网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大溪河地表水各项水质指标监测能力,提升水生生物监测、底泥监测、化学物质监测技术能力。完善环境监察装备、预警预报监督管理仪器设备、应急装备的购置,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以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流域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系统。

    三、工作措施

    (一)制度措施

    一是完善协同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区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加强大溪河流域(武隆段)环保项目策划储备和前期手续办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逐年增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区级财政投入,优先安排国家支持项目的配套资金。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及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保障一线环境执法。五是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逐年分解目标任务,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总体实施工作;负责流域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流域范围内工业污染的摸排、巡查,流域河流水质监测,组织对工业污染源违规排污的查处、取缔等工作。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平桥组团、鸭江组团内工业企业的管理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移交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项目上级补助资金的争取。

    区财政局: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涉及项目工作经费的预算保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牵头推进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流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垃圾转运处置及垃圾分类指导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河道整治工作,包括流域内河道综合整治、枯水期水量调度、取水口、河道采砂及排污口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农委:推动大溪河流域(武隆段)范围内农业清洁生产,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控制农田氮磷流失及肥水养鱼治理;负责指导流域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制定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方案。

    区林业局: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范围内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生态屏障建设、湿地保护与建设;负责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执行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乡镇对新增畜禽养殖场进行取缔。

    区城乡发展(集团)公司:负责所涉乡镇和居民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提升工程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完善乡镇污水处理主管网及二三级管网的建设。

    区督查室、区监察局:负责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流域范围内水库及河道清漂、绿化管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截污支管的维护管理及新增村民直排生活污水截流,负责污水处理主管网及二三级管网的维护工作,流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劝阻制止和情况报告,配合流域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取缔,流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清扫清运,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对污染源的执法查处等工作。

    工商、税务、安监、质监、消防等单位负责对污染源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实施安排

    (一)化解存量,控制增量(20175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实施范围内污染源及相关项目数量、规模、分布情况,加大对现有污染物的治理,严控新增污染排放项目。

    (二)生态修复,逐步推进(2017年—2018年)。根据本方案涉及相关工作及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大力度,有序推进,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

    (三)巩固提升,扎实开展(201912月)。建立健全水环境长效机制,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提升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环境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关乡镇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细化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将大溪河流域(武隆段)水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牢、抓细、抓实,确保组织、措施、服务和保障“四到位”。

    (二)督查考核。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根据重点项目整治清单(详见附件)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整治进度报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汇总后报区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区督查室、区监察局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三)责任追究。凡被国家及市级部门“挂牌督办”的项目,整治效果不明显、污染防控长效巩固措施不力的典型问题,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因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违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法定审批程序违法审批项目的,挪用挤占、截留克扣、贪污私分整治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经费保障。将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落实专项整治经费,保障水环境整治工程有效运转和污染防治长效管理。

    (五)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自觉维护水环境安全的责任意识。充分发动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力量,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水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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