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办法】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时间:2023-04-24 12:20:0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qnc.gov.cn)是我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办法】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供大家参考。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
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qnc.gov.cn)是我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建好政府网站对促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职能、服务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分值设置及计分办法
1.动态类信息:每采用1条加2分,配图片的加3分,被选为头条的加10分,被重庆市政府门户网采用的1条加10分,不重复计分。
2.公开类信息:按照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索引公开的信息(不包含“南川府发、南川府人发和南川府办发”等文件),每采用1条加2分。
3.按约稿要求完成一次专题栏目、在线访谈、政策解读、调查征集活动、群众关切回应等,每次加10分。
4.依法按照程序完成一次依申请公开任务,每次加5分。
5.区长公开信箱信件,每超期1件扣5分;被评为差回复件,1件扣5分;被评为优秀回复件,1件加5分。
(二)扣分情况
1.以区政府或部门名义对外发布的公告、通告和公示等重要信息,应先于媒体在区政府门户网权威发布,重要信息未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发的,一次扣5分。
2.未按要求完成网站信息约稿任务的,一次扣5分。
3.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存在要素缺失或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4.投资、区情等栏目信息陈旧未及时报送最新信息更新的,一次扣10分。
5.报送失实信息的,一次扣5分。
(三)子网站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52号)有关要求,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安全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服务实用性等情况。
三、保障要求
(一)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为保证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上报的信息要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未经相关领导审核的信息不得上报,若造成负面影响由上报人承担,并对该条(篇)信息倒扣相应的分值。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大各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各单位每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不得低于基本任务。各单位子网站每月信息更新数量不得少于20条。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每月通报。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初对各单位上月的门户网站栏目信息保障情况、子网站运行管理情况予以通报。
(二)网站公开。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每月初将各单位上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成绩和子网站的运行管理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季度督查。每季度对各单位上季度关于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内容保障情况和各子网站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区党政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