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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厂常规管理制度及员工手册

    时间:2021-01-17 23:47:4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目录

    第一章工厂标准﹑政策及员工守则............................................................2-4 第二章工人工资及工时制度 (5)

    第三章关于时薪工人工作及薪资计算﹑支付规定 (6)

    第四章作息时间 (7)

    第五章考勤规定 (8)

    第六章请假规定及工人福利政策……………………………………………………9-10

    第七章人员聘用及解雇规定………………………………………………………11-12

    第八章离职规定 (13)

    第九章年休假实施办法 (14)

    第十章宿舍管理规定 (15)

    第十一章门禁管理规定 (16)

    第十二章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17)

    第十三章保障员工权利指引 (18)

    第十四章生日聚会实施办法 (19)

    第十五章车间管理规定 (20)

    第十六章童工及青少年保护程序 (21)

    第十七章强迫性劳工管理程序 (22)

    第十八章歧视管理程序 (23)

    第十九章相关规定...........................................................................24-28第二十章附则 (29)

    第一章工厂标准﹑政策及员工守则

    A)总则

    工厂遵守和符合法律条文和要求。具体指引如下:

    B)指引

    一、劳动

    1. 根据劳动法规定,不得雇用未满16周岁之工人;

    2. 不可将未成年工人置于工作环境内任何具危险或不健康的情况之下;

    3. 不雇用强迫性劳工;

    4. 保护员工尊严和隐私及公平对待员工;

    5. 所有员工有权申请法律规定的病假及分娩假;

    6. 所有雇用关系完全自愿,员工有自由结社的权利;

    7. 不雇用任何监犯及不与监狱有任何形式的业务接触;

    8. 在雇用、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等事务上,不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

    国籍、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联系的岐视行为。

    二、报酬

    1. 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

    2. 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3. 保证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的范围内(包括加班时间)工作所取得的报酬不低于当地法律所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按劳动法规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5. 同工同酬。不因性别、语言或地区等原因而在报酬上采取歧视行为。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

    1.正常工作时数为每周40小时,每周最少有一天休息时间,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上班

    时间:(8:00—12:0013:30—17:30)

    2. 加班时数按法规施行。

    四、安全与健康

    1. 本厂成立环境健康与安全委员会,直接指导落实本厂环境健康与安全政策,全体员工要自觉遵

    守环境健康安全制度。

    2. 在任何时间提供足够的卫生饮用水供员工饮用;

    3.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保设施如手套、口罩、胶雨鞋、胶手套、等;

    4. 建立厕所管理程序;

    5. 工伤:每层车间都预备了急救药箱,厂内急救员处理意外伤害,执行“厂内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6. 宿舍应该清洁及有足够的生活空间,并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及用水供用。保证生产区与宿舍区不

    在同一幢楼内。宿舍应有防火系统设施;

    7. 建立防火手册及培训义务消防员;

    8. 配备基本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

    9. 走火通道平时不应上锁,通道照明良好及畅通无阻;

    10. 在显要地方悬挂紧急散线路图;

    11. 每半年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习及防火演习。

    附:

    个人保护工具条例

    1.包装部工作时应戴工作帽、手套。

    2.成型组在使用油压机时应佩戴耳塞,防止耳鸣,

    灭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前必须把瓶身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拉出保险销。不可倒置使用,对准火焰根部压启阀柄。

    员工守则

    第一条申请人必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签订本公司雇佣合同;其他手续如就业证、暂住证、计生证等,按当地法规办理。凡借用他人证件(含学历证明)者一律视为无效。

    借用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公司不作任何赔偿;严重者以伪造文书罪送法治机关处理。第二条申请人入厂时须交二张小1寸个人半身免冠标准相片,一张用于厂证,一张存档。

    第三条进厂后须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佩戴厂证出入,违规者按公司规定处理;依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如有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加班,有事要请假,按请假制度办理好手续;离职要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厂。

    第四条入职时领取厂证一件,离职时须交回厂证。遗失厂证须按有关规定补回。

    第五条从事具体工作要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保制度,做到文明生产。第六条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严禁进行带电操作(如随便接驳电源到开关等)。

    第七条机台操作要按照操作规程时行操作,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八条住宿者要遵守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所有新入职之员工必须经过本公司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保学习和岗位培训,经有关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违抗或怠工。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公物及设备,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公司任何物品和设备。员工毁坏公司任何物品或设备须赔偿;如有偷拿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禁止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厂及留宿。

    第十三条禁止在厂区内酗酒,聚众赌博,打架及进行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在厂区或宿舍区内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物品、易燃物品。

    第十五条为配合维护厂区安全,任何人均有配合门卫实施安全检查之责任。

    第十六条员工若遇到任何不公平对待,均可依本公司投诉渠道解决。

    第十七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吸烟区除外)。

    第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不得擅自搬移。

    第二十条工场主管有权批准工人请事假,其限度:最多不超过3天,超过3天的须由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请病假须有正规医院医生证明。

    第二十二条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员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加达30天及以上无故旷工都作自动离职处理;事前未有知会或无合理原因而缺席者作旷工论处,按有关公司

    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连续旷工未满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未满10天的,不计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人工资及工时制度

    依照《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精神,特制定公司“工人工资及工时制度”如下:

    1.本制度只适用于一般工人。工人是指所有前线工人,包括生产性工人和非生产性的后勤工人。2.上班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3.所有工人薪金以小时计算。超出每周4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部份按加班工时计算。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上班时薪×加班时数×加班工资率(工作日:150%;周六、周日休息日:200%;法定假期:300%)。

    如工人是轮班上班,其超时加班工资为:

    上班时薪×150%倍,或安排其补休。

    5.本制度只适用于正式工人。

    6.公司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即是工人因公司原因导致工人待工使其收入低于1100元/月的,公司会补足至1100元/月。(本条只适用于正式工人)

    7.一个月未请假,未旷工者将获得奖金300元及补贴350元/月.请假工旷工,将根据天数获得薪津,其它出勤事项须按公共场所有关规定执行。

    阐明:

    a)工人加班是出于自愿,人人平等。不强迫劳动。

    b)每天工作时数不可超过11小时。

    c)每七天内,必须有一天休息时间,不连续工作七天。

    d)每周工作时数不应超过60小时。加班时间有事假的,不用写“请假单”;正常周一到周五有事

    的需要请假。法定假日不可以调休,休息日可与正常上班时间调休,单保证不连续工作七日。

    第三章关于时薪工人工作及薪资计算及支付规定

    1. 目的:

    确保正确地记录时薪工人工作时数所提薪金,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2. 范畴

    新鑫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工人

    3. 程序

    3.1工人工作时间的规定

    3.1.1每天的正常工作时数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8小时。超过正常时数按《劳动法》计算工资。3.2工人加班规定

    3.2.1 各工场、组别在制订下周工作计划时,如因设备、手工、赶货等问题而需要延长工作时数的,

    需交部门主管及部门经理批准。否则不能安排工人加班。

    3.2.2每天工人加班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为准,由各部门文员统计、组长、车间主任签字。报部门

    主管批准。

    3.2.3超过加班的监控

    a)如有工场、组别的工人当天实际加班时数超过3小时,须报生产经理备案,同时工场、组别亦

    需调整或改善工作办法,使工人加班时数少于3小时/天。或每周工作总时数不超过60小时,并须保证工人每7天内有一天休息时间。

    b)如有必要在加班计划外再加班的。须征得工人的同意及得到生产部经理的批准后才可进行加班

    工作。

    3.3 工资计算方式:

    工资=底薪+加班费+全勤奖+奖励+补贴=工资总额-社保-其它=实领工资

    3.4工资的支付

    3.3.1 会计部将每个人工资的支付情况打印在工资单上,工资单一式三份,在工资发放日由工人签

    收,会计、出纳当面支付现金。

    3.3.2 如工人发现其工资总额有错,应立即反映给各自的组长,同组长找本工场有关人员核实后由

    工场主管反映给生产部经理,由生产部经理与会计部交涉,将余额在下月工资中补足。

    第四章作息时间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公司规定每月实行员工22天工作制,办公室职员(月薪)22天工作制,车间管理人员22

    天工作制。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

    2.作息时间如下:

    1) 8:00---12:00 13:30---17:30 18:30-20:30(加班)【成型员工早班】

    2) 20:00---0:00 1:30-05:30 06:00-08:00 【成型员工晚班】

    3) 8:00---12:00 13:30---17:30 18:00-20:30(加班)【三楼员工】

    4) 8:00—12:00 13:30---17:30 【职员】

    3.如需加班,依规定给予加班费, 晚班并给予夜班津贴.工厂提供夜宵时则无夜宵津贴。

    4.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如因生产需要确需加班,由部门组长填

    写加班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视为有效;

    5.月薪制人员加班可自行安排;

    6.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一律不得会客,如有特殊情况者,须经部门主管许可,时间不得超过10

    分钟。

    第五章考勤规定

    第一条公司依照部门组长或文员所做的考勤记录出勤状况并以此为依据核算工资;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必须准时.

    第三条工人每月对自己的考勤表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各部门主管每月2号交上一个月的考勤表.

    第五条员工有事请假,须提前一天上交请假条(病假可视情况而定),假条由本部门文员(组长)统一登记后直接交往人事处:文员(组长)级以上请假批准后交至课长处办理请假手续,夜班人员必须在次日上午9点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因生产需要安排员工调休,经部门经理确认后,可不扣全勤奖,调休方式为:先调当月加班时如无加班则按休假算。

    第十五条人事每月收到考勤表及奖罚汇总后,并进行计算工资,并转交其它部门。

    第六章请假规定及工人福利政策

    第一条请假程序

    1.请假者请假时,先到人事单位领取请假单.

    2.请假者将经核准之『请假单』交人事处登记,将请假卡放至人事单位保存.

    3.员工因病或其它而须请假,生产一线员工必须提前一天申请,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提前三天申

    请;

    4.员工除因病或其它不得之原因而需请假或如遇紧急情形无法事先办理者,必须在次日内补

    办,否则以旷工论处,请假理由不充分,足以妨碍业务或生产正常运作者,主管不得准假;

    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5.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6.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7.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并上班.

    工厂常规管理制度及员工手册

    第三条假别

    1.有薪假:国家法定及公司规定之带薪假日;

    2.法定假:政府规定之法定假日,均予休假,属有薪假(8小时的正班底薪):

    a) 元旦一天;

    b) 农历新年(除夕、初一、初二、)三天;

    c) 五月一日国际劳动节,一天;

    d) 十月一日(国庆节),三天;

    e) 清明一天

    f) 端午一天

    g) 中秋一天

    3.婚假:从业满一年之人员结婚可享受5天之有薪婚假,满五年以上者增至10天有薪婚假;

    4.丧假:从业满一年以上人员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之有薪丧假,

    需出示当地公安机关或村委会、居委会之死亡证明;

    5.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6.事假:员工因私事而无法正常上班,申请之请假。

    7.病假: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正常坚持工作,申请之假日,需出示医院之证明;

    8.事、病假最低以1小时计;

    9.领班级以上人员请假需有职务代理人;

    10.试用期内人员不得请3天以上之长假;

    11.事、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12.员工连续请假达7日(含)以上者,回厂后发放工资必须以请假时间顺延.

    第四条:假期计算:

    员工请假假期法定假日连续在内的,期间的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即请假时间2010.9.30至10.16日,请假时间为17天.)

    第七章人员聘用及解雇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之任用,应适才适所,其适用职等除经特准外,应依其能力、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而定,公司若有缺职时,应优先内部选拔优秀人才调任,确保人事管理之畅通,公司各部门人力需求,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人员需求流程招人,呈报总经理确认由人事统一招聘;

    第二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为本公司员工:

    1.有犯罪在案或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2.未满十六周岁之未成年者;

    3.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4.曾被公司开除或擅自从本公司离职者;

    5.经核查,相关证件及资料属伪造者;

    6.经备案调查,在其它公司有违法行为,工作经验不属实者;

    7.因身体缺陷或健康状况不适应者;

    第三条准招条件

    1.需用人单位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招聘;

    2.经理级以上干部给人事部门下达的招聘指标方可招聘;

    3.公司聘用之员工,须具备岗位准招条件。

    第四条招聘程序

    1.由人事面试,符合其条件者准写人事资料表;

    2.由人事主管根据员工的人事资料表及相关证件进行主试审查;

    3.审查通过后,机械作业员及技能性很强人员须由用人单位作试工测试;

    4.人事将通过审查、试工后符合条件的试工者交部门经理核准后办理入厂手续;

    5.外招办公室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必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同意签字后办理入厂手续;第五条测试方法

    1.公司聘用新员工,需经面试(含笔试)、审查并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方正式注册成为公司员

    工;

    2.新进员工试用期间,组长(或课长、经理)及人事部门将共同对该人员进行评核,若在试

    用期间,表现优秀,可提前正式注册任用,但不得低于一个月的试用期;

    3.雇佣分为试用和正式聘用两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注册任用,不合格者调离工作

    岗位或不予以录用;

    4.经试用不合格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开除(A)、解雇(B)处理:

    A:开除处理:

    1.偷盗公司或他人财务,且数额较大;

    2.严重损坏公司名誉、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3.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

    4.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贿赂和从中谋取利益者;

    5.严重损坏公司财产(2000元以上者/含),且造成恶劣后果者;

    6.在厂内打架斗殴并造成人员严重伤害者;

    7.在厂内赌博、吸毒者;

    B:解雇处理:

    1.辱骂、人身攻击管理人员;

    2.工作能力表现欠佳;在厂内滋事生绯,扰乱秩序,怠惰失职,妨害生产或损害公司利益之

    行为者;

    3.工作态度极不端正,消极怠工而导致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4.多次违反厂纪厂规,且屡教不改者;

    5.未经许可动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6.故意损坏公司财产(500元以下含)者;

    7.在厂内打架斗殴者.

    8.从业人员因病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从事本职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予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八章离职规定

    目的:

    为妥善解决工人离职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宿舍床位、有关证件、领用的工具、社会保险、当月工资等),并明确具体做法,制度以下工人离职处理程序。

    程序

    1.工人辞职的处理程序

    1.1 工人要辞职,须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提出,填写“辞工书”,经部门主管签署同意后,暂由

    厂部会计员保管。

    1.2 离职申请到期之日,离职工人须领回其“辞工书”,然后在本部门办妥工具退还手续。

    1.3 之后工人方可持“辞工书”至会计部,会计部即时给予计算应发工资。

    1.4 若工人被解雇,经部门主管签署后,按1.2程序执行。

    1.5 被解雇者办理好所有离职手续后,会计部即时给予计算应发工资,并以现金发放。

    1.6 与以上程序有关的各部门的负责人,也应核准签署。

    2. 工人自动离职处理程序

    2.1 凡有工人自动离职的,由工场上报厂行政部。

    2.2 厂行政部将据此向宿舍管理处核实该工人是否自动离职,若是,通知办理退床位、社会保险

    等手续。

    2.3 工人自动离职,在其本人办理好离职手续之后,才签发放行条。

    2.4 与以上程序有关的各部门的负责人,也应核准签署。

    3.工人自然离职处理程序

    3.1 若有工人自然离职(指逝世)的,由工场代为办理离职手续,主管签署。

    3.2 之后由工资统计员持该人的离职手续到各有关部门办妥有关离退手续,才交至会计部。

    3.3 会计部以现金计发当月工资,交与自然离职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须持有合法的证明文件)。

    3.4 与以上程序有关的各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在工人离职手续上相应的地方核准签署。

    第九章年休假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力求公司各项制度规范化、合理化,凡事有章可循,同时

    也为人把公司发展与员工福利有效地结合一起,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也为了促使公司管理更上一个层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公司企业文化发展之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不分职等职级,自入职之日起任职满一年均可享受有薪假期;

    带薪年休假: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有领取工资的连续休息时间.

    二、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公司2009年8月份实施《薪资管理制度》第五条之规定,凡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即可享受7天有薪假期(包括春节3天在内);

    第二条、不得多年累计年休,即当年年假不得与次年年假累计年休;

    第三条、当年年假不得分多次申请,年假只能申请一次;(生产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员工申请年假必向公司申请,部门主管依生产能力状况评估后转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如因公司生产等其它原因无法年休,可延后申请,也可正常上班另向公司申请4天年休假薪资,但必经总经理批准后转人事方可生效;

    第六条、当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累计请假超过30天,有旷工者,均无年休假;

    第七条、年休假薪资计算方式:

    1.如按规定年休,公司另支付正常7天工资;

    2.如申请年休假薪资,即在正常工资基础上+7天工资

    第八条、年休假的安排规定:

    1.公司在人员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年休假,但是一般情况下则安排年底休假.

    2.公司员工在当年满一年可在年底享有年休假,否则在下一年享有,前一年的年休假,但不得累计年休

    假.

    第十章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属公司员工都享有住宿权利;

    第二条公司正常休息时间为24:00分,必须准时关灯,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条员工必须在12点以前回厂,不得无故不归或超时回厂;

    第四条住宿员工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入册登记,不得随意更换宿舍或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五条宿舍人员必须服从宿舍长安排,为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每天安排值日生打扫清洁,保持室内整洁,严禁乱丢杂物,物品随意摆放;

    第六条不可故意损坏宿舍财产,不可私接电源,不可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家用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等,一经查出,没收器皿。不可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可在宿舍内汹酒、打牌赌钱;

    第七条男工不得私自进入女工宿舍,女工不得私自进入男工宿舍,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严禁携带外人进入宿舍。

    第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如刀具、汽油等);

    第九条严禁在冲凉房内乱丢纸巾、报纸、洗发水等杂物,因不爱护公用设施造成堵塞、损坏,经查明全部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给予行政处罚,如无法查处给予分摊处理。

    第十条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开宿舍随手关灯、关风扇,用完水后随手关好,遵守宿舍纪律,做好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卫生;

    第十一条凡违反以上事项者按规定处罚10-50元。

    第十二条行政部将每月不定期的进行宿舍检查评比,对于干净整洁的宿舍可给予宿舍长二十元奖励,其它宿舍员每人十元,对于脏乱不堪的宿舍给予宿舍长二十元处罚,其它宿舍员十

    元处罚;

    第十一章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一律从大门出入,出入大门统一佩戴厂证,晚上归厂时间不得超过24:00.

    第二条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应写明外出放行条,经部门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名方可放行,保安并予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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