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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时间:2020-09-09 07:37:4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达到整改目标,中心党组列出了问题清单,深入查摆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找准了整改方向,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督查督办和销号管理机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缜密组织实施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为促进问题全面整改,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配合做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保证了整改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认真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梳理出5个方面共30个问

    题。对每一个问题,明确了问题表现、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中心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列入清单的问题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督促责任单位在限期内整改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合要求、效果不明显的,责成责任部门重新整改,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完成。

    (三)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实效,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将推进整改落实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和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期间,中心进一步细化了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督查督办制度,调整了内部审计稽核职能,制定追责问责管理办法,结合“两整”活动深入开展了工作作风整顿,廉政风险防控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坚决的问题整改

    根据住建部和湖北省政府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四统一”的要求,中心积极贯彻实施,主动协调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城区办事处、京山办事处、钟祥

    办事处和沙洋办事处机构上收工作。

    2.关于部分重要文件出台和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讨论的问题整改

    中心规范会议制度,区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严格纳入党组议事范围,提高了党组议事决策规范化水平;同时,规范发文管理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按程序审议、发布重大政策调整事项,确保各项文件依法依规制定出台;认真执行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党组研究决策通知书,一律不予支出。

    3.关于2016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的问题整改

    中心严格按规定落实派驻纪检组参见或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决策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事前沟通、会上征询、落实反馈的程序,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保证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在监督下进行。

    4.关于没有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整改

    中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迅速制定了《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计划》,拟定了2018年关于加强意识形体工作的16项具体举措,细化分解了工作责任,明确了中心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

    少于2次的硬性要求。

    5.关于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的问题整改

    中心严格按照会前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程序,切实组织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时要求各办事处和机关科室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不少于5条的具体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批评自己刀刀见红,批评同志一针见血,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解决矛盾和问题、增强机关生机活力的作用。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6.关于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少,以及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的问题整改中心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改进会风文风,加强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科室意见,合理确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党组重点研究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定期检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在限期内顺利办结。

    7.关于2015年没有专门记录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本、2016年记录内容不全、少数党员缺学、漏学、日常学习教育少、没有自学笔记的问题整改

    中心细化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了学习工作台账,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自查工作,确保中心组学习不走过场;同时制定了中心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统一学习记录本,量化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教育的成果督查,定期抽检和评比学习笔记,保证学习效果。

    8.关于党总支换届没有党组会议研究记录、选举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整改

    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同时进一步梳理确定了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按照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换届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召开第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换届选举情况、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公布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组成情况,保证程序规范,资料齐备完整。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关于对落实主体责任不重视的问题整改

    中心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将主体责任及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各办事处督查督办内容。不定期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各办事处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并督促解决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10.关于廉政教育抓的不实的问题整改

    中心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延伸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涵,构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各施其责”、党员个人“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签订责任书,实行积分制考核机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层层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及时掌握廉政动态,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并严格责任追究。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滞后、检查督办和执纪问责不够的问题整改

    中心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成立廉政风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主体责任,确定了工作重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制度,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运行。

    定期梳理排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各个重点环节、重点部分风险点,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建立工作跟踪机制,细化防控

    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抓早抓小,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各办事处目标责任考核,并与各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督办,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对各办事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修订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绝不袒护包庇、姑息迁就,督促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严守纪律“红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

    1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根据财政局财务支出票据报销规范的有关规定,中心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财务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使用规范》,重点对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等支出报销的原始凭证及附件逐一明确,并对其填写格式进行规范,保证财务报销票据的规范完整;严格执行“一事一结”规定,明确报账时限,严格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的相关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3.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中心及时将机关政府采购职能由办公室调整到计划财务科,明确专人负责,完善了《机关政

    府采购工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2018年荆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熟悉掌握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了对财务票据特别是发票的核查,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税务网站审验发票真伪并加盖印戳确认。同时,严禁将过期的、作废的、与付款人账户不一致的发票报销入账。对违反此类规定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关于评选单位家庭困难职工无评选方案和标准的问题整改

    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评选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评选标准,按程序评选贫困职工并予公示。

    15.关于对全市系统内提取和贷款业务监管不严的问题整改。

    中心切实贯彻落实住建部“双贯标”工作要求,在2017年9月28日通过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检查验收组的验收,实现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标准全国统一,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全市业务系统优化升级,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实时监控业务操作过程;实行关键数据参数化控制,杜绝违规操作,保证业务在规范的要求内运行;继续强化并实施内部审计稽核,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等基础性业务定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及

    时督办,督促整改;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定期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开展核查,确保业务申请信息真实。

    (五)选人用人方面

    16.关于存在超编、混编混岗的问题整改

    中心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超编现象问题,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编制进一步排查,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信息台账,制定超编人员处理方案,严把编制关口,对超编人员逐一合理消化。切实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政府关于“四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了办事处体制上收工作,将办事处编制全部上收,理顺了编制关系,建立了规范的干部流动交流机制,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市中心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阶段性完成,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大的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一)继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中心党组将继续高度重视巡察问题的整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抓好落实,高标准、严要求,保证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落实专人

    负责,实行跟踪督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检查实效,确保整改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制度约束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查找工作短板,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整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管控,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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