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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能源概况

    时间:2021-02-10 17:55:5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第一篇基本情况

    一、浙江省基本概况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因境内最大的河流钱塘江(又称浙江)江流曲折而得名。浙江素有“鱼米之乡、丝茶之府、文物之邦、旅游胜地”之称。全省现辖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36个县、22县级市和32个市属城区。全省常住人口4613多万。山海并利,物产丰富。浙江属于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全省陆地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为全国面积的1.06%,是我国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其中,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内有耕地面积161.38万公顷,人均0.55亩,河流和湖泊占6.4%,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说。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37亿立方米,按单位面积计算居全国第4位。浙江是我国高产综合性农业区,茶叶、蚕丝、水产品、柑桔、竹制品等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3061个,是全国岛屿最多的省份,其中面积495.4 平方公里的舟山岛为我国第四大岛,海岸线总长6486.24公里,居全国首位,其中大陆海岸线2200公里,居全国第5位。岸长水深,为港口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全省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深水岸线105.8公里。目前全省有万吨级以上泊位55座,已初步建成宁波、舟山、温州、海门、乍浦五大港口为主体的港口群,其中宁波北仑港是中国四大国际深水中转港之一,可停靠30万吨级货轮,年吞吐量居全国第2位。东海大陆架盆地有着良好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前景。

    2008 年,浙江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全省全民生产总值为21486.92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5.43 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1580.33 亿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8811.16 亿元,增长11.8%。三次产业结构从上年的5.3:54:40.7 调整为5.1:53.9:41。人均GDP 为42214 元,比去

    年增长8.6%。

    2008 年,全部工业增加值为10359.8 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占GDP 总量的48.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083 亿元,增长10.1%,规模以上轻工业增加值为3587.1 亿元增长9.1%;规模以上重工业增加值4495.9 元,增长10.9%。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39973.1 亿元,增长13.7%。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增加值1251.2 亿元,比上年增长1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9859.5 亿元,增长7.9%。

    浙江省经济高速增长,但是经济增长是以能源的高消耗和严重浪费为代价的。能源需求大幅度增长,常规能源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浙江本是煤、油、气等能源资源小省,其中煤仅有的七八十万吨煤,也仅占煤炭总需求的1/10左右。一次能源的结构决定了浙江对电力的依赖性,而需要消耗煤炭的火电厂占省内发电量的比重却达63%,这决定了浙江能源对区外具有彻底的先天依赖性。

    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95%以上的化石能源依赖省外调入,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大力推动新能源(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突破能源瓶颈约束,缓解传统化石能源日趋紧张的矛盾;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我国200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公布实施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规定,我国将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光热太阳能利用,同时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发电以及地热、潮汐发电等。风力发电2010年达到5000MW,2020年达到300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2010 年达到330MW,2020 年达到1800MW;生物质能发电2010 年达到5500MW,2020年达到30000MW。同时,重视和积极发展地热发电、潮汐发电,加强氢能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工作及开发研究,继续进行核聚变能量实验研究,不断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浙江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浙江省政府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重要工作来抓;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当作缓解浙江省能源供应紧张局势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近几年来,浙江省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其对应的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良好。

    二、浙江省能源资源和消费结构

    (一)、2007 年能源生产与供应

    浙江是资源小省,但却是能源消费大省,随着浙江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增 长较快,能源基本靠外省调入和进口。2007 年,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 1169 万 吨标准煤(等价值),比上年下降 3.8% 。全省净调入和进口能源 13173 万吨标准煤, 比上年增长 10.7% 。全省一次能源自产率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 3.3 %(当量值),自给 率比上年下降 0.4 个百分点。 浙江省能源自给率变化详见图 1-1。

    5

    浙江省能源概况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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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年份

    图 1-1 能源自给率变化

    1、一次能源

    浙江省一次能源资源十分匮乏,煤炭和石油制品几乎全部靠外部调入。二次能源 生产主要是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

    (1) 煤炭

    2007 年浙江省原煤产量 12 万吨,年产量持续下降。煤炭自给率已不到 0.1%。浙 江省内可供开采的煤炭资源已近枯竭,煤炭资源将全部依赖调入和进口。全年共调入 和进口煤炭 13029 万吨,比上年增长 15.1%。

    (2) 原油与天然气

    浙江省陆域迄今尚未发现有开采价值的油气资源,油气资源全部依靠进口和外省 自给率(%)

    调入。2007 年全省共进口和调入原油2239 万吨,比上年增长5.8%。其中,进口原油约占80%,省外调入占20%。天然气18.1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2 亿立方米。(3) 核能

    2007 年末,核电总装机容量为306.6 万千瓦,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8%,全年核电生产电量226 亿千瓦时,比上年略有增加,年发电量占全省总发电量的10.9%。目前,浙江三门境内核电机组工程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核电秦山联营公司二期扩建前期工程也已开始。核电已成为浙江发展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浙江电源结构的作用较为显著。

    (4) 水能

    至2007 年底,水电机组容量为569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年发电量101.9 亿千瓦时。作为电力调峰的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300 万千瓦,年发电量30.1 亿千瓦时。

    2、二次能源

    (1) 电能、热力

    2007 年末,全省拥有电力总装机容量4518 万千瓦,比上年下降3.6%。其中,6000 千瓦以上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835 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534 万千瓦。共淘汰小火电、小油机707 万千瓦,电力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6000 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年发电量2037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8.4% 。其中,火电机组年发电量1714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7% 。全年从外省净调入电量116 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22.4%。全年电力供需基本平衡,未出现电源性缺电引起的拉电现象。

    地方热电联产企业129 家,6000 千瓦以上机组总装机容量385 万千瓦,约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的l3.6% ,与去年持平。年发电量243 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2.4% 。年集中供热量3.4 亿吉焦,比上年增长13.3%。

    (2) 石油制品

    2007 年,全省加工原油2249 万吨,比上年增长6.3%。产各类成品油总量及石油制品2378 万吨,比上年增长8.9%。

    3、可再生能源

    (1) 小水电

    浙江小水电开发利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小水2 耀论的装机容量为487.8 万kW,2007 年底,全省小水电装机容量328.54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8.3%;小水电开发率接近70%,年发电量67.45 亿千瓦时。小水电作为优质的可再生能源,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弥补偏远山区电力供应,做出了有益贡献。

    (2) 风能

    浙江是风能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164 万千瓦。至2007 年底,全省风能发电总装机容量4.74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7% 。风能发电量4870 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

    (3) 太阳能

    浙江属日照量四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1584-2010 小时,年太阳辐射能为1280 千瓦时/平方米,太阳能供热已成为浙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条重要途径。至2007 年底,全省累计已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78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5%,年可替代商品能源约38 万吨标准煤。

    (4) 垃圾焚烧发电

    至2007 年底,全省已有城镇垃圾焚烧发电企业l6 家,日焚烧处理城镇垃圾总能力8432 吨,比上年增长9.0% 。已建成投产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1.3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2.4%。年发电量约15.5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3.0%。目前,全省城镇垃圾焚烧年供热能力约390 万吉焦,实际供热量达173 万吉焦,比上年增长11.6% ,进一步有效提高了城镇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利用价值。

    (5) 农村生物质能

    2007 年,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中,养殖排泄物资源量约1690 万吨,比上年增加18.2%,年可产沼气23.75 亿立方米,相当于可替代常规能源169 万吨标准煤。

    全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能中,秸秆消费折合标准煤138 万吨。薪柴消费折合标准煤134 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3.4% 和20%。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折合标准煤38 万吨,沼气用户11.8 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2151 处,总容积40.5 万立方米,年产沼气9561 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5.97 万吨。

    (二)、2002-2007 年能源消费

    2007 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4533 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9% 。其中,煤炭

    消费13024 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1977 万吨,天然气消费18.1 亿立方米,水、核、风电消费357 亿千瓦时。表1-1 为2001 年至2007 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情况表,图1-2 和1-3 分别为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折合成标准煤)和电力消费总量图,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浙江省能源消费自2001 年至2007 年无论从消费总量还是电力消费都是呈现一个直线上升的趋势,但是增长的速率有所降低,说明浙江省能源消费还处于快速上升阶段,要控制能源过快增长任务还很艰巨。

    表1-1 2001-2007 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情况

    浙江省能源概况

    浙江省能源概况

    图1-2 2002-2007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

    浙江省能源概况

    图1-3 浙江省电力消费总量

    1、一次能源消费量与结构

    2007 年,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其中,煤炭占64.1% ,比重比上年上升2.6 个百分点;石油占21.6 %,比重比上年下降1.2 个百分点;核电占5.1% 。天然气占1.5% ,比重比上年上升0.4 个百分点,调入电力及其它占4.1%。浙江省2007 年各种初始能源消费结构见图1-4。

    浙江省能源概况

    图1-4 浙江省2007 年各种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图

    2、转换能源消费

    2007 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加工转换投入能源10387 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4.7%。加工转换产出二次能源6663 万吨标准煤,损失3724 万吨标煤。其中,用

    于发电、供热、炼焦、煤炭洗选、煤制品加工等投入的煤炭9559 万吨,占煤炭总消费量73.4% ,比重比上年上升3.4 个百分点。全年发电投入原煤7350 万吨,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56.4% ,比重比上年上升2.9 个百分点。其中,供热投入原煤1949 万吨,占全省年煤炭消费总量的15.0% 。

    3、终端能源消费

    2007 年,全省终端能源消费14008 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3% 。全省终端能源消费中,煤炭、成品油及石油制品、电力、热力比重分别为18.1% 、20.7% 、48.0% 和13.2% 。在终端消费中,煤炭比重下降1.1 个百分点,成品油及石油制品比重下降0.4 个百分点,电力比重上升0.6 个百分点,热力及其它比重上升0.9 个百分点。

    (三)、2001-2007 年能源利用状况

    1、单位GDP 能耗(电耗)水平

    单位GDP 能耗和电耗水平是综合反映能源经济效益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2007 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8780 亿元,比上年增长14.7% ,万元GDP 能耗0.83 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18% 。其中,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37 吨标煤,比上年下降1.7 %。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16 吨标煤,比上年下降5.1% ;其中,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27 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8% 。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27 吨标煤,比上年下降3.2% 。万元GDP 电耗1247 千瓦时,比上年下降0.03%,见图1-5。

    浙江省能源概况

    1 1300 Array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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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10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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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图1-5 2001-2007 年浙江省GDP 能耗(电耗)变化趋势图

    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2007 年,全省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 0.67,比上年降低 0.04。其中,煤炭、电力、 石油制品的消费弹性系数分别为 1.01、1、0.15,比上年分别下降 0.22、0.17 和上升 0.14,见图 1-6。

    浙江省能源概况

    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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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0.4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图 1-6 2001-2007 年浙江省能源、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变化趋势图

    (四)、2003-2007 年可再生能源利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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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图 1-7 2003-2007 年小水电装机发展变化

    装机容量(万k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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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图 1-8 2003-2007 年风电装机发展变化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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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1-9 2003-2007 年太阳能利用发展变化(和上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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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1-10 2003-2007 年垃圾发电利用发展变化

    装机容量(万k W ) 折合标准煤(万吨) 日处理垃圾(吨)

    浙江省能源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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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图 1-11 2003-2007 年生物质产沼气发展变化

    图 1-7 至 1-11 分别是浙江省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垃圾发电、生物质能 2003-2007 年的发展变化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利用在数量上均呈现直线的上 升的趋势,发展在不断加快。其中小水电装机容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9.45%, 2007 年比 2006 年增长 8.24%;风电装机容量年平均增长率为 9.17%,2007 年上年增长了 27.42%;太阳能利用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29.3%,2007 年比 2006 年增长 29.4%;垃圾 发电的日处理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21%,2007 年比上年增长 9%;生物质产沼气的年 平均增长率在 42.3%,2007 年比 2006 年增长 40.1%。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浙江省的小水电由于资源开发程度高,已达 70%以上,因 此,近年来发展平稳,年增长率略有下降;风电装机在 2007 年的增长率 27.42%,较 往年有较大增长,说明风电正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是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 太阳能、生物质利用的平均年增长率分别接近 30%、40%,是可再生能源利用增长最 快的部分,这也说明近年来浙江省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增长潜力巨大。

    可以看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总量中所占比例变化不明显,基本保持在 3-4%间,见图 1-12。说明虽然可再生能源“量”有增长速度很快,但是浙江的总能 源消耗量也在逐年增加(图 3-4)。相反,总体上可再生能源总量很小,而且可再生能源 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无法在数字比例中显示;仅小水电的数量较高,对能源总量的 比例有影响,其它可再生能源的量很少,所占比例低;近年来浙江省能源消费增长较 快(年平均增长率在 11.94%,其中 2007 年的增长率在 9.9%),能源消费总量很大,是 导致可再生能源比例较低(近几年略有下降)的最主要因素。

    沼气产量(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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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能源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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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图 1-12 2003-2007 年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占能耗总量比例的变化图

    根据上述分析,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总量中所占比例仅为 3-4%,要提高可 再生能源所占比例,浙江省应加快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的发展,保持小水电和垃 圾发电的平稳增长,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

    (以上分析数据,出于浙江省统计年鉴与能源白皮书)

    占能源总量(%)

    三、可再生能源资源概况

    (一)风能资源

    浙江省处于欧亚大陆与西北太平洋的过渡地带,受东亚季风影响,该地带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据2005 年《浙江省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和2004 年对全省风能资源进行普查结果,全省风能资源多集中于近海海域及海岸带,陆地风能资源总量为2100 万kW(年平均风速5 m/s),技术可开发量约130 万kW;海岸到近海20 米等深线以内海域风能资源储量约6200 万kW,技术可开发量约4100 万kW,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十二个省(市)之一。浙江省由于风能资源分布不均衡,由海岛向沿海递减,由沿岸到内陆递减迅速,风能资源的分布趋势大致呈现为近海风能区(丰富区)、沿海风能带(较丰富区)和内陆风能点的特征。

    1、陆域风能资源

    浙江省大陆海岸线北起平湖市金丝娘桥,南至苍南县虎头鼻,全长1840 公里,海岸线总长6632.98 km,其中大陆海岸线2253.7 km,形成了风能资源丰富的沿海风能带,浙江省海岛众多,东西成列、南北如链、面上呈群,最北为嵊泗县灯城礁,最东为嵊泗县海礁(童岛),最南为苍南县七星(星仔)岛,共有大小岛屿2161 个,其中面积大于10 平方公里有28 个,海岛陆域面积1940 平方公里,近海海岛年平均风速多在6m/s 以上,年有效风时数达7000 小时,风功率密度在200 W/m2 左右,岛屿及其岸线是浙江省风能资源极丰富的地区。浙江省沿海风能带的风速、风能等值线走向基本与海岸线平行,主要分布在宁波、舟山、台州、温州、嘉兴地区。杭州湾沿岸和沿海岸区年平均风速在3-5m/s 之间,年有效风时数约5000 小时,风功率密度为50-150W/m2,属于风能资源的可利用区,但各地区风速差异很大。

    在浙江省的内陆地区,由于西南、西北部地区为群山峻岭,且中部、东南地区以丘陵和盆地为主,受地形的影响,风速由沿海向内陆迅速递减,杭州、嘉兴、宁波、台州、温州等地区的沿海以内区域年平均风速一般在4m/s 以下,有效风能密度在100-150W/m2;湖州、金华、衢州、绍兴、丽水等内陆地区及全省山区,年平均风速在3m/s 以下,有效风能密度大多在100 W/m2 及以下,是浙江省风能资源较欠缺的地

    区。但内陆高山风能变化较大,除个别高山山脊外出现风能资源丰富,主要是一些风能资源丰富点,如临海括苍山、临海上盘、苍南鹤顶山、天台苍山、东阳东白山等地。

    2、海域风能资源浙江省海上风能源资源丰富。风速自沿海向近海剧增,近海海域

    年平均风速在

    5-7m/s 之间,年有效风时数6000 小时左右,风能品质较优,风力资源丰富,属于风能资源的较丰富区,且海底地形平坦,水深一般不超过15 米,具备建设大中型近海风电场的条件。近海海域风能开发利用规划考虑在距离海岸线5-40km、水深5-15m 的海域,主要集中在杭州湾、舟山市、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等海域。在沿北起嵊泗列岛,南到温州湾南鹿山列岛一线,年平均风速7m/s 以上,平均密度在300W/m2以上,是风能资源庶出最丰富的地区。

    (二)太阳能资源

    浙江省太阳能资源属四类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584-2010 小时。最高是嘉兴市,年日照时数为2007.5 小时,也是浙江省唯一一个年日照时数超过2000 小时的市;温州市和丽水市较低,年日照量分别为1577.6 小时和1599.4 小时;其余各市年日照量均在1600 小时和2000 小时之间。

    全省嘉兴市日照时数最多,最近6 年平均日照在2000 小时以上;其次是宁波市、绍兴市、衢州市、舟山市,年日照时数在1800-2000 小时之间;第三层次为杭州市、湖州市和临海市,年日照时数在1600-1800 小时之间;浙南地区因山区,日照最少,如丽水市和浙江省,年日照时数低于1600 小时。太阳直接辐射是总辐射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太阳能资源优劣的重要评价指标和太

    阳能利用的依据。浙江省1961-2000 年气候平均年太阳直接辐射量空间测量,1961-2000 气候平均年太阳直接辐射量为449-2741 兆焦/平方米,大部分集中在2000-2200 兆焦/平方米之间,全省平均为2091 兆焦/平方米。

    (三)生物质能资源

    浙江省属亚热带气候,是高产综合性农业区,粮食、茶叶、蚕丝、水产品、柑橘、竹制品等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畜牧养殖发达,树种资源丰富,是生物质能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农产品加工副产品和能源作物等。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小麦、大麦、玉米、豆类、薯类、油料、棉花、蔬菜、花卉苗木等,2007 年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799.52 千公顷,粮食作物产量为842.62 万吨。按草谷比计算可获得秸秆量约750 万吨,除不足20%用于肥料、饲料、基料以及造纸等工业原料外及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燃料外,约有600 万吨农作物秸秆可作为能源利用,折合362 万吨标准煤。

    浙江省活立木总蓄积19382.93 万立方米,年活立木平均年总生长量1286.77 万m3,年净生长量1250.03 万m3,活立木平均年总消耗量1044.57 万m3,年净消耗量1007.83 万m3。根据浙江省森林覆盖面积、活立木年消耗量及出材率等进行估算,全省每年可提供593 万吨的林业剩余物。全省生活垃圾量的热值相当于715 万吨标准煤。

    2007 年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中,养殖排泄物资源量约1690 万吨,比上年增加18.2%,年可产沼气23.75 亿立方米,相当于可替代常规能源169 万吨标准煤。2007 年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328 万吨,其中城市为772.04 万吨,农村为2 623 万吨,垃圾处理与能源化利用也是途径之一。

    2007 年浙江人均餐饮零售额达到1450 元,年营业额600 亿元,从业人数9.1 万人。按每个星级饭店每月废弃植物油1 吨、排放废水中含油脂1 吨粗略估算,每年浙江省餐饮业废油、地沟油约3 万吨。

    (四)小水电资源

    浙江省缺煤少油,是能源小省,但是水能资源相对较丰富。根据2008 年的最新调查评价,全省单河理论蕴藏量10MW 及以上河流的技术可开发水电站共2608 座。单河理论蕴藏量10MW 及以下(不含0.1MW 以下)河流的技术可开发水电站共431 座。全省可开发水能资源装机804.6 万kW,技术可开发水能约168 亿kW·h,经济可开发的水能约141 亿kW·h,其中小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487.8 万kW,约占总装机容量的60%。

    占全省可开发量75%的资源集中在丽水、温州、杭州三市,容易规模开发,其中丽水市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达327.8 万kW,约占全省可开发装机容量的40%,年发电量达60 亿kW·h,温州市水电可开发量为130.51 万kW。截止2007 年底,浙江省已开发水电装机总容量569 万kW,年总发电量101.9 亿kW·h。其中5 万kW 以下小型水电站3233 座,总装机328.54 万kW,年发电量为67.45 亿kW·h,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 万kW。小水电开发装机居全国各省市第六位,开发率居全国第四

    位。尽管浙江省水能开发率已达70%左右,进一步开发的难度越来越大,但仍有一定的开发空间。可开发的水能资源总装机约242 万kW,年新增电能约68 亿kW·h。(五)潮汐能资源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且曲折,港湾众多,大陆海岸线北起平湖市金丝娘桥,南至苍南县虎头鼻,全长1840km。沿海广泛发育着NNE、NW、EW 向三组断裂,形成众多海湾,其中面积大于30 平方公里的有10 处。省内有钱塘江、瓯江、灵江、甬江、飞云江、鳌江等与潮汐能有关的水系。潮汐能理论装机容量为1000 万千瓦,全省沿海21 处坝址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880 万kW,年发电量为264.04 亿kW·h,分别占全国比重40.79%和42.68%,潮汐能蕴藏量丰富,是我国海洋能资源密集地区之一。浙江省潮汐能资源主要集中在乐清湾、象山湾、三门湾、钱塘江口等地,具有建设10 万kW 和100 万kW 级潮汐电站的优良站址。

    四、浙江实施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

    1、能源与经济协调发展是浙江之急

    浙江省能源消费具有三个特点:

    (1) 资源短缺,对外依赖性强,能源安全问题严峻近年来,随着经济进人新一轮扩张

    期,浙江的能源“瓶颈”日益突出,煤、电、油

    自产量很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浙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7 年,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169 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仅占全省年能源消费总量的3.3%,其中,原煤产量仅为12 万吨;水电、核电年发电量为327.9 亿千瓦时。

    浙江是资源小省,煤炭资源基本靠外省调入和进口,96.7%以上的能源资源依靠省外调入,2007 年从省外净调入能源总量13173 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7%,而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达14533 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9%。

    (2) 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性高能源消费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张而扩大。从长期来看,

    浙江经济增长速度快于能源

    消费增长速度,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有较大的提高。2002-2007年,全省GDP实际增长约2.3倍,年均实际增长14.1%;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了1.7倍,年均增长11.3%。

    2002-2007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81;2002-2004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分别为

    1.12、1.02、0.94,特别是2002年、2003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2和1.02,已超过1。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增大,意味着单位GDP能耗的不下降反而上升,这是值得注意的危险信号。可喜的是,2005-2007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分别为0.87、0.71、0.67,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浙江省通过产业调整,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在逐渐下降。

    从不同能源品种消费情况来看,“2002-2007”期间,煤炭、电力、石油制品消费弹性系数分别为0.953、1.186和0.558。由此可见,三大常规能源的消费弹性系数值均处于较高值域,能源需求呈现全面快速增长。其中,尤以电力需求增长为龙头,煤炭次之,石油由于价格上涨、供给不足等原因消费弹性系数有所回落

    随着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逐年递增,一次能源供需缺口扩大,总量需求缺口逐年扩大,2005-2007年自给率持续下降。然而,对2002-2007年浙江省的GDP与能源消费总量进行相关性分析,两者的相关系数r=0.993,说明两者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在全

    省能源供求平衡压力逐年加大的同时,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很高的。

    (3)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生态环境压力大从能源消费品种来看,初始能源消费

    品种仍以煤为主,终端能源消费品种以煤、

    电、油为主。2002-2007年间,初始能源结构变化情况来看,煤炭所占比重依然最高,在60%左右。其中,2007年,全省初始原煤消费量为13024万吨,比上年增长14.9%,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4.1%,石油、电力分别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21.6%和8%。

    2002-2007年中,煤炭终端消费比重始终呈现下降趋势,石油终端消费比重有上升;近几年稍有下降,电力消费比重逐年提高较快,2007年比2002年提高了22%。其中,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2007年,原煤、石油、电力的比重分别为18.1%、20.7%和48%。可见,浙江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正变化并趋向优化。

    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依然很高,反映能源消费量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相关性十分显著;由能源利用所造成的环境和资源压力等问题日益突出,例如CO2排放量、SO2排放量和酸雨率等增加,生态环境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

    在此情形下,积极开发浙江可再生能源,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建立多元化的新型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资源循环利用和集约化水平,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以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浙江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以上分析数据,出于浙江省统计年鉴与能源白皮书) 2、浙江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浙江省已提出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要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大力提倡绿色消费,推动发展模式从先污染后治理型向生态亲和型转变,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使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经济格局。

    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增长,实施洁净煤工程,增加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新增燃煤电厂国家已经有强制性除硫、除尘要求,对现有燃煤电站,必须排定时间表,安装脱硫装置,使烟尘排放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同时,要以战略发展的眼光,重视和发展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清洁能源,可以永续利用。在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传统常规能源所无法取代的优势。目前,浙江环境压力有增无减,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浙江发电量结构为“六煤二油二其它”,煤电比重过高,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粉尘等污染物。浙江省“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可再生能源战略,开发可再生能源,以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3、浙江增加能源供给的现实需要

    可再生能源是能源发展的题中之义,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是浙江的优势,浙江的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小水力资源、潮汐能资源、生物质资源等得天独厚,相当丰富,潜力巨大。目前,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但全省95%以上的化石能源依赖省外调入,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而可再生能源资源却开发不多,起不到应有的更大的替代作用。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突破能源瓶颈约束,缓解传统化石能源日趋紧张的矛盾;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4、浙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经济增长方式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传统增长模式,即“资源一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另一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传统增长模式主要消耗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而传统能源存在两大不可克服的限制:一是污染,二是储量有限,可能被人类在21世纪挥霍殆尽。循环经济模式则主要依赖新兴的可再生能源,已经是大势所趋。实施可再生能源战略,开发可再生能源,对促进浙江可持续发展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从科研、生产、推广应用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让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资源为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缓解浙江能源紧缺局面和浙江省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5、培育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近年来,我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工艺不断升级更新,形成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也存在着产业链发展不协调、产业集聚不明显、

    行业管理不到位、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广应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形成以推广应用促产业发展的机制,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培育形成新的优势产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新的投资热点和消费热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二篇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现状

    浙江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起步较早的省份。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及产业发展全面展开,规模化发展形势很好,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不断增加。(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现状

    1. 太阳能

    (1) 太阳能热水器

    已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和光电378万平方米,其中2007年全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和光电36.5万平方米,受益农户18万户。每年可替代商品能源约38万吨标准煤。

    浙江省农村户装太阳能热水器户拥有量约为25%,其中海宁市的普及状况最好,户拥有量为67%。2006-2007年,省建设厅在安吉县山川、皈山、昆铜乡等三个乡开展太阳能普及推广工作,其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接近80%;嘉兴市95%的城镇建筑应用了太阳能热水器。

    浙江省在全国太阳能热水器生产比重占15%-20%,是国内太阳能产业第4大省。其中,海宁有650家太阳能热水器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台,海宁太阳能产业年产值估计在55亿元以上,是长江以南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基地。

    (2) 硅电池生产在电子器件用硅材料生产方面,浙江省一直是国内主要生产省份,浙

    江省的电子

    级硅单晶的产量占据了全国的20%-30%。其中,宁波立立电子、浙江海纳半导体、浙江万向硅峰等企业都是浙江省硅材料生产的重要企业。浙江万向硅峰是制备太阳电池用直拉硅单晶的早期企业之一,其硅单晶制备的太阳电池在国内神五等航天设备上取得了应用。而宁波晶元公司是浙江省最早的生产太阳电池用铸造多晶硅的专业厂家,

    在国内具有重要地位。

    目前,浙江省有20 多家生产太阳电池用硅材料的企业,例如,目前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太阳电池硅材料厂家是嘉善的昱辉太阳能,拥有近200 台6-8 英寸的直拉硅单晶晶体炉,32 台铸造多晶硅炉,年销售额超过10 亿。另外,嘉善的五神公司拥有40 台晶体炉、嘉兴的嘉晶公司拥有40 台晶体炉、永康的群升集团拥有6 台晶体炉;其余,在开化、宁波、绍兴等地均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在太阳电池方面,宁波太阳能电源有限公司是生产太阳电池的最早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浙江省的龙头企业之一,2008 年的产能超过100MW。另外,海宁的太阳谷公司、绍兴的向日葵公司、宁波的杉杉尤里卡太阳电池和组件生产能力大约在150MW 左右。最近,浙江正泰在杭州建立了25MW 的电池和组件生产线,2008 年7 月,另外100MW 的太阳电池和组件生产线将投入生产。在单独太阳电池组件生产方面,萧山的万向太阳能、台州的公元太阳能等企业都已初具规模。另外,杭州正泰正在投资建立3MW 的薄膜硅太阳电池中试线,如果成功,可能很快会扩展到30MW 的生产线。

    (3) 光伏发电系统

    浙江省太阳能发电开发应用呈现良好势头,大量光伏电站申请并网。截至2009 年5 月,浙江省电力公司累计受理杭州、嘉兴、宁波等地光伏电站并网25 家。一些民营光伏企业也加快了企业发展的步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投资12 亿元建

    设90MW 产能薄膜生产线;浙江嘉远格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成功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电池薄膜沉积装置和自动化生产线,并计划建设一个具有200MW 生产能力的太阳能电池产业园区。

    近年,并网光伏发电代表性产业的有:浙江省电网公司投资的省电网公司调度大楼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示范工程(300Kw),慈溪市建成了天和家园住宅小区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43Kw),义乌国际商贸城三期市场建造1.29MW 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承担的“并网光伏发电微型电网实验系统”(120Kw)。

    2. 风能

    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至2007 年底,全省风能发电总装机容量4.74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7% 。风能发电量4870 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

    浙江省风电开发起步较早,l972 年建造了第一台18Kw 的风力发电机组,随后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资助下于1980 年在宁波建造了风力发电试验站。1996 年开始建设苍南鹤顶山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435 万Kw,2003 年并网发电;1997 年始建总装机容量1.98 万Kw 的临海括苍山风电场,1998 年建成并网发电;慈溪风电场一期工程于2006 年开工建设,总装机容量4.95 万Kw,2008 年10 月33 台全部投产并网运行;2008 年至10 月底,衢山风电场一期工程48 台机组已全部调试完毕并进入试运行。目前,全省有以上7 个规模风电场并网运行,累计并网运行的风电装机容量达19.69 万Kw,为浙江省风电开发、建设、运行和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电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我省积极发展风电产业,

    正在建设洞头大鹿风电(3.432 万Kw)、大陈岛风电场(2.55 万Kw)、苍南霞关风电场(1.35 万Kw)、皇帝坪风电场(1.6 万Kw),还有一批风能资源丰富、其他条件较好的地区的项目正在开展测风选址工作。2006 年初,浙江省与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启动了近海风电示范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浙江省在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国产化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乐清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了S43/600Kw、S48/750Kw 和HW50/ 780Kw 机组的引进和消化,并成功研发了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独立研发了WRCa6 风场远程监控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D25/250Kw、WD52/800Kw 定桨距、WD70(77)/1500Kw 变桨距和1.5MW 双馈式变速恒频等风力发电机组。

    在微型风力发电机组方面,浙江省主要有3 家生产企业,具有中小型风力发电机设计、制造、安装技术,主要生产由300W 到50KW 系列的风力发电机,能够在各种恶劣气候环境下安全运行,广泛适用于各种海岛、草原、农场、灌溉、渔业养殖场、山区、渔船、气象台、通讯基站、野外监控、海水淡化、度假村等风能充沛的地方及电网难于到达的地区,满足不同用途的机组。

    3. 生物质能

    浙江省生物质能资源丰富,除农作物秸秆外,还有众多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以及城镇生产、生活污水等,利用沼气技术即能治理环境污染,又可变废为宝,开发可再生能源。沼气产业已从单纯的能源利用发展成为废弃物处理和生物质多层次综合利用,并与养殖业、种植业广泛结合,在农村生产和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 年,全省累计推广建设户用沼气池11.8 万户,年产沼气5235 万立方米;累计建设大中型沼气

    工程2151 处,总容积40.5 万立方米,年产沼气9561 万立方米,相当于折标煤5.97 万吨。同时,沼气产业规模发展不断扩大,沼气灶具及其配套产品年生产能力已达到500 万套,基本实现了标准化,沼气工程实现了规范化设计和专业化施工,沼气产业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城市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处理已成为一种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截止2007 年底,全省投入商业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l6 家,总装机容量约21.3 万Kw,日处理垃圾能力约8432 吨,处理量达到全省垃圾总量的20%。2007 年,垃圾焚烧发电厂累计上网电量约15.5 亿Kw 时。目前,全省城镇垃圾焚烧年供热能力约390 万吉焦,实际供热量达173 万吉焦,进一步有效提高了城镇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利用价值。

    目前全省有8 个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全年利用秸秆、薪柴总量约7300 吨,相当于替代商品能源约3290 吨标准煤量。在农林废弃物固体成型燃料上,已有数十家该类企业,如在温州瑞安等地已有固体成型燃料生产企业五家,年生产固体成型燃料约7000 吨,产值约800 万元。至今,温州已有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基本上是以工业下脚料和生活废料为原料,年产生物柴油2 万吨,供出海渔船使用。

    4.小水电

    浙江省的小水电开发速度较快。根据2008 年的最新调查评价,全省单河理论蕴藏量10MW 及以上河流的技术可开发水电站共2608 座,装机容量4477.86MW,年发电量116.82 亿kW.h。单河理论蕴藏量10MW 及以下(不含0.1MW 以下)河流的技术可开发水电站共431 座,装机容量147.75MW,年发电量3.54 亿kW.h。目前,浙江省水电总装机容量已占有经济价值开发量的70%左右,水能开发程度已趋于较高水平。其中小水电开发装机居全国各省市第六位,开发率居全国第四位。

    浙江省小水电以西南山区分布为主,许多水能资源丰富的山区县将水电产业列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通过发展农村水电,文成、泰顺、景宁等国家级贫困县纷纷“摘帽”。文成、泰顺、龙泉、庆元等县农村水电税收占财政收入15%-25%,景宁县达到了30%左右。全国首个农村水电装机超百万的丽水市,水电产业对该市的GDP 贡献率达8%。小水电在加快农民脱贫步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全省农村水电总发电量为270 亿Kw?h,发电总收入达120 多亿元,为国家创造税收15 亿元,农村水电企业经济效益明显。

    5. 潮汐能

    潮汐能是在我国海洋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最早受到关注的海洋能,浙江省对潮汐能的开发利用也走在全国前列。1959 年9 月在浙江省临海县汐桥村建成小型潮汐电站,装机容量60 kw;1959 年温岭市建成沙山潮汐电站,装机容量40kW;1971 年在象山县建成岳浦潮汐电站,装机容量300kW;1975 年在玉环县建成海山潮汐电站,装机容量1500kW;1985 年温岭市建成江厦潮汐电站,装机容量3200kW,2007 年已扩建至3900 千瓦,规模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三位,截止2006 年底,已累计发电1.5 亿千瓦时。沙山潮汐电站、岳浦潮汐电站、海山潮汐电站、江厦潮汐电站为浙江省长期运行发电的4 座潮汐电站,占全国的一半。浙江省建设了较多的潮汐电站,但潮汐能资源开发量不足1%,且只有海山潮汐电站、江厦潮汐电站运行外,其余如高塘、兵营等已建成的潮汐电站被废弃,北沙125kW 潮汐电站堤坝基本建成后,由于其它原因潮汐电站也未能投入使用,造成巨大的资源和财力浪费。

    (二)、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与价格政策

    结合发改价格〔2006〕7 号、发改价格〔2007〕44 号文件规定,按当前平均社会成本对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成本与价格政策等大致以下:

    以当单位Kw 造价约9000 元左右、年发电利用小时2000 小时左右时,水电项目能获得一定的效益为准。水电项目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对于我省来说,新建水电执行0.45-0.5 元/Kw 时的标杆上网电价。

    新建生物质能发电主要考虑垃圾发电为主,执行0.65-0.70 元/Kw 时的上网电价,再考虑垃圾处理费等财政补贴,效益较好。

    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上网电价,能保证获得利润。

    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理性竞争的风力发电招投标价格可以确保风电项目获得利润,而且招投标价格高于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其执行的上网电价要高于生物质能发电的。

    二、浙江实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

    至2008年底,我国电力装机总容量已达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总量1.72亿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连续3年实现翻倍,2008年装机总量达到121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年产量2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总装机315万千瓦,年产沼气140万亿立方米、生物液体燃料165万吨。

    国家能源局最近表示,2009年底内将颁布“新兴能源发展规划”,推出能源科技发展指南,我国将大力推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展。这给浙江省发展可再生能源带来更多机遇。

    (一)《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给浙江省发展可再生能源带来机遇2005年,我国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7年国家发改委制订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上马火电机组,必须有配套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例如,一些做法是:“发电企业每新增100万Kw火力发电装机容量,就必须按照5%的配额发展50万Kw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供应的比重达到15%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未来15年,中国全社会大约需要投资1.5万亿元;到2020年,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30% 以上。

    目前,浙江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例还不足4%,仍以小水电和太阳能为主,近年来。浙江在农村推广沼气、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燃料等等方面的潜力还很大。

    2006 年初,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电网企业应当根据规划要求,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网;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最近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政府指导价即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价

    格。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的部分费用,将通过向全国电力用户统一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各省级电网企业按其销售电量占全国的比例,分摊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额。自2006 年1 月1 日起执行的这一办法,对各类可再生能源的电价制定做出明确规定: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2005 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Kw 时0.25 元补贴电价组成。发电项目投产运行满15 年后,取消补贴电价。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标杆电价;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水力发电价格,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些政策和相关法规,对浙江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如垃圾发电、风能发电和小水电等都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二)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

    正如前面所述,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浙江虽然在小水电、太阳能等等方面可再生能源有一定起步,但可再生能源一次

    二次能源和最终能源利用比例上很低,有待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在资源丰富的风能、太阳能及相关产业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能源植物和生物质能源方面前景很大。

    当前浙江将加快发展和积极推进技术成熟或基本成熟的可再生能源,使其尽快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商业化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战略,开发可再生能源。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浙江应顺势而为,力争使可再生能源有一个大的突破。

    (三)浙江省民营经济有利于发展可再生能源

    截止到2008 年上半年,浙江民营企业为全省创造了70%的生产总值、60%的税收和76%的出口,以及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祥地,“民”是浙江经济最大的特色。到2007 年底,全省已有私营企业40.6 万家,投资者人数达92.6 万人,雇工508.6 万人,注册资本金达到6936.7 亿元。在全国500 强民营企业中,

    浙江占203 席,总量居全国第一。全省注册资金100 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10.1 万家,1 亿元以上的有435 家,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达170.7 万元。总资产亿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超过1500 家,年总产值或销售总额为亿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达1700 多家,私营企业集团1019 家。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浙江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注入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有很成功的例子。温州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

    为一家专门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运营的大型民营企业,自2000 年以来,先后成功地独资建设了温州东庄、临江、永强、浙江苍南等垃圾发电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达5000 吨/日。民营企业华仪集团公司一直以其雄厚的风电机组生产研发能力稳居我国风力发电行业龙头地位,先后开发生产了MW 级变速、变浆、恒频技术为主的大型风电机组设备;已完成S43/600Kw、S48/750Kw 风力发电机组的引进与消化,具备780Kw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吊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等方面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W50/ 780Kw 风力发电机组,并成功研发了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海宁市650 家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厂,为太阳能利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小水电近年来引进了民间资本,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在省委推出“两创”战略后,浙江的民营经济迎来了一个新的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样,民营经济需要创新。《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给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机遇。民营经济在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小水电以及生物质液体燃料等方面的潜力很大。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障碍与对策

    从当前能源的供求形势看,能源发展将长期存在三大矛盾:大量使用煤炭与环境保护和减排温室气体的矛盾;大量消耗优质能源和国内油气资源短缺的矛盾;大量进口石油天然气和能源安全的矛盾。

    蕴涵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为解决这三大矛盾提供了出路,但可再生能源开发面临许多障碍:一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和技术的成本非常昂贵;二是可再生能源项目风险较大导致资本投入不足;三是管理与政策还不够完善。

    (一)可再生能源管理部门多、协调困难

    浙江在一些可再生能源发展管理上已有大胆的创新,例如在垃圾发电上成功地走出了一条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路子。然而,总体而言,在浙江省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激励政策,其中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化发展的经济政策尤其缺乏。现行的经济激励政策带有较大的不稳定性,某些激励政策未能起到调节市场的作用,导致一些可再生能源项目不能持续发展。总之,现有政策缺乏市场开拓性。造成这种状况的部分原因是现有政策出自某一部门或某几个部门,权威性较差,并缺乏与其他相关部门政策法规的协调性,因而不能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按计划发展。另外,浙江未能创造出良好的投资开发环境,使得民营资本与产业界的介入非常困难,无法形成良性循环。

    例如,浙江省的太阳能,各区市县对口管理部门不一致。有的归农村能源办公室管理、有的归建设部门管理、有的属发改委直接管理,太阳能的制造业归经贸委管理。潮汐能,有的归海洋渔业部门管理、有的属水利部门。对于风能,有的归海洋渔业部门管理、有的归气象部门。生物质能源面较广,有垃圾发电、沼气、生物油能源、秸秆等等,涉及部门有农业、林业、经贸委、餐饮业。各部门不一,缺乏协调性,导致浙江可再生能源未能进入良性发展。

    (二)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较高、资金投入不足

    在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缺陷性主要体现在成本障碍方面,这也是阻碍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最为重要因素。与同类技术相比,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比石

    化燃料高得多。以发电技术为例,小水电发电成本约为煤电的1.1-1.2 倍,生物质能源发电为煤电的1.5-1.6 倍,风力发电成本为煤电的1.7-2.0 倍,光伏发电为煤电的11-18 倍。据分析预测,我国一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整体价格水平在2050 年前仍不具备同常规能源发电同等的竞争力。虽然如此,出于能源安全、能源供应多元化和保护环境的需要,发展可再生能源对浙江省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也是实现浙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一环。因此,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得到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引导和浙江省政府的支持。

    从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从开始研究到在能源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不仅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浙江发展较好的太阳能、垃圾发电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都有这样的过程。因此,浙江要走在国内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前例,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三)缺乏支持和激励政策

    对于风电、潮汐能等项目一次投资成本会很高,若在今后运行中没有经济激励是难以正常运行的。在以市场为资源主要配置手段的经济体制中,经济激励无疑是政府鼓励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其“第三只手”作用的重要手段。从90 年代开始,浙江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就包括了经济激励,并以各种税收减免为主。但税收优惠实施的也存在了一些不足和弊端:持续性差;税收减免的随意性损害了税法执行的严肃性,不利于经济管理的法制化。在某些行业过多实行价格优惠和补贴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求的平等竞争的原则相违背。税收减免对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份额的帮助也很小。其他的经济激励手段,包括提供专项基金、提供贷款贴息等,也存在着筹集资金数量较少,难以形成规模等缺点。为了开拓可再生能源市场规模,有必要从其他方面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投入,建立起新的可再生能源资金运行机制。

    为鼓励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省电力公司要保证接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并全额收购所发电量。省内电价补贴资金筹措目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差别电价收入、脱硫电价扣减款、绿色电力认购和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

    (1) 充分利用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积极开展测风并推行风电项目招投标。政府部门应承担测风等风电开发前期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布相关风能资源材料,推进风电项目招投标。

    (2) 积极争取风电核准项目国家电价补贴,多方筹措省内电价补贴资金。对于核

    准建设的风电项目,要争取国家每Kw 时0.25 元的电价补贴。同时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及风电发展规划情况确定省内电价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必要时可作调整。

    (3) 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省物价局按规定积极向国家争取核准电价;在国家核准前,由省物价局采取临时电价等措施,予以扶持。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要帮助企业积极向国家争取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补助。

    (4)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经认定后执行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加补贴电价执行,补贴电价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加大老电站更新改造。对具有发电、防洪、灌溉、生态等综合功能的老电站,政府应加大改造补助力度,改造后采用新电新价政策,鼓励改造,以充分发挥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应制定产品抵税政策和强制性税收政策

    产品抵税优惠与传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进口设备免税、收入税减免等优惠)有所不同。产品抵税指可再生能源生产商用可再生能源产品来抵扣应缴纳税项,无须向政府部门缴纳税金,而以绿色电力产品的形式缴税。

    在浙江省,对企业和个人用户来说,政府也可设计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来引导他们消费可再生能源。如,绿色电力用户可根据其消费绿色电力的情况获得一定的税收减免。虽然这些政策会造成政府税收的减少,但相对于直接财政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来说,这样的政策更易培养用户消费可再生能源的习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旦绿色电力的消费市场成熟,政府的某些政策可适时退出。强制性税收政策,如浙江省对城市垃圾和畜禽场排放的污水等物质课税,实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等均属此类。从以往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尤其是高标准、高强度的收费政策,既能起到鼓励开发利用这类资源的作用,又能起到促进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的作用,因而它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鼓励措施。

    (五)应完善投资、产出和消费三大补贴政策

    目前,在浙江省对可再生能源实施补贴主要有三种形式:

    (1) 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政府对风力发电投资者实行过10-15%的投资补贴。对投资者进行补贴的优点是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增加生产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缺点是这种补贴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关,难以起到激励更新技术、降

    低成本的作用。这在浙江省也有较多。

    (2) 产出补贴,即根据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产品生产进行补贴,例如对风电设备、太阳能伏光设备和小水电装置。我国和浙江省目前还没有这类补贴政策。产出补贴的优点是有利于增加产品产量,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 对消费者(用户)进行补贴。这是浙江省目前广泛采用的一类鼓励措施。在推广太阳能设备、农村户用沼气池、高效率柴灶和其他生物质能技术试点示范曾采用。对消费者(用户)进行补贴的优点是通过刺激消费,达到扩大市场需求的效果,反过来带动生产能力的扩大,进而达到降低成本的效应。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只有当消费市场形成足够规模时,才有可能达到这一目标,而足够大的消费市场需要大量的资金,若仅仅靠补贴是难以实现的。

    四、可再生能源发展思路与重点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浙江省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可再生能源法》,以技术进步为支撑,构建以新能源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机制,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等开发利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既要重视规模化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也要重视可再生能源对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更要重视与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协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对浙江省资源潜力大、商业化发展前景好的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扩大市场需求,以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积极发展未来具有巨大潜力、近期又有一定市场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既要重视浙江省近期适宜应用的水电、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太阳能热利用,也要重视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省政府通过经济激励政策的同时,应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在浙江省得到更大规模的发展。

    5、坚持自主创新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提高可再生能源产业制造能力和水平;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整合现

    有资源,发挥产业优势,构建长效推进机制,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

    (三) 发展目标

    1、战略目标

    (1)、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力争到2015 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

    (2)、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到2015年,以风能、太阳能等为突破口,基本实现以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光伏、风力发电等能源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等新能源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

    2.具体目标

    (1)、在今后3-4年里,实施应用光伏发电的建筑屋顶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在沿海地区新增100MW以上风电装机容量;新增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00-200万平方米;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0条太阳能照明示范道路;在农村形成150万立方米以上沼气池容,年产沼气达1亿立方米,惠及农户150万户以上。建设2-3个集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源(水源)能和生物质能等综合性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

    (2)、力争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500MW,其中光伏发电100MW,风力发电400MW;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年产沼气1.5亿立方米;全省水电发电装机容量达6900MW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

    800MW,其中光伏发电200MW,风力发电600MW;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面积超过2000 万平方米,年产沼气2亿立方米;全省水电发电装机容量达7200MW。

    (四) 近期重点发展领域

    1、生物质能

    (1) 生物质资源普查与发展规划

    通过开展浙江省生物质能资源的普查,研究资源的类型、分布、总量,掌握了浙江生物质能源资源现状和发展潜力;获得生物质能源资源的可获得量、可利用量和可作为能源利用量;研究林木质能源发展潜力,研究和预测生物质能源以及替代标准煤和标准油。

    在生物质资源普查基础上,认真做好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重点提出大型沼气、生物柴油、污泥垃圾发电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化等今后技术和产业的重点、布局。根据浙江省可再能源资源总量与分布特点,提出“浙江省生物质能源重点应发展的产业和技术支持重点”。

    (2)垃圾与污泥发电加强能源开发,拓展新空间,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今后几年重点完成宁

    波北仑垃圾焚烧发电厂、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瑞安垃圾焚烧发电厂、温州临江(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等十余家焚烧发电工程,新建的达到日处理能力(10000t/d)。

    积极做好正在规划和正在筹建垃圾发电项目:平湖市新埭镇垃圾焚烧发电厂、海宁市丁桥镇垃圾焚烧发电厂、衢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安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等。同时做好污泥发电项目的规划工作。

    (3)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大力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集中或分散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经济发达地区

    推广“器、沼、池”能源生态模式,欠发达地区结合改厨、改厕、改圈,加快以户用沼气池为重点的“一池三改”建设。重点抓好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示范村建设和沼气国债项目县实施,以及“强龙兴农示范工程”中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示范村”的实施。(4)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与沼气发电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组织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

    环保型”等不同模式的沼气工程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重点组织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将养殖业、沼气工程和周边的农田、鱼塘等统一筹划,在为畜禽场或周围居民提供清洁燃料的同时,开展沼气发电。加强分布式电站运行管理的经验,实现沼气发电的并网。

    (5)固体成型燃料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既可作为农村居民的炊事和取暖燃料,也可作为城市分散供热的燃料。重点:一是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尽快突破成型机具、炉具等方面的技术瓶颈。二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合理确定生产半径,探索秸秆收集、储运和预处理模式,着力解决秸秆的分散性、周期性供应与生产的集中性、周年性之间的矛盾,取得经验后在浙江省逐步推广。

    2、风能

    根据浙江省各地区风能资源、电网条件等,因地制宜,发展并网型风电场、近海风电场、单机并网型供电系统、离网型大型风电供电系统、小型风电供电系统及与其它能源互补组成多种能源供电系统,形成型式多样的风能开发模式。

    (1) 准确科学评估沿海、近海风能资源在现有风能评估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对沿海、

    近海等风能资源富集区的风能资源

    进行详细的调查与评估,优选测风点,采用先进的测风技术,通过测风资料的整理与数值模拟等先进分析工具和系统方法,给出50 米、70 米和100 米高度层的风能资源量,加强风电场的工程规划和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为浙江省陆上、近海风电场规划建设提出科学的依据。

    (2) 陆上并网型风电场建设并网型风电场开发是目前风能利用的主要形式。重点在宁

    波、舟山、台州、温州

    风电基地准备和建设工作建设,综合充分考虑风能资源、电网条件、社会环境、气象灾害、风机供应、安装与维护等因素,再建设20 个开发条件成熟、风险较小的优质陆上风电场。到2015 年,全省陆上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MW,已投产及开工建设的总规模达到200 万Kw。

    (3) 风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目前,风电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国产化是降低风电机组的制造成本、风电场建设成本的重要途径。近期应加快关键技术和大型装备的研究开发,扶持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风电设备整机制造能力的企业如浙江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实现1.5MW 大型风电机组产业化生产,研制2MW 大型风电机组成套装备,包括风电机组总体设计、总装和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以及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等,全面提升浙江省风电产业的技术水平,促进风电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国产化,尽快建立起自主研发、设计、制造、运营和管理的产业体系。

    (4) 近海风电场建设海上风电场较少受占地、运输、吊装、噪声等环境因素的制约,

    是浙江未来风能

    大规模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充分发挥浙江近海海域的风能资源优势,重点在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的近海海域,建设1~3 个10 万Kw 以上的近海试验与示范风电场,做好近海50 万Kw 级风电基地的准备和建设工作。到2015 年,全省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 万Kw,已投产及开工建设的总规模达到100 万Kw。

    3、太阳能

    (1) 供热系统

    大力推行太阳能应用与建筑设计一体化,在太阳能资源良好的地区(如嘉兴、绍兴、衢州、舟山等),要使太阳热水器市场开发与新建住宅或商用建筑发展计划同步,制订建筑领域应用太阳能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完善与实施太阳能产品建筑安装技术标准。逐步推行太阳能热水工程对用户的年供热水量的承诺合同制,对大型热水系统可试行租赁制,用户付款购买热水的体制改革,这种对终端产品热水供应的承诺制或热水付款制有利于规范市场。实施百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推广计划,增加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00-200 万平方米;力争到2012 年,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面积超过1000 万平方米。

    (2) 太阳能光伏制造业太阳能光伏产业应扭转目前原材料在外、生产设备在外和产

    品销售在外的困境。

    目前浙江省的发展重点为:

    ①提升多晶硅生产技术。多晶硅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原材料,但是生产技术落后, 且产量供应不足,多依赖国外进口,直接影响了硅棒、硅锭的制造。政府应加大扶持政策,鼓励一部分企业进入多晶硅生产,维持生产链的平衡,同时带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②研发新一代薄膜电池和电池生产设备。由于生产薄膜电池能耗非常小,且其光电转化率逐年上升,成为发展趋势,现在市面上多为第一代薄膜电池,虽然价格较低,但是转换率和老化问题尚未解决,影响扩大应用,终将被新一代所取代。谁有了新一代薄膜电池,谁就有了将来市场的发言权,所以,近年来各大公司加大了薄膜电池的研发力度;同时,我们的光电池生产能力世界第一,但是生产设备多为进口,关键技术并不为我所有,这非常不利于光电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政府应尽快立项,

    联合企业和科研院校,争取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

    ③建立大型产业基地。以正泰、昱辉等大型生产企业为中心,建立一条产业链,形成以大带小,以点带面的局面,努力将其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等新能源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争取形成并打响“浙江太阳能”这一区域品牌。

    (3) 光伏发电系统

    ①推行屋顶光伏系统。在太阳能资源良好的地区(如嘉兴、绍兴、衢州、舟山等),由政府投资建造2-3 个兆级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建造一套完整的太阳能应用系统。实施百万屋顶发电计划,使应用光伏发电的公共建筑、企业厂房、住宅小区等屋顶面积达100 万平方米;实施百条道路太阳能照明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0 条太阳能照明示范道路。力争到2012 年,光伏发电50MW。

    ②研发光伏发电入网技术。已建成的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都处于试验性并网状态,不允许光伏电力通过电力变压器向高压电网(10kV)反送电,只允许在低压侧(380V/220V)自发自用。这样,就不能在最大程度上调动人们安装屋顶光伏的积极性。国家电网应积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并在近期内推行。

    (4)建立大型示范区

    在太阳能条件较好的地区,由政府投资建造2-3个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并有一套完整的太阳能应用系统,如: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太阳房、太阳能路灯等,将其作为太阳能应用的窗口加以推广,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太阳城”,发展特色旅游。4、小水电

    (1) 老电站技改

    浙江省90 年前建设的电站有1400 多座,这些电站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装机容量普遍偏小,加上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已不适应现代小水电发展要求。

    针对老电站应加强高效率水能采集与利用技术、适合农村地区小水电建设的箱式整装小水电站发电技术、常规水电高效利用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努力在新型变速恒频发电技术、箱式整装小水电站发电技术设备开发与产业化、水库群系统发电(结合防汛)联合调度的研究和应用示范等关键技术上有重要突破。借鉴国内外电站改造先进技术,对流域梯级电站作为梯级调度试点,分阶段对浙江省的老电站进行技术改造工作。开发水电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提出环境友好的水电设计施工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解决好水电建设的生态用水、低温水、鱼类洄游、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

    加强老水电技术改造,计划今后几年内报废重建电站约400 座(总装机容量约25 万Kw),更新改造电站约500 座(总装机容量约30 万Kw),占全部更新改造电站的60%以上。通过老电站更新改造,扩大水库库容,争取提高机组效率和机组出力

    10%-15%以上,大大提高小流域防洪能力和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老电站技术改造,计划到2015 年,报废重建电站约200 座,总装机容量约

    10 万kW,更新改造电站约500 座,总装机容量约25 万Kw。

    (2) 开发重点区域根据浙江省水电资源和开发利用情况统计,主要集中在丽水、衢州

    、温州的水能

    资源丰富,是今后的小水电开发的重点地区。在综合协调规划防洪、发电、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做好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加快钱塘江上游、瓯江上游和浙闽边界等流域水电开发。“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将结合防洪、供水、航运等综合利用规划新建、续建一批开发条件较好的水电站,其中大中型电站主要为滩坑、龟湖、三溪口、大奕、沙湾、大均等6 座,总装机96.5 万Kw,年发电量19.7 亿Kw.h。

    (3) 抽水蓄能电站浙江省抽水蓄能电站已建有天荒坪、溪口站,桐柏站正在建设,现

    有装机容量为

    300 万Kw。据预测,到2020 年,浙江省电网所需新增的抽水蓄能容量在120 万至180 万Kw 之间。而华东电网同期新增抽水蓄能容量可能达到1000 万Kw。浙江省抽水蓄能电站站址比较优越,有条件更多地承担华东电网的调峰任务。力争在中远期完成2 -3 个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计划建成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和仙居抽水蓄能电站。

    5、潮汐能

    (1) 详细调查潮汐能资源蕴藏量,科学选址与规划潮汐电站重点对乐清湾、象山港、

    三门湾、南田岛等的潮汐能资源蕴藏量、潮差、潮流量

    等进行勘测,综合港湾和河口的地形、坝的类型与长度、闸门、水库容量、发电机组、航运等方面分析其技术可行性;同时应综合预建潮汐电站发电量、养殖、围涂、旅游、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经济性分析,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

    (2) 小型潮汐电站建设与修复根据浙江省沿海各地区潮汐能的资源与自然条件等,首

    先选择自然条件优越的、

    潮汐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小型的潮汐电站,对目前由于技术故障、上网电价低廉原

    因停止运行的潮汐电站,应采取对策和措施积极扶持,论证其修复的可行性,为酝酿中的10MW 级潮汐电站建设积累更丰富的运行经验,亦可为开发研制中的新材料和新设备提供试验场所,形成适应当地资源条件的不同规模潮汐能的开发模式,为改善浙江省能源结构、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 中大型潮汐电站建设

    浙江省潮汐能蕴藏量约占全国41%,可以建造10MW 以上潮汐电站的理想站址有十多处,如具有建设大、中型潮汐电站的条件并列入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潮汐电站的坝址有乐清湾江岩山、黄墩港、健跳港、狮子口、岳井洋,重点建设黄墩港、健跳港、狮子口、岳井洋4 个万Kw 级潮汐电站和江岩山10 万Kw 级潮汐电站,做好沿海潜在万Kw 级潮汐电站的建设准备和建设工作。到2015 年,在健跳港沙木渡建成装机容量2.0 万Kw 的健跳港潮汐电站,使全省潮汐电站装机容量达到2.4 万Kw,已投产及开工建设的总规模达到6 万Kw。

    (五) 近期应开展的一些工作

    近期应开展的工作详见附表2-1。

    1、评估

    做好陆上风能丰富资源堪查、风电场建设可行性研究,近海围垦区风电场测风及海上风电场海底地质勘测等前期工作。做好小水电可开发资源评估,如浙闽界河流域水资源开发的评估,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方案的评估。加强潮汐能资源普查和潜在潮汐能电站资源详查工作。做好大型潮汐电站研究论证工作。

    做好生物质资源评估、能源植物种植可行性的评估;评估太阳能屋顶与太阳能建筑计划的可行性评估。

    2、技术

    在技术上重点解决风电机组技术熟化及完全国产化,开发微型风-柴互补、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加强高效率水能采集与利用、适合农村地区小水电建设的箱式整装小水电站发电、常规水电高效利用等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太阳能LED照明系统、硅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发电及储存系统;研究农林废弃物的固化成型燃料与气化设备和餐饮业废油为原料的生物柴油加工技术。积极推进万Kw级潮汐电站技术产业化,建设2 万Kw的健跳港潮汐电站。

    3、产业化

    加快750Kw、780Kw和1.5MW风电机组产业化工作,继续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生态型小水电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的小水电资源利用技术和先进发电装备制造的产业化。扩大太阳能水器、太阳能温室、太阳能聚焦、聚热等光热利用领域。积极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万Kw级潮汐电站技术产业化,建设2万Kw的健跳港潮汐电站。

    (六) 中远期可开展的一些工作

    中远期可开展的工作,详见表2-2。

    1、评估

    做好近海围垦区风电场资源详查和海上风电场的勘测;评估各地能源植物与开发生物能源的可行性;评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研究建设大型光伏基地的可行性;大中型潮汐电站可行性论证。

    2、技术

    今后应考虑5MW风电机组技术熟化,研究生物柴油、生物汽油生产加工技术,加强大型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智能化水电管理系统,研制和改进大型潮汐电站全贯流机组、海工技术。

    3、产业与推广

    重点做好5MW风电机组、单机并网型风电系统和离网型大型风电供系统产业化工作;建设产业集聚度较高的生物柴油产业基地和推广餐饮业废油为原料的生物柴油应用;在浙江省形成光伏产业集群,太阳能屋顶光伏系统应用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模版,建成一至两座“太阳城”,形成特色旅游区域。做好天荒坪二期和仙居抽水畜能电站建设和生态与旅游型小水电可开发,建设大型潮汐电站。

    总之,浙江省已具备了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条件和优势,并日益得到法律政策的支持和技术积累,同时,应本着“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原则,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坚持掌握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鼓励、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为实现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充足、经济、绿色可持续的能源做贡献。

    五、加快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建议

    (一)省能源局内组建完善机构和各地可设立能源管理局国际上,能源管理主体的设置一般有几种模式,有统一、专门的能源主管部门,有综合性产业(包括能源)主管部门,还有跨部门的能源协调机构和分散管理模式,政监关系上则有完全分离、适度分离和政监合一等方式。

    2008 年3 月11 日,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能源委员会和隶属国家发改委的副部级能源机构—国家能源局。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国家能源局。其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09 年04 月,浙江省为统筹能源发展规划和综合利用,搞好电力、天然气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发展新能源,组建浙江省能源局,由省发改委管理。局内应尽快组建完善机构,理顺下设部门,搞好能源建设、管理和发展规划,将我省有关能源管理、推广应用单位纳入省能源局管理。

    近10 年来浙江省经济不断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对能源安全和能源综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升,浙江省能源战略决策被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而现有的能源管理模式难以服务于这些需要。

    有条件的地市也可设立能源管理局,以进一步推进能源领域改革需要,实施能源管理,推动产权多元化,推进市场准入和价格机制方面的改革。此外,建立完善能源政策体系,建立储备体系,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二)浙江省需要明确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目前,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步入了新阶段,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速度最决,产业前景也最好,风力发电成本最接近于常规能源,因而产业化发展也是最快的。有关专家预计,到本世纪中叶,采用新技术生产的各种生物质替代燃料将占全球总能耗的40%以上。

    国家能源局最近表示,2009 年底内又将颁布“新兴能源发展规划”,推出能源科

    技发展指南,我国将大力推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展。这给浙江省发展可再生能源带来更多机遇。

    无论从能源安全还是环境要求来看,可再生能源理应成为浙江的战略选择,浙江中长期发展应及早部署实施可再生能源战略。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抓紧制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从立法的高度确立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抓紧明确实施和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战略。

    (三)抓紧制订《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要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2009 年底内将颁布国家“新兴能源发展规划”和2009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抓紧制订《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的若干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发展空间与布局,明确近中远期发展目标与重点,分步骤、分阶段推动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符合浙江省实际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二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设想要适度超前,能源保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源结构要与科学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规划中应重点做好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资源的普查和选址工作、促进资源有序开发,推进太阳能光伏制造业和光伏发电系统研发。加快风电场建设,加强水电的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发电示范实验项目的进展,做好近海风电场前期工作,加大太阳能、沼气推广应用力度。通过5-10 年的努力,力争可再生能源取得较大的发展,促进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浙江省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所采用的有效办法。结合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浙江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例如,可以设立太阳能产业专项基金,太阳能尤其是光伏发电需要的投资很大,而从事这一产业的主要力量是民营企业,资金问题是制约发展的瓶颈。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浙江省财政预算安排,可用于资助以下活动:(1) 可

    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2) 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3)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3) 农村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4) 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扶持重点:(1) 可再生能源发电,重点扶持风能、太阳能能等发电的推广应用;(2) 建筑物供热、采暖等开发利用,重点扶持太阳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利用;(3) 石油替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柴油等。

    (五)优化能源结构和扶持可再生能源

    针对浙江能源发展现状,按照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的目标,努力以能源资源的平稳供应保增长,以能源项目的加快建设扩内需,以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转型。要围绕能源供需长期总量平衡,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把握项目推进节奏;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着力优化能源结构;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需求、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安排项目布局;要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的网络建设,强化装备制造等能源产业,确保能源供给安全;要抓好能源发展的超前规划,加强项目储备,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资源,为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大力实施已设立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在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光伏、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行业龙头与优势企业项目,支持重点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公共平台建设;省财政要视财力状况和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加大扶持力度。土地等资源要素的配置要向可再生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倾斜。

    当前,国内外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等等技术已比较成熟,而浙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不高。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加快推进国产化的同时,积极引进MW 级国际先进机组,同时引进具有开发风能、潮汐发电技术比较成熟的国家如法国、加拿大的先进技术。但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我们要坚持自主创新,在可再生能源技术方而实现根本性的突破。

    (六)积极鼓励投资开发可再生能源产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浙江省民营企业把触角伸到可再生能源领域。如建设垃圾发电厂、风电投资和风电场建设、生物柴油等等。可以预见,随着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大量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将很快走上规模之路。有关部

    门要在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建议电网企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努力实现并网,全部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可再生能源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运用担保、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合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投资光伏产业重点领域,特别是投资薄膜电池等新型光伏、风力发电等关键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的高技术领域。

    鼓励社会投资,支持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通过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吸收我省民营企业参与,共同设立“浙江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投资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设;鼓励企业法人、公民在其所属产权范围内建设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鼓励中介机构参与新能源推广应用。

    (七)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

    加快组织研发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和电并网技术,同时积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提供技术保障。省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建筑领域应用太阳能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完善与实施太阳能产品建筑安装技术标准。省气象局要加强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监测网建设。省质量技监局要加强光伏、风力发电装备、潮汐能和其它可再生能源生产装备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划,建设公共检验检测平台。

    (八)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要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必然需要大量优秀的人才。我国有很多高校都开设了相关的专业,培养相关的人才,然而原先培养的人才往往是单方面的,但在当前的背景下急需的是大量研究深入、知识全面的人才。浙江省应该在这种大背景下,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契机,将国家和浙江的能源需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结合在一起,创设可再生能源专业,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上重点突出太阳能光伏、水能风能利用与设备、生物质能利用等,提供专业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支撑,以满足我国和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能力建设。

    (九)各市可有选择地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浙江省各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但由于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投入并没有纳入各级正常的财政拨款渠道,总体上来说,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投入太少。因此,必须有重点地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开发可再生能源。

    生物质能源方面:在城市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在农村推广沼气工程;在山区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在风能方面: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的陆上与近海海域;乐清、瑞安等进行风电机组研发与产业化。太阳能方面:嘉兴地区为重点及沿海地区的屋顶光电工程。小水电站:滩坑、龟湖、三溪口等水电站建设。潮汐能:乐清湾江岩山、象山港黄墩港、三门湾健跳港、三门湾岳井洋。

    表2-1 近期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工作重点

    浙江省能源概况

    48

    浙江省能源概况

    49

    表2-2 中远期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应开展的工作

    浙江省能源概况

    50

    第三篇浙江省风能发展战略研究

    前言

    风是环绕地球大气层中的空气流动,流动的空气所具有的动能,称之为风能。太阳辐射对地球表面的不均匀加热是产生风的主要原因,因此风能是广义的太阳能。风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最有开发利用前景、技术相对较成熟且极具商业化发展的一种洁净的可再生能源。目前,世界各国都竞相发展风电事业,风力发电已成为一种安全可靠的能源,并形成一个富有活力的新兴产业。为加快推进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规划中风电将被列为新能源产业的各子行业中未来的发展重点,有可能将原《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 年风电总装机容量3000 万千瓦的目标调整为1 亿到1.5 亿千瓦。

    浙江省地处我国的东南沿海,缺煤少油,能源短缺,煤炭基本上由外省调入,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但浙江省海域宽广、岛屿众多,沿海属于风力资源丰富和较丰富区,发展风力发电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同时,风力发电兼有环保、节能、建设快、规模大的优点,市场巨大,竞争力较强,大力发展风电事业,对于缓解浙江省能源紧张、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浙江省风能资源

    浙江省处于欧亚大陆与西北太平洋的过渡地带,受东亚季风影响,该地带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盛行偏南风,冬季受蒙古高压的影响多偏北风,春、秋季是冬春季风的转换季节,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据2005 年《浙江省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和2004 年对全省风能资源进行普查结果,全省风能资源多集中于近海海域及海岸带,陆地风能资源总量为2100 万千瓦,技术开发量约130 万千瓦;海岸到近海20 米等深线以内海域风能资源储量约6200 万千瓦,技术开发量约4100 万千瓦,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十二个省(市)之一。浙江省由于风能资源分布不均衡,由海岛向沿海递减,由沿岸到内陆递减迅速,风能资源的分布趋势大致呈现为近海风能区(丰富区)、沿海风能带(较丰富区)和内陆风能点的特征。

    (一) 陆域风能资源

    浙江省大陆海岸线北起平湖市金丝娘桥,南至苍南县虎头鼻,全长1840 公里,海岸线总长6632.98 km,其中大陆海岸线2253.7 km,形成了风能资源丰富的沿海风能带,浙江省海岛众多,东西成列、南北如链、面上呈群,最北为嵊泗县灯城礁,最东为嵊泗县海礁(童岛),最南为苍南县七星(星仔)岛,共有大小岛屿2161 个,其中面积大于10 平方公里有28 个,海岛陆域面积1940 平方公里,近海海岛年平均风速多在6m/s 以上,年有效风时数达7000 小时,风功率密度在200 W/m2 左右,岛屿及其岸线是浙江省风能资源极丰富的地区。浙江省陆上平均风速、风能资源分布如图3-1、图3-2。

    浙江省沿海风能带的风速、风能等值线走向基本与海岸线平行,主要分布在宁波、舟山、台州、温州、嘉兴地区。杭州湾沿岸和沿海岸区年平均风速在3-5m/s 之间,年有效风时数约5000 小时,风功率密度为50-150W/m2,属于风能资源可利用区,但各地区风速差异很大。

    单位:0.1 m/s

    浙江省能源概况

    图3-1 浙江省陆上平均风速分布

    浙江省能源概况

    图 3-2 浙江省陆上风能资源分布

    宁波市的杭州湾南岸的慈溪、镇海、北仑沿海地段以及象山半岛的沿海和 500 m 以上的高山,年平均风速 5 m/s ,年平均有效风速时数 6000 h 以上,风能密度在 150 W /m 以上,属于风能资源丰富区。 舟山属于我国最大风能资源区之一,其有效风能

    密度大于、等于 200W /m 2 的等

    值线平行于海岸线,沿海岛屿的风能密度在 300W /m 2 以上,有效风力出现时间百分

    图例

    贫乏区 (年风功率密度 ≤50 W/m 2)

    可利用区(年风功率密度50-150 W/m 2) 较丰富区(年风功率密度150-200 W/m 2)

    丰富区 (年风功率密度 ≥200 W/m 2)

    率达80-90%。沿镇海区和普陀区东北沿海,年平均风速5 m/s,年平均有效风速时数6000 h 以上;岱山县境内的岱山、长涂各岛的年平均风速在5.0-7.0m/s 之间,衢山岛多年平均风速为6.4m/s,年平均有效风速时数达7108h,属风能资源丰富区。嵊泗县为海岛县,年平均风速7.2m/s,年大风日数高达123 天,是浙江风能资源极丰富的地区之一,具有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潜力。

    台州海岸线风能资源丰富,临海、温岭、玉环的沿海地区,年平均风速5 m/s,年平均有效风速时数5000 h,近海海岛平均风速在5 米/秒以上,年平均有效风速时数甚至超过6000 小时,特别是大陈岛50 米高处年平均风速为7.5 米/秒,平均风功率密度达474W/m2。

    温州市风能丰富区主要集中在沿海及附近山顶坡地、近海海岛上。沿北麂、南麂及洞头列岛东部,年平均风速在7m/s 以上,风速≥3m/s 的时间全年达7000-8000h,有效风能密度在300-600W/m2,该区域风能资源稳定度高、连续性好,是温州市风能资源极为丰富的地区。洞头列岛、苍南沿海、瑞安大北列岛的年平均风速在5-7m/s 之间,风速≥3m/s 的时间全年在6000h 左右,有效风能密度约300W/m2,是温州市风能资源的丰富区。在苍南霞关、北关岛、南关岛及附近山顶坡地、平阳沿海、瑞安沿海、龙湾沿海、乐清湾湾底、洞头小门岛、龙湾灵昆岛等离陆地较近岛屿在年平均风速4-6m/s 之间,风速≥3m/s 的时间全年在5000-6000h,有效风能密度约200 W/m2,是温州市风能资源的较丰富区。

    在浙江省的内陆地区,由于西南、西北部地区为群山峻岭,且中部、东南地区以丘陵和盆地为主,受地形的影响,风速由沿海向内陆迅速递减,杭州、嘉兴、宁波、台州、温州等地区的沿海以内区域年平均风速一般在4m/s 以下,有效风能密度在100-150W/m2;湖州、金华、衢州、绍兴、丽水等内陆地区及全省山区,年平均风速在3m/s 以下,有效风能密度大多在100 W/m2 及以下,是浙江省风能资源较欠缺的地区。但内陆高山风能变化较大,除个别高山山脊外出现风能资源丰富,主要是一些风能资源丰富点,如临海括苍山、临海上盘、苍南鹤顶山、天台苍山、东阳东白山等地。

    (二) 海域风能资源

    浙江省海上风能源资源丰富。风速自沿海向近海剧增,近海海域年平均风速在

    5-7m/s之间,年有效风时数6000小时左右,风能品质较优,风力资源丰富,属于风能

    资源的较丰富区,且海底地形平坦,水深一般不超过15米,具备建设大中型近海风电场的条件。近海海域风能开发利用规划考虑在距离海岸线5-40km、水深5-15m的海域,主要集中在杭州湾、舟山市海域、宁波市海域、台州市海域、温州市海域。在沿北起

    嵊泗列岛,南到温州湾南鹿山列岛一线,年平均风速7m/s以上,平均密度在300W/m2以上,是风能资源极丰富的地区。

    杭州湾海域风能资源丰富,如大妹山测风塔测得年平均风速为7.7m/s,风能功率密度433W/m2。

    舟山市海域岛屿众多,风能资源较好的地区主要分在舟山岛和岱山岛以北、衢山岛以东以及嵊泗列岛附近海域,风能功率密度在200W/m2 以上。岱山浅海海域广阔,全县有近1000 km2 的浅海资源,年平均风速在6.0 m/s 以上,年平均有效风速时数在6800h 左右,是非常理想的海上风电场场址,发展海上风力发电,具有十分广阔前景。

    宁波市海域风能丰富区主要集中在北仑近海和象山近海,其中,北仑近海海域风1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4.8m/s,平均风能功率密度158W/m2,属风能资源可利用区;象山近海岛屿较少,海域较宽阔,如南部海域檀头山岛,4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6m/s,平均风能功率密度507W/m2,属风能资源极丰富区。

    台州市离岸10-20km 海域整体水平较高,且随离岸距离增加风能资源递增。如离岸25km 的大陈岛,1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6.6m/s,风能功率密度323W/m2,东矶列岛7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1m/s,风能功率密度367W/m2,属风能资源丰富区。

    温州市近海岛屿众多,海域广阔,近海区域水深不到15 米,且海底平坦坚实,季风强盛,沿北麂、南麂及洞头列岛东部、瑞安大北列岛等地,年平均风速6.9m/s,风速≥3m/s 的时间全年达7000-8000h,有效风能密度在300-600W/m2,该区域风能资源稳定度高、连续性好,风能资源极为丰富。但该区域为热带气旋多发地带,在风能开发利用中应充分考虑热带气旋的破坏。

    可见,浙江省沿海、近海风力资源丰富,有着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天然优势。由于浙江位于中、低纬度的沿海过渡地带,加之地形起伏较大,同时受西风带和东

    风带天气系统的双重影响,受台风、龙卷风、雷暴、暴雨、覆冰、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较多,给风电场开发和运行带来一定的困难。另外,近海风电场天然地基工程性差,风机基础需采用桩基础,使风电场成本显著增加;近海区域海为高矿化度氯化钠(钾)型水,风电场建设须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二、风能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 风能利用现状

    1、风电场建设

    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至2007 年底,全省风能发电总装机容量4.74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7% 。风能发电量4870 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

    浙江省风电开发起步较早,l972 年建造了第一台18kW 的风力发电机组,随后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资助下于1980 年在宁波建造了风力发电试验站。1996 年开始建设苍南鹤顶山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435 万kW,1999 年并网发电;1997 年始建总装机容量1.98 万kW 的临海括苍山风电场,1998 年建成并网发电;慈溪风电场一期工程于2006 年开工建设,总装机容量4.95 万千瓦,2008 年10 月33 台全部投产并网运行;2008 年至10 月底,衢山风电场一期工程48 台机组已全部调试完毕并进入试运行;目前,东海塘风电场、天台山风电场、洞头风电场已全部并网运行,装机容量分别为4 万千万、1.092 万千瓦、1.35 万千瓦,全省有供7 个规模风电场并网运行,累计并网运行的风电装机容量达19.69 万千瓦,为浙江省风电开发、建设、运行和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浙江省风电场建设现状如表3-1、表3-2。

    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电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浙江省积极发展风电产业,利用风能的步伐不断加快,正在建设洞头大鹿风电(3.432 万千瓦)、大陈岛风电场(2.55 万千瓦)、苍南霞关风电场(1.35 万千瓦)、皇帝坪风电场(1.6 万千瓦)、东阳市东白山风力发电场(3.3 万千瓦)、舟山岑港风电场工程(4.5 万千瓦),还有一批风能资源丰富、其他条件较好的地区的项目正在开展测风选址工作。2006 年初,浙江省与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启动了近海风电示范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37

    750kW

    风电场

    时间 表 3-1 浙江省风电场装机情况

    制造商

    单机容量

    鹤顶山

    括苍山 慈 溪 (一期) 衢山岛 东海塘

    天台山 洞头 大鹿 霞关 合计

    199512 Nordtank 41m-500kW 2

    1000 199809

    Vestas 42m-600 kW 13 7800 200211

    Dewind 46m-600 kW 4 2400 200212 运达 25m-250 kW 1 250 200404 运达 25m-250 kW 2 500 200607

    运达 49m-750 kW 2 1500 200706 Vestas 52m-850 kW 6 5100 199712

    Micom 43m-600 kW 8 4800 199806

    Micom 43m-600 kW 25 15000 200605 运达 49m-750 kW 2 1500

    30 18550

    35 21300

    表 3-2 浙江省在建风电场装机情况

    风电场名称

    规划装机容量 (千瓦)

    装机数量 (台) 装机机型 年发电量

    (万度) 备 注

    洞头大鹿风电场 3432044780 kW

    核准 大陈风电场 25500 34 750 kW 5890

    在建 苍南霞关风电场 13500 18 750 kW 在建 苍南皇帝坪风电场 16000 18 850 kW

    在建 东阳市东白山风力发 电场

    33000 在建 舟山岑港风电场工程 45000 核准

    合计

    167320

    台数 装机 机台数 量/万 kW

    200712 航天安迅能 77-1500 kW 6 9000 33

    49500 200810 850kW 48 40800 48 40800

    200812 华仪 780 14 10920 14 10920 200812 华仪 750kW 18 13500 18 13500 200810 华仪 780 44 34320 2 1560 200904

    华仪

    780

    18

    14040

    1 780

    2 风电制造业

    在国家规划的指引和风电装备国产化等相关政策的扶持下,浙江省风电产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已有2 家风电设备整机制造企业,以及一大批与整机配套的零部件制造企业,1.5 兆瓦级风电设备陆续下线,国产风电产品的质量有了很大改进,在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国产化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拥有三十年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历史和经验,在风电场监测、风电设备研制等方面成绩突出,独立研发的WRCa6 风场远程监控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D25/250kW、WD52/800kW 定桨距风力发电机组和WD70(77)/1500kW 变桨距风力发电机组,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5MW 双馈式变速恒频风电机组的整机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现已下线生产。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风电机组占2007 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市场份额的2%。乐清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S43/600kw、S48/750kw 风力发电机组的引进与消化,具备780kW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吊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等方面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W50/ 780kW 风力发电机组,成功研发了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并在已山东试运行(表3-3)。可见,浙江省既有技术成熟、适用于高山、海岛等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风电场的600 千瓦和750 千瓦定桨距风电机组,同时成功研制了兆瓦级风电机组机,大型风力机国产化方面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正在为改变我国大型风力发电机完全依靠进口或引进技术的状况,为降低风电成本、电价、振兴浙江省风电制造业做出有力贡献。浙江省机械制造业较发达,除风电机组叶片、液压系统、制动系统外,其他主要零部件目前省内均有配套生产企业,如具有1.5MW、2MW 风电机组的轮毂、底座和齿轮箱体等铸件、法兰的生产能力。

    表3-3 浙江省主要风电设备制造企业

    风电设备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浙江运达风力发电

    工程有限公司750kW,800kW,1500kW浙江

    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600kW,750kW,780kW,1500kW

    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 1.5MW、2MW 风电机组的轮毂、底座和齿轮箱体等铸件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5kW、5kW、15kW、20kW、25kW、50kW 风电机组嘉兴安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500W、1kW、3.5kW、10kW、15kW、20kW、30kW 风电机组平湖市钱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型风电机组法兰

    瑞安海力特风力发电机有限公司300W 到20kW 系列的风力发电机

    浙江通力减速机有限公司齿轮箱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880kW 偏航减速器、变桨减速器、齿轮箱

    杭州发电设备厂大型发电机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机舱主轴

    杭州重型机械厂机舱主轴

    宁波泰茂铸造有限公司轮毂杭

    州华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控设备

    浙江乐清机械厂偏航系统

    杭州电力修造厂塔架

    嵊泗永盛玻璃钢厂机舱罩

    杭州大通风能有限公司风机螺栓等浙江中浙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400w-3000w 系列风力发电机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风电场勘测、设计等工作

    浙江风力发电公司风电场管理

    浙江大学风电并网技术、风电发展战略研究

    在微型风力发电机组方面,浙江省主要有3 家生产企业,具有中小型风力发电机设计、制造、安装技术,主要生产由300W 到50KW 系列的风力发电机,能够在各种恶劣气候环境下安全运行,广泛适用于各种海岛、草原、农场、灌溉、渔业养殖场、山区、渔船、气象台、通讯基站、野外监控、海水淡化、度假村等风能充沛的地方及电网难于到达的地区,满足不同用途的机组。

    (二)风能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目前浙江省风力资源较为丰富,但在发展风电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1、风资源调查不够细致和全面,缺乏风电场评估的基础数据

    准确的风能资源评估是建立稳定的风电市场,持续发展风能的基础。对于浙江省陆上风能资源分析、评估主要依据浙江省有效测风点10 米高度处的测风资料进行的,而风电开发风资源评估需要70 米甚至120 米更高的测风资料,在风能资源富集的沿海滩涂、海岛、高山等地区缺乏足够的观测资料,风随高度和地形变化的资料近乎空白,因此依据现有测风数据的分析结果只能粗浅地做出了浙江省风能资源区划分,资源评价较笼统和简单,虽然对风电开发具有指导作用,但仍不能满足风电开发、风电场选址的具体需求。

    浙江海岸线总长6486 千米,居全国之首,海岸到近海20 米等深线以内海域风能资源储量约6200 万千米,约是陆上总储量的3 倍。开发利用近海风能资源是浙江省未来风电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省内海上风电建设的测风工作还未曾开展,测风资料基本空白,而且到目前为止,近海区域风能资源的空间分布形式还尚不明确。风能资料调查和基础工作薄弱,大规模开发风力发电缺乏科学性风场评估的可行性论证支持,是制约浙江省风力发电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风电场建设成本高

    风电场建设的单位千瓦投资是衡量风电场建设经济性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制定风电上网电价的重要依据。由于我国风电发展还不够成熟,目前大功率风电机组的国产化率低,风电场规模较小,风电场建设中进口风电机组所占比例较高,设备昂贵,风电场建设还需要支付风机设备费之外的联网送电费、设计管理费和基础设施费等,造成风电场建设造价较高。另外,浙江省的风电开发目前主要集中在沿海和海岛,内陆虽有可利用的风能资源,但可开发面积小,难以形成大规模开发效益。沿海和海岛风能资源较为丰富,但地形复杂,多存在道路交通、电网接入基础差,土地征用成本高等问题,风电场单位千瓦造价高达10000 元左右,发电成本偏高,导致风电上网电价较高,比火力发电等高0.3-0.4 元/kW·h。

    3、缺乏极端气候对风能开发影响的研究;近海风电场建设须防止盐害

    浙江省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主要灾害性天气有热带气旋、暴雨洪涝、覆冰、高温干旱、冰雹、雪、雾、飑、雷暴等,每年都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特别是热带气旋和雷暴对风电场的影响最为严重。在风能资源、路网和电网等因素满足风电场建设要求的同时,还应开展风电场气候风险评价,根据气候要素(台风、雷暴、冰冻、酸雨等)统计特征设计风机参数和建造标准。另外,浙江近海区域海为高矿化度氯化钠(钾)型水,对近海风电场的基础、塔筒、叶片等具有腐蚀性,建设风电场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4、风电技术发展落后于产业需求,风电产业体系薄弱

    风电机组是风电场的核心设备,在风电场的建设投资中风机设备费是风力发电项目投资的主要部分。目前国际上单机容量2 兆瓦、5MW 的风电机组已经投入商业使用,但浙江省风电机组单机容量较小,只具备600kW、750kW、780kW 的批量生产能力,关键技术依赖进口,零部件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已研制成功的1500kW 风电机组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尚示完全进入商业化运行,适于海上风能开发的3MW、5MW 风电机组只能依赖进口或者与外商合作生产。浙江省已建成的风电场、规划建设的风电场的风电机组的国产化程度较低,主导机组与世界的主流机型存在几年的滞后,风电产业还不能满足市场对风电机组的需求。

    5、电网结构与风电场建设街接不紧密,政策不够完善

    浙江省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风电场的场址大多在风能资源丰富的沿海及岛屿上,装机容量一般较小,大多数都远离大城市,没有大的输电线路通过,电源送出线路距离长、建设难度大,单位装机容量的配套送出工程投资较高,离网较远的风电场的电能不能及时输送至电网。大规模风能开发利用,必须新建设或扩建电网的风电接入点,必须解决风电机组并网以及风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相互影响问题。

    由于风电开发利用存在一次性投资大、成本高,投资风险大等因素,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政策上的扶持。但浙江省目前在政策上如风力发电允许并网、收购全部电量、还本付息电价、网内摊销等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没有统一的新能源开发计划(规划),也制约了风电的发展。同时,由于当前的风电特许权采用低电价招标政策,各能源企

    业出现了恶性竞争现象,可能会导致一些地方和企业根据自身利益,盲目地选址布点,难免会造成资源配置错位的现象。

    6、风电科研基础薄弱,未建立起风电技术规范和检验标准

    在浙江省风能资源调查与评估、风电机组研发方面,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风电技术标准、产品认证、系统设计、

    工程管理等基础都比较薄弱,风能资源评价体系、宏观选址和微观选点技术深入研究不足,大型风电场的并网技术以及风电对接入电网影响等的研究工作,由于实践经验少,研发工作滞后,风电产业服务体系不完善,也是影响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

    缺乏统一的标准,我国的风电行业包括测风、风场建设、风机制造、风机检验和测试、风电上网、废弃风机的处理等环节都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实际上,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大多缺乏系统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不完善,质星检测和监督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产品质量良荞不齐、地方保护、恶性竞争等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7、缺乏风电专业及复合型人才

    风电产业涉及技术面广、技术难度大,优秀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时间。风电产业缺乏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营管理的人才,特别是系统掌握风电理论并具有风电工程设计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匮乏,难于适应风电快速发展的需要。按浙江省提出了2020 年300 万千瓦的发展目标,要完成发展目标,就必须有超常规的人才发展规划。

    三、风电发展战略研究

    (一) 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可再生能源法》,按照国家风电发展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加快风电场建设,把发展风电作为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用电紧张的重大战略举措,为实现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浙江省风能资源丰富、制造业先进、经济发达等多种优势,积极推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为陆上大规模开发利用和海上风电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科学规划与有序开发相统筹根据浙江省风能资源特点和建设条件等基础,

    科学确立风电项目建设的近期规

    划、远景规划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目标。统筹风电与农业、渔业养殖、交通航运、旅游等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与国土、电网、环保、海洋、交通等有关部门协调和规划衔接,合理确定风电项目的服务功能、建设规模和项目布局,促进风电建设与当地经济的和谐发展。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遵循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推进风电项目有序开发,在风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较好和前期工作充分的沿海滩涂、岛屿等地区优先开发建设一批风电场;中远期要根据测风及前期研究结果,适时启动近海、海堤等风电场示范项目。

    (2) 坚持规模发展和技术进步相推动,推动风电产业发展通过提升风电机组单机容量

    、增加风电场组装机台数、扩大风电场的用地规模,

    提升风电的规模化、系列化和标准化水平,以持续的规模化发展提升风电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浙江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开发适合浙江省特殊气候条件下的风电机组,促进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以不断的风电技术提升和风电机组国产化降低风电成本,同时带动风电配套零部件生产,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

    (3) 坚持资源开发与社会环境相协调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保护环境

    和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科学规划,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鼓励新建离网运行的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因地制宜利用风电解决海岛地区和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风电开发与土地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不得违法占用耕地,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4) 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促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政府一方面应积极协调有关部

    门,给予风电企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享有相对较高的上网电价的承诺;另一方面,政府应向风电企业提供税收减免、价格补贴、用地价格优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地降低风电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规划、政策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控资源利用总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 战略目标

    浙江省风能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充分发挥浙江省的经济优势和资源优势,建设大型风电场,因地制宜地发展中小型风电场,通过风电项目建设,全省风电规模迅速扩大、供电结构不断优化,逐步提高风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例。通过大规模的风电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提高风电产业发展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实现风电设备制造自主化,降低风电成本,尽快使风电具有市场竞争力。

    以2008 年为现状水平年,浙江省风电发展的近期战略目标到2015 年,中期战略目标到2020 年,远期战略目标展望到2030 年。各阶段具体目标如下:

    (1)2009 年—2015 年

    完成大陈风电场、大门、鹿西风电场、皇帝坪风电场、霞关风电场、长涂岛风电场、拷门风电场、慈溪湿地风电场、檀头山风电场、鹤浦风电场等20 个风电场的建设,开始建设1-2 个近海风电场,全省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60 万千瓦,2015 年,力争累积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20 亿千瓦时(表3-4)。完成6 个近海风电场和潜在陆上风电场的前期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和扶持风电机组制造企业,进一步成熟750kW、1500kW 风电机组技术,形成国内风电装备制造能力,整机

    表3-4 浙江省风力发电近期建设项目

    浙江省能源概况

    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 万千瓦,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50 万千瓦,开发单机容量为2MW 风电机组,为2010 年以后风电快速发展奠定装备基础。结合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积极培育小型风力发电机产业和市场,利用小型风-柴互补、风-光互补供电系统解决海岛地区的生活、旅游用电。

    (2)2016 年—2020 年

    风电场建设:在完成第一阶段目标的基础上,建设路桥风电场、玉环风电场、牛运坡风电场等12 个陆上风电场,开展象山近海风电场、临海近海风电场、杭州湾近海风电场、平阳近海风电场等中的2-5 个风电场建设工作,建成3 个海近海风电场,使全省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140 万千瓦,力争累积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40 万千瓦(表3-5)。进一步完成5 个近海风电场和潜在风电场的前期研究工作。支持企业在风电核心技术方面提高创新能力,研制开发3MW、5MW 风电机组,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和创新,成功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体系,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使整机生产能力达到年产200 万千瓦,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00 万千瓦。

    (3)2021 年至2030 年在完成前两个阶段目标的基础上,再建设象山蛇蟋风电场、宁海瑷山风电场、舟

    山虾峙风电场、平阳西湾风电场等10-15 个陆上风电场,建设嵊泗近海风电场、温岭近海风电场、玉环近海风电场、洞头近海风电场、苍南近海风电场,共建成6-8 个海近海风电场,使全省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160 万千瓦(表3-6)。进一步进行潜在近海风电场和陆上风电场的前期研究工作。到2030 年,全省建成50-60 个风电场,力争累积风电装机容量达到400 万千瓦,全省风电初具规模,供电结构优化。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3MW、5MW 风电设备制造产业体系,整机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00 万千瓦,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达到年产600 万千瓦。

    表3-5 浙江省风力发电中期规划建设项目

    浙江省能源概况

    表3-6 浙江省风力发电远期规划建设项目

    浙江省能源概况

    四、风电建设重点布局与产业发展

    (一)风电建设重点与布局

    根据浙江省风能发展思路和基本原则及近期风能开发目标和各地区风能资源、电网条件等,加强风能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并网型风电场、单机并网型供电系统、离网型大型风电供电系统、小型风电供电系统及与其它能源互补组成多种能源供电系统,形成型式多样的风能开发模式。建设重点与布局如下:

    1、陆地并网型风电场优选与开发

    风力发电是技术较成熟、最具工业化前景和最具成本竞争优势的可再生能源之一,陆地风电场开发是目前浙江省风能大规模开发的主要方式。目前,由于浙江省风资源评估水平、风机制造技术、电网接纳能力均存在不足,风电投资资金应投入优质风能资源项目,即要要充分考虑风能资源、电网条件、社会环境、气象灾害、风机供应、安装与维护等因素,合理利用CDM 机制和财税政策,开发条件成熟、风险较小的优质风电场,为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设重点:建设40-50 个陆上风电场,做好沿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准备和建设工作。在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建设风电基地,到2015 年,全省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80 万千瓦,已投产及开工建设的总规模达到100 万千瓦。重点区域:在宁波杭州湾南岸的慈溪、镇海、北仑沿海地段以及象山半岛沿海和

    高山等地;在舟山定海长白岛、岱山县衢山岛,在台州临海沿海及内陆高山、温岭东部沿海等地,在温州的苍南沿海及山地、洞头列岛、平阳沿海、瑞安沿海及岛屿、龙湾沿海、乐清湾湾底等地,风能资源丰富、电网条件成熟的地区,综合目前风电开发的技术、经济性,优先开发大型并网型风电场,提高风电在电源结构和用能结构中的比例。

    2、近海及海上风电场

    海上风电场是未来风能大规模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浙江省沿海地势平坦,海岸线长,河口海岸、岛屿周围滩涂资源丰富,该区域风速、风能等直线走向与海岸线基

    本平行,年平均风速5m/s,大于3m/s 的时间全年在5000 小时以上,属风能资源丰富区,具有开发价值,具有发展海上及近海风电场址的优势。随着风电的发展,风电场规模和单机容量越来越大,陆上风电场因受占地、运输、吊装、噪声等环境因素的制约,应大力发展近海及海上风电场。

    建设重点:充分发挥浙江近海海域的风能资源优势,建设10 个左右10 万千瓦以上的近海试验与示范风电场,做好近海50 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准备和建设工作。在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建设风电基地,到2015 年,全省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 万千瓦,已投产及开工建设的总规模达到100 万千瓦。重点区域:在宁波杭州湾慈溪、象山近海海域,舟山市岱山浅海海域、嵊泗列岛

    近海海域,台州临海、温岭、玉环的近海海域,在温州龙湾的灵昆岛及沿海、苍南霞关等沿海地区、平阳西湾沿海海域、瑞安近岸海域和大北列岛、北麂列岛等近海海域、乐清沿海、洞头的鹿西岛、大门岛等岛屿的近海区域。

    3、单机并网型风电系统

    在温州、金华等的山区和山顶等地,总体上风资源相对缺乏,但这些内陆地区还有一些不具备大规模开发的局部风能资源极丰富的地区,且电网条件成熟,应重点发展户用的单机并网型大型风电机组供电系统。由于偏远地区电网网架较薄弱、输电能力受限,为了接纳可再生能源电源的接入电网网架需进行加强和改造的投资,才能满足电源电量全额送入电网的要求。

    4、离网型大型风电供系统

    在浙江省一些人口相对集中的、且无电网供电的海岛等地区,为实现方便管理使用,应发展离网型大型风电供系统,并与目前运行的柴油机发电系统共同组成独立的供电系统,满足当地生产、生活用能需求。在舟山、宁波、台州、温州等地海岛风能资源丰富,但电网尚未到达的岛屿,也应开发独立供电的大型风电场,并与现有的柴油机发电供电系统联合供电,以满足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用能。

    5、小型风力发电及与其它能源互补的供电系统

    小型风力发电机是风能开发利用的重要形式。在浙江省风力资源较丰富、且缺电无电的地区,针对其生产生活用能特点,开发系列化的小型风力发电供电系统,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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