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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投资合作意向书(共合集)x

    时间:2020-11-12 20:32:2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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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投资合作意向书

    投资合作意向书

    本意向书于 2014 年 月 日由下列各方在浙江省杭州市签署:

    甲方:临夏市清河源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临夏市枹罕镇聂家村

    法定代表人:马希明

    乙方: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23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丙方: 马希明

    住所: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集肉牛养殖、牛羊屠宰、冷冻冷藏、牛羊肉深加工、副产品 精深加工和牦牛藏绵羊活畜交易于一体的甘肃省农牧厅审批获准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 业,注册资金 3200万元,目前甲方正积极筹备上市,预计 2015年【 】月前向中国证监会申 报上市材料,2016年12月前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成功 a股上市;且预计 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合并净利润(该等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

    乙方是证券监管机构同意成立的券商直投专业机构,拟通过增资甲方的方式,对甲方进 行投资,从而确立与甲方的战略合作。

    丙方系甲方的绝对控股股东,现持有甲方 80.72 甲方的发展现状和战略方向符合乙方的投资要求,同时乙方在文化产业投资(应根据实 际情况修改表述)方面的优势也会为甲方发展助力,因此甲方愿意进行增 资扩股,并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本意向书是协议各方在前期初步了解和接触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 成的一致意

    见,是各方进一步工作的基础。协议各方在本意向书中达成的共识将 在其后签署的正式股权

    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得到体现。

    第一条 投资方式、投资价格及交割方式

    投资方式

    甲方拟于20 XX年X月向包括乙方在内的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普通股XX万股,其中乙 方占甲方增发后总股本的X %

    投资价格

    甲方20XX年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XX万 元,乙方认购甲方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乙方本次增发摊薄后 20 XX年预计每股收益的X倍。

    3交割方式

    本次交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交割:

    在正式股权投资协议签署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认购款项的 80%;在工

    商变更备案登记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的 20%股权认购款项。

    4若甲方 20XX 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

    润在xx — xx万元人民币之间,则甲、乙双方同意不对本意向书 1.2所述之投资

    价格进行调整;

    若甲方20 XX 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低于

    XX万元人民币或者高于XX万元人民币,则按照以下现金方式进行调整:

    乙方获得的现金补偿额 =[1-(甲方审计后20 XX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税后利润/ XX) ] X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

    或,乙方应再支付给甲方现金补偿额 =[(甲方审计后 20XX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 / XX)] X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

    第二条 排他性条款 鉴于协议各方已经就此项目进行深入接触,为保证各方股份合作的顺利进展,在本协议

    签署之日起,甲方及丙方在本《投资合作意向书》的有效期内不得与除乙方及乙方认可之外的 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股份合作,包括并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尽职调查配合、企业资讯访 谈、提供股份增发信息等。若协议各方根据本意向书条款的规定终止合作,甲方及丙方才可与 第三方进行商谈合作。

    第三条 反稀释条款

    股份交割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提下,乙方均有权在与其他认购方同等条 件下认购甲方增发股份,以使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占甲方总股本的比例不被稀释。

    在股份交割之日起三年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除非经甲乙双方书 面同意,甲方任何一次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及对老股东配股,甲方新发行股份、配送股份 之每股价格及可转债之每股转股价格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在此期间如进行增资扩股的,可 按复权价格进行调整)。

    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得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在此期间如进行增资扩股的,可 按复权价格进行调整)。

    若甲方未来新发股票每股价格低于本次向乙方增发的价格,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法要求甲方重新调整本次向乙方增发的价格(以下称“调整机制”),以使本次向乙 方增发的价格不超过未来发行新股的价格。“调整机制”以向乙方派发现金的形式进行(以下 成为“平衡偿付”),“平衡偿付”的金额应以下列公式计算:

    “平衡偿付” = s X-p()c X 50%

    其中:c=本次交易乙方的每股认购价格;

    s=本次交易的认购股份的数量;

    p= 未来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

    除 3.3条外,上述反稀释条款内容在甲方上市后全部自动失效。

    第四条 优先受让权与共同出售权

    在甲方上市前且乙方仍持有甲方股份期间,丙方及其关联方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出售 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在甲方上市前且乙方仍持有甲方股份期间,甲方其他原股东出售所持股份时,乙方享 有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

    ( 1 )如甲方原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地出让给第三方,乙方 与第三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乙方决定在甲方原股东转让股权时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则乙方优先享有在同等条 件下将其持有的甲方部分或全部股份随同甲方原股东出售的权利。

    ( 3)如甲方原股东决定将其在甲方的股份减少至本次增发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和

    的 50%以下,则乙方优先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将其部分或全部股份出售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

    方原股东回购乙方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按年回报率 15%(不计复 利)的方式计算出来的投资收益及实际投资本金之和(乙方已经获得的红利及补偿应从回购款 中扣除)。

    上述优先受让权与共同出售权条款内容在甲方上市后全部自动失效。

    第五条 尽职调查安排

    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将对甲方进行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承诺对尽职 调查全力配合,提供必要的有关本意向书项下的项目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无重大遗漏和隐瞒。

    参与尽职调查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原则上由乙方确定。

    本次尽职调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与本次 增资扩股的战略投资者承担。

    第六条 业绩承诺与对赌条款

    6.1甲方承诺20 XX年净利润较20 XX年增长XX % 20 XX年递增XX % 20 XX 递增XX %本意向书中的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 后净利润。

    如甲方在以上年度内没有完成净利润目标,甲方原股东将以现金补偿方 式对乙方进行赔偿,并在实施年度分红方案时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乙方获得现金补偿额=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X [(l+g01+ gl)]

    gO =甲方20 XX- 20 xx三个年度净利润分别的增长率预期目标; gl=甲方20 xx- 20 xx三个年度净利润分别的实际增长率。

    上述业绩承诺与对赌条款内容在甲方上市后全部自动失效。

    第七条 股东知情权及董事、监事委派权

    乙方在投资入股后,有权享受《公司法》赋予给股东的信息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每 月管理报表、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

    7.2乙方在投资入股后,有权向甲方董事会委派董事XX名,保证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重 大事项决策。

    第八条 上市承诺与回购条款

    各方承诺,积极推动甲方的上市工作。

    若甲方不能在三年内于境内外资本市场完成公开发行,在乙方投资满三年后,乙方有 权利要求甲方在乙方提出回购要求后的三个月内回购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份。

    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持股份的回购行为受法律的限制,丙方则应以其从甲方取得的分红 或从其它合法渠道筹集资金收购乙方所持的股份。

    回购价格为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原始投资额按年回报率 15%(不计复利)的方式计算出

    来的投资收益及实际投资本金之和,乙方已经获得的红利及补偿应从回购款中扣除。

    第九条 募集资金用途 协议各方同意,乙方用增资扩股方式认购甲方股权的人民币将优先用于

    XXXXXXXX,以利于甲方战略发展需要。

    第十条 非竞争条款

    除乙方已知的情况外,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除甲方本身之外的 其它任何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特殊情况需得到乙方批准)。

    所有与甲方现有经营有关的业务应由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经营,甲方 原股东或管理层及新引进的股东不得另外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甲方关联交易的定价须公平合理。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应在年初报预算和定价原则; 非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批准,关联方董事放弃表决权。

    第十一条 利润分配安排

    甲方股东大会同意,在乙方持有甲方股份期间,甲方向所有股东分配的红利 不低于甲方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XX %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本意向书在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二个月。

    在协议有效期之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协议各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情况 下,协议各方

    可以书面约定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同意,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只能为实现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由协议对方根据 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协议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各方为本次交易目的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必 要的信息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协 议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但是,如下信息除外:

    (1) 在一方提供该等信息前,已经为协议他方所获得或掌握的,并且没有任何保密或不 透露义务的信息;

    (2) 根据适用法律或法院最终的不可上诉判决、裁定或命令而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3) 合法地从第三人获得的由第三人合法拥有并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该等信息;

    (4) 在被披露以前,并非由于一方的责任,已经为公众知晓并且没有保密必 要的信息。

    13.2协议各方同意对有关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承诺非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 求,不向任何第三人(但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债权人、债务人除外)透 露或传达。

    第十四条 其他

    14.1除本意向书的第二条排他性条款、第五条尽职调查安排条款以及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外,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均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在各方或其指定的实体之间或相互之间正式签 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中,应包含本意向书确定的全部原则。

    本意向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对本意向书的任何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

    14.4本意向书一式X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合作意向书》之签署页)

    甲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篇二:新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新公司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 (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 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 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 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 担赔偿责任;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 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 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 人;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 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 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

    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__

    篇三: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性别:乙方:性别: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__ 公司已由甲方

    于 2009年 4月 1 日成立,至今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现 2012年 12月 20日经以上各

    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决定扩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 资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 :

    2、地址 :

    3、法定代表人 :

    4、注册资本 : 150万元

    5、经营范围 : 交通设备、防护栏制作及广告制作等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_ _元,其中,各方出资方式及金额:甲、丙两方以现 有的设备、技术及公司三年经营资质的方式折合出资 元,甲、丙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

    2、所有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 ,包括租赁场地 ,,建设厂房, 装修 ,购买办公设备等 ,如有剩余款项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 ,股东不得撤回。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所出现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逾期不交 或未交齐的 ,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开户行:

    账 号: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甲方为公司厂长兼总经理。具体负责:

    业务洽谈,工程报价,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及售后服务等;

    审批日常事项 (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 ,超过该

    权限数额的 ,须经各方共同签字认可 ,方可执行 )。

    2、乙方为董事长,负责外联工作和监督公司运营情况,不参与公司管理;

    3、丙方为公司经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具体职责包括 :

    人员和外包制作管理,工作安排,施工调度及产品配送与管理;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财务会计人员须由各方共同聘任 );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 月,均从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 ,须经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特殊项目与工程。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 ,各方一致同意 ,每季度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 ,对公司上 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第四条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资金由公司指定账户统一收支 ,并由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 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 ,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财务统一交由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 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以 _出资总额 _为依据 ,按比例分配。甲方为 %,乙方为 %,丙方为 %。

    2、公司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 具体制度为: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利润的 %,各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各合伙人的 _出资总额 _ 为据 ,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转股或退股

    1、转股:

    (1)公司合作经营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 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 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 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 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

    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 )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

    无效,拟

    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另外 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 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 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 20%作

    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 资。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 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 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 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 利益归合伙 ,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 , 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 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 ,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 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

    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 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 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 ,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 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 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 ,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 决.如协 商不成 ,可以诉诸法院 .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份 ,合伙人各执一份。

    篇四:投资合作意向书范本 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 编 :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

    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 编:

    甲 , 乙双方经友好 ,坦诚协商 ,就甲方“ ”的建设项目投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甲方建设项目

    三。

     项目总投资 万美元 , 注册资本 万美元

    甲方投资 万美元 , 乙方投资 万美元

    . 甲方需提供的投融资总额约为 万美元。

    . 甲 ,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 ,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 ;甲方拟以项目 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 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 ,建设期内免本息。

     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 ,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 还本息。

    . 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 ,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

    “外汇账户” 。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 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 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之规定,需 项目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

    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 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 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 据。

    十. 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 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 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 . 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 ,境内部分由甲

    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 . 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 , 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 . 乙方资金到位同时 ,按实际到位资金的 % ,甲方支付第三方 (

    )一次性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 . 本合作意向书 ,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 . 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 :外方 :

    二 0 一一年 月 日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2-18 06:48

    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双方就 ___ 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

    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 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是: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

    作: 1.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

    作: 1.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 年 月 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篇五:公司投资合作方案

    公司投资合作方案

    你如果有多余的资金并且看好本公司的发展,想个人投资本公司的可以按以下合作方式 投资本公司:

    赞助形式:公司网站首页是赞助商固定广告位,你可以赞助我成为广告商,然后等网站 发展起来了你可以转让赞助商广告位来获得回报。比如你赞助 20 万拥有本网站三年期首页广 告位的权限,等一年或 2 年后把首页广告转让出去,具体能转多少钱要看网站会员多少。第一 年网站会员最少能发展 10 万名,第二年几百万上千万都有可能,所以投资本公司只会赚钱, 不会亏钱的。

    借款形式:你投资 100 万然后和我签订未来你要的回报并到公正处备案作为公司承诺给 你回报的法律依据。公司的任何事物你无任何权利进行干预,不过你有权监督我对投资资金的 使用权利,当你发现资金未用在公司发展上面的时候,你可以撤回投资,并根据合同要求赔 偿。

    融资形式:你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你可以投资 100 万到公司,公司出让公司月

    纯收入的 2盈利给你,也就相当于你占有公司 2 的股份,你有权利委派自己的会计对公司的收 支情况进行核实,并拥有维护自己正当回报的权利。只要公司不倒闭你的盈利是永远的并且可 以转让给亲属。但是公司的任何事物你无任何权利进行干预,阻扰。公司永不上市,公司未来 的盈利将大部分用于科技开发,员工福利,医疗建设等公共领域,公司的任用制度是轮流制, 没有固定的职位。

    公司目标:打造世界网赚第一品牌,打造世界第一信誉平台,打造世界第一网购天堂公 司理念:质量至上,服务第一,赚钱是过程,幸福快乐 是目的以上方案需双方进行详细协商,并达成一致,到国家权威公正部门进行公正方可实施有 效。

    篇六: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3年 月 日签署于 *** 省** 市。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以上各方

    共同投资人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 (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 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 于:

    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 利和义务;

    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 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 担赔偿责任;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 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 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 人;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 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 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

    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TOC \o "1-5" \h \z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

    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篇七:投资合作意向书 [1]

    投资合作意向书(拟)

    股东(): 身份证号:股东(): 身份证号: 股东():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规章,本着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经过审慎市场研判、公平友好协商,同意在山东省沂水 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以期开发相关照明节能业务和市场。特签署本投资合作意向书。

    第一条 项目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拟) 2.公司住所: 3.法人代表: 4.注册资本: 万元 5.公司类型:

    生产、销售;

    经营理念: 7.项目名称:;

    8.投资总额:固定股权投资:叁仟捌佰万(三方按照协议股比出资);

    emc 模式业务的流动行债权投资:依据 emc 模式业务的具体额度进行投资;

    第二条 投资合作方式

    三方投资说明:

    股东 :

    (1) 固定股权投资:采用参股项目公司的形式投放资金,投放资金额度为:贰仟贰佰

    捌拾万元,(小写Y00元),占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60% ;定期以项目公司

    经营净利润按股比进行享受定期分红。

    股东 :

    ( 2) 固定股权投资:采用参股项目公司的形式投放资金,投放资金额度为:柒佰陆拾

    万元,(小写Y 7600000.00元),占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0% ;定期以项目公司经营净

    利润按股比进行享受定期分红。

    股东 :

    ( 3) 固定股权投资:采用参股项目公司的形式投放资金,投放资金额度为:柒佰陆拾

    万元,(小写Y 7600000.00元),占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0% ;定期以项目公司经营净

    利润按股比进行享受定期分红。

    合作框架示意图(如下):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甲方在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用上具有监督权和审计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务,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和

    连带

    责任。

    二、乙方和丙权利:

    乙方、丙具有营建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由发展的独立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健康透

    明、

    精简高效的财务体系的权利。

    乙方丙方在项目公司的设立、营运、管理期间具有人士招聘任免权、原料设备采购

    权、

    技术研发及技术改造权和相关财务支配权。

    乙方在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期间,有权处理一切相关的经济及法律事务。 4. 甲

    方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具有享受公司利润红利的分配权;

    备注:甲乙丙三方的其他权利参见项目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

    第四条 合作三方义务

    三、甲方丙义务:

    缴纳所认缴项目公司的固定股本出资; 2.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

    项目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且三年不分红;

    emc模式的债权性融资是引入甲方参股的重要原因,甲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和发展初期 应对相应的emc业务提供对应的债权性融资保障。 四、乙方丙方义务:

    期限内缴纳所认缴项目公司的固定股本出资; 2.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 任; 3. 认缴足项目公司股本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项目公司设立后,乙方具有依法、科学、高效综合运营管理的义务,保持财务健康透 明的义务,保持技术成熟且不断升级进步的义务。

    乙方在正常生产运营期间,经济效益显著,有积极返还股东股本回报,管理好项目公 司全部资产,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义务。

    备注:甲乙双方的其他义务参见公司章程的义务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义务。

    第五条 本意向书生效及其他

    1、 在本意向书规定下签署的各项附属协议及文件资料(项目公司合同、章程、营销方 案、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与方案、政府批复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凡涉及到本意向书未能明确的事项,可参照有关

    条例法规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预先

    交付待项目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

    4、本投资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意向书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篇八: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

    帕达龙品牌拓展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关于帕达龙栏杆长沙分公司

    建设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长沙市帕达龙栏杆分公司 (共同出资注册)

    二、公司注册地址:

    三、项目总投资 万(实体),注册资本万。

    四、甲方投资 万,占股份 40%

    乙方投资 万,占股份 30%

    丙方投资 万,占股份 30%

    五、甲、乙、丙三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 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无形资产(品牌、专利)和未来长沙地区范围 帕达龙品牌收益作为合作条件。并负责协助签订长沙地区总经销授权 书,乙方与丙方前期只负责业务资源,将收益所得作为帕达龙长沙分 公司营运资金。包括甲方所在长沙市场收益资金,只能作为运作长沙 分公司开支费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合作目标:在帕达龙公司经营十年的基础上再打造品牌文化,遍地开 花,在现在只有经销商的情况下再建立营销部,形象展示厅, 统一包装,统一培训,由铝合金栏杆优势打造一流的公司文化,定位在中高档产品,但一般的 房地产能接受,专业生产高档铝合金门窗、铸铝栏杆,隐形纱窗,铸铝防盗网,穿梭防盗网, 电动百叶窗,晾衣架,电动窗帘(国内新型产品)等高档产品。并在国内市场成熟情况下,开 拓帕达龙栏杆外贸公司,铝材达到一定量后单独成立生产基地,组织几家厂家成立帕达龙集团 工业园。园区有五金厂,喷涂厂,包装厂,玻璃厂,拼装厂,展示厅,工程部,外贸部,保证 的合作厂的量,由帕达龙集团统一管理,尽可能打造公司上市,产品已经得到市场认可,模式 有了,管理到位,这行业有优势,是材料都是金属材料不压货,不过期,对经销商不欠款,从 事行业十年了和供应商关系密切量大资金可调动,主要是有样板装修高档,有业务员有广告支 持。不断研发新产品,带动建筑潮流。在原来的基础上去建立健全就容易多了,如果重新开一 家新公司,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我们还可以走国家环保产品,走渠道国家扶持产业,银 行贷款也很容易。

    六、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乙方、丙方负责业务资源 和项目策划运作。

    七、公司合作成立后,甲方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日常管理组织人员),乙方和丙方负责 业务拓展和营销策划。三方共同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乙方和丙方有权监督资 金的使用、调配并提取按股份比例分红。合同期暂订为三年,三年后如果三方合作愉快继续签 订合同。

    1.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 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 人;投资一年内不得分红,如暂时不投资甲方承担费用经营,乙方或丙方有项目进 场后以项目赢利作为新公司投资。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利。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何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第一年不 得分红,第二年起每季度分红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 比例分担。

    九、乙丙双方在项目前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丙方垫付,不计入建设成本之 内。考虑到乙方和丙方在未看到市场前景和未有项目进场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负赢亏经营。所 得利润不得作为分红。如合作评估后正式合同签订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乙丙方向共同成立公司的公账打入 万元投资款。

    十一、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 协商。

    2012年 3 月 日

    篇九: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 (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 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 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 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 担赔偿责任;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 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 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 人;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 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 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

    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 签订地

    点: 签订地点: ___

    篇十: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东各方: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 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 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 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

    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

    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 10 倍的溢价受让 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

    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各共

    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 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 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 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 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 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 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 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 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

    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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