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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与答案

    时间:2020-10-28 04:34:1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19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四、案例分析题

    15.渔民赵某于 1992 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

     1998 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

    房屋 6 间,渔船 1 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 ),摩托车 1 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 1 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 1999 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

    2000 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

    利。不久,周某死亡。

     2001 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 A 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 ?为什么 ?

    2.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 1 间房屋 ?为什么 ?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 ?为什么 ?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 ?为什

    么?

    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 ?为什么 ?准确

    答案:

    1.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确实无水平履行监护职

    责,以及确实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才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本案中,钱某改嫁是其应有的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所以,赵某的父亲无权要求改变钱某担任赵甲的监护人。

    2.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

    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所以,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 1 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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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无权。如果原物已经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可不予返还。孙某取得摩托车是合法取得的,所以,赵某无权要求其返还。

    4.不能。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使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5.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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