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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21-03-16 23:02:2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落实落细“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项举措”,为推进健康XX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条主线: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

    两个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和“放管服”改革。

    三项举措: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服务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1.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从监督、执法、普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加大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2.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统筹推进全行业、各领域法治建设,开展目标评价和督促检查。法治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3.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强化医疗卫生行业自律,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指导民营医院法治建设,规范执业行为。贯彻落实《XX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制定《XX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指南》和《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价标准》,评价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4.切实履行普法宣教责任。完成“七五”普法实施情况检查验收。依据卫生健康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月度办公会集体学法制度。创新“以案释法”形式,编印《2009—2019年XX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述评》,力争年底前正式出版。根据市优化办、法宣办考核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围绕法治卫健、服务企业等重点内容,每月向市卫健委报送工作信息2条以上。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5.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卫生健康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一场重大考验。要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为契机,推动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省、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确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自觉接受党内、人大、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配合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备案等制度。

    6.加强法制监督工作。修订《XX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执法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不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

    7.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法律顾问专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聘、医联体医共体总法律顾问等模式。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100%。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救济”的原则,制定《法律顾问参与医院法治工作目录清单(2020版)》,拓宽法律顾问参与医院管理的途径和方式。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积极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类事项进驻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根据我市职业健康监管现状,合理划分县、乡两级职业健康监管范围,推动基层职业健康监管职能整合,填补乡镇层面职业健康监管空白。

    9.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改革部署,协调推进XX市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制定《XX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2020版)》,提供材料电子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要求。

    10.有序推进“不见面审批”。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落实“围绕一件事,抓好一窗办”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和电子化注册管理。积极组织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11.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管理。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做好卫生健康综合窗口管理,开展服务“好差评”活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现审批事项集成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定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范,汇总市管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年度校验、执法记录等相关资料,实现“一户一档”规范化管理。

    12.服务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印发《XX市社会办医投资指引》,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护理、儿童、老年病、健康体检、血液透析等专科医疗机构,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到2020年末,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25%以上。

    四、严格规范执法,加快推进行业治理法治化 13.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民事诉讼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举办第5期法律风险培训班。开展法院开庭旁听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率达100%,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上级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医疗纠纷、预防接种等争议,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着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零容忍,加强与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及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工作,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14.创优行政许可服务。优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准入服务。制定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审批流程。积极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各项工作举措,全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和“互联网+护理服务”,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完成2020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开展血液透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健康体检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飞行”检查。

    15.规范行政处罚裁量。重新制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修订《裁量基准》。推行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及时报备重大涉企执法事项。

    16.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落实《XX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17.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启动2020—2022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三年轮训计划。开展卫生监督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组织委机关和市直单位新进人员开展岗前学法培训,作为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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