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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报关大专项措施

    时间:2021-01-05 12:29:3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出口报关步骤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含有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立案,有 进出口经营权和自理报检登记证书。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用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二十四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协议、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企业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要求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用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协议、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用户所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协议、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产品,用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二十四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应立即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要求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立即和海关联络,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企业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应立即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企业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立即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用户需立即到本企业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意事项

    在进出口贸易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贸易企业只是同自己国家海关打交道。下面是相关中国基础报关综述。

    海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16条方法

    一、支持“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

    (一)统筹口岸发展布局。在编制国家口岸发展计划和口岸开放年度审理计划时优先考虑“一带一路”沿线地域项目。有序推进边境口岸对等设置和扩大开放,支持边境地域完善口岸功效,加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开放门户和跨境通道,做好和中哈、中吉等毗邻地域合作计划纲要衔接。制订内陆口岸建设标准,做好内陆地域口岸布局计划工作。推进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所涉港口对外开放,统筹计划、有序开发利用沿海对外开放港口码头和岸线资源,实现同一经济区域内口岸合理布局、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二)创新口岸管理模式。支持在内陆地域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沿线关键站点和关键内河港口合理设置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查验场所。支持云南、广西等地开展“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创新,对过货量大通道,可单独开放;周围已经有开放口岸,将其作为隶属通道。创新粤港、粤澳口岸开放和通关管理模式,加强口岸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沟通协调,完善粤港、粤澳口岸联络协作机制。推行口岸分级管理,依据口岸功效定位、客货运量,探索实施国际枢纽口岸、国家关键口岸和地域一般口岸三级管理方法,在扩大开放、建设投入、功效扩展、通关模式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方法。

    (三)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完善内陆和沿海沿边海关协作机制,在水运、空运、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经过多方联网获取多式联运物流全程信息,实现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给予直接放行。利用多个资金渠道,加强国际大通道所包含边境口岸改造及查验设施建设。支持边境旅游通道建设。支持“一带一路”关键旅游城市间增开国际空运航线,拓展国际航空航线中国段业务。将“安智贸”实施范围从关键港口扩大到部分关键铁路、航空口岸。完善管道运输进口能源监管机制,促进输油、输气管道等能源运输通道安全、高效运行。

    (四)促进海上运输大通道建设。支持关键沿海城市港口开展中转集拼业务,优化完善国际中转、出口集拼、进口分拨海关监管模式。完善过境货物海关监管模式,支持中哈(连云港)物流中转基地建设成为“一带一路”陆海交汇枢纽、上海合作组织出海基地。落实国家振兴东北战略布署,拓展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支持研究探索扩大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适用范围,提升运力资源综合效能。

    (五)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交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共同口岸管理共享平台,简化和统一单证格式和数据标准,底前在沿海各口岸建成“单一窗口”,覆盖至全国各个口岸。全方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全部需要检验或查验运输工具、货物,实施联合登临检验、联合查验;在旅检、邮递和快件监管等步骤全方面推行关检“一机两屏”。整合监管设施资源,对中国现有口岸监管设施统筹使用;对新设口岸查验场地进行统一计划建设、共享共用;共同研发查验设备,以口岸为单元统一配置、共同使用。

    (六)关键推进“一带一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域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推进“一带一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以新亚欧大陆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为关键,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东北地域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打破关区界限,充足尊重物流运作规律,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地点,实现“多地通关,如同一关”。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覆盖到全国海关,并逐步实现跨区域海关间互联互通,为构建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促进“一带一路”经贸产业合作

    (七)支持各地扩大对外开放。支持新疆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和中国向西开放关键窗口作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区。支持福建发挥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优势,建设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关键区。支持扩大内陆开放,创新内陆加工贸易模式,推进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发挥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支持沿边加紧开放步伐,加紧同周围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进出口,建设向西、向北开放窗口和向东南亚、南亚开放关键门户。支持沿海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加大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力度,发挥沿海地域龙头引领作用。

    (八)支持企业“走出去”。主动研究制订海关支持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方法,推进中国优势产业走出去、优势产能转出去、技术标准带出去。完善海关出境加工货物管理模式,适时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试点。研究建立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设备出口立案清单,对清单项下设备出口及返回中国维修实施愈加便利通关方法。研究实施适应“走出去”企业物资回运完税价格审核措施。拓展和深化和相关国家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打击侵权违法活动,为中国企业到相关国家市场创名牌和拓展市场保驾护航。落实“经认证经营者”(AEO)企业在互认国家享受通关便利优惠方法。发挥海关统计数据优势,为企业、商会、行业协会提供立即、正确沿线国家进出口统计信息。

    (九)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主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置其“海外仓”,利用保税物流功效拓展展示、展销业务。立即评定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法试点经验,适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其它符合条件地域,发挥商品市场对扩大和沿线国家经贸往来支撑作用。支持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检测维修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十)主动推进和沿线国家共建自由贸易区。做好自贸区战略中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议题牵头谈判工作,主动参与关税减让等谈判。认真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区域全方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贸区谈判工作,和和沿线其它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推进和已签署自贸协定沿线国家建立原产地证书数据交换。简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海关通关程序。深入简化原产地规则,支持和促进沿线最不发达国家输华货物享受我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政策优势。深入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布局。探索设置适应中国海洋发展战略,满足南海开发所需海洋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优势,推进“一带一路”关键区域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主动推进中越、中老、中蒙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在有条件跨境经济合作区探索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封闭运行”管理模式。推广、固化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政策方法。

    三、创新“一带一路”海关等口岸执法部门国际合作

    (十二)丰富国际合作内容和机制。举行“‘一带一路’海关高层论坛”等一系列高层互动活动,加强和沿线国家海关高级官员见面和互访,形成沿线国家海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强大推进力和凝聚力。加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机制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加强供给链安全合作,针对毒品、洋垃圾、濒危野生物种、武器弹药等走私活动提议和参与区域性打击联合行动。充足发挥中国海关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运行管理中优异经验,支持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强沿线国家和地域海关“智库”及院校联合研究。依靠上海海关学院成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能力建设培训基地。建立“一带一路”海关教育培训合作专题资金,搭建愈加广泛教育培训合作平台,宣传中国海关优异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

    (十三)主动推进海关双边国际合作。推进和沿线国家和地域海关在联合监管、AEO互认、安全智能贸易航线、风险管理、数据交换、执法、能力建设等多领域双边务实合作,提升边境口岸通行效率、维护边境安全。

    (十四)发挥现有机制作用深化海关区域国际合作。充足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1)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合作中海关合作机制作用,主动推进签署合作文件,推进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交换合作理念,促进区域跨境运输便利化。

    (十五)主动参与多边合作不停扩大海关影响力。利用世界海关组织(WCO)、亚太经合组织(APEC)海关手续分委会、亚欧会议海关署长会议、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等海关多边合作机制,推进将互联互通纳入各框架战略计划和工作关键。推进建立“一带一路”三互交换和共享服务平台,和WCO进行标准化数据交换试点,并为沿线信息化程度欠发达国家或地域海关开放云服务。主动推进落实中国海关首倡《APEC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交换战略框架》。推进中国加入《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条约》(TIR条约)进程,促进区域跨境运输便利化。

    (十六)打造一批促进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典范。主动推进并总结中俄边境口岸监管结果互认、中哈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中蒙海关联合监管、中欧安智贸合作、中欧陆海快线通关便利化合作,中欧、中新AEO互认合作等一批较为成熟、完善海关关键合作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制度经验。加强和境内外铁路、邮政、口岸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通畅国际运输通道,打造“中欧班列”品牌。推进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满洲里、哈尔滨、兰州、西安、重庆、郑州、昆明、南宁、南京、湛江等直属海关和沿线国家海关关际合作和边境合作,形成一批涵盖关键节点国家关键边境和口岸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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