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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时间:2020-10-07 16:21:1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指矿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基于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规律,结合地质背景和降水发展趋势等因素,建立预测模型,并通过会商、研判,做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分级预测,联合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并要求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二、等级划分。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为:

    一级(兰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

    二级(绿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黄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橙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红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三、等级确定。一般情况下,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由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测系统软件根据实时降雨、气象预测等相关因素进行预测。预测四级及以上时,应经国土部门和气象部门组织会商、尽量细化具体范围后发布,并根据气象临时预报信息,及时跟进调整。

    四、发布方式。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采用手机短信发布;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通过广播、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电子终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形式发布发送。

    五、发布对象。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只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除向社会发布外,还通过手机短信向特定对象发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防灾工作人员;地质灾害点(乡镇和行政村)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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