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x
时间:2020-09-06 04:11:19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 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 因素相关:
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
存在弓f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 75C)或
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 0.28mJ)。
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 12%。
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 5%一 16%。
管理缺陷。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 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人,本着“先活者后 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在进人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
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再引起爆炸时,即可对灾区进行通风。应尽快 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 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 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 在灾害一旦发生时,应成立矿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组 成人员及名单如下:
组长:矿长、企业法人代表:黄自兰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曾祥文
安全矿长:陈德猛
成员:生产矿长:郭选国
机电矿长:冯国平
各分区安全员、电工、轨道工、办公室人员等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 有效地处理事故,其组成人员职责如下:
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 县安监局局长、县煤炭局局长和矿山救护小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 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指计划。
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
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安全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积极 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 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 的入井特别通行证。
机电矿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
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安全员: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 将他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 危害程度等如实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 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井口值班员: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维 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井,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
戒。
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妥善安置,并负责
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生活事宜。
4 预防与预警
4. 1 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 字方针,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防治瓦斯爆炸事故。
防止瓦斯积聚和引爆可采取以下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
一、矿井瓦斯管理:瓦斯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危害。
因此,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学习矿井瓦斯知识,认识其性质和特点, 掌握瓦斯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瓦斯事故的发 生,减少并清除瓦斯对煤矿生产的威胁,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也是煤矿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应尽的职责:
(一)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和人员配备:
建始柳林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 以下简 称规程 )的规定,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 度每班至少检查 2 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 查 1 次;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 检查及其次数由矿技术负责人决定。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假报告制度,并认真 填写瓦斯检查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