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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时间:2021-08-16 10:44:3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把法治原则和要求贯彻到决策全过程,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下面是勤学考试网小编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下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我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依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省政府先后向长沙市和其他13个市州分别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72项和47项,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60项,赋予13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超过60%、市县两级分别达到46%、26%,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29项。比中央规定时限提前一年公布省本级“三清单一目录”和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截至今年3月12日,全省通过在线平台受理审批、核准、备案3类投资项目3.9万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分别缩减60%、71%、35%。“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全面实施,激发了社会“双创”活力。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五年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并出台地方性法规28部, 出台施行规章24部,废止规章38部,修改规章17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地方性法规31部、单行条例4部、规章15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废止规范性文件1314件、修改180件,省政府文件数量减少,文件质量提高。

      三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得到落实。长沙、株洲、张家界、永州等11个市州和部分省直部门出台了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普遍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省市县政府及部门基本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四是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实现“三合一”改革,在邵阳市试点同一行政执法领域“多帽合一、联合监管”,在长沙县、耒阳市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湘潭市、湘西自治州、浏阳市开展委托乡镇执法,在衡阳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五年来全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4万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大减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明度不断加强。

      五是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日益凸显。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省级财政专项压减至78项。全省审计机关共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562亿元,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75件。政府网站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建立并运行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监督”平台,全面公开、全程监督各类民生资金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

      六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2017年8月28日,举行了省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第一次宪法宣誓,促进大家强化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全省每年集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组织20余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完善了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等制度,信访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全面推广,“三调联动”的良性机制基本形成,化解纠纷37.8万件次。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30%。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政府依法履职不够到位,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刚才,我们又一次举行了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按照宪法新增的条款规定举行的第一次宪法宣誓。我们要牢记誓言,认真学习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长沙市、益阳市、衡阳市衡东县、常德市武陵区分别介绍了各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和经验,请大家学习借鉴,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新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的方案、举措、步骤、完成时限等。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要加快“放管服”改革,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行为。要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关联事项整合和“全链条”下放,赋予市县政府、园区更多自主权。大力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电子执照等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努力做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做好激励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等配套制度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互联网+行政许可”体系化平台和覆盖全省的“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迈出新步伐。积极推进各项民生政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和认真执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解决监管不力、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聚焦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积极推进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立法项目。要认真研究法律的调整范围、调整方式,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切实防范立法中的利益输送和利益集团干扰。要完善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在立法草案起草过程中的审查把关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所立之法遵法理、合事理、通情理。任何政府规章的出台,都要充分体现宪法精神,不能违背宪法原则,更不能与宪法相冲突。省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做好对各市州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立法沟通协调。要强调的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司法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合并,在我们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没有出台之前,法制工作部门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担起责任。不管怎么变,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不能放松,立法执法的全过程要抓好。新获得立法权的市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履行好政府立法职能,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统一”、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开展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检查,重点处理超过有效期还在执行和即将超过有效期的文件。每半年梳理一次,形成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把法治原则和要求贯彻到决策全过程,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一要严格遵循依法决策机制的法定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发挥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政府参事室等各类智库的作用。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要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托,对各级政府及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类决策、订立合同和决定其他涉法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纳入工作实施范围。二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严格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州也要尽快建立相应制度。三要打造诚信政府。诚信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前提与基础,政府有诚信、才会有威信。各级政府要严格遵循诚信原则,落实好出台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以政府诚信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惩罚与教育互济、打击与保护并重,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要以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要完善执法程序,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一体化,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依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今年2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全部组建完成;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深化改革、国家立法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和机制固定下来,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我们要以贯彻执行《监察法》为契机,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一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要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三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要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尤其要强调的是,必须正确对待司法监督,行政官司不要违法强求胜诉,而要认真分析违法的原因,吸取教训,以此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五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配合反腐工作,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要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主体作用。当前,各级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激增,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解决行政纠纷,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一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尽可能出庭应诉。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就会落空;只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只有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才能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这次宪法修改,是一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这次宪法修改,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对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标志着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入新时代。

      3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后,进行了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高度政治自觉,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我们要自觉向总书记学习,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地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更加自觉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执政为民中的根本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法治上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们要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成员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我们要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推进改革、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科学立法,提升法治化水平,把宪法和法律要求贯穿到湖南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

      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全面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要完善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广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律素养好不好,能不能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用法治方式来推动事业发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狠抓督促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增加法治政府考核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以督查为抓手,明确任务重点、盯住关键环节、创新督查方式、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者违法行政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同志们,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要求很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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