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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1-02-16 16:15:2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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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强博物馆的管理,繁荣首都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博物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博物馆是指收藏、研究、展示人类活动的见证物和自然科学标本并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机构。

    第三条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众素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第四条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工作。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博物馆进行管理。

    第五条市和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展博物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发展与保障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博物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发展博物馆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七条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博物馆,优先发展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地区文化、行业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政府兴办的博物馆的事业经费,并逐步增加投入。

    其他的博物馆的主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正常业务活动经费。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博物馆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学生的公益性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条博物馆可以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博物馆事业。

    博物馆可以依法开展符合本馆特点的经营活动,接受损赠、资助。经营活动的收入或者接受的捐赠、资助应当全部用于发展博物馆事业。

    第十一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博物馆捐赠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资助。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博物馆享有名称专有和依法征集、采集藏品的权利。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馆址、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

    (三)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

    (四)馆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博物馆管理工作经验,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专长;

    (五)具有与博物馆主要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对本馆藏品的研究有专长;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条件。

    第十四条具备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申请博物馆注册登记的,应当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博物馆章程;

    (三)藏品目录;

    (四)陈列大纲;

    (五)馆舍场地使用权证明;

    (六)经费证明;

    (七)馆长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以及从业简历。

    第十五条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回复并告知理由。博物馆经核准登记后,主办者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向社会开放。6个月内未向社会开放的,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博物馆的馆长、馆址、基本陈列、藏品目录、展览面积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到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不符合博物馆登记条件的,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博物馆应当为观众提供展品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博物馆的展览、讲解内容应当有利于促进社会进、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不得宣扬淫秽、迷信或者宣染暴力,不得宣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博物馆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展览、陈列水平,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第十九条博物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结合本馆特点举办临时展览、巡回展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博物馆应当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惠开放,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定期免费或者低费开放。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一条博物馆向社会开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博物馆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二)陈列展览以原物、真迹为主,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替代品的予以注明,复原陈列保持原貌;

    (三)无正当理由由全年展览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

    (四)变更展览时间提前___日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二条博物馆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博物馆功能、危及博物馆藏品的安全和影响开放环境。

    第二十三条博物馆对藏品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档案;藏品总帐、档案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保障藏品体系的完整;

    (三)以博物馆名义征集、采集的藏品在藏品总帐中登记;

    (四)具有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保管设施、安全保卫和藏品核查制度;

    (五)发现文物藏品损毁、丢失,及时报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博物馆处置文物藏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博物馆处置非文物藏品,应当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藏品处置后,不符合博物馆登记条件的,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博物馆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注销说明书;

    (二)主办者意见;

    (三)藏品处置方案。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接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___日内,办理博物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六条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博物馆行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活动,逐步对博物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博物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注销登记:

    (一)无正当理由,全年对社会开放时间不足8个月的;

    (二)变更展览时间未提前___日向社会公示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博物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的;

    (四)未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档案的;

    (五)藏品总帐、档案未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以博物馆名义征集、采集的藏品未登入藏品总帐的;

    (七)经营活动改变博物馆功能、危及博物馆藏品的安全和影响开放环境的。

    第二十八条未经登记擅自以博物馆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法获取的文物、标本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博物馆在展览、讲解中有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以及宣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注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___年___月___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博物馆登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篇:博物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发展与保障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一)具有固定的馆址、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

    (三)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条件。

    (二)陈列展览以原物、真迹为主,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替代品的予以注明,复原陈列保持原貌;

    (三)无正当理由由全年展览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

    (四)变更展览时间提前___日向社会公示。

    (一)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档案;藏品总帐、档案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保障藏品体系的完整;

    (四)具有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保管设施、安全保卫和藏品核查制度;

    (五)发现文物藏品损毁、丢失,及时报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章法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全年对社会开放时间不足8个月的;

    (二)变更展览时间未提前___日向社会公示的;

    (四)未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档案的;

    (五)藏品总帐、档案未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五章附则

    (___年新版)

    目录

    第一章: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第二章:讲解员岗位要求及服务规范

    第三章:讲解员级别及工资制度

    第四章:讲解员考勤制度

    第五章:讲解员积分管理办法

    附录一:火灾、停电、游客伤病预案

    第一章: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一:招聘方式及条件

    1、面向社会及川内各大专院校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年龄18——24岁(有外语特长者可适当放宽),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

    3、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4、大专以上文化文化程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会外语,有特长者优先。

    5、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二、讲解员的面试

    4、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即可进入培训期参加培训。

    三、讲解员的入职培训及考核

    1、讲解员的入职培训时间为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须缴纳讲解员报名费150元,领取讲解词和讲解员培训资料并办理讲解员培训证。

    2、培训期讲解员须按时出勤,因病、因事当天不能到馆参加培训

    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3、培训期讲解员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讲解词的理解和记忆,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拓展,同时熟悉陈列结构、陈列内容,掌握一定的讲解技巧和规范,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试讲。

    4、培训期讲解员不享受我馆工资及其他待遇,可免费乘坐我馆班车并可在中午免费就餐。

    6、讲解员的入职考核包括三星堆基础知识的考核(笔试)和现场讲解考核(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都通过者即可进入试用期。

    四、讲解员试用期

    2、进入试用期的讲解员须在部门负责人处领取讲解员工作装、工作牌和讲解指示器、电池等讲解设备,遵守讲解员管理制度的规定。

    3、试用期满前10天,讲解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转正考核申请及试用期工作总结等资料,宣教部将适时安排现场讲解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讲解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我馆可随时解除试用合同:

    ⑴隐瞒应聘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⑶转正考核不合格的。

    ⑷完不成讲解任务,故意少讲或将讲解票转予他人的。

    五、讲解员转正

    六、讲解员考核与定级

    1、讲解员实行级别管理制。根据我馆实际情况,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讲解员定级考核或级别调整,定级的主要依据为讲解员的定级考试成绩及日常表现等。

    2、讲解员级别分为。特级、一级(含一级甲等)、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我馆可终止劳动合同。

    七、讲解员离职

    2、讲解员离职应向部门完整移交工作装、工作牌、指示器、电池、借书证等物品,归还所借用的书籍和物品。

    4、未按离职程序办理手续而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讲解员岗位要求及服务规范

    (一)严格遵守我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二)妥善保管工作服、工作牌及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物品,保证其完好、整洁及正常使用。

    (三)仪表仪容

    1、工作时间均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内衣不能外露,不卷袖卷裤,不漏、掉纽扣;领带、领结要与衬衣领口吻合紧凑;衣裤无污垢、油渍、异味;男士穿黑色皮鞋,女士穿黑色皮鞋,不露脚趾;女士着裙装应穿肉色丝袜。

    2、男士不留胡须,头发整洁,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

    3、女士发型不能过于时髦或太个性化,长发应束于脑后或挽成发髻;化淡妆,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用品;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或鲜艳的指甲油;不可佩戴过多及过于夸张的首饰。

    (四)讲解服务规范

    1、上岗前要着装规范、精神饱满,认真检查指示器等讲解工具是否正常,讲解时须使用指示器。不带移动电话等私人物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不得私自承揽讲解任务,明确讲解接待顺序,在讲解服务台迎接等候客人,并主动微笑向客人问好。

    3、要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不推诿或争抢接待任务。

    4、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5、除游客的特殊要求外,须用普通话讲解,音量适度、语速适中,注意使用礼貌敬语。

    安全保卫暂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的组织领导

    三、安全保卫领导组和保卫科要随时与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保卫科联系,同时要取得城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及消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

    (二)安全保卫的主要职责

    一、有秩序地组织游客进入展厅,维护展区正常秩序,监督游客文明参观,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保证各展厅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财物的绝对安全。

    三、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五、在防盗、防火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前提下,随时注意发现隐患,消灭隐患。

    六、宣传安全知识,制定安全设施。

    (三)保卫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二、乐于奉献,先公后私,关心群众,尊老爱幼,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

    三、积极学习,勤劳朴实,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四、积极锻炼身体,具有一定的防卫技术本领和应急能力、应变能力。

    (四)安全保卫的具体要求

    一、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当班,保卫科要安排好正常的轮休和因病、因事请假期间的当班人员,尤其要做好节假日的执勤安排。

    二、保卫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开门,闭馆后认真清查展厅的展柜及锁子是否完好,并及时锁好馆门。

    三、保卫人员必须随时检查各自负责的展厅、展区。如发现展品丢失、损坏和其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四、保卫人员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服从保卫科统一调动。特殊情况下,一声令下,保证召之即来。

    五、保卫人员必须身着警服或工作服,必须特别注重仪表,保证严肃威武。

    六、保卫人员对待游客必须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有问题耐心解答,必要时及时请示领导解决。严禁同游客争吵,严禁顶撞游客,更不许顶走游客。

    (五)安全保卫的几项规定

    一、安全保卫领导组每周至少突击检查一次,并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二、保卫科每日应巡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三、保卫人员向保卫科,保卫科向馆领导签定安全保卫责任书。

    四、凡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解决重大问题,做出重大贡献者,保卫科应及时报告馆领导,并由本馆向县以上有关部门报告,力争给予应有的表彰奖励。

    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馆上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保证展厅、文物仓库和办公区的绝对安全。

    三、保证游客参观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五、建立保卫人员值班和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保卫人员的正常轮休。

    六、做好游客高峰期和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巡逻工作。保卫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科长搞好全面工作。

    三、配合科长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定期组织保卫人员进行消防、军事技能等业务培训。

    五、负责保卫警具的管理。

    六、配合科长搞好查岗工作,督促各区域保卫人员的岗位执勤。

    七、处理突发事件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二、保卫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当班,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

    三、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位,要严密监视保卫区,制止游客拍照,观察游客神情举止和动向,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四、保卫人员必须做到安全通讯的性能完好,熟悉报警信号和联络方法。

    五、保卫人员对自己所管区域展厅、展品,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帐物相符,无丢失、无差错。

    六、保卫人员要坚决保管好展厅钥匙,杜绝丢失钥匙事故发生。

    七、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签字,出现差错,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八、保卫人员对自己所管区域展厅内外的卫生要时刻保持清洁,玻璃柜要经常保持无尘,展厅内无烟火、废纸、果皮、垃圾等杂物。

    九、值夜班时,要按时上下班,值班时,不准睡觉,不准脱岗,不准私自会客。闭馆后,无领导和保卫科通知,不准随意放人进入馆内。

    十、保卫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发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作用,并以文明服务,文明执勤。

    保卫人员考核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屡教不改达三次,停岗处理。

    二、未经请假不到岗,一次扣50元。

    三、查岗过程中,发现脱岗、串岗一次的,扣10元;每月经检查达三次的,另扣100元;情节严重者,由馆领导处理。

    四、各展厅保卫人员,未经保卫科科长安排,私自换岗的,发现一次扣50元;每月达三次,另扣300元;情节严重者,由馆领导处理。

    五、保卫人员在值夜班时,经检查,发现睡觉,一次扣50元,一月达三次者,停岗处理。

    六、值夜班时,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发现不认真巡逻走形式的,一次扣50元,每月达三次的,另扣300元。

    八、保卫人员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一次扣50元,情节严重者,停岗处理。小订阅

    (讨论稿)

    2、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

    3、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关心集体,尊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4、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送)礼。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5、在文物调查、考古发掘、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有私自垄断文物资料并谋取私利的行为。

    7、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

    8、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严禁将属于国家所有的馆藏文物出售或变相出售。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

    9、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发现文物被盗窃、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10、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

    馆长职责

    1、馆长主持馆全面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推动单位各项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培养、考核、聘用专业人员和中层干部。

    6、定期总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安全稳定工作。

    8、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常抓不懈。

    行政副馆长职责

    协助馆长完成各项职责,对主管工作负直接责任。

    1、主管行政各项工作。具体安排督促行政股完成各项工作职能,并使行政.财务.考勤制度.电梯电器.房产物资.环境卫生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落实。

    2.做好日常人事管理及工资管理工作,职称评聘工作。

    3.具体安排好全馆的政治学习。

    4.抓好青年妇女工会和计划生育工作。

    5.协助馆长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业务副馆长职责

    协助馆长完成各项职责,对主管工作负直接责任。

    1.主管业务管理各项工作。对文物征集.展示.馆际交流.宣传教育等业务活动负直接责任。

    2.安排全馆业务工作计划,并经馆长会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督促各业务部门完成工作职能,检查各岗位工作细则的落实情况。

    4.保存各种业务资料,做好年度业务资料的统计工作。

    行政股职责范围

    协助行政副馆长完成各项职责。

    1.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书刊订阅.会议布置.接待来访.供给办公用品.安排值班保卫.考核考勤等行政工作。

    2.接洽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3.直接管理停车区.学术报告厅.贵宾厅。

    4.管理水.电.电话.电梯等设备。落实安全管理,节约开支。

    5.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现金管理,按时做好月结报表。

    6.负责对临时工管理。

    7.落实卫生.绿化工作的管理措施,保持良好的馆容馆貌。

    保管部主要职责1.主持本部门日常行政.业务工作根据本部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决定工作方式,记录工作大事,进行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

    2.对本部人员有权进行分工.调配,并明确分管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完成馆班子交给的任务。

    3.直接管理各文物库房,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4.及时做好文物征集.登录.入库管理工作。

    5.落实本部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工作.展览陈列部主要职责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

    化和光荣革命传统。

    3、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内容及各种展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丰富与本馆性质、任务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

    4、充分认识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5、强化职业道德修养,树好工作形象。

    6、制定陈列规划,负责陈列设计、制作及布展工作。

    7、编写宣传资料,组织群众及青少年参观,做好不同类型参观者的讲解工作,在讲解中要让群众获得文物知识,树好文物保护意识。

    8、按时开馆,不擅离职守,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

    9、树立安防意识,严密监控,确保展出文物及国家财产的绝对安全。

    10、保持展厅整洁卫生,并做好展厅外部环境卫生工作。

    11、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

    12、做好兼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工作。

    2、做好收支核算,按会计程序处理日常财务记账,正确核算,记帐及时。根据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数字准确,内容清楚,及时反映全馆资金运用情况。

    3、严格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稽核,根据已经复核的收付款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编制。

    4、负责编制收、付款凭证和各项会计记帐结算核算工作。

    5、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

    6、加强对往来款项和清算管理,对债权债务款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工作。

    2、把好财务关,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馆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不予办理。

    3、掌握馆经济收入与支出情况,每天逐项记好帐,并及时把原始凭证转交会计入帐。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限额,除留备用金外,其余款项存入银行,每月与银行对帐,防止差错。

    5、妥善保管现金、空白收据、空白支票及业务印章。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和支票使用规定,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6、不得挪用公款,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对发出的借款、备用金要按时检查、回收或督促报销,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7、要严格掌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各类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报销标准。

    8、按时发放全馆人员的工资及其他津贴。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制度

    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提倡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节约开支,反对浪费。

    2、每月___日前,报销上月所有开支费用,每月___日前,由报帐员提供上月财会月报表,平时财会人员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忠实履行职责。

    3、认真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所有开支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开支票据,应先由财务负责人核定后再报馆长审批,重要项目开支由馆班子研究决定,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由财务负责人核批。(公务出差人员必须经主管负责人向馆长请示同意,才能向财务人员办理借款)。

    一、安全值班方面:

    (二)每周为一班,每班分正副班共两人,全权负责本周安全、卫生、电话接听及相关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三)正副班交接时间每天为12时,14时30分;18时,20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值守,节假日不休,做到不空岗、不误岗,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启防盗报警系统,否则可视为脱岗,若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如遇停电,系统无法运行,值班人员更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五)按时交接班,若交接某一方在15分钟内不到者可视为脱岗,若本班发生事故,由脱岗一方负全责。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工作日志,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来人登记;要随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文物库房及展厅是否安全正常,照明及报警设施、消防防暴器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

    假,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有特殊原因需顶班者必须请示馆领导同意后,另行安排接班人员。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值班日志,特别是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进行详细地记录。接班人员必须对所交实物:门、窗、锁、照明、防暴、消防、通讯、电视监控录像防盗报警设施以及文物库房和展厅(通过电视监控)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接班。在周一馆长总交班时,必须由库房、展厅管理人员、交接人、监交领导对库房、展厅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登记、处理。交接人、监交人签字后方可交接。并将工作日志、值班日志交办公室存档。

    (十)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牵头对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也可通过电话或实地随时抽查。对检查的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对脱岗、误岗等行为单位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展厅管理方面:

    (一)展厅实行集体负责制。各展厅实行两人两锁或三人三锁的总门出入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各持钥匙不能离身、不能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保管。

    (二)所有陈列文物必须办理严格的出库登记手续,做到与库房文物档案帐帐相符,帐物一致。所有陈列文物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做到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档案一式两份。

    (三)陈展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馆里规定的时间开放展厅,如有特殊需要临时开放展厅时,必须经馆领导签字批准,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开门。

    (四)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尽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

    (五)陈展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展览日志,整理汇总观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陈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六)陈展文物如有调整变化,必须做好出入库手续,同时做好陈展文物档案的调整手续,附文物入库收据,补办所展文物档案手续。

    (七)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陈列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环境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展厅照明、消防、排风换气设施、展柜玻璃等易碎易掉部件,以及防虫、防鼠、防潮、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和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文物安全。

    (八)陈展文物在陈列、调整、检查、保养及照明、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录像、展柜等设施的维修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否则造成文物的损坏或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陈展文物一般不能进行拍摄活动,实属工作需要进行拍摄的,必须严格执行《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拍摄。

    三、文物库房管理方面:

    (一)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二)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三)库房应规定安全容量,文物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随意堆砌。入库时按文物级别和类型挂牌标明,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四)对照明系统、防火设备等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保证完整好用。应保持良好通风,可安装通风设备。

    (五)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尽快处理。

    (六)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三篇:博物馆上墙规章制度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服从大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传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

    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关心集体,尊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送)礼。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做它用。

    五、在文物调查、考古发掘、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所得的文物和相关资料,在工作告一段落时,必须全部及时上交主管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或据为己有。反对垄断文物资料并谋取私利的行为。

    六、国有文物经营单位和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时,所收购的文物及有关资料全部上交单位,严禁隐瞒私存。遇有出土文物,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七、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

    八、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

    九、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发现文物被盗窃、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十、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个人不得向外方做出任何承诺。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

    博物馆工作人员职责

    一、了解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文博专业知识,掌握文博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坚持把弘扬祖国优秀的历史文化放在首位,以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己任。

    三、负责博物馆信息收集、日常管理及藏品保护、研究利用、展示宣传等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

    四、负责本馆的校内外参观接待工作与校情宣传介绍及教育服务工作及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六、负责有关专业的辅助教学服务工作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服务工作。

    七、发现文物被盗窃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八、完成馆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馆长职责

    一、馆长主持博物馆全面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推动单位各项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培养、考核、聘用专业人员和干部。

    六、定期总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安全稳定工作。

    八、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常抓不懈。

    文物仓库进出管理制度

    1、馆长掌握文物仓库全部钥匙以及保险箱或保险柜的钥匙。

    2、博物馆工作人员不能单人进库,必须有博物馆的相关同事1人以上全程陪同。出库后即应将钥匙交还馆长重新锁进保险箱或保险柜集中保管。;

    3、非博物馆人员进库,需经过馆领导书面批准,记录在案,并由博物馆2人以上全程陪同并负责监管。

    4、文物藏品出库,必须经过馆领导书面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办妥文物提借文件清单,并记录在案。

    讲解员工作制度

    一、热爱文博事业,敬业爱岗。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弘扬祖国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

    三、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内容及各种展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丰富与本馆性质和业务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

    四、穿着整齐,仪表大方,有气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五、接待观众热情大方,不卑不亢,以礼待人。

    六、做好参观登记工作和博物馆日志的详细记录。

    七、组织好群众参观,努力做好讲解工作,要因人施讲。

    八、按时开馆,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并做好预约观众和普通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

    九、爱护展品和设施,严格履行上下岗查对和交接手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保持室内整洁,做到清洁卫生天天做,每周一次大扫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熟悉了解消防法的内涵,增强工作人员的神圣感和使命感,提高消防安全警惕性及自我防范能力。

    二、坚持贯彻执行“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原则,树立“文物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通过消防法宣贯普及,强化每个员工的防火意识;通过消防灭火演练,强化每个员工的实战应急能力。

    四、坚持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坚持消防巡逻,检查监控。

    五、坚持常年值班守护制度,严格监控外来人员,履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六、爱护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备,及时排除隐患。

    七、熟练掌握安防技能,处理事故果断,上报及时,不徇私情。

    八、编制预案,定期组织安防人员学习安保知识,培训、演练安防技能。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游客服务中心制度

    1、接待游客六个一:

    一脸微笑,一声问候,一个请坐,一杯热茶,一份关切,一声再见。

    2、接待工作五个不:

    不能对游客说“不知道”或“不是我事我不管”;

    不能与游客争吵;

    不能收受游客的礼品、回扣;

    不能虚情假意、避重就轻;

    不能做任何有损于景区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3、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接应游客要求一办到底,不能没有回应,不能半途而废,不能不做任何努力而予以回绝。

    4、坚持8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务,做好值班记

    录。保障室内安全,秩序良好,公共财物不受损坏,丢失。

    5、导游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导游员要上下班有记录,导游员不得私自更改“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

    6、建立个人工作日志,实行个人填报。

    7、注重游客要求,合理安排好游客的合理要求。

    8、服从景区统一安排,任劳任怨,做好工作。

    9、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保卫岗位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博物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责任书》和《接待参观制度》办事,严防盗窃、抢劫、破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各文物库房及各展厅文物的安全。

    2、必须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轮换吃饭期间,不得断岗,接班人未到岗时,值班人不准擅自离岗,做到交接班无缝对接。

    3、值班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若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警,挺身而出做好文物保护和抢救工作。

    4、值班保安必须尽职尽责的工作,对进入馆内的人员,要及时询问,必要时进行登记,对进入馆四周的外地陌生车辆和来人要注意观察,,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下班以后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必须适时对院落四周和各门户进行巡查,若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人员和领导。

    5、值班期间,必须坚守自工作岗位,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吸烟等,要对所管的展厅文物认真看守,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现象要及时处理,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下班时,必须仔细对展厅各个部位进行清场,做到可信无疑后,关闭所有电源,将门锁锁齐,并通知监控室布防。下班后,值班人员立即关闭大门,严禁陌生人进入,若有熟人和本馆工作人员叫门入内,经确认无疑后开门放入。

    7、若遇报警,立即赴往报警处,巡查报警原因,处理报警情况,做好报警记录。

    8、必须坚持夜间巡逻,巡逻时要注意重点部位是否安全,院落四周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

    9、要爱护公物,节约用电,夜间值班要负责任,睡前要将水房、厕所照明灯关掉,切断与安全防范无关的所有电源,以防浪费和损坏,造成不安全事故。

    10、经常检查各展厅、值班室的电器设施,要规范使用各处电器设备。必须熟练掌握消防栓和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方法,确保各种设备能正常使用。

    11、值班人员不得酗酒、赌博,不得在值班期间卧床不起、放松警惕,贻误工作。

    12、妥善保管好自己所管的钥匙,不得随意乱放,不得随意给其他人代管使用。钥匙丢失或损坏时,要及时上报处理,严禁随意配置钥匙。

    ___博物馆参观须知

    一、___博物馆的所有展览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

    二、开放时间(北京时间)

    夏季

    上午9:30—13:20下午16:30—20:20冬季

    上午10:00—13:50下午16:00—19:50

    三、为保障文物安全,营造文明参观环境,请观众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保持馆内安静。禁止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

    2.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3.严禁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宠物入馆。

    4.醉酒者、精神障碍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参观。

    5.老年、残疾、幼儿等观众须由亲友陪同参观。

    6.携带包裹参观者,自行保管好携带的物品。

    7.,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带入馆内。

    8.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请勿触摸展品,请勿攀爬躺卧。

    9.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

    四、如遇我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须遵从我馆安排

    五、本参观须知最终解释权归___博物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团体预约:个人预约:报警电话:

    七、微信平台:

    微信号:

    第四篇:博物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暂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的组织领导

    一、博物馆建立由馆长牵头、以保卫科为骨干、其他科室人员共同参加的安全保卫领导组。领导组暂由__人组成,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博物馆设保卫科,具体负责全馆的文物展品、展厅设施设备的安全,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安全保卫领导组和保卫科要随时与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保卫科联系,同时要取得城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及消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

    (二)安全保卫的主要职责

    一、有秩序地组织游客进入展厅,维护展区正常秩序,监督游客文明参观,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保证各展厅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财物的绝对安全。

    三、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维护博物馆全馆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五、在防盗、防火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前提下,随时注意发现隐患,消灭隐患。

    六、宣传安全知识,制定安全设施。

    (三)保卫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二、乐于奉献,先公后私,关心群众,尊老爱幼,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

    三、积极学习,勤劳朴实,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四、积极锻炼身体,具有一定的防卫技术本领和应急能力、应变能力。

    (四)安全保卫的具体要求

    一、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当班,保卫科要安排好正常的轮休和因病、因事请假期间的当班人员,尤其要做好节假日的执勤安排。

    二、保卫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开门,闭馆后认真清查展厅的展柜及锁子是否完好,并及时锁好馆门。

    三、保卫人员必须随时检查各自负责的展厅、展区。如发现展品丢失、损坏和其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四、保卫人员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服从保卫科统一调动。特殊情况下,一声令下,保证召之即来。

    五、保卫人员必须身着警服或工作服,必须特别注重仪表,保证严肃威武。

    六、保卫人员对待游客必须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有问题耐心解答,必要时及时请示领导解决。严禁同游客争吵,严禁顶撞游客,更不许顶走游客。

    七、不断学习博物馆知识、文物旅游及消防等各项法规条例,增强法制观念。

    (五)安全保卫的几项规定

    一、安全保卫领导组每周至少突击检查一次,并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二、保卫科每日应巡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三、保卫人员向保卫科,保卫科向馆领导签定安全保卫责任书。

    四、凡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解决重大问题,做出重大贡献者,保卫科应及时报告馆领导,并由本馆向县以上有关部门报告,力争给予应有的表彰奖励。

    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馆上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保证展厅、文物仓库和办公区的绝对安全。

    三、保证游客参观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经常组织保卫人员学习有关博物馆知识、文物旅游、消防等各种有关安全的法规条例。

    五、建立保卫人员值班和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保卫人员的正常轮休。

    六、做好游客高峰期和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巡逻工作。

    七、负责博物馆的全部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科长搞好全面工作。

    二、负责博物馆的安全工作和本科室的日常事务。

    三、配合科长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定期组织保卫人员进行消防、军事技能等业务培训。

    五、负责保卫警具的管理。

    六、配合科长搞好查岗工作,督促各区域保卫人员的岗位执勤。

    七、处理突发事件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博物馆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保卫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当班,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

    三、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位,要严密监视保卫区,制止游客拍照,观察游客神情举止和动向,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四、保卫人员必须做到安全通讯的性能完好,熟悉报警信号和联络方法。

    五、保卫人员对自己所管区域展厅、展品,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帐物相符,无丢失、无差错。

    六、保卫人员要坚决保管好展厅钥匙,杜绝丢失钥匙事故发生。

    七、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签字,出现差错,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八、保卫人员对自己所管区域展厅内外的卫生要时刻保持清洁,玻璃柜要经常保持无尘,展厅内无烟火、废纸、果皮、垃圾等杂物。

    九、值夜班时,要按时上下班,值班时,不准睡觉,不准脱岗,不准私自会客。闭馆后,无领导和保卫科通知,不准随意放人进入馆内。

    十、保卫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发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作用,并以文明服务,文明执勤。

    保卫人员考核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屡教不改达三次,停岗处理。

    二、未经请假不到岗,一次扣50元。

    三、查岗过程中,发现脱岗、串岗一次的,扣10元;每月经检查达三次的,另扣100元;情节严重者,由馆领导处理。

    四、各展厅保卫人员,未经保卫科科长安排,私自换岗的,发现一次扣50元;每月达三次,另扣300元;情节严重者,由馆领导处理。

    五、保卫人员在值夜班时,经检查,发现睡觉,一次扣50元,一月达三次者,停岗处理。

    六、值夜班时,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发现不认真巡逻走形式的,一次扣50元,每月达三次的,另扣300元。

    七、值夜班时,严禁玩扑克、打麻将等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停岗处理。

    八、保卫人员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一次扣50元,情节严重者,停岗处理。

    九、文物展品安全重于泰山,安全责任大于天,监守自盗行为,法不容情,重刑处置。

    消防管理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

    二、在以馆长牵头的消防领导组领导下,博物馆全体工作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确实做到防火灭火,人人有责。

    三、保卫人员都是兼职的消防队员,要与馆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四、博物馆内外,禁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五、消除火灾隐患,杜绝游客抽烟。

    讲解员守则

    一、热爱本职,遵纪守法,注重职业道德形象。

    二、仪表庄重大方,服装化妆不媚俗妖艳。

    三、凭票讲解,礼貌待客,用语文明,对免票宾客持义务讲解卡上岗。

    四、按规定路线讲解,特殊情况下按特定路线讲解。不漏讲,偷懒。

    五、对博物馆陈列展品要充分了解,全面解说,适度发挥。对不同的游客注重不同着重点。

    六、对游客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机智灵活地正确回答,但原则上应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七、对极少数游客可能发生的不礼貌言行,要冷静对待,理智应酬,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告请领导解决。

    八、讲解员要相互尊重,和睦礼让,亲密配合,一般按排定次序,轮流守上岗,不争抢,不推诿,特殊情况下由馆领导临时调整。

    九、讲解员应随时注意维护游客秩序,保护展品,保护一切公共财物。要以适当方式制止某些游客的种种不良行为。

    十、讲解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动向游客索取小费。十

    一、讲解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在博物馆、文物、历史学、文学、工艺美术等方面的知识。

    讲解员考核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二、未经请假不到岗的,记过一次,扣50元。

    三、查岗过程中,发现脱岗1次的,扣10元;一月达三次的,另扣100元。

    四、游客反映讲解员讲解态度不好或查岗中发现讲解员敷衍游客的,停岗处理。

    五、讲解员不得擅自给游客讲解,必须凭票讲解。

    六、如果游客由于讲解员的原因而发生退票现象,或因讲解员因出言不逊而顶走游客的,记大过一次,扣200元。

    七、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讲解员拒绝给游客讲解或中途讲解终止的,记大过一次,扣100元。

    八、讲解员要认真保护各自的话筒,损坏丢失的,自己赔偿。

    九、讲解员不论以任何手段向游客索取小费,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扣200元。

    夜间值班制度

    一、熟悉报警信号和联络方法。

    二、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半小时巡逻一次,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三、上班期间,不准睡觉,不准脱岗,不准私自会客或将客人带到值班室,禁止玩扑克等赌博活动。

    四、值班时,要严密监视博物馆主要通道及展厅门窗,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五、闭馆后,无领导通知,不准随意放人通行。

    财务科职责

    一、负责管理财务工作,依据财经纪律监督各项支出。

    二、协调与财务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印制并妥善保管讲解券、参观券等各种票类和办理出票等有关手续。

    四、负责统计游客人数的汇总、存档。

    五、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完成好博物馆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任务。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制定的有关统计方针政策、报表制度及调查方案。

    2、负责博物馆散客、公客、团队组织的人数统计,以及讲解券发放张数的统计,要求日记日结。

    3、统计必须加强整体观念,坚持实事求是。

    4、按时、准确地编制月报、季报、年报及分析材料收集和分析统计信息,准时报送统计报表。

    5、认真负责管理统计报表,将每月报表及时整理报送财务科。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五篇:博物馆管理制度博物馆工作人员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服从大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

    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关心集体,尊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

    五、在文物调查、考古发掘、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有私自垄断文物资料并谋取私利的行为。

    六、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文物时,所征集和收购的文物及其有关资料必须全部上交单位,严禁隐瞒私存。遇有出土文物,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

    七、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

    八、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严禁将属于国家所有的馆藏文物出售或变相出售。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

    九、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发现文物被盗窃、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十、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

    馆长职责

    一、馆长主持馆全面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推动单位各项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培养、考核、聘用专业人员和中层干部。

    六、定期总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安全稳定工作。

    八、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常抓不懈。

    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书刊订阅、会议布置、接待来访、供给办公用品、安排值班保卫、考核考勤等行政工作。

    二、接洽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三、直接管理停车区、学术报告厅、。

    四、管理水、电、电话、电梯等设备。落实安全管理,节约开支。

    五、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现金管理,按时做好月结报表。

    六、负责对临时工管理。

    七、落实卫生、绿化工作的管理措施,保持良好的馆容馆貌。

    保管部主要职责

    一、主持本部门日常行政、业务工作根据本部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决定工作方式,记录工作大事,进行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

    二、对本部人员有权进行分工、调配,并明确分管工作职责,分工合作。

    三、直接管理文物库房,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四、及时做好文物征集、登录、入库管理工作。

    五、落实本部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工作.

    陈列部主要职责

    一、热爱文博事业,敬业爱岗。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

    三、熟悉和掌握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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