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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TG+D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护栏相关知识精编x

    时间:2020-11-26 21:44:4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 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 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 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 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 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 撞垫等。

    :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 向作用的设施。

    :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 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 导向防撞垫。

    :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0.75kN/m ,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 1.0kN/m。

    PDF 36

    6 护栏和栏杆

    一般规定

    公路路侧或中央分隔带应通过保障合理的净区宽度来降低车辆驶岀路外或驶入对向 车行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净区宽度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计算净区宽度得 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护栏设计应体现宽容设计、适度防护的理念

    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防撞端头及防撞垫的防护等级及 性能,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JTG BO5-01)的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防 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

    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于公路土路肩内。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

    61.6 中央分隔带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地不管线相协调。

    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2 路基护栏

    6.2.2 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风险应综合考虑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的可 能性以及事故严重程度等因素,并符合下列规定:

    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的可能性应根据所在路段的路线线形、交通量、交通组成以 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

    事故严重程度和运行速度、路侧条件有关,可分成低、中、高三个等级。

    I区、U区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三级、四级公路路侧有深度 30m以上的悬崖、深谷、

    深沟等的路段;

    有江、河、湖、海、沼泽等水深 1.5m 以上水域的路段;

    3有I级铁路、一级公路等;

    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外设有车辆不能安全越过的照明灯、摄像机、交通标志、声屏障、 上跨桥梁的桥墩或桥台、隧道入口处的检修道或洞门等设施的路段。

    川区阴影范围之内的路

    I区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侧边沟无盖板、车辆无法安全越过的挖方路段;

    3高岀路面或开挖的边坡坡面有 30cm以上的混凝土砌体或大孤石等障碍物;

    4 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有障碍物。

    626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 12m或者12m

    宽度范围内有障碍物时,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事故严重程度可根据下列 条件确定:

    1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2.5m且采用整体式护栏形式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高。

    符合下列条件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中:

    1) 对双向 6 车道高速公路,或未设置左侧硬路肩的双向 8 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中央分隔 带宽度小于2.5m并采用分设式护栏形式,同时中央分隔带内设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 物的路段。

    2) 对双向6车道及以上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2.5m并采用分设式护栏形式,同时 中央分隔带内设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的路段。

    不符合本条第 1、 2 款规定的条件时,事故严重程度为低。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纵坡等于或接近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规

    定的最大纵坡值的下坡路段;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圆曲线半径等于或接近于现行《公路工 程技术标准》(JTG B01)规定的最小半径的路段外侧。

    设计交通量中,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25t 的车辆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 20%时。

    T)小于2000辆小客车且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

    60km/h 的公路,宜进行交通安全及经济综合分析,确定是否设置护栏及护栏的防护等级。

    6.2.13 迎交通流的护栏端头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外展或设置缓冲设施

    外展至土路肩宽度范围外;具备条件时,宜外展至计算净区宽度外。

    位于填挖交界时,应外展并埋入挖方路段不构成障碍物的土体内。

    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宜考虑车辆碰撞对向车行道护栏下游端头的可能性。

     二级公路的隧道出入口等位置,护栏应进行过渡段设计;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及三级、四 级公路的隧道出入口等位置,护栏宜进行过渡段设计。

    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或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

    6.2.17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或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的选择 应根据防护车型和障碍物来确定。当防护的障得物低于护栏高度时,宜选择护栏最大横向 动态位移外延值 (W); 当防护的障得物高于护栏高度、公路主要行驶车型为大型车辆时,应

    选择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ln)

    6.2.18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除位于冬季风雪段大的地区外,中央分隔带护栏宜使 用混凝土护栏。

    6.2.19冬季风雪较大的地区,宜选择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环境等因素。

    用说明书确定。

    2护栏最小防护长度应根据车辆驶出路外的轨迹和计算净区宽度内障碍物的位 宽度确定。

    3护栏最小结构长度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要求。

    4相邻两段护栏的间距小于护栏最小结构长度时宜连续设置。

    5通过过渡段连接的两种形式护栏的长度之和不应小于两种形式护栏的最小结构

    63.1桥梁护栏和栏杆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各等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2高速公路,作为次要干线的一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作为主要集散的一 级公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栏。

    3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时,可通过路缘石将人 行道(自行车道)和车行道进行分离;设计速度大于 60km/为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自行车 道)时,应通过桥染护栏将人行道(自行车道)与车行道进行隔离。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小桥、通道、明涵的护栏防护等级宜与相邻的路基护栏相同。

    2公路桥梁采用整体式上部结构时,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护等级可按路基中央分隔带护栏 的条件来确定。

    1所选取的护栏形式在强度上必须能有效吸收设计碰撞能量,阻挡小于设计碰撞能量的车

    辆越出桥外或进入对向车行道并使其正确改变行驶方向。

    2桥梁护栏受碰撞后,其最大动态位移外延值(W)或大中型车辆的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ln) 不应超过护栏迎撞面与被防护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桥梁通行的车辆以小客车为主时,可 选取小客车的最大动态位移外延值(W)为变形控制指标;桥梁外侧有高于护栏的障碍物时, 应选取各试验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中的最大值为变形控制指标;桥梁外侧有低于 或等于护栏高度的障碍物时,应选取各试验车辆最大动态位移外延值(W)中的最大值为变形 控制指标。

    3环境和景观要求包括:

    1)钢结构桥梁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积雪严重地区的桥梁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小桥、通道、明涵的护栏形式宜与相邻的路基护栏相同。

    4 需要减小桥梁自重、减轻车辆碰撞荷载对桥面板的影响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除考虑护栏的初期建设成本外,还应考虑投入使用后的养护成本,包括常规养护、事故 养护、材料储备和养护方便性等。

    1 金属梁柱式护栏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规定 :

    护栏迎撞面应顺适、光滑、连续,无锋利的边角,金属立柱与护栏横梁之间应满足防止 车辆绊阻的宽度要求。

    4) 横梁的拼接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拼接套管的抗弯截面模量不应低于横梁抗弯截面模量,连接螺栓应满足横梁极限弯曲状 态下的抗剪强度要求。

    护栏迎撞面在横梁的拼接处可有凸出或凹入,其出或凹入量不得超过横梁的截面厚度或 1cm。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桥梁不宜设置路缘石。为减少护栏受到撞击而对桥面板产生的影 响需要设置路缘石时, 其高度宜控制在 5-10cm 之间。路缘石内侧宜与横粱迎撞面保持在同 一平面内,或位于立柱和横梁迎撞面之间的适当位置。

    带有路缘石的人行道 (自在车道以只能用于设计速度小或等于 60km/h 且防护等级为二 (B) 级的桥梁,路缘石高度宜为15cm不应超过20n。路基路缘石与桥梁路缘石高度不一致时, 应在其高差的 20 倍及以上的距离内进行过渡。

     设计速度大于 60km/h 的桥梁, 人行道 (自行 车道) 与车行道之间应设置桥梁护栏。

    混凝土栏和组合式护栏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护栏未经试验验证,不得随意改变护栏迎撞面的减面形状和连接方式,但其背面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形状。

    各防护等级混凝十栏的高度不小表 6.3.4-3 的规定值。

    各等级组合式护栏的总高度可在上述高度基础上增加 10cm。

    护栏迎撞面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 4.5cm。

    护栏的断面配筋量根据计算确定,并应满足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

    设计规范》(JTG D62)中对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桥梁护栏应按下列规定随桥梁主体结构设置伸缩缝 :

    金属梁柱式护栏

    当伸缩缝处的纵向设计总位移小于或等于 5cm时,伸缩缝应能传递横梁60%勺抗拉强度 和全部设计最大弯矩 ; 伸缩缝处连接套管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横梁宽度的 3倍。

    当伸缩缝处的纵向设计位移大于 5cm时,伸缩缝应能传递横梁的全部设计最大弯矩;伸缩 缝两侧应设置端部立柱,其中心间距不应大于 2.0m;伸缩缝处连接套管的长度应大于或等 于横梁宽度的 3 倍。

    当伸缩缝处发生竖向、横向复杂位移时,桥梁护栏在伸缩缝处可不连续,但应在伸缩缝 两端设置端部立柱,其中心间距不应大于 2.0m,两横梁端头的间隙不得大于伸缩缝设计位 移量加2.5cm。横梁端头不得对碰撞车辆构成危险。

    混凝土护栏 在桥面伸缩缝处应断开,其间隙不应大于桥面伸缩缝的设计位移量。在桥梁伸缩缝处的混 凝土护栏上要预留桥梁伸缩缝安装孔,孔的大小根据伸缩缝的尺寸和弯起高度来确定。

    组合式护栏

    混凝士部分应符合混凝士护栏中有关伸缩缝设置的规定,金属结构部分应符合金属梁柱式 护栏中有关伸缩缝设置的规定

    桥梁护栏根据需要可设置承受碰撞受力构件以外的辅助构件。所有辅助构件应与桥梁护 栏受力构件牢固连接,并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以内

    金属构件的密封和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心断面构应设置排水孔或在所有的拼缝处完全密封。

    2) 镀锌孔、排水孔的直径不应大于空心截面周长的 1/12 ,镀锌前构件排水孔的孔径不应小 于8mm非镀锌构件不应小于6m),并不大于15mm其间距应大于70cm。镀锌孔、排水孔的 位置应布设恰当。

    1 从人行道顶面起,人行道栏杆的最小高度应为 110cm。

    2栏杆构件间的最大净间距不得大于14cm且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采用金属网状栏杆时, 网状开口不应大于 5cm

    栏杆结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栏杆底座应设置锚筋。其受力条件应满足现行《公路桥涵 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规定。

    人行道栏杆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能有效避免人员伤害且不易拆卸的方式。

    兼具桥梁护栏与人行道栏杆功能的组合式护栏应同时满足人行道栏杆和桥粱护栏的构造 要求。

    1 从自行车道顶面起,自行车栏杆的最小高度应为 140cm。

    3根据需要,可在距自行车道顶面110cm处附着具有一定宽度的摩擦梁,以避免不同高度 自行车把的绊阻

    6.3.9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的桥梁与隧道衔接处,桥梁护栏应进行 过渡段设计 ; 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及三级、 四级公路的桥梁与隧道衔接处, 桥梁护栏宜进行 过渡段设计

    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

    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

    作为次要干线的一级公路在禁止车辆掉头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可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护 栏。

    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宜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公路中心线位置,设置长度应能有效 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

    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的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协调一致。

    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上部应设置轮廓标或反射体,颜色和设置高度宜与中央分隔带保持 一致。

    位于有防眩要求路段的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上宜设置防眩设施。

    1 应有效地阻止非紧急车辆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通行。

    2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应方便开启与关闭、具有可移动性,宜在 10min内开启10m及以上

    的长度。

    应与相邻中央分隔带护栏能合理过渡。

    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活动护栏的两固定端安装应牢固 , 连接部分应具有防盗功能。

    缓冲设施

    1 未进行安全处理的位于公路计算净区宽度内的路侧护栏 ,其上游端部应设置防撞垫或防撞 端头。

    2高速公路的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分流端、匝道分流端等应设置可导向防撞垫 ,隧道入口段 洞口等位置未进行安全处理时宜设置可导向防撞垫。

    孤立的上跨高速公路跨线桥中墩端部宜设置可导向防撞垫。

    收费站导流岛端部可采用非导向防撞垫

    5 高速公路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特殊形式的危险障碍物 , 不能采用其他方 进行有效安全防护时 , 应设置可导向防撞垫或非导向防撞垫。

    防撞垫的平面布设应与公路线形相一致 , 设置于主线分流端、匝道出口或收费站 导流岛前端时 , 防撞垫的轴线宜与防撞垫两侧公路路线交角的中心线相重叠 , 并与所在位置 的其他公路交通设施相协调。

    因运行速度、交通量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 , 应结合实际防护需求提高防撞端 头、防撞垫的防护等级。

    注 :1. 括号内为护栏端头防护等级的代码。

    2. 设计速度为 60km/h 的公路上游端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防撞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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