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研讨交流 > 正文

    矿业公司地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x

    时间:2020-11-24 17:09:5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矿业公司地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总局令?2010?第3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带班下井规定

    1、本制度所称地下矿领导,是指各地下生产矿矿长及班子成员,露转地指挥部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和各井负责人,各地下生产矿外来采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各基建矿井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

    2、领导下井带班时间每班按8小时计算。

    3、各地下生产矿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必须包含两个夜班);其他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个/人。

    露转地指挥部指挥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必须包含两个夜班);露转地指挥部技术负责人和各井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个/人。

    各地下生产矿外来采掘施工单位及各基建矿井总承包单位对承接工程负直接安全生产责任,其项目经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必须包含两个夜班);其他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个/人。

    4、基建矿实行露转地指挥部和施工单位项目部联合带班制度。

    5、地下矿各单位执行上述规定带班数未能满足带班要求的,由单位自行研究对相关领导的带班数适当增加;带班领导因病、因公出差、学习、年休、因公受伤,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按同比例减少带班下井次数执行。但必须确保每个班次有领导下井带班。

    6、各地下矿各单位必须制定特殊情况下严格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并在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中加以说明。

    7、各地下生产(基建)矿负责对所属施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进行监督管理。

    二、领导带班下井职责

    8、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9、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等,研究解决井下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维护井下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10、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11、当井下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严重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处臵措施,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本单位调度室和矿长报告。

    三、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要求

    12、地下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每班必须在井口明显位臵对当班下井带班领导挂牌公示,公示内容为:领导姓名、职务、带班班次。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应将上月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上报矿业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办公室、生产调度室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办公楼及矿井井口予以公示,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13、地下矿各单位要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每月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矿业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办公室、生产调度室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办公楼及矿井井口予以公告,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月度计划应当明确每个工作班次带班下井的领导名单、下井及升井的时间。原则上,带班领导必须按照排定的月度计划表下井带班,不得随意调整带班班次。确需调整的,必须提前依照审批程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安排具有同等带班资格的领导替代,并做好登记。

    14、地下矿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规定必须在井下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带班领导要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认可后,方可上下班。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日负责收集和整理领导下井带班情况信息,对需要督促整改的事项,抓好跟踪落实,对月度交接班记录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15、地下矿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在地面指定地点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和下井考勤记录。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领导带班登记簿,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16、地下矿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奖惩考核办法。每月对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要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对按照规定带班下井并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奖励;对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冒名顶替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对领导带班下井的考核规定

    17、对于未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告的;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依照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第34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扣罚,并在矿业公司进行通报。

    18、对于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罚单位1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扣罚1000元,并在矿业公司进行通报。

    19、对于该带班而未带班下井的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扣罚2000元;对于未完成当月带班下井任务的矿领导,少一次扣罚1000元;对于未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或带班下井时间不足3/4的矿领导,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20、对于没有按时上报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及上月计划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的,迟报一天扣罚单位1000元。

    21、对于发生安全事故,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依照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第34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扣罚,并在矿业公司进行通报。

    22、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下井领导的指挥和管理。对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从业人员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发现并确认带班领导无故提前升井的,经向班组长或者队长说明后有权提前升井。任何单位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监督检查

    23、矿业公司成立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各地下生产(基建)矿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监督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由生产经营部、财劳部、公司办公室等单位组成。

    24、各地下生产(基建)矿应组成相应的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组,负责对所属施工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25、参与监督检查考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检查考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发现工作失职或弄虚作假者,给予严肃处理。

    26、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矿业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报告。矿业公?司接到举报后,由公司监督考核办公室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27、本制度由矿业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2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