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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时间:2020-11-08 16:57:1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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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规范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规范》、《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卫生部第 51 号令、《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XX 市中心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XX市中心医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是指医院审计部门对 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进行的咨询、鉴证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目的是:真实合理反映工程造价,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 下,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医院合法经济利益、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第四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医院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工程造价咨 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承担。医院审计部门是全过程跟踪审汁的主体,咨询公司 对医院审计部门负责并接受其管理、监督。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基建工程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单项建设工程项目符合 以下情形之一者将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井按本细则具体执行:

    (一)工程造价大于 500 万元的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二)工程造价大于 50 万元的修缮工程;

    (三)工程造价未达到以上标准,但经工程管理科室书面提出申请,并经审计部门 同意的工程。

    第二章 与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 医院审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跟踪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处理跟踪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二)认真做好对咨询公司的审查、协助医院招标办公室做好咨询公司的招标工作,代表医院拟订委托审计合同;

    (三)审核并批准咨询公司编制的跟踪审计具体实施方案,对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 意见进行审核和确认。

    (四)审核咨询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初稿,对于重大工程,在必要 时将组织复意,审定最终的工程造价并及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五)支持和配合工程管理职能科室的工作,对咨询公司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第七条 医院工程管理职能科室的职责:

    (一)支持和配合医院审计科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二)认真填写《XX市中心医院基建/修维工程送审登记表》,及时、完整、准 确地向审计科提供相关资料 ;

    (三)协调、督促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落实审计咨询意见 ;

    (四)协助审计科及咨询公司及时解决或处理跟踪审计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

    (五)对咨询公司的工作质量以及对跟踪审计中发生的问题,可向审计科反馈意见 或提出建议;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根据医院的委托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并对咨询意 见和审计报告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

    (二)成立跟踪审计项目组并制订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人员安排、工 作计划、技术手段和方法、工作制度等内容 ;

    (三)及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形成详细的过程记录,该记录整理、装订后交审计 部门最终归档 ;

    (四)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 费用、竣工结算等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或报告 ;

    (五)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合约性文件进行审核,提供造价方面的咨询意见 ;

    (六)审核工程进度款,跟踪鉴证隐蔽工程,参加工程验收 ;

    (七)提供材料、设备价格的咨询意见,并进行简要的技术经济分析 ;

    (八)认真做好与参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及工作程序

    第九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阶段、施 工阶段和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估阶段。其中,工程前期阶段包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 究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标阶段。

    第十条 工程前期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 l、检查项目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在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2、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是否客观、真实;

    3、审核项目投资估算,为医院立项决策提供参考。

    (二)设计阶段

    1、审核设计招投标文件及设计合同 对设计招标文件主要审核: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

     对设计合同主要审核:主体的合法性,收费的合理性,责、权、利及违约条款的完

    整性和合理性,强调对低劣设计质量的索赔。

     以上内容同样适用于审核工程勘察合同。

    2、参加扩初设计的审查会议,通过对建筑经济指标的分析,提供优化设计方面的 咨询意见。

    3、审核设计概算,为医院确定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提供参考。

    (三)招投标阶段

    1、审核招标文件 本阶段审核的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招标文件等。

    主要审核: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严密性,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评标、定标工 作的公正、公平性,尤其对计价依据、价款结算与调整办法、合同主要拟定条款重点审核。

    2、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 主要审核:工程量清单中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清单项目描述是否准确、是

    否存在明显漏项:拦标价足否预先控制及价格水平是否合理。

     3、审核招标答疑文件 主要审核:文件内容表述的准确及完整性。

     4、检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

    检查整个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是否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程序 相符。

    第十一条 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审核施工合同

    1、审核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合同额大于 10 万元的甲方直接 分包(或委托)合同。

    2、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 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3、单价包干合同的包干单价须事前报审计备案。

    (二)鉴证隐蔽工程,参加工程验收

    1、对隐蔽工程,现场跟踪人员主要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与鉴证,并做好相关 跟踪记录。对于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如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拆除工程等, 应重点跟踪。

    2、参加的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三)检查大宗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及工程材料的价格咨询

    1、本细则所称大宗材料、设备是指同类材料总大于 10 万元、设备单价大于 5 万元

    或设备总价大于 10 万元的材料或设备。

    2、对于甲方直接采购或甲控乙供的大宗材料、设备,检查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标, 资格预审、入围名单确定以及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审核招投标文件及甲方直接采 购的合同。

    3、对于非招标确定的甲控乙供工程材料,根据工程管理职能科室的书面要求,按 照医院确定的品牌、规格,提供价格方面的咨询意见。

    (四)审核工程进度款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

    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业主直接采购的 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

    (五)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1、对设计变更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 生相符,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变化的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指可能 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按审批程序报批。

    2、对工程签证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 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或另做合理约定), 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六)审核索赔费用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 记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管理科室一起及时处理索赔事件。

    2、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积极协助工程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反索赔。

    第十二条 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工程管理部门将经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初审 后的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时送交审计部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和中标资料: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地质勘探报告和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甲方直接供 应设备、材料的清单和合同书;材料差价证明资料;设计变更图纸和工程签证单;隐蔽 工程验收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审计部门组织审前会议,施工单位签署《结算审计承诺书》。

    (三)审计部门组织、安排现场勘测,核查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

    (四)审计部门将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或初稿。

    1、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30 天内;

    2、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 500-2000 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曰起 40 天内;

    3、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 2000-5000 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曰起 60 天内;

    4、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曰起 90 天内。

     结算审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分歧,审计部门将及时组织工程管理部门、咨询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因重大分歧导致的反复协商、反复验证,申请仲裁等 情形发生时,以上时限中断处理。

    (五)审计部门将《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发予工程管理科室,并返还完整的原始送审资料。

    第十三条 个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程序:

    (一)审计部门向工程管理部门下达《XX市中心医院全过程跟踪审计通知书》。

    (二)工程管理科室以工程咨询函(工程管理科室签章)的形式向审计科明确提出 需要咨询的内容和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三)审计部门委托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并处理咨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咨询公司将咨询意见书送交医院审计科。

    (五)审计部门将审核后的咨询意见书(审计科盖章确认)及时提供给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管理科室将处理决定或意见及时反馈审计部门。

    (六)审计部门将工程咨询函、审核后的咨询意见书、反馈意见等相关资料存档。

    第十四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时限

    (一)跟踪审计的工作时限应满足工程进度的需求,并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

    (二)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咨询工作量的大小,为咨询工作预留充足、合理的时间,以确保咨意见的质量。

    (三)具体工作时限如下:

    审核投资估算一般为 3 ~ 5 天:审核设计为 5 ~ 7 天;审核招标文件一般为 3 ~ 5 天; 答疑文件一般为 1 ~ 3 天;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一般为 7 ~ 14 天;审核合同类文件一般为 3 ~ 5 天;审核进度款一般为 3 天;工程材料价格咨询一般为 3 ~ 5 天;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的造价咨询一般为 5 ~ 7 天。

    第十五条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医院审计部门应对每个送审事项出具相应的书面咨 询意见或审计意见。其中,特别重大事项需经审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共同商议或请示 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咨询意见或审计意见。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对于工程造价大于 500 万元的建设工程,须通过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定咨 询公司,具体招标工作由医院招标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审计费 直接列入工程项目建设成本。审计费主要包括跟踪咨询费、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审核费、 结算审核费等几种类别,具体计取办法按照湖北省有关政策性文件执行,以委托咨询合 同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 20XX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由医院审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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