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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镇污水处理改建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时间:2020-09-23 20:32:5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PAGE

    PAGE 2

    大同镇污水处理改建工程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一次性勘察)

    自 审 意 见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前 言 1

    1.1任务由来 1

    1.2拟建工程概况 1

    1.3勘察的目的与任务及勘察阶段、勘察范围 1

    1.4勘察工作依据、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勘察等级的确定 5

    1.5勘察工作布置及完成工作量 6

    1.6勘察工作质量评述 6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8

    2.1地形地貌 8

    2.2气象、水文 8

    2.3地质构造 8

    2.4地层岩性 9

    2.5基岩顶面及基岩风化带特征 9

    2.6水文地质条件 10

    2.7水、土腐蚀性评价 10

    2.8 不良地质作用 11

    3场地岩土物理力学特征 11

    3.1岩土测试成果及统计的评述 11

    3.2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12

    3.3岩土参数选用及建议 12

    4场地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13

    4.1地震评价 13

    4.2边坡稳定性评价 14

    4.3场地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15

    4.4土、石可挖性分类 15

    5地基评价 15

    5.1地基的均匀性、稳定性评价 15

    5.2地下水对地基基础的影响 16

    5.3岩土层承载能力评价 16

    5.4特殊土评价 16

    5.4持力层选择及基础型式建议 16

    5.5 地基及基础施工建议 17

    5.6拟建工程施工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评价 18

    5.7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分析 18

    6岩土工程结论及建议 19

    6.1结论 19

    6.2建议 19

    附 录

    附 图:

    1 总图例……………………………………………………………… 1张

    2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1:500)………………………………………1张

    3 工程地质剖面图(1:200)…………………………………………5张

    4 钻孔柱状图(1:100)……………………………………………… 7张

    附 件:

    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1份

    2 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委托书………………………………………………1份

    3 工程地质勘察纲要………………………………………………………1份

    4 岩土试验测试报告………………………………………………………1份

    5 钻孔情况一览表…………………………………………………………1份

    6 测量技术小结及测量成果………………………………………………1份

    1前 言

    1.1任务由来

    拟建场地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同镇污水处理厂,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方)特委托重庆北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包方,下称我公司)对拟建重庆市彭水县大同镇污水处理改建工程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双方于2019年5月正式签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附件1)。

    1.2拟建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同镇污水处理厂。本工程为重庆市彭水县大同镇污水处理改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6331m2,日污水处理能力250m3/d。本项目拟建物主要包括:③混凝沉淀池;④消毒池、计量排放渠;⑤加药脱水及干泥暂存棚,拟建物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拟建物主要特征见下表1.2-1。

    表1.2-1 拟建筑物主要特征表

    名称

    设计地坪高程(m)

    层数(F)

    尺寸(m)长*宽*高

    安全等级

    结构

    类型

    基础

    型式

    荷载

    (kN/柱)

    沉降敏感度

    ③混凝沉淀池

    池底1129.10、1232.00

    1F

    6.2*4.7*2.9

    二级

    框架

    筏板基础

    500

    一般

    ④消毒池、计量排放渠

    1232.00

    1F

    11.5*7.8*3.0

    二级

    框架

    筏板基础

    500

    一般

    ⑤加药脱水及干泥暂存棚

    1232.15-1232.16

    1F

    17.52*7.75*3.0

    二级

    框架

    筏板基础

    500

    一般

    拟建场地现状平缓,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场地基本与现状标高一致不存在边坡,仅③混凝沉淀池整四周平后将形成2.9m基坑边坡,边坡安全等级为三级;

    1.3勘察的目的与任务及勘察阶段、勘察范围

    1.3.1勘察目的与任务

    本次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重庆市彭水县大同镇污水处理改建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型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具体任务为:

    1 查明建筑物范围内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层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等地质环境;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判定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 对场地地震效应进行评价;

    5 对场地稳定性、建筑适宜性进行评价;

    6 对场地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能力进行评价;

    7 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支护措施建议;

    8提供基础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9对基础持力层及基础型式的选择及基础埋深等提出建议,并对成桩可行性进行分析;

    10 分析评价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11 查明有无沟滨、墓穴、孤石、防空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3.2勘察阶段、勘察范围的判定

    根据渝建〔2013〕34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本工程勘察范围应包括环境挖填方边坡及其影响的区域。本工程勘察工作布置,严格执行渝建〔2013〕34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T-043-2016及渝建(2013)346号文的规定,本场地可不进行选址勘察及初步勘察,可直接进行一次性详细勘察工作。勘察阶段判定见表1.3.2-1、1.3.2-2。

    表1.3.2-1 选址勘察阶段判定

    判定款项

    判定条件

    对应判定条件的场地

    及工程项目

    判定

    结果

    建设场地

    1

    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且其影响面积占建设场地50%及以上的建设场地。

    无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岩溶塌陷影响面积小于50%

    不需进行选址勘察

    2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抗震危险地段建设场地。

    为抗震一般地段

    不需进行选址勘察

    建设项目

    1

    投资20亿元以上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投资小于20亿元

    不需进行选址勘察

    2

    大型工矿企业厂区整体迁建。

    不属于该类项目

    不需进行选址勘察

    3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长度大于1000m的越岭隧道和跨越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江底隧道和大型桥梁等需进行多方案比选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不属于该类项目

    不需进行选址勘察

    表1.3.2-2 初步勘察阶段判定表

    判定款项

    判定条件

    对应判定条件的场地及工程指标

    判定结果

    场地及

    项目

    1

    在复杂场地上建设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

    简单场地

    安全等级二级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其他建设场地

    1

    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不良地质作用较为发育,且其影响面积占建设场地30%及以上的建设场地。

    无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岩溶塌陷影响面积小于30%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2

    场地地形坡角大于30°的自然土坡或地形坡角大于60°的自然岩坡,且其影响面积占建设场地50%及以上的建设场地。

    地形坡角一般2-5°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3

    三峡库区175m蓄水位(吴淞高程)岸线外侧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的建设场地。

    不属于三峡库区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4

    存在矿产采空区或地下洞室,且采空区或地下洞顶距离拟建工程最底面小于2倍洞跨的建设场地。

    不存在矿产采空区和地下洞室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其他建设项目

    1

    总建筑规模大于50万m2且高层建筑规模占总建筑规模的比例超过70%的大型住宅小区。

    小于50万m2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2

    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超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小于200m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3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或长度大于500米的隧道。

    不属于该类项目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4

    主跨跨径150m及以上的斜拉桥、悬索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以及拱桥,立体交叉线路为3层及3层以上(不计地面道路及地道)的大型互通立交桥梁。

    不属于该类项目

    不需进行初步勘察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3〕34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本工程勘察范围应包括环境挖填方边坡及其影响的区域。本工程勘察工作布置,严格执行渝建〔2013〕34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勘察范围判定见表1.3.2-3),勘察范围符合渝建〔2013〕345号文《重庆市房屋见洞隙的进尺之和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的规定。

    表1.3.2-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判定

    判定款项

    判定条件

    对应判定条件的场地、边坡

    判定结果

    环境边坡及其影响区域

    1

    对于无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坡顶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倍边坡高度。

    无环境边坡

    满 足

    勘察范围

    2

    对于有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土边坡,勘察范围线应根据组成边坡的岩土性质及可能破坏模式确定,且勘察范围不应小于外倾结构面影响范围。

    无环境边坡

    满 足

    勘察范围

    3

    对于可能出现土体内部滑动破坏的土质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坡顶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倍边坡高度。

    无环境边坡

    满 足

    勘察范围

    4

    对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勘察范围线应大于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后缘边界,且还应大于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前缘边界(即剪出口位置)。

    无环境边坡

    满 足

    勘察范围

    基坑边坡及其影响区域

    1

    岩质基坑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基坑边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其基坑深度的1倍。

    基坑边坡高2.9m

    满 足

    勘察范围

    2

    土质基坑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基坑边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其基坑深度的2倍。

    基坑边坡高2.9m

    满 足

    勘察范围

    3

    当需要采用锚杆(索)支护时,勘察范围线到基坑边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其基坑深度的2倍。

    基坑边坡高2.9m

    满 足

    勘察范围

    1.4勘察工作依据、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勘察等级的确定

    1.4.1 勘察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附件1);

    2《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委托书》(附件2);

    3《重庆市彭水县大同镇污水处理改建工程工程地质勘察纲要》(附件3);

    4业主提供的带建筑物平面布置的1:500地形图。

    1.4.2本次勘察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1《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T-043-2016;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0-047-2016;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6《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8《市政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174-2014);

    9《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1.4.3土工程勘察等级的确定

    按《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T-043-2016第4.1.7条规定:拟建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为中等复杂场地(场地类别划分见表1.4.1),边坡安全等级为三级。据此,综合判断工程勘察等级确定为乙级。

    表1.4.1 场地类别划分

    判 定 因 素

    地质环境情况

    场地复杂程度

    1

    地形、地貌

    地形坡角一般2°-5°

    简单

    2

    岩层倾角(°)

    15

    中等复杂

    3

    岩体完整性

    较完整、裂隙较发育

    简单

    4

    岩土特征

    岩土种类较多,性质变化较大,

    填土、粉质粘土为特殊性土

    中等复杂

    5

    土层厚度(m)

    土层最大厚度15.90m

    复杂

    6

    水文地质条件

    简单

    简单

    7

    不良地质现象

    不发育

    简单

    8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

    边坡高度m

    土质边坡

    简单

    岩质边坡

    2.9

    简单

    洞顶覆盖厚度与洞跨之比

    >3m

    简单

    采空区占地用地面积比例%

    简单

    9

    相邻建筑物影响程度

    影响小

    简单

    场地类别综合判定

    中等复杂

    1.5勘察工作布置及完成工作量

    据乙级在一次性(详细)勘察阶段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场地实际,确定本次勘察主要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钻探、室内试验相结合的综合方法。勘探钻孔主要沿拟建物周边、角点、主要柱列线布置,共布设勘探钻孔4个,其中控制性钻孔2个,占总孔数的二分之一,钻孔间距一般10.0~21.00m。钻孔深度进入预计持力层以下4~8m。本次勘察外业工作于2019年8月17日~2019年8月19日进行,历时3天,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见表1.5。

    表1.5 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统计

    工程地质测绘

    (1:500)

    km2

    工程测量

    钻 探

    采样及试验

    勘探点测量

    个/次(组日)

    剖面

    测量

    m/条

    孔数

    总进尺

    m

    水位观测

    土样组

    重型动力触探m/孔

    0.01

    4/1(1)

    160.5/4

    4

    62.10

    4

    4

    10.7/4

    1.6勘察工作质量评述

    1.6.1工程测量:测量起始数据为业主方提供的控制点的坐标及高程(详见表1.6.1,均不在场内由场外引入),采用1954北京坐标系及1956黄海高程系,勘探点及地质剖面均采用中海达动态GPS-RTK及全站仪实测,其成果精度满足要求。

     

    表1.6.1 控制点成果

    点 名

    X坐标(m)

    Y坐标(m)

    高程(m)

    DT01

    3246663.5430

    550170.6400

    1231.736

    DT02

    3246642.2800

    550233.7900

    1231.698

    1.6.2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采用1:500现状地形图,现场实际勾绘了岩土层界线,并在邻近场地基岩露头处实测了岩层与裂隙产状,其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1.6.3钻探:采用1台XY-150型钻机施工,钻孔直径110~91mm。地质技术人员跟班编录。钻进过程中严格按勘察纲要、钻探技术要求及钻探操作规程进行,由于准备充分,现场对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到位,施工中未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钻孔岩芯回次采取率:第四系全新统填土土层65~70%;强风化基岩75~80%;中等风化基岩80~90%。

    1.6.4采样及试验:本次勘察在钻孔中采集土样4组做土常规测试;现场对样品及时密封送重庆空港岩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测试。采样及试验孔大于总孔数的1/1。试验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

    1.6.5钻孔水位观测:在钻探施工结束后对所有钻孔进行了地下水位观测,并在间隔24小时后对所有钻孔均进行了地下静止水位的量测。

    1.6.6外业见证:该工程见证单位由重庆南江建设工程公司负责,见证员:李亚虎,印章号:YKJZ-2310584-0009,采用旁站形式与勘察外业工作同步进行并提交了外业见证报告。

    1.6.7内业报告编制:本次勘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程执行,报告采用工程地质勘察CAD1.0、word2007软件编制,该软件制图精度能满足工程勘察制图精度要求。经资料综合分析整理,以上实物工作量符合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完成勘察委托书的技术要求,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可满足施工图设计使用。满足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勘察工作达到了业主方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2.1地形地貌

    场地属构造溶蚀中山地貌,拟建场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场内,场地内地形平缓,地形坡度2-5°。场地最高处位于场地南侧,高程约1233.80m;最低处位于场地北侧,高程约1231.26m。相对高差约2.50m,综上所诉,场地地形地貌简单。

    2.2气象、水文

    勘察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偏少。多年平均气温17.50℃,常年平均降雨量1104.20毫米,年均蒸发量950.40毫米,无霜期312天。早春季节,冷空气活动频繁,常有局部大风、冰雹;初夏常有连阴雨;盛夏多伏旱,常有酷暑;秋季多绵雨;冬季少雪无严寒。彭水县气候立体差异大:海拔每升高100米,平均气温便递减0.46-0.55℃。年无霜期由沿江河谷的312天,递减到中山区的235天。年日照时数,低中山区受山脊和云雾阻挡,要比平坝约少四分之一。

    在场地南侧有一小溪沟,勘察期间为枯水季节,总体上,场地水文条件属较简单。对岩土体影响小。

    2.3地质构造

    勘察场区处于位于桑拓坪向斜东南翼,岩层层单斜产出,地层产状290°∠15°,岩层层面属硬性结构面,结合程度差。

    据基岩出露处地质调查,基岩中主要发育如下两组裂隙。LX1:330°∠85°裂隙宽度1.5~5.0mm,间距为2~4.0m,延伸长约2~3m,裂面较粗糙,倾角变化不大,局部为岩屑夹泥质充填,结合较差,属硬性结构面;LX2:110°∠78°,裂隙宽度1.0~3.0mm,间距2.5~5.0m,裂面较粗糙,钙质胶结,结合差,属硬性结构面。

    勘察区无破碎带和断层通过。

    2.4地层岩性

    据钻探揭露,场地上覆土层有第四系全新统人工素填土(Q4ml)、第四系全新统粉质粘土(Q4al+pl)、第四系全新统碎石土(Q4al+pl),下伏基岩为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灰岩。现由上至下分述:

    2.4.1第四系全新统(Q4)

    1素填土(Q4ml):杂色,结构松散~稍密,主要由灰岩碎石块及粘土等组成。碎石块含量约25%,粒径一般3~10cm。回填年限大于3年,为厂区修建时回填。场地均有分布,本次勘察钻探揭露厚2.40(ZK3)~3.50m(ZK2)。

    2粉质粘土(Q4al+pl):灰褐色,可塑状,刀切面平整、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无摇振反应,含少量砾砂状小颗粒。场地均有分布,本次勘察钻探揭露厚2.30(ZK2)~3.50m(ZK3)。

    3碎石土(Q4al+pl):杂色,结构稍密~中密,主要由粉质粘土、砂土及灰岩碎石块组成,粒径1~5cm,含量约15~25%,局部含砂质较重。场地均有分布,本次勘察钻探揭露厚9.10(ZK2)~10.00m(ZK3)。

    2.4.2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灰岩

    灰岩(P1m):灰白色,灰色,微晶结构,厚层状构造,矿物成分主要为方解石、白云石,局部裂隙较发育充填方解石脉或泥质侵染,偶夹硅质团块或硅质层,岩体较完整,锤击不易碎,质较硬,本次勘察未揭穿土层。

    2.5基岩顶面及基岩风化带特征

    拟建场地内,基岩埋深14.90(ZK2)~15.90m(ZK3)(未揭穿),基岩面倾角与现状地面基本一致,倾角3~5°。据现场周边踏勘的实际情况,将基岩划分为中等风化带,属较完整岩体。

    2.6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拟建场地的地层岩性及地下水在含水介质中的赋存特点,地下水类型可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基岩裂隙水,岩溶裂隙水三类。

    松散岩类孔隙水:赋存于第四系土层内部。素填土结构稍密,均匀性差,孔隙度大,为透水层。由于场地南侧有一溪沟地势较低,绝大部分地表水沿斜坡向场地南侧挂泄,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水量受季节影响明显,呈现旱季少雨季多的特征,但多为短时性上层滞水,无稳定连续的地下水位。

    碎屑岩类基岩裂隙水:基岩构造裂隙接受大气降雨补给,通过上覆土体垂直入渗或直接沿裂隙径流,向低洼处排泄。

    岩溶裂隙水:该类地下水主要赋存于溶蚀空洞中,主要有岩石裂隙和溶洞孔水补给,该类地下水贫乏。

    本次勘察钻孔施工结束后抽干钻孔内施工用水,经24h水位观测,钻孔中未见稳定水位,表明本次勘察钻探深度内地下水贫乏,无岩溶水。场内地下水无统一地下水位。根据分析,场地局部土层较厚,地形较平缓,有一定的汇水条件;在雨季大气降水直接汇入场地,场地内将存在较丰富的地下水。地表水易沿土体孔隙和基岩裂隙渗入进入孔桩内,未来基础施工时应考虑地下水对基础施工有不利影响,应加强排水防渗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询问和收集资料最高洪水位约1233.0m,建议抗浮设计水位为1233.0m。

    2.7水、土腐蚀性评价

    由于场地及周边无污染源,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2.2节Ⅱ类环境判定,地下水对建筑材料具有微腐蚀性。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2.1.1条规定精神,本次未采集土试验样进行腐蚀性分析,仅根据经验直接判定场地内土对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具有微腐蚀性。

    2.8 不良地质作用

    根据现场地质调查及钻探揭露,场地及邻近未发现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

    填土层之下,未见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3场地岩土物理力学特征

    3.1岩土测试成果及统计的评述

    岩土测试成果的统计原则:根据岩土体的成因、岩性、分布以及物理力学特征差异等原则进行分层,然后分别按层位进行统计。参加统计的数据,对于岩样的确定指标不应少于6个单值;对于土样的确定指标不应少于6个样本,当统计样本不足时,根据试验结果,结合地区经验综合取值。

    根据现场钻探揭露情况,本次勘察在场地内4个代表性钻孔中分别采集粉质粘土土样4组,试验项目为土常规;选取ZK1、ZK2、ZK3、ZK4两个钻孔作重型动力触探测试。各项试验结果按照《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043-2016)统计于表3.1-1。

    本次勘察在ZK1、ZK2、ZK3、ZK4两个钻孔进行素填土及碎石土N63.5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按《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T-043-2016进行统计,各孔重型动力触探曲线详见钻孔柱状图中所附的触探试验成果图表。试验成果统计计算于表3.1-1。各孔的素填土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平均值9.31~9.47,统计变异系数0.336~0.404。锤击数在横向和竖向分布上均无规律。通过以上数据,说明填土内部碎石分布不均匀,粒径差异较大,无序堆填,结构松散~稍密。试验成果统计计算于表3.1-2。各孔的碎石土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平均值9.92~9.99,统计变异系数0.325~0.326。锤击数在横向和竖向分布上均无规律。通过以上数据,说明填土内部碎石分布不均匀,粒径差异较大,无序堆填,结构稍密~中密。

    表3.1-1 素填土重型动力触探(N63.5)试验成果统计

    孔号

    试验段起止(m)

    锤击数范围值

    锤击数平均值

    试验段厚度(m)

    已修正N63.5变异系数

    标准差

    ZK2

    1.20~2.60

    3~18

    9.47

    1.40

    0.404

    3.62

    ZK4

    1.50~3.00

    4~15

    9.31

    1.50

    0.336

    2.95

    表3.1-2 碎石土重型动力触探(N63.5)试验成果统计

    孔号

    试验段起止(m)

    锤击数范围值

    锤击数平均值

    试验段厚度(m)

    已修正N63.5变异系数

    标准差

    ZK1

    6.50~10.40

    7~26

    9.92

    3.90

    0.325

    3.23

    ZK3

    6.50~10.40

    7~27

    9.99

    3.90

    0.326

    3.25

    本次在钻孔中取粉质粘土土样4件,统计结果见表3.1-2,统计结果表明,粉质粘土呈硬塑~可塑状。为中压缩性土。

    表3.2-2 粉质粘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成果统计表

    土样编号

    天然含

    水量

    天然

    密度

    土粒

    比重

    天然

    孔隙比

    液限

    塑限

    塑性指数

    液性指数

    土的压缩性

    天然快剪峰值

    10mm

    压缩系数

    压缩模量

    凝聚力

    内摩擦角

    %

    g/cm3

    %

    %

    Mpa-1

    Mpa

    kPa

    °

    ZK1

    21.4

    2.00

    2.67

    0.621

    29.7

    17.5

    12.2

    0.32

    0.24

    6.76

    20.1

    11.5

    ZK2

    23.2

    1.99

    2.70

    0.672

    31.7

    18.6

    13.1

    0.35

    0.27

    6.21

    24.4

    12.7

    ZK3

    25.0

    1.94

    2.68

    0.727

    30.7

    18.1

    12.6

    0.55

    0.31

    5.59

    19.6

    10.8

    ZK4

    24.1

    1.98

    2.71

    0.699

    32.4

    19.0

    13.4

    0.38

    0.29

    5.88

    22.7

    12.2

    样本数

    4.00

    4.00

    4.00

    4.00

    4.00

    4

    4

    4

    4

    4

    4

    4

    最大值

    25.00

    2.00

    2.71

    0.73

    32.40

    19

    13.4

    0.55

    6.76

    0.31

    24.4

    12.7

    最小值

    21.40

    1.94

    2.67

    0.62

    29.70

    17.5

    12.2

    0.32

    5.59

    0.24

    19.6

    10.8

    平均值

    23.43

    1.98

    2.69

    0.68

    31.13

    18.30

    12.83

    0.40

    6.11

    0.28

    21.70

    11.80

    标准差

    变异系数

    统计修正系数

    标准值

    *19.50

    *10.60

    注:*为经验取值,为平均值乘以折减系数0.9所得

    3.2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该场地钻探未揭露基岩。

    3.3岩土参数选用及建议

    据试验成果统计分析,及地区经验,本工程场地设计所需的各岩土参数建议取值详见表3.3。

    表3.3 岩土设计参数建议取值

    项目

    岩土

    名称

    天然

    重度

    (kN/m3)

    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Pa)

    岩体、土体抗剪强度指标

    岩体抗拉强度(kPa)

    临时

    边坡

    坡率值(高度≤5m)

    天然

    饱和

    c(kPa)

    φ(°)

    素填土

    20.0*(天然)

    20.5*(饱和)

    现场载荷确定

    0*(天然)0*(饱和)

    30*(天然)25*(饱和)

    1:1.50*

    粉质粘土

    19.8

    \

    \

    *140

    1:1.50*

    碎石土

    19.5*(天然)

    20.0*(饱和)

    \

    \

    *160

    0*(天然)0*(饱和)

    32*(天然)27*(饱和)

    \

    1:1.50*

    备注:带“*”号的数值为经验值。

    表中取值说明:

    1)土物性指标取平均值;

    2)本次勘察揭露的填土、粉质粘土及碎石土,岩土参数参照地区经验进行取值;

    4)临时边坡坡率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重庆地区经验取值;

    5)表中素填土系指现状填土;未来压实填土的重度、抗剪强度标准值,应根据填料充分、填土质量等确定。

    4场地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4.1地震评价

    4.1.1地震效应评价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附录A,本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拟建建筑物均属标准设防类(丙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钻探揭示情况,场地经整平后,覆盖层主要由素填土组成,填土为软弱土剪切波速平均值取110.0m/s(经验值),粉质粘土为中软土剪切波速平均值取155.0m/s(经验值),碎石土为软弱土剪切波速平均值取150.0m/s(经验值);中等风化岩石剪切波速值>800m/s,为岩石。当素填土压实处理后可实测剪切波速值,再复核表4.1-1的评价。

    按设计平场高程平场后,对各拟建物的地震效应评价见表4.1-1。

    表4.1-1 各拟建楼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及场地类别划分

    拟建物名称

    υse计算位置

    填土

    粉质粘土

    碎石土

    整平后覆盖层最大厚度(m)

    等效剪切波速(m/s)

    建筑场地类别

    设计特征周期(s)

    抗震地段划分

    厚度(m)

    波速(m/s)

    厚度(m)

    波速(m/s)

    厚度(m)

    波速(m/s)

    ③混凝沉淀池

    \

    2.81

    110

    3.11

    155

    9.84

    150

    >15.76

    141.7

    0.45

    不利地段

    ④消毒池、计量排放渠

    ZK3

    2.40

    110

    3.50

    155

    10.00

    150

    >15.90

    143.1

    0.45

    不利地段

    ⑤加药脱水及干泥暂存棚

    ZK4

    3.30

    110

    2.80

    155

    9.50

    150

    >15.70

    140.0

    0.45

    不利地段

    4.1.2岩土地震稳定性评价

    据钻探揭示拟建场地存在填土,经查明场内地下水较贫乏,加之拟建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区,不存在砂土液化问题;现状边坡高度小于2.0m现状已建支挡,现状稳定未见变形,在地震作用下滑塌或滑动可能性小。按设计标高整平后与现状标高基本一致,不存在边坡。

    4.2边坡稳定性评价

    4.2.1环境边坡

    拟建场地现状不存在环境边坡。

    根据设计标高整平后场地和现状标高基本一致不存在环境边坡。

    4.2.2基坑边坡

    拟建场地按设计标高整平后,拟建③混凝沉淀池将在四周形成高2.90m的基坑边坡。

    该四周基坑边坡为挖方土质边坡,主要由素填土组成。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三级,稳定安全系数取1.20。土质边坡结构较为松散,直立填土或开挖易失稳垮塌。由于基岩埋深较深(本次钻探未揭露基岩),边坡沿岩土界面或原地面线滑动的可能性小,边坡破坏模式为沿土体内部产生圆弧形滑动。

    支护措施建议:建议先放坡后开挖,采用加强池壁支挡。

    4.3场地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根据现场地质测绘和调查及钻探揭露,拟建场地及邻近无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拟建场地现状稳定,对整平后形成的边坡进行有效处理后,适宜拟定工程建设。

     

    4.4土、石可挖性分类

    本次钻探揭露岩土层为:上覆土层有第四系全新统人工素填土(Q4ml)、粉质粘土(Q4el+dl)及碎石土(Q4al+pl)。按照《市政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174-2014)规范附录A,表A.0.1拟建场地内人工素填土、粉质粘土及碎石土为普通土(Ⅱ级)。

    5地基评价

    5.1地基的均匀性、稳定性评价

    素填土组成物质复杂,均匀性差,填土地基稳定性差;粉质粘土物理力学性质一般,均匀性一般;碎石土组成物质复杂,均匀性差,碎石土地基稳定性差。

    5.2地下水对地基基础的影响

    拟建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基岩裂隙水,岩溶裂隙水三类,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水直接汇入场内,填土中可能存在上层滞水将浸泡地基,基础施工时需加强排水措施。

    地下水及各土层对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具微腐蚀性。

    建议基底低于小河沟水位的水池应考虑抗浮设计,抗浮设计水位建议为299.00m。

    5.3岩土层承载能力评价

    填土呈稍密状,承载力低;粉质粘土呈可塑状,承载力低;碎石土呈稍密-中密状,承载力低。各岩土层的地基承载力详见表3.3。

    5.4特殊土评价

    1人工填土

    杂色,结构稍密,稍湿,主要由灰岩碎石块及粘土等组成,顶部为20cm厚素混凝土。均匀性差。碎石块含量约20%~25%,粒径一般3~10cm。回填年限约大于3年,为原场地修建平整时回填。场地大部分地段均有分布,本次勘察钻探揭露厚2.40(ZK3)~3.50m(ZK2)。填土局有较高压缩性,在自重和侵水过成中具有湿陷性,自稳性差,在施工过程中填方边坡容易沿土体内部产生圆弧滑动破坏,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雨季或雨天填土中易形成上层滞水。

    为防止不均匀性沉降,建议对其进行强夯处理,其压实度应不小于0.94,施工时做好截排水措施。建议对现有填土层进行强夯,未来填方应分层压实回填,以减小其对桩的负摩阻力。

    5.4持力层选择及基础型式建议

    人工填土结构稍密、分布不均,不能直接选作基础持力层(压实后可作为小载荷构筑物持力层);粉质粘土呈可塑状,可作为本次工程构筑物持力层;碎石土埋深较深。各基础持力层和基础形式建议如下。

    表5.4-1 基础持力层及基础型式建议

    拟建物名称

    层数(F)

    设计地坪标高

    基础持力层建议

    基础型式建议

    ③混凝沉淀池

    1F

    池底1232.00~1229.10

    压实填土

    筏板基础

    ④消毒池、计量排放渠

    1F

    池底702.30

    压实填土

    筏板基础

    ⑤加药脱水及干泥暂存棚

    1F

    池底702.30

    压实填土

    筏板基础

    注:1、同一结构单元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基础上。

    若采用压实填土作为拟建物地基持力层实时,其压实系数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应小于0.97,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不应小于0.95,控制含水量Wop±2,其地基承载力应通过载荷试验确定。

    5.5 地基及基础施工建议

    5.5.1场地根据设计方案场平后,将在场地内形成低环境边坡。为了确保场平开挖过程中场地及周边的稳定,建议本工程场平施工前,应进行场平设计,施工时应根据场平设计方案进行合理有序开挖,严禁无序和大面积乱开挖。

    5.5.2场地土层厚度大,建筑物基础施工时应做好场地地表及地下临时(施工期间)和永久性的排水防渗措施,避免地表水下渗而影响上覆土体的稳定性和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5.5.3环境边坡及基坑开挖或基础施工形成的弃土应合理堆放,及时搬运,以免不当堆载,危及基坑侧壁稳定。

    5.5.4对环境边坡治理时,挖方地段可采用分段分级放坡开挖,及时支挡,土体单级开挖支护高度宜≤3m。填方地段应先支挡后回填。施工及使用期间应加强边坡侧向位移和坡顶建(构)筑物的监测。

    5.5.5加强边坡支挡结构的采样工作,以验证设计承载力。经验槽确认后,应及时封底浇注,以防基底持力层软化后强度降低,确保基础质量。

    5.5.6边坡及地基处理时宜结合地表排水工程进行,避免地表水下渗影响地基质量。

    5.5.7场地场平填土时,地坪垫层以下的人工填土应分层进行压实(碾压或夯实)处理。填料、颗粒级配及压实系数等均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5.5.8场地临时边坡坡率值按表3.3取值。

    5.5.9场地内未来整平时的填土,建议进行压实处理,作为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地面高程以上的填土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以避免不均匀沉降给拟建工程带来不良影响。当压实填土作为环境低矮挡墙及建筑物地基持力层时,其压实系数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应小于0.97,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不应小于0.95,控制含水量Wop±2,其地基承载力应通过载荷试验确定。如果未按要求进行分层碾压夯实,场地回填区域将可能出现明显的自重湿陷性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可能导致地面开裂变形等不良现象,在岩土界面较陡地段,厚大填土产生的不均匀沉降还可能影响地基稳定性。

    5.6拟建工程施工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评价

    该项目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内,部分距离现状建筑和水池较近,总体对相邻建筑物影响较小。建议施工前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已建物的稳定和安全。

    5.7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分析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文“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要求,本报告对拟建工程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评价如下:

    拟建工程可能对现状水池有一定影响,应做好防护措施;填方地段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建议填土作为持力层时做好压实处理。

    6岩土工程结论及建议

    6.1结论

    6.1.1拟建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为中等复杂场地,边坡安全等级为三级。工程勘察等级确定为乙级。

    6.1.2场地地质环境已经查明。未见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现状稳定,岩溶微发育,适宜拟定建筑物建设。

    6.1.3基础施工时需加强排水措施。地下水及各土层对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具微腐蚀性。

    6.1.4 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物均属标准设防类(丙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地震效应具体评价详见表4.1-1。

    6.1.5 岩土参数取值见表3.3。

    6.2建议

    6.2.1拟建物建议选用压实填土为基础持力层,填土按要求进行压实处理,其地基承载力应通过载荷试验确定。

    6.2.2 建议在场地周边及内部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及大气降水汇聚渗入地基对地基及基础造成不良影响。

    6.2.3 场地内边坡应采用信息法、逆作法施工,动态设计,同时应加强对结构面产状及其性状特征的复核。

    6.2.4对环境边坡治理时,挖方地段可采用分段分级放坡开挖,及时支挡。土体单级开挖支护高度宜≤3m。填方地段应先支挡后回填。施工及使用期间应加强边坡侧向位移和坡顶建(构)筑物的监测。边坡施工采用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施工,加强边坡变形监测。

    6.2.5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验槽工作。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勘察、设计等相关部门到现场会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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