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问题清单 > 正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f-councilx

    时间:2020-11-21 13:36:3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

    资格条件与资格认定

    (摘自国家人防 办《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 定点生 产企业管理 规定》)

    一、 申请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 定点生产资格的企 业,应当为非外资企业,中国国籍独立法 人,经营证 照齐全,注册资金500 万元以上,并具 备下列条件:

    一一一 人 员

    1、技术总负责 人应当具有大 专以上文化程度和高 级技术职

    称,熟悉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 特点及相 应生 产、安装工艺。

    2、生产、质检 及安装等部 门的负责人应当具 有大专以上文

    化程度和中 级以上技 术职称,熟悉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的技 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3、技术人员中,防护专业 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机械和结构

    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 2 人,电气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1人。熟练工人中 电焊工不少于 10 人,车 工等机加工人 员不少于 8 人,钳工不少于 5 人,电工不少于 2人。

    4、电焊工、机加工、钳工、电工应当具有初 级以上技术操作等 级证书 ,吊车、行车、探伤 仪等特种 设备操作人 员应当具有特种操作 证书。

    5、具有熟悉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 安装调试 工艺的现场安装专

    业队 伍。

    6、生产和安装 现场都应当配备持证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 员。()二场地

    1、生产场 地不小于 6000 平方米,生 产 区、办公区、仓储

    区、生活区相 对分开。其中:结构件车间不小于 3000 平方米,并配有 载重量不低于 5 吨、起

    吊高度不小于 6 米的行 车; 机加工 车间 不小于 300 平方米;除锈、质检 、试验等操作区不小

    于 300 平方米;仓储区(含备品备件库)不小于2000 平方米;办公区不小于 400 平方米,并有 符合保密要求的 图纸 资料室 。

    2、半成品及成品不得 露天存放 ,存放场地要有防水、 防潮 、

    防变 形措施。

    3、生产钢 筋混凝土防 护设备 的定点生 产企 业 ,应当设 置 带

    自动喷 淋设备的混凝 土养护区。如自行搅拌混凝土,应当配备混凝土 电子配比装置 。

    4、生产环 境应当符合 国家规定的消防 、环境保 护和劳动保

    护等要求。

    (三)设备

    1、企业应 当自主 拥有以下结构件加工 设备 :加工平台(总

    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主平台尺寸不小于 6米M米、平整度公差下大于0.5毫米)、振动平

    台、电焊机(不少于 5 台,其中至少 1 台二氧化碳气体保 护焊机)、型材切割机、剪板机、折弯 机、喷砂或抛丸除 锈设备 、校形设备、消除内应力设备 等。

    2、企业应当自主 拥有以下机加工 设备:车床(不少于3 台)、

    铣床(不少于 2 台)、刨床(不少于1 台)、钻床(不少于 2 台)、摇臂钻(不少于1 台)等。

    3、 企业外协外购件数 量(标准件除外)不能超 过产品零部

    件数量的 10%。

    4、 生产设备应 当定期 维护 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 态。

    (四)质检

    1、设有专门的生 产(工艺)部门和质检部门,配备专职质

    量检验员 ,针对拟生产的各类防护设备产 品,制定全面、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检规 程,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 过程监控。

    2、质检设备 :大小钢 尺、游标卡尺、千分尺、螺纹检测仪 、

    焊缝检测 尺、焊缝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同轴度检测仪 、平面度检测仪、塞尺、拉力计、垂 直度检测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漆膜 测厚仪、钢筋混凝土 扫描仪、回弹仪、气密性测量装置 等。质检设备应 当定期 标定,使处于有效精度状 态。对需使用大型 精密 仪器检验的项目,可 委托有相 应资质 的 检验部门代检。

    3、对产 品建立完整的 质检 档案,每樘防护设备 都有一套完

    整的生 产和安装 质检 记录 。

    4、产品出厂 时,应当附有使用 维护说 明书,并在产品的显

    著位置固定 标有厂名、产 品型号等内容的 铭牌。

    (五)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 组织 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

    度、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物 资管理制度、档案管 理制度 、安全保密制度、售后 服务 制度等,并在日常管理中 严格落 实。

    2、企业的防护专业 人员、质检人员、生产和安装技术人员

    应当在企 业试生产期间通过职业 培训,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颁发 的执业资格证书。

    3、企业应 当在取得 资格认定证书后 1 年内,取得安全生 产

    资格 认 定。

    4、企业应当在取得 资格认定证书后1年内,通过ISO国际

    质量体系 认证 。

    新增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定点生 产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 报:

    (一)省级人民防空主 管部 门向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申报拟新增定点生 产企业数量和 理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按照宏 观规 划、总量控制的要求 进行审查。

    (二)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 ,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严 格按照批复的 拟新 增定点生 产企业数量向社会公布 ,接受企业报名,并对报名企业综合情况进行考察,确定初 选对 象。

    (三)省级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督促初 选对象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 进行条件建 设,认真审 查把关,达到 规定要求后 报国家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审 批。

    (四)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接到省 级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申报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定点生 产企业的请示后,派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审查,审查合格的,批复并 发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 点生产通知书》;审查 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材料,并通报本省级人民防空主管 部门。

    (五)企业取得《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试 生 产通知书》后即可按批准范 围试 生产,试生产的 防护设备应 当由国家 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出具 产品质 量检测报 告。企业申请试 生产的每一品种不 少于 10 樘,全部质检合格后,填 写《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 定点生 产和安 装企业资格审批表》,经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审查 确认产品达 到标准 后,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批准,发给《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 定点生产和安装企 业资格认定 证书 》(含正本和副本),试生 产 期限最 长 一年。

    (六)试生产期间,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防护设备产品只能用于 质量检验,不得进行销售, 试生产期间擅自销售的,一经发现 即取消其 试生产资格。

    三、 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资格认定证书批准的生 产品种组织生产, 不得擅自 扩大生 产范围。生产品种增按下列程 序办理:

    (一)产品试制。

    (二)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试制产品质

    量检测报告。

    (三潍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试制产品质量达到标准后,报国家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批准增项。

    四、《隨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年检合格的

    定点生产企业,凭年检表到国家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办理换证事宜。有效期三个月内未 办理换

    证,视为主动放弃,注销资格。

    五、定点生产企业依据国家有关 规定更换企业名称、法人、地址、所有制形式 时,应当申请更 换新的资格认定证书。顾资格认定证书时,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经省级人民防空主管 部 门审查确认后,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