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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石油发展集团审计工作管理规定x

    时间:2020-10-19 12:27:49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大庆石油发展集团审计工作管 理规定

    大庆石油发展集团

    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二年七月

    TOC \o "1-5" \h \z \o "Current Document" 第一章总则 1

    \o "Current Document" 第二章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 1

    \o "Current Document" 第三章审计范围及时限 1

    \o "Current Document" 第四章审计内容 2

    \o "Current Document" 第五章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o "Current Document" 第六章审计程序 3

    \o "Current Document" 第七章审计质量控制 4

    \o "Current Document" 第八章附则 4

    附件:审计流程图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集团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的管理制度, 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的内部经济监督活动。

    第三条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

    第四条 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集团其他部门、单位和 个人的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打击报复。

    第二章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总部设立审计部,由财务总监负责主管。

    第六条 集团审计人员:

    (一)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 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对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

    回避。

    第三章审计范围及时限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集团所属各职能部门和各事业部、子公司

    第八条 内部审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 面或局部审计。

    第四章 审计内容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1、集团公司决议及集团经营方针、目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

    2、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

    3、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情况;

    4、集团总部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集团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程度;

    6、经营责任人的离任审计;

    7、违反财经法纪、侵占集团资财、损害集团利益以及重大损失浪费行为;

    8、单位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9、基本建设审计;

    10、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第五章 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审计人员根据需要,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凭证,查阅 有关文件资料等,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篡改、毁弃。

    第十一条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要进行调查核实,索取证明材 料,并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必

    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集团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批 准后做出制止决定,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三条 对阻挠和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 的单位和个人报告集团公司领导,经批准后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意 见。

    第十五条 依据集团有关规定,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可根据需 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决算、报表以及其它文件资料。

    第六章 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办理审计立项后,应确定审计对象和内容,编制项目审计计划;

    、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调查时,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出示审计通知书;

    、进行现场调查,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价值的审计证据;

    、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提出并审定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 位意见后,做出审计结论,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审计处理决 定;

    、对有疑义的审计事项进行复审;

    、将报告副本和决定通知被审部门及有关部门执行;

    、督促被审部门及有关部门执行决定;

    、整理审计文件、建立审计档案

    第七章 审计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报告应包括下列内 容;

    、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及有关情况的概括;

    、与审计事项有关事实;

    、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审计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应贯穿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在计划、实施、 报告和后续审计等各个阶段,都要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 为确保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做到;

    、取证材料全面、完整,证明材料应有提供者的签名;

    、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检查是否取得足够的证据;

    、处理意见必须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审计工作报告实行层层把关负责制;

    、建立并保存完整的项目审计档案。

    第二十条 经签发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执 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总监负责制订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经集团公司 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审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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